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特殊葯品的正確管理辦法
特殊葯品的管理辦法:
特殊葯品的管理是指對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毒性葯品及放射性葯品的管理。
根據《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國務院先後頒布了《麻醉葯品管理辦法》(1987年11月)、《精神葯品管理辦法》(1988年11月)、《醫療用毒性葯品管理辦法》(1988年12月)及《放射性葯品管理辦法》(1989年1月),以正確發揮其防病治病的積極作用,嚴防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造成危害。醫院是特殊管理的葯品采購、使用量最多的單位,加強對特殊葯品的管理,關鍵是要控制醫療機構對特殊管理葯品的使用管理,醫院葯房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和衛生部的法規條例,加強特殊葯品使用管理工作。
麻醉葯品的管理
麻醉葯品是指連續使用後易產生身體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葯品。其管理要點有:
1.麻醉葯品只能用於本院醫療、教學和科研的需要,正確合理地使用,嚴防患者產生對此類葯品的依賴性,杜絕事故漏洞。
2.醫務人員必須具有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並經考核能正確使用麻醉葯品者,才有麻醉葯品處方權。
3.麻醉葯品必須使用專用的處方箋,並有醫師的簽章,配方人員也要雙簽字,並建立麻醉葯品處方登記冊。醫務人員不得為自己開處方使用麻醉葯品。
4.麻醉葯品處方限量 每張處方注射劑不得超過2日常用量,片劑、酊劑、糖漿劑等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經縣以上醫療單位診斷確需使用麻醉葯品止痛的危重病人,可按規定手續辦理《麻醉葯品專用卡》,憑卡到指定醫療單位開方取葯,一次取葯最多為5日常用量。
5.對麻醉葯品要有專人負責、專櫃加鎖、專用賬冊、專用處方、專冊登記。處方保存3年備查。
對違反規定、濫用麻醉葯品者,葯品管理人員有權拒絕發葯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精神葯品管理
精神葯品是指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葯品。其管理要點有:
1.精神葯品只准在本院使用,醫生應當根據醫療需要合理使用,嚴禁濫用。
2.精神葯品處方限量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類精神葯品的處方,每次不超過3日常用量;第二類精神葯品的處方,每次不超過7日常用量。處方應當留存2年備查。
3.醫療單位應當建立精神葯品收支賬目,按季度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葯品監督管理主管部門,葯品監督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查處。
毒性葯品的管理
醫療用毒性葯品(簡稱「毒性葯品」),系指毒性劇烈、治療量與中毒劑量相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葯品。
1.毒性葯品的品種范圍
根據衛生部的規定,目前我國毒性葯品的管理品種中有毒性中葯27種(指原葯材及其飲片),毒性西葯11種(指原料葯)。上述中、西毒性葯品品種一般不包括其制劑,其單方制劑在一些地方有規定的按地方規定辦理。
⑴ 毒性中葯品種 砒石(紅砒、白砒)、砒霜、生川烏、生馬錢子、生甘遂、雄黃、生草烏、紅娘蟲、生白附子、生附子、水銀、生巴豆、白降丹、生千金子、生半夏、斑蝥、青娘蟲、洋金花、生天仙子、生南星、紅粉、生藤黃、蟾酥、雪上一枝蒿、生狼毒、輕粉、鬧羊花。
⑵ 毒性西葯品種 去乙醯毛花苷丙、阿托品(包括其鹽類)、洋地黃毒苷、氫溴酸後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鹼(包括其鹽類)、升汞、水楊酸毒扁豆鹼、亞砷酸鉀、氫溴酸東莨菪鹼、士的寧(包括其鹽類)。
2.毒性葯品的使用管理
⑴ 凡加工炮製毒性中葯,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或省級葯品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制定的《炮製規范》有關規定進行。葯材符合葯用要求的,方可供應、配方和用於中成葯生產或醫療單位自製制劑制備。
⑵ 醫師開寫毒性葯品處方,只允許開制劑,不得開毒性葯品原料葯,每次處方極量不得超過2日劑量。
⑶ 調配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計量准確,按醫囑註明要求,並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葯師以上技術職務的復核人員簽名蓋章後方可發出。對處方不註明「生用」的毒性中葯,應當付炮製品。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醫生重新審定後再行調配。處方一次有效,處方應保存2年備查。
⑷ 建立保管、驗收、領發、核對等制度。嚴防收假、發錯或與其他葯品混雜。必須專人、專櫃、加鎖保管,並建立登記賬,記明收、支、存情況。
放射性葯品
放射性葯品是指用於臨床診斷或者治療的放射性核素或者其標記葯物。醫療單位使用放射性葯品必須取得省級公安、環保和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放射性葯品使用許可證》。醫療單位設置核醫學科、室(同位素室),由經過核醫學技術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使用。
❷ 初級醫生經醫療機構培訓合格後能開特殊葯品嗎
不能。
❸ 「特殊管理葯品」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特殊管理葯品包括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及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二、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反應及時、依法處置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醫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分管院長任組長,醫務部、葯學部主任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醫療管理、葯學、護理及保衛等人員,其職責如下:
