❶ 2019醫保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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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社保的一些規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三險屬於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繳納三險是國家社保政策規定的,任何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員工投保。只要你與所在單位簽署了正是勞動合同,它就應該為你投保。
但是這三險並不是完全由你的單位繳納,而是由你本人和單位共同繳納。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養老保險主要是未來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慘淡。
醫療保險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時,單位可以報銷50%左右的費用,也很重要。工傷保險就更明白了。
還有五險一金,企業如何給員工上保險
關於五險一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是什麼?
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統籌基金即: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
(1)以企業繳費為主建立社會統籌基金;(2)由職工和企業繳費為主建立個人帳戶;(3)政府負擔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費用。這種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半基金制有利於應付中國人口老齡化危機,逐漸分散舊制度到新制度的轉軌成本,逐步實現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個人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變。)
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發放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
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
如果失業之後你不想工作,那麼就不能給你發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金是不能同時享受的。
"試用期內是否享有保險?
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
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舉例來說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礎養老金是2019年的社會平均工資×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中斷了30個月,就是中斷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礎養老金就是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20%
醫療保險的享受待遇
1、門、急診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
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
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在收入住院時,醫院收取參保人員部分押金,押金數額由醫院根據病情按比例確定。如被派遣人員單位和參保人員未能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員個人全額墊付;
●結算周期: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每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不超過90天的,每次住院為一個結算周期;
●惡性腫瘤患者門診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每36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每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參保人員出院或階段治療結束時,需由派遣人員個人先與醫院結清應由派遣人員個人自費和自付的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向醫保中心申報審核、結算;
●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的結算,設定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額;
●起付線第一次住院為1300元,以後住院為65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超過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標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員個人負擔部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
資金支付70%,派遣人員個人負擔30%。在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10萬元。住院費用的結算標准,在一個結算周期內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採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
(各項比例有調整時,按新的標准執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醫保是免責的!
失業保險享受待遇
失業保險連續繳納一年以上,檔案退回街道後。可以在街道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它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北京市相關文件執行;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是指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根據北京市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3.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保險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內不幸發生意外,需向企業索取情況說明,並加蓋企業公章,盡快(最好在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工傷認定並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療診斷書或住院病歷;
2、職業病診斷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隊的事故裁決書或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證明;
4、身份證復印件;
5、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原件
生育保險享受待遇
可以報銷與生育有關費用
報銷范圍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與生育有關的費用。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品費。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現在要求,醫保繳夠20年,養老交夠15年才有資格領養老金和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首先,如果去非戶口所在地工作.比如原戶口在北京,而去深圳工作.無論戶口是否轉過去深圳,萬一將來不在深圳工作了,那麼在深圳交的五險一金能否轉出來,就很成問題!因為現在全國五險一金這個東西沒有聯網,只有北京市內的聯網了.就是說,如果你本來在北京的一家單位工作,幾年後跳到另外的一個北京單位工作.這樣五險一金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從其他省市跳的話,轉的時候會很麻煩能不能轉還成問題.
關於前面提到的五險中的三險是企業和個人共同交納.意思是這樣,比如對於養老保險.比如你的工資是2000,那麼你個人要交納8%,單位給交納15%(以上數據都是假設).這些錢都存到你的一個帳戶里,等到你滿足了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時候才可以支取(具體條件見前面).然後考慮到上面一段寫的內容,萬一要是轉不了的話,那麼你的錢就白交了,還取不出來.
所有企業和個人共同交納的部分都是這樣的,住房公積金也是這樣.比如按照工資乘以比例:假如你每個月要交500單位給你交1000如果你跳槽了,這些錢又不能轉,那麼你每個月500就白交了.也不能取出來——因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只有到買房子的時候才能取出來.
那麼有人可能會問了,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剛開始工作的城市發展一輩子,為了防止將來轉不出來五險一金,我能不能不交納?答案是不能.至少三險那部分是國家強制必須上的.所以比較無奈另外關於五險一金上繳的基數,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資乘以那個百分比的問題.是這樣的,首先來看一下工資的構成,基本工資+各項福利+獎金很多企業,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資上五險一金的.因為如果按照三部分來算的話,你個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單位給你上的更多(企業和個人共同交納的五險一金,都是個人交小頭單位交大頭.)所以很多企業為了給自己省錢,基數都是能少則少另外對於福利部分.有很大貓膩,這個大家將來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問!
