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職培訓費賠償
離職賠償培訓費計算主要如下:
個人培訓項目所應退賠的培訓費=[個人應當承擔的培訓費用×(協議服務時間-已完成服務時間)/協議服務時間]-個人已經墊付的費用
[注釋:服務時間按月進行不滿一月按一月計算]
培訓協議:
員工參加公司內、外部短期培訓學習及中長期外出脫產學習,當個人培訓費用超過一定費用(一般公司為1000元)時,應根據有關要求與公司簽定《員工培訓協議》,並按雙方簽定的《員工培訓協議》完成約定的服務期限。如果在必須的服務期限內提前離職(含自動離職、辭職)或因違反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被辭退,則應向公司退賠一定金額的培訓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㈡ 簽訂培訓協議~想提前離職 需要怎麼賠償呢
在離職前半個月向用人提交離職申請,經各部門批准後,就可以離職了
!不需要賠償的!!
如果你要求離職!公司肯定會答應你的請求!如果不同意!你就請事假!這個賠償金只不過是用來制約公司來保證勞工的一個保障!
對了!可千萬不要直接不打招呼就走了!這樣可是背負法律責任的!記住提前15天!
㈢ 培訓機構員工沒有 提前30天申請離職,突然離職帶走生源造成公司損失,可以起訴嗎
首先,如果她存在這個帶走,你生源的這種行為,你不僅僅可以起訴他,而且還可以要求他賠償相關的損失,因為他已經涉嫌及格不正當競爭了一個行為。從他的這種行為角度只要你能夠完全的提供相關證據並且把這個學生存在的情況摸排清楚提供合法合理的這個相應的訴訟要求。法院會支持你的。
㈣ 公司出錢培訓,簽5年,提前辭職如何免賠償
不要辦這種合同,貸款跟公司沒有關系,是你跟貸款公司的借貸關系,你五年很難堅持的,都是套路,不要信!
㈤ 非本人意願被公司培訓要求簽訂服務期五年,提前離職需賠償高額違約金是否協議有效
參加公司培訓,你認為是非專業,但勞動合同法會認為此次培訓是專項培訓,如果勞動者中途辭職,那麼要支付違約金的。當然,違約金過高,不合理的,那麼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但協議你已經簽訂,就必須負責任。
㈥ 培訓學校教師,提前離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不需要。依據勞動復合同法規定,只有制單位花錢提供了第三方培訓並簽訂《培訓服務期合同》,或者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員工中途辭職,才需要支付違約金。沒有這兩種情況,學校僅以教育局規定為由要求扣違約金,是違反勞動法的,也就不需要交。教育局的規定不能超越勞動法。而且,勞動合同法也是適用於學校這種事業單位的。其次,辭職只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不需要單位批准或者同意,所以,只要提前向公司出具一份辭職報告,做好工作交接,一個月之後,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㈦ 辭職賠償培訓費怎麼計算
辭職賠償培訓費計算主要如下:
個人培訓項目所應退賠的培訓費=[個人應當承擔的培訓費用×(協議服務時間-已完成服務時間)/協議服務時間]-個人已經墊付的費用
[注釋:服務時間按月進行不滿一月按一月計算]
培訓協議:
員工參加公司內、外部短期培訓學習及中長期外出脫產學習,當個人培訓費用超過一定費用(一般公司為1000元)時,應根據有關要求與公司簽定《員工培訓協議》,並按雙方簽定的《員工培訓協議》完成約定的服務期限。如果在必須的服務期限內提前離職(含自動離職、辭職)或因違反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被辭退,則應向公司退賠一定金額的培訓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㈧ 我之前跟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如提前離職,需賠償公司一定費用,但如果公司破產或重組,還用賠付嗎
當然不用賠了!
因為公司破產或重組,等於公司單方面解約,根據勞動法,你不僅不用賠,公司還要付給你遣散費呢!
4經濟性裁員:《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 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由於勞動者本身沒有過錯,重新找工作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使勞動者在失去工作後生活不至於發生困難;這樣符合社會公正的原則,也有利於社會穩定;故此,我國《勞動法》明文加以確認。
原則是工作滿1個自然年補1個月工資,如果你工作了10年就給你補嘗10個月(切記:遣散費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㈨ 公司出錢培訓 辭職了需要賠償嗎
如果培訓在試用期內,無需賠償。離職是否需要賠償要看培訓是否在試用期內,以及能否提供培訓發票。
如果培訓發生在轉正以後,且公司能舉證培訓發票,因簽訂了兩年合同,已工作一年,須賠償培訓費用上限為1500元。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
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
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㈩ 在培訓機構提前一個月辭職算違約嗎
培訓機構老師也是勞動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勞動合同法處理!
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30天提出,提交書面辭職信。並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勞動合同上面僅僅約定違約金是違法的(如果有其他約定,比如保密、競業限制等則看規定)!違約金只能在兩種情況下約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所以對照你的情況,看看你是否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涉及培訓和競業禁止約定的,則合法,你應該按照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不是這兩種條件,則該約定無效,你不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