1、修訂醫院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2、研究制定醫院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負責醫院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對醫院依法處理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監督和管理,並及時向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二)醫院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葯學部主任負責,其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醫院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綜合協調醫院特殊葯品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工作。
3、負責對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必要時協助有關部門實施控制。
4、組織實施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協助解決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
5、負責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情況的總結報告。
四、預防與控制
(一)加強對特殊管理葯品法律法規和特殊葯品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提高防範意識。
(二)加強特殊管理葯品日常監管,制定和落實預防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責任制,一旦發現隱患和突發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三)加強特殊管理葯品使用環節的監管,定期檢查特殊管理葯品使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使用環節的購進、運輸、儲存、保管、調配、使用情況,及其問題整改落實的情況;依法對使用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組織調查、確認和處理,並負責有關資料的整理和情況的綜合匯報。
五、報告與處理
(一) 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啟動應急程序:
1、特殊管理葯品濫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嚴重中毒。
2、麻醉葯品、一類精神葯品流失、被盜。
3、醫療用毒性葯品中屬劇毒物品流失、被盜。
4、發現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濫用成癮人群。
(二)特殊管理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定採取控制危害擴大的措施或者對現場進行控制。
2、立即向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涉及范圍、死亡人數、事故原因、已採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等。
3、採取必要的葯品救治供應措施。
4、事故的分析、評估、研究應對措施。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特殊管理突發事件。
六、本預案適用於特殊管理葯品在銷售、運輸、儲存、保管和使用等環節中,突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傷害和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社會問題的應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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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醫療機構對麻醉葯品的培訓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提高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的臨床合理應用水平,促進臨床合理用葯,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啟動了「全國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培訓項目」(以下簡稱項目),項目啟動暨師資培訓會議於1月23日在京召開,衛生部醫政司趙明鋼副司長、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安監司王者雄副司長、衛生部合理用葯專家委員會汪復副主任委員、北京大學神經科學研究院韓濟生院士、北京協和醫院羅愛倫教授和國葯集團葯業股份有限公司李軍同志出席了會議。
項目計劃用3年時間(2009年7月-2012年7月),分五個階段,採用師資培訓和普及培訓兩級培訓模式,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32個設區的市,以巡講的方式對持有麻醉葯品、第一類精神葯品購用印鑒卡的醫療機構中,約4萬名特殊管理葯品管理人員(含主管院長、葯劑科主任和葯師)、6萬名醫護人員進行培訓。
