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放射工作人員培訓合格內容怎麼寫
可以這樣寫:某某同志,性別,年齡,學歷,職稱,專業,工作單位,編號等。於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在哪裡參加了什麼機構組織的放射工作人員放射防護培訓班,完成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特發此證。某年月日,加蓋培訓機構公章。OK!
⑵ 輻射安全管理機抅成員需要持有培訓合格證嗎
一、申請人應當提交的材料:
(1)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和組織機構代碼 證正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
(3)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已有或擬有放射源和射線裝置明細表;
(5)輻射工作人員安全和防護知識培訓考核合格證;
(6)安全和防護管理規章制度(包括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輻射防護制度、安全保衛制度、設備檢修維護制度、人員培訓制度、台帳管理制度等);
(7)事 故應急相應機構及應急預案;
(8)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以A4紙裝訂成冊,前面附目錄。
⑶ 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證書有什麼用
從事輻射相關工作資格證書,如醫療輻射、x、r、中子、核輻射等的合法工作資格。
⑷ 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合格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合格證書的有效期為4年,因為按照規定需要每4年培訓一次,如果到期後未培訓或考核不合格,其合格證自動失效。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取得輻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每4年接受一次再培訓。
輻射安全再培訓包括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輻射安全與防護專業標准、技術規范,以及輻射事故案例分析與經驗反饋等內容。不參加再培訓的人員或者再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其輻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自動失效。

(4)放射防護知識培訓合格擴展閱讀: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輻射安全培訓分為高級、中級和初級三個級別。從事下列活動的輻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中級或者高級輻射安全培訓:
(一)生產、銷售、使用Ⅰ類放射源的;
(二)在甲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操作放射性同位素的;
(三)使用Ⅰ類射線裝置的;
(四)使用伽瑪射線移動探傷設備的。
從事前款所列活動單位的輻射防護負責人,以及從事前款所列裝置、設備和場所設計、安裝、調試、倒源、維修以及其他與輻射安全相關技術服務活動的人員,應當接受中級或者高級輻射安全培訓。
⑸ 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的合格證 哪裡辦
《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要求:按規范填寫列印,無填寫內容的頁面註明「此頁空白」,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經縣級環保部門簽署意見)。2.已有放射源或射線裝置的單位需提供《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申報登記表》,並經當地環保部門出具檢查或核實意見。3.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要求:提交原件及其復印件,審驗後留存復印件。4.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求:由地市環保局審批的,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文件及按規劃設計規模申請說明材料原件各一份;由省局審批的,提交環境影響文件批復原件或復印件、按規劃設計規模申請說明材料原件。5.省廳評估中心技術審查意見。6.滿足許可條件的證明材料:⑴輻射工作單位應當有1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專職或者兼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要求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確機構成員職責。⑵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取得輻射安全和防護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的合格證復印件。⑶已配備的與輻射類型和輻射水平相適應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的名稱、型號、數量及狀況等,包括個人劑量測量報警、輻射監測、表面污染監測儀等儀器。⑷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設置的放射源暫存庫或設備的位置、輻射防護和實體保衛等情況說明。⑸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使用或調試場所防止誤操作、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情況說明。⑹規章制度及輻射事故應急措施(輻射安全防護和管理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制度、設備檢修維護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記制度、人員培訓計劃、監測方案、應急措施等),要求各項制度健全具體,實際可操作性強,註明制訂日期。⑺產生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應具備有確保放射性有廢氣、廢液、固體廢物達標排放的處理能力或者可行的處理方案;使用Ⅳ、Ⅴ類放射源的,需出具與放射源生產單位或原出口國簽訂的廢放射源回收合同或協議,或出具送貯承諾。⑻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開展診斷和治療的單位,還應當配備質量控制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質量保證大綱和質量控制檢測計劃,至少有一名醫用物理人員負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檢測工作。7.有廢放射源的單位須完成廢源送貯,並提交送貯證明材料。8.輻射工作安全責任書,一些特殊情況的說明文件等。*註:申請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加蓋申請單位騎縫章,一式4份(上報我局2份、縣級環保局1份,申請單位自留1份)。上報省局審批的材料以省局要求為准,上報國家局審批的材料以國家局要求為准。
受理地點便民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⑹ 操作X射線的人員,放射工作人員專業及防護知識培訓是公司自己培訓就可以嗎
環保部18號令規定是要求由省級環保部門認可的培訓單位才行
⑺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55號),《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第二章從業條件與培訓,第五條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
(二)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第六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放射工作單位負責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為其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向為其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所列活動以及非醫用加速器運行、輻照加工、射線探傷和油田測井等活動的放射工作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其他放射工作單位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的規定,由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格式由衛生部統一制定。
第七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培訓時間不少於4天。
第八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2天。
第九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建立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當包括每次培訓的課程名稱、培訓時間、考試或考核成績等資料。
第十條 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應當由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條件的單位承擔,培訓單位可會同放射工作單位共同制定培訓計劃,並按照培訓計劃和有關規范、標准實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每次培訓的情況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