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培訓機構校長
1、按照相關規定:在職教師不能從事任何校外有償活動的,做培訓機構校長更是不行。
2、按照實際情況:在職教師在外面自己開班,去培訓機構上課的比比皆是。
3、結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注意:還是有蠻高風險的,只要有人舉報,一辦一個准。
4、至於你提出的我假設兩種可能
4.1 你是在職教師想同時在外面辦一個培訓學校
4.2 你是在職教師想辭職然後辦個培訓學校
二者差別可大了,
對於4.1情況,我的建議不要這樣做,可以找一個人來當校長,你在後面給提供資源,這是大家普遍的做法。
對於4.1情況,我的建議那就是放心大膽的干啊,而且一定要把自己以前是老師放大。成功的幾率會大一些。
請叫我雷鋒!
B. 培訓機構校長簡歷怎麼寫
那肯定寫你原來是學什麼專業有沒有獲得什麼榮譽
C. 一個在培訓機構工作了八年的校長,也是我的領導,但不是直屬領導,辭職了,組織下屬些一起了最後的散夥飯
精神支柱 ,或者你覺得這個機構中 他才是權威。。權威都放棄這個機構了 那麼這個機構還有前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