衛生部會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包括確定培訓方案並組織實施、確定培訓內容、指定機構具體負責培訓和考核、對培訓和考核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衛生部合理用葯專家委員會負責全國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培訓具體實施工作,包括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編寫培訓教材、組織全國師資培訓、組織和指導各地培訓、組織對培訓的督查、命題和考核等相關工作。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培訓項目在本轄區內的相關工作,指導各地區開展培訓工作,並協助組織對受訓人員的考核工作。
衛生部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提高對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培訓對於提高醫療機構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水平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和指導項目的實施,確保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開展本次培訓工作,認真組織培訓項目在本轄區內的相關工作。培訓結束後,及時組織開展對受訓人員培訓效果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保證培訓工作取得實效,充分結合本地實際,採取群眾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群眾普及特殊管理葯品管理和合理應用相關知識,推動全社會共同支持和參與特殊管理葯品的合理應用工作。
合理用葯是提高葯物治療水平,降低醫療費用,使病人獲得優質醫療服務的必要條件。提高醫療機構葯事管理水平,促進臨床合理用葯,可以保障患者獲得安全、有效的葯物治療,減輕個人和政府的經濟負擔,同時對於實現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據介紹,為加強葯物臨床應用管理,規范醫務人員用葯行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葯,國務院2006年頒布了《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衛生部先後頒布了《醫療機構葯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葯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麻醉葯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精神葯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葯物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臨床合理用葯做出了明確規定。衛生部在2005-2008年「醫院管理年」活動和2009年「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中,都將加強臨床合理用葯工作作為重要督導內容。各地也通過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落實等多種措施,促進葯物合理應用水平不斷提高。 衛生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衛生部合理用葯專家委員會有關專家,各省(區、市)衛生廳(局)醫政處有關負責同志,部分醫院院長、專家代表出席了項目啟動儀式。
❺ 特殊葯品五專管理,具體操作
特殊葯品指劇毒、麻醉、一類精神葯品,五專是指:專人負責、專櫃加鎖、專用帳冊、專用處方、專冊登記。
❻ 什麼是特殊管理葯品
1、狹義的特殊葯品,是指麻精毒放,即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毒性葯品、放射性葯品。
2、廣義的特殊葯品,即特殊管理的葯品。則除上面的4類葯品外,還包括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興奮劑,含特殊葯品類復方制劑。
特殊管理葯品是指國家制定法律制度,實行比其他葯品更加嚴格的管制的葯品。在管理和使用過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毒性中葯品種:
砒石(紅砒、白砒)、砒霜、水銀、生馬錢子、生川烏、生草烏、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蟲、紅娘蟲、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黃、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鬧羊花、雪上一枝蒿、紅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紅粉、輕粉、雄黃。
西葯毒葯品種:
西葯毒葯品種: 去乙醯毛花甙丙 、洋地黃毒甙 、阿托品 、氫溴酸後馬托品 、三氧化二砷 、毛果芸香鹼 、升汞 、水楊酸毒扁豆鹼 、亞砷酸鉀 、氫溴酸東莨菪鹼 、士的年。
註:西葯毒性葯品品種僅指原料葯,不包含制劑。西葯品種士的年、阿托品、芸香鹼等包括鹽類化合物。

(6)醫療機構特殊葯品培訓擴展閱讀:
毒性葯品工作內容:
1、毒性葯品的經營必須按國家《醫療用毒性葯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並做好供應和管理工作。
2、毒性葯品實行雙人驗收、雙人復核,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入庫和銷售。
3、毒性葯品驗收時,除按普通葯品的驗收項目外,還必須對其內、外包裝上印有的特殊標志進行檢查,《到貨驗收記錄單》單獨存檔,保存至超過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於三年。
4、毒性葯品應設專櫃、雙人、雙鎖管理。應由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業務熟練的保管員擔任。
5、毒性葯品要堅持日動碰、月盤點、賬貨相符率達到100%。發現問題立即逐級匯報,並及時查處。
6、毒性葯品必須憑合法有效出庫憑證出庫,沒有合法有效憑證不得出庫,並做好銷售、出庫復核記錄。
7、毒性葯品必須單裝箱,不得與一般葯品混裝。
8、毒性葯品的報損銷毀按《麻醉葯品、一類精神葯品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