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的介紹
博物館是文物、標本、資料的主要收藏處所,是國家必須嚴加防護的要害部門之一。為了確保文物標本安全,保證博物館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更好地發揮博物館的宣傳教育作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製訂本規定。

Ⅱ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應該貫徹執行什麼方針
第一章 總則編輯
第二條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逐級安全崗位責任制,加強內部治安管理,積極推進綜合治理。
第三條 本規定由博物館的行政領導組織實施,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第二章 領導職責編輯
第四條 博物館行政領導的主要職責是:
一、 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機關有關的規定和部署。
二、 加強對保衛工作的領導。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全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三、 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發動並依靠全館職工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四、 定期聽取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組織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情況。每逢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會同公安機關進行全館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認真整改,及早消除。
五、 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和案件,應及時果斷處置,查明原因。對保護文物有功人員和失職人員給予獎、懲。
4第三章 保衛組織編輯
第五條 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博物館和藏品較多的地、市博物館,應設立保衛處、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館,應設保衛股或專職保衛幹部。
博物館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含技術安全設備管理人員和巡邏人員)總數應佔全館職工人數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超過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備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必須保證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並根據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的需要,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
第六條 博物館保衛組織要認真招待國家有關保衛處、科任務的規定。並做好以下工作:
一、 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意見,報請館領導統一部署。
二、 監督檢查本單位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公安機關有關規定部署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危險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當場制止。
三、 經常檢查整頓包括開放路線在內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況,配合公安機關認真做好重要內外賓客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 制訂防盜、滅火的應急方案,半年組織一次演習。發生案件、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並積極協助公安機關追查原因,組織偵破,對失職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單位負責人對失職人員包庇姑息的,保衛幹部有權向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檢察機關如實反映情況。
五、 積極參與對新建、擴建、改建施工項目設計方案中安全防範部份的審查,並監督實施和竣工的驗收。
六、 經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員的情況,發現不適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議領導妥善調整。
5第四章 重點要害部位編輯
第七條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的方針,博物館應研究確定本館的重要要害部位,切實加強安全防範工作。重點要害部位是指:
一、 文物存放部位,如庫房、展廳、修復室等。
二、 容易發生火災部位,如化驗室、配電室等。
三、 機要部位,如人事檔案室、控制室、文獻資料室等。
第八條 確定重點要害部位由館領導批准,並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重點要害部位確定後,有關主管部門要發動職工討論制訂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對職工的審查。保衛組織協助實施,檢查落實,建立要害部位檔案。
6第五章 防盜編輯
第九條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訂防盜措施。各級負責人要經常檢查,監督落實。
第十條 文物庫房、展廳和其它存放文物場所的建築必須堅固,門窗尤須保險可靠,並安裝報警器。凡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禁止存放文物。技術安全設備不夠完善的展廳,不得陳列一級品文物。
第十一條 凡收購、登記、鑒定、編目、入庫、使用、出庫和調撥、交換文物,必須制定嚴格,手續完備。文物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管理文物總帳人員不得兼管文物。
每年六月、十二月應對一、二級文物進行清理查核。
第十二條 凡文物庫房搬遷、修整,文物巡迴展出,館內展覽布陳、撤陳期間等均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專人負責,保障安全。
第十三條 新設展室或文物巡迴展出,事先須經保衛組織(重要的展出須報請公安機關)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無保證的,不準展出。
文物巡迴展出和提取文物到館外鑒定或調撥、交換,應派專人護送,提高使用交通工具的級別。特別重要的,應請求當地公安機關派幹警押送。
第十四條 展廳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值勤時,必須忠於職守,不得擅離崗位,發現可疑跡象,立即報告領導。
認真做好開館前和閉館後的文物檢查和清館凈場工作,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或交接班登記。切實加強閉館期間的警衛巡邏和幹部值班制度。
第十五條 對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的登高工具和有利地形、建築,要及時處理,並重點加強警戒。
7第六章 消防編輯