前面說過,住房公積金也是企業和個人共同交納的.但是企業給你交的那部分,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將來買房的話是可以一次性取出來的).比如說你每個月按照比例交500,單位可能給你貼1000,雖然在你買房子之前,這1500是取不出來的.但理論上說那1000也是給你的.那麼有的企業就會把那1000算做給你的福利.其實不應該算的!!!!因為那1000是虛的,是你在不買房子的時候,就取不出來的.所以大家在簽的時候,要問清楚這福利裡面有沒有包括住房公積金,小心啊小心!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
二、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3%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2%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1%計繳。)
❷ 2019南昌醫保知識培訓總結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2019江西南昌初級會計報名直接在網專上進行(登陸江西省財政廳門戶屬網站會計頻道或江西會計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報名入口,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上傳照片,照片審核通過後,網上支付報名費,並在網上訂書及繳付訂書款,報名成功後列印報名信息表和報名回執表。)
❸ 醫保刷卡培訓考試內容大概是什麼我聽說全是解答題…
持有醫保卡的人員在定點醫院看病時,不住院的情況下可憑醫保卡直接在POS機上刷卡使用,即支付診療費、葯費等。注意要在醫保指定的窗口辦理,醫保卡不能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如果醫保患者在醫保定點醫院住院,可以出具醫保卡,讓統一的醫保結算系統讀取參保人資料,辦理住院號,在出院結算時,醫保系統就不收取你「該報銷的」部分(即已經報銷了一部分)。具體報銷比例各個地方不一樣。一般根據實際花銷的額度,例如花一萬報銷比例大約在55%-65%之間。
在一般的醫保指定葯店,我們買葯時可以用醫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證醫保卡里有足夠的錢,如果錢不夠要自己再把錢補上。
醫保卡在醫保定點醫院就診使用是實名制的,因此只有本人才可以使用,他人不能借用。同樣的如果你用別人的醫保卡,也是不能使用。
新辦理的醫保卡需要等資金到位才可以使用。因此要查好醫保卡余額再使用。每個月醫保卡里最低是40元左右,如果繳納醫療保險費越高,每月卡里錢越多。
❹ 醫保培訓總結怎麼寫
在寫總結的時候,你可以寫一下你自己收獲過哪些東西,有哪些是你覺得很珍貴的。都可以寫在總結裡面。
❺ 山西醫療衛生醫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考什麼
對於醫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各地考情略有差別,最常規的是考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葯理學、診斷學。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採用閉卷形式,成績採用百分制,依筆試合格者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醫療衛生招聘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❻ 山西省醫療保險管理規章制度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的通知
文號:勞社部函〔2000〕4號 頒布日期:5/1/200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加快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按照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要求開展醫療保險經辦業務,我部制定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統一經辦基本醫療保險事務,特別是要做好基金的征繳、管理和支付工作。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和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真執行《管理規定》,並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建立各管理環節的崗位職責與工作制度,加強基金管理各操作環節的監控。省一級的實施辦法要報我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備案。
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切實加強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統計信息、檔案資料的管理制度,並按部的統一規劃開發相關的資料庫。
三、要注意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我部將有計劃地組織各地及統籌地區經辦醫療保險業務的骨幹進行業務培訓。各地勞動保障部門也要制定培訓計劃,組織對具體經辦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四、各地在落實《管理規定》的過程中,要善於發現、認真研究、及時解決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工作、完善管理。涉及全局的問題,請及時向我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反映。
二〇〇〇年一月五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
為規范全國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一、登記與繳費核定
(一)受理繳費單位(或個人)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其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並在自受理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符合規定者予以登記,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變更、注銷事宜。
(二)建立和調整統籌地區內繳費單位和個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檔案資料(繳費單位與繳費個人的基礎檔案資料主要項目見附件2與附件3)。
(三)根據上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情況,以及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的支出情況,本著收支平衡的原則,制定本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徵集計劃。
(四)對繳費單位送達的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核,認真核定參保人數和繳費單位與個人的繳費工資基數、繳費金額等項目。向用人單位發放繳費核定通知單。
(五)對於按規定應參加而末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或個人),要及時發放《辦理社會保險手續通知單》,督促其盡快補辦參保手續。
(六)按規定為在統籌地區內流動的參保人員核轉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對跨統籌地區流動的,除按規定核轉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外,還應通知費用記錄處理和待遇支付環節,對個人帳戶進行結算,為其轉移個人帳戶余額,並出具轉移情況表。
(七)定期稽核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和財務狀況,以確認其是否依法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八)由稅務機關徵收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逐月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或個人)的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情況及繳費核定情況。
二、費用徵集
(一)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單位和個人的基礎檔案資料,確認繳費單位(或個人)的開戶銀行、戶名、帳號、基本醫療保險主管負責人及專管員的姓名、聯系電話等情況。並與繳費單位建立固定業務聯系。
(二)依據核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開具委託收款及其他結算憑證,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戶徵集基本醫療保險費,或者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徵集。
(三)以支票或現金形式徵集基本醫療保險費時,必須開具「社會保險費收款收據」。
(四)及時整理匯總基本醫療保險費收繳情況,對已辦理申報手續但未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單位(或個人),經辦機構要及時向其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書》;對拒不執行者,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由其下達《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逾期不繳納者,除責其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五)保費徵集情況要及時通知待遇審核和費用記錄處理環節。對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單位(或個人),從次月起暫停其享受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欠繳期內暫停記載個人帳戶資金,不計算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待補齊欠費和滯納金後,方可恢復其待遇享受資格,補記個人帳戶。
(六)定期匯總、分析、上報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情況,提出加強基本醫療保險費徵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費用記錄處理
(一)根據繳費單位或個人的基礎檔案資料,及時建立基礎檔案庫及個人帳戶。
(二)根據費用徵集環節提供的數據,對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情況進行記錄,及時建立並記錄個人帳戶(個人帳戶主要記錄項目見附件4)。個人繳納的保險費計入個人帳戶;單位繳納的保險費按規定分別計入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根據待遇支付環節提供的數據,對個人帳戶及統籌基金的支出情況進行記錄,以反映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的動態變更情況。
(三)由稅務機關徵收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稅務機關提供的繳費單位(或個人)的繳費情況對個人帳戶進行記錄,同時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四)按有關規定計算並登記繳費個人的個人帳戶本息和繳費年限。
(五)負責向繳費單位和個人提供繳費情況及個人帳戶記錄情況的查詢服務。對繳費記錄中出現的差錯,要及時向相關業務管理環節核實後予以糾正。
(六)根據登記與繳費核定環節提供的繳費單位和個人的變動情況,隨時向登記與繳費核定環節及待遇支付環節提供變動單位和個人的基礎資料及個人帳戶的相關情況。
(七)對繳費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等報送的基本醫療保險統計報表,定期進行統計匯總與分析。按規定及時向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
(八)繳費年度初應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參保單位的繳費情況;每年至少向繳費單位或個人發送一次個人帳戶通知單,內容包括個人帳戶的劃入、支出及結存等情況;每半年應向社會公布一次保險費徵收情況和統籌基金支出情況,以接受社會監督。
四、待遇審核
(一)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並與之簽訂服務協議,發放定點標牌。
(二)向繳費單位和個人發放定點醫療機構選擇登記表,並組織、指導其填報。根據參保人員的選擇意向、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及區域分布,進行統籌規劃,為參保人員確定定點醫療機構。
(三)指導繳費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專管員(或繳費個人)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審批表,按規定進行審核,並向參保人員發放基本醫療保險證(卡),同時將相關信息及時提供給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
(四)及時掌握參保人員的繳費情況及醫療保險費用支出的相關信息。對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單位(或個人),從次月起暫停由社會統籌基金向參保人員支付待遇。
(五)接受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費用申報以及參保人員因急診、經批準的轉診轉院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費用申報,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核准後向待遇支付環節傳送核准通知,對未被核准者發送拒付通知。
(六)負責建立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主要包括就醫記錄、個人帳戶及統籌基金的使用情況等。
(七)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定期審核、調整參保人員所應享受的保險待遇。
(八)按照有關法規和協議、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
五、待遇支付
(一)確認繳費單位或個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資料,編制人員名冊與台帳或資料庫。