第十六條 博物館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文化部頒布的《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
第十七條 博物館應建立由館領導為主要負責人的防火安全組織,全面負責全館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實際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幹部,組織群眾性的義務消防隊。
第十八條 在防火安全組織領導和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博物館保衛組織要根據本館具體情況,明確消防重點,制訂防火制度和滅火方案,配備滅火器具和報警設施,進行安全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追查發生火災的原因,並加強對消防幹部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和訓練。
第十九條 增設、更新文物庫房和展廳的陳列櫃、架,要逐步改用金屬櫃、架。
8第七章 技術預防編輯
第二十條 博物館要對文物庫房和陳列室安裝必要的防盜報警設備,並要因地制宜,制訂技術防範規劃。
第二十一條 選擇技術安全設備,應經過公安部門鑒定或經其它單位使用證明性能良好,並根據本館的自然環境和具體條件,選擇產品的種類和數量。一般應使用兩種或多種報警設備,形成點、線、面、空間綜合報警系統控制網,有條件的應安裝電視攝影、錄像裝置。
第二十二條 技術安全設備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安裝的部位,電纜的走向,信號的使用及值班人員的工作規律等,均屬機密,不得泄露,並建立技術檔案。
第二十三條 控制室應盡可能選在控制設備的中心,必須隱蔽保密,不得兼做它用。控制室應注意防火、防塵、防潮、通風。設專線供電。應有備用電源和專用通訊工具。
第二十四條 技術安全設備較多的控制室,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安裝、檢查、維修和使用。值班員必須熟悉機器性能、信號使用和對緊急情況的鼾。要堅持雙人值班,建立嚴格的值班登記制度。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並注意培訓專門的技術人才。
9第八章 獎懲編輯
第二十五條 對在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成績顯蓍,有下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揚、獎狀、獎金、晉級、提職和記功:
一、 安全措施落實,忠於職守,全年未發生案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
二、 主動發現防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發生案件、事故者;
三、 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顯著貢獻者;
四、 為保護國家財產,與犯罪分子和自然災害斗爭中奮不顧身的有功人員;
五、 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對安全保衛工作認真負責,全年未發生較大的案件、事故者。
第二十六條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政紀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 凡因對安全保衛工作不重視,對重大隱患不積極整改,或有條件安裝報名設施而不予安裝,以致造成案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
二、 有章不循,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致使文物被盜或發生事故者;
三、 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不堅持原則,發現重大問題不請示匯報,造成案件、事故者;
四、 對文物被盜、損壞、丟失等情況,隱匿不報者;
五、 以權謀私、倒賣文物者;監守自盜者;內外勾結作案者;
六、 知情不舉,窩贓、銷贓者。
10第九章 附則編輯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國各級博物館。文物店及其它文物收藏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原有規章制度如與本規定相違背的,即行廢止。
Ⅲ 保安安全培訓計劃
您好!請看:回答http://..com/question/230967019.html
Ⅳ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的第三章 保衛組織
第五條 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博物館和藏品較多的地、市博物館,應設立保衛處、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館,應設保衛股或專職保衛幹部。
博物館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含技術安全設備管理人員和巡邏人員)總數應佔全館職工人數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超過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備保衛幹部和警衛人員,必須保證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並根據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的需要,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
第六條 博物館保衛組織要認真招待國家有關保衛處、科任務的規定。並做好以下工作:
一、 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意見,報請館領導統一部署。
二、 監督檢查本單位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公安機關有關規定部署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危險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當場制止。
三、 經常檢查整頓包括開放路線在內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況,配合公安機關認真做好重要內外賓客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 制訂防盜、滅火的應急方案,半年組織一次演習。發生案件、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並積極協助公安機關追查原因,組織偵破,對失職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單位負責人對失職人員包庇姑息的,保衛幹部有權向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檢察機關如實反映情況。
五、 積極參與對新建、擴建、改建施工項目設計方案中安全防範部份的審查,並監督實施和竣工的驗收。
六、 經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員的情況,發現不適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議領導妥善調整。

Ⅳ 安保培訓計劃
保安培訓方案
培訓內容
1·廠紀廠規·
2·保安員素質與行為規范·
3·消防、保安守則與制度·
4·消防培訓與演習·
5·體能訓練·
目的
為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提高保安隊伍的整體素質與各種防範能力·
第一節、廠紀廠規(略)
第二節、保安員素質
一、保安員素質
(一)保安員的政治素質·
1. 熱愛本社會制度與祖國.
2. 堅持基本原則,熱愛保安事業.
3. 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4. 忠於職守,竭誠服務·
5. 不畏艱險,文明執勤·
(二)保安人員業務素質
1. 精通保安服務業務·
2. 熟悉法律政策·
3. 具有良好的觀察力、思維力和分析判斷力·
4. 會做群眾工作·
5. 沉著機智,多講述謀善斷·
6. 體魄健全,武藝高強·
二、儀容儀表(體態)·
1·上班時間必須著裝整潔,穿好制服·戴好帽子,扣好紐扣,上崗證戴於左胸·嚴禁上班著便服。
2·上班必須,做到站如松,坐如鍾,行如風·即上班時必,需做到:站時應有站姿,坐有時要有坐象,行走時,要有雷厲風行·
3·體能、隊列訓練·
第三節、消防、保安守則
一、消防保安人員職責·
為保障公司范圍內人員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維護其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做好公司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的防範工作,做到職責分明·公司針對保安員與消防人員的職責特作如下規定:
1·在負責人的領導下,做好全廠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廠領導在安全保衛工作上的助手與參謀·
2·認真貫徹政府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規程與標准,做好安全無形生產和宣傳教育工作·
3·組織、協調各部門制訂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監督執行。
4·認真做好各類人員與貨物進出檢查,認真做好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與器材的檢查,並做好相關之記錄·
5·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對出現的重大問題或存在的隱患即時匯報·
6·加強能源使用與利用的監督工作·
7·負責協調與召集安全例會和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檢查評比活動,做到獎懲分明,整改及時·
8·協助公司執行廠紀廠規等規章制度與行政命令·
9·對本公司人員有3次違紀行為者,有權進行直接開處罰單交予行政部簽字認可·
10.擔當義務消防隊員·
二、保安人員十一要與十一不準
1·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準做違法違紀的事·
2·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不準搞自由主義·
3·要加強組織紀律性,不準遲到早退無故曠工請假·
4·要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離職守·
5·要敢於同壞人壞事做斗爭,不要做老好人·
6·要遵紀守法,不準參與嫖娼、賭博、吸毒·
7·要秉公執勤,不準徇私舞弊和收受禮物·
8·要保守機密,不準泄漏公司機密和他人隱私·
9·要加強團結,不準搞反派性活動·
10.要嚴格執行廠規制度,不準違章辦事和酗酒·
11.要文明管理,不準打罵、刁難員工·
三、保安消防人員崗位職責
(一)安全主任職責:
1·在公司行政部經理與消防總指揮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整體工業安全方面的消防工作·
2·在行政部經理與總指揮不在時全面行使最高指揮職能·並認真貫徹落實政府與公司的消防政策與措施·
3·進行整體性的工業安全規劃,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4·代表公司獨立行使相關之權力,開展相應之工作·
5·配合公司的要求,作好公司的整體安全培訓與宣傳工作·
6·認真作好每日工業安全(如:整體規劃、安全生產、安裝、消防通道等)監督工作與記錄,以及月總結報告·同時有權直接責令違規部門與個人即時修正·
7·協調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安全工作,並協助上司召開工業安全會議·
8·加強整體性的公共安全檢查·針對公司所出現的不合格項,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議。
9·對多次違反相關之規定者,有權直接進行查處並呈報總指揮與行政部給予處罰·同時自覺接受其他同事的監督·
10·加強能源使用與利用的監督工作·
(二)保安隊長職責·
1·在其行政部的領導下,正確地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政策·指導下屬工作起到上下溝通橋梁的作用·
2·做好上司的好幫手,全面負責實施公司的保安工作包括事故的處理·
3·在直接上司的領司下,獨立地行使對各種規章制度的監管權力·
4·對本部門工作進行安排與協調,並協調同他部門的相關工作。
5·通過不同的方式,不斷加強保安隊伍的思想建設與業務素質的提高·