(二)根據有關規定,研究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支付方式以及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
(三)根據待遇審核環節提供的核准通知及申報資料,按協議規定的時間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結算,及時撥付結算款。
根據有關規定,核退個人墊付的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款項;為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參保人員轉移個人帳戶余額;向參保人員繼承人支付個人帳戶結餘款。
(四)對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的支出情況及時進行登記,並將有關支出數據提供給費用記錄處理環節。
(五)與銀行、繳費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等建立經常性的業務聯系,以便於相互協調配合。
六、基金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收入戶和支出戶。收入戶只能向財政專戶劃轉基金,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支出戶只接受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及該帳戶的利息收入,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二)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及時編制基本醫療保險費收入和支出記帳憑證,同時按規定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際收支進行審核。
(三)根據原始憑證、匯總憑證或記帳憑證,登記基本 醫療保險明細分類帳或現金日記帳、收入戶存款日記帳、支 出戶存款日記帳、財政專戶存款日記帳。定期匯總記帳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後登記總帳,並將明細帳金額分別與總帳進行核對,無誤後進行結帳。
(四)每月與開戶銀行對帳,確保帳帳、帳款相符;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調整未達帳項;對因銀行退票等原因造成的保險費欠收,要及時通知費用徵集環節,查明原因、採取措施,確保保險費收繳到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定期對帳。
(五)按期計算、提取保險費用,並編制憑證。保險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有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六)根據保險基金的實際結存情況,在滿足周轉需要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基金存儲或購買國債的手續;建立銀行定期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備查帳,掌握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的存儲時間與金額,按時辦理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的轉存、兌付及保管工作。
(七)指導和監督費用徵集、費用記錄處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建立應繳未繳、應付未付保險基金備查簿,以及各種業務台帳,定期進行核對、清理,加強對各種暫付款、借入款、暫收款等的管理。
(八)按要求定期編報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基金的收支結存情況,並提供基金籌集、使用、管理等情況的分析報告。
(九)年度終了前,根據本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預測,編制次年的基金預算草案。基金預算草案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審核,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在預算執行中,遇有特殊情況需調整預算時,應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並按上述報批程序執行。定期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十)年度終了後,編制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年度基金財務報告經勞動保障部門核准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形成基金決算,並逐級上報。
(十一)制定、完善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會計的反映、監督職能。
(十二)建立和完善保險基金預警制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基金收支情況進行分析、預測。計算機管理系統要具備較為完善的基金監控、分析、評價、預測功能。
附件:
1.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圖(略)
2. 繳費單位基礎檔案資料主要項目
3. 繳費個人基礎檔案資料主要項目
4. 個人帳戶主要記錄項目
附件2
繳費單位基礎檔案資料主要項目
一、單位名稱
二、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三、單位注冊地址
四、單位現所在地地址
五、單位郵政編碼
六、單位類型
七、單位隸屬關系
八、單位所有制性質
九、單位主管部門或總機構
十、單位所屬行業
十一、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十二、單位法人代表
十三、單位基本醫療保險主管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十四、單位基本醫療保險專管員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十五、單位的開戶銀行、戶名及帳號
十六、單位實行醫療保險的基本情況(含投保人數、人員分類、工資及退休金總額等項目)
十七、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經費來源
十八、其他情況
附件3
繳費個人基礎檔案資料主要項目
一、姓名
二、性別
三、出生年月日
四、社會保障號
五、所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
六、參加工作時間
七、勞動用工形式
八、人員分類(在職/退休)
九、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十、婚姻狀況
十一、女職工生育情況
十二、投保日期
十三、個人繳費基數
十四、跨統籌地區流動情況
十五、其他情況
附件4
個人帳戶主要記錄項目
一、姓名
二、社會保障號
三、基本醫療保險證(卡)狀態(有效/無效)
四、人員分類(在職/退休)
五、上年工資總額
六、個人應繳費金額
七、單位應繳費金額
八、年劃撥額度及劃撥日期
九、實際劃撥額度及托收日期
十、歷年結轉額
十一、醫療費用支出情況
十二、個人帳戶支付額
十三、個人帳戶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