6·正確反映保安隊伍與各部門所出現的安全工作問題,並提供合理化的建議·
7·有權對多次違反公司各項規定者有權給予一定的處罰,同時自覺接受其他同事的監督·
8·認真作好保安工作的統計工作報告與總結,並協助上司召開保安工作會議·
9·協助上司,配合安全主任處理工傷事故與指揮消防工作·
(三)督察員工作職責
1·協助上司作好保安消防的宣傳、檢查與防範工作,做好幫手。
2·協同組長加強本組人員的思想教育與各種素質的提高·
3·在公司范圍內行使其獨立的督察權,對任何違紀及時指正與跟進·
4·檢查與監督各個保安點工作與工場紀律·
5·協助上司,嚴肅處理各種違紀行為,以糾正各種不正之風·
6·認真做好日常工作中工作記錄,及時反饋實際情況,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7·在隊長的領導下,同班、組長一道搞好團隊建設。
8·協助上司,配合隊長、組長處理工傷事故與指揮消防工作·
9·加強能源使用與利用的監督工作·
(四)班長職責:
1·協助上司作好保安消防工作,做好幫手·
2·在隊長的領導下,安排與調配本班人員工作,同時必須加強本班人員的思想素質教育與體能訓練·
3·在公司范圍內行使其獨立的督察權,對任何違紀及時指正·
4·檢查與監督各個保安點的工作·
5·配合上司秉公執法,嚴肅查處各種違紀行為,以糾正不正之風·
6·認真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7·在督察員的協助下,搞好本班的團隊建設,包括體能與業務素質訓練,提高保安隊伍士氣·
8·在督察的配合下,協助上司,處理工傷事故與指揮消防工作。
(五)前門保安員職責:
1·在班長的領導下,聽從工作安俳·
2·做好外來人員、車輛與貨物的進出記錄·
3·做好外來人員的咨詢、及同前台人員聯絡工作·
4·做好內部人員及其物品的記錄·
5·上下班時間負責維持打卡紀律·
6·協助上司,對本崗所發現的違紀人員進行查處·
7·有何異常情況,必須機靈地處理,並向上級匯報·
8·對公司高層與來賓的到訪,以禮相待,必須敬禮問好。
9·必要時,協助來賓與其物品的臨時接送·
10·保安人員必須按單位的實際情況輪流跨列站崗,非站崗時間可坐著·
11·協助上司,處理工傷事故與急救工作並承擔義務消防與疏散人員工作·
(六)非大門保安員職責:
1·在班長的領導下,聽從工作安俳·
2·做好外來人員物品的進出記錄·
3·做好咨詢與聯絡工作·
4·做好內部人員及其物品記錄·
5·上下班時負責維持打卡紀律·
6·愶助上司,對本崗所發現的違紀人員進行查處·
7·有何異常情況,必須靈活處理,並向上級匯報·
8·對公司高層與來賓的到訪,應致禮相待,敬禮問好·
9·必要時,愶助來賓與物品的臨時接送·
10. 協助上司,處理工傷事故與急救工作並承擔義務消防與
疏散隊員工作·
四、保安制度
1·保安員要文明、嚴紀、服從、為已任,帶頭遵守廠規公正廉明·
2·當值保安員要穿戴整齊,非當值保安不得穿著制服·
3·上班巡邏時嚴禁吸煙、吃零食、嘻戲、睡覺·(包括值班室)
4·編排崗位責任制,保安員要有警覺、自律地執行崗位中的任務,誰負責的范圍發生事故(失竊、賭博等),被隊長或公司負責人發現,此負責人將處以10-300人民幣以內的罰款·
5·在本廠范圍內發生的事情,如保安本身認為不夠力量處理,應即刻報告保安室或行政部或公安機關·
6·發生違反廠規者,要嚴格執行公司規定並進行處罰,嚴禁私放或收受利益,不得罰款與沒收。
7·身為保安要勇敢地維護公司利益,不得欺善怕惡·
8·嚴禁私自為放外人入廠或不按正常程式登記·
9·上班時嚴禁離開工作崗位,所有已編排崗位的保安員要嚴守自已的崗位,不得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情·
10.保安室內平常不得超過4人,非當值保安不得在值班室逗留其餘時間一律禁止入內·(除匯報情況/緊急情況/上下班報到外)
11.每天由保安隊長、督察、組長執行巡更制度,每天情況由隊長或督察負責向廠長與行政部匯報·
12.所有保安員必須遵守其他相關之管理制度與規定·
13.對公司高層及所有來賓進出廠門時行禮致敬,並提供必要的服務·
14.對供應商的來賓違紀行為,不得有任何打罵行為·應寫成報告交由行政部處理·
備註:上述守則由行政部、廠長直接負責,由安全主任、保安隊長、督察、班長執行·望各位保安人員嚴格遵守,若有違者將從嚴處罰·若有更改將另行通知·
第四節、消防培訓與演習·(略)
1. 消防工作的原則:依法管理。
2. 消防工作的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3. 滅火的基本方法:冷卻法、窒熄法、隔離法、抑製法。
4. 滅火器的種類:水型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
5、消防水帶的使用方法。
6、正確的接報火警?
第五節、體能訓練,隊列訓練
1·體能訓練·(由組長指導,隊長督導)
2·進行完整的擒拿、格鬥訓練·(由組長指導,隊長督導)
3、隊列訓練主要內容:稍息、立正、跨列、敬禮等。
4、交通指揮手勢訓練。
5·在訓練方式上可靈活多變,但絕不能長期僅以打球的方式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