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培訓大全 > 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經費

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經費

發布時間:2021-03-21 11:48:37

1.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1〕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且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強,防範難度大。特別是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工程建設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單位,切實落實防範治理責任; 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在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協調推進山洪等其他災害防治及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災害調查任務,全面查清地質災害隱患的基本情況; 基本完成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 對其他隱患點,積極開展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災情、險情得到及時監控和有效處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二、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四)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調查評價結果要及時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

(五)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七)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各地區要加快構建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

(八)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九)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四、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十)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

(十一)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

(十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五、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十四)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針對汶川、玉樹等地震對災區地質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對重大隱患點進行嚴密監測,及時採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

(十五)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經評估論證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各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制定防災預案,切實保證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十六)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

六、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九)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

(二十)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七、健全保障機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

(二十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二十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七)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衛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八)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緊緊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隊伍等搶險救援骨幹力量,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

國務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2. 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到位

各鄉鎮國土資源所對各級各類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要做到發放到位、宣傳到位,同時主動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傳畫、牆壁板報、宣傳頁、「兩卡」等形式,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危險性、避險方法、聯系方式、防治措施等宣傳到位、講解到位,確保當地居民知道何處危險、何時避險、怎麼避險。

3.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2011〕9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以下簡稱 《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各有關部門要將 《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門、本系統的工作進一步細化和分解,組織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形成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一、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一)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山洪地質災害調查和評價、做好調查成果綜合集成工作,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調查評價; 水利部負責組織山洪災害調查評價)

(二)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國土資源部負責組織重大隱患點勘查,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落實重大隱患點監測防治措施)

(三)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等加強督促指導)

二、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四)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加快構建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國土資源部、氣象局、水利部負責建立監測預報會商、信息共享和預警聯動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五)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工業和信息化部、廣電總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民政部、氣象局等負責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體系,制定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員防災技能培訓)

三、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七)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國土資源部、水利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環境保護部、林業局、水利部、農業部、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氣象局、林業局、能源局等分別負責)

(八)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民政部等加強指導)

(九)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林業局等加強支持、指導)

四、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加強支持、指導和監督)

(十一)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三峽辦加強支持、指導)

(十二)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總參作戰部、武警總部、電監會、能源局等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部加強指導監督)

(十三)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氣象局等加強支持、指導)

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國土資源部負責)

(十四)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負責)

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林業局負責完善相關審批程序,制定、完善有關規范標准和技術規程;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等部門和單位制定地下空間管理辦法)

五、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五)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民政部等加強支持、指導)

(十六)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等相關部門加強支持、指導)

(十七)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健全保障機制

(十八)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推動完善和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規章; 國土資源部牽頭負責制定相關規范標准,完善相關技術要求和規程)

(十九)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加強支持、指導)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負責)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國土資源部負責)

(二十)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一)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科技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等通過相關科技計劃、基金和行業科研專項等對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進行支持; 科技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各方面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技術裝備研製應用以及對外國際交流合作。有條件的地方政府也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二十二)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科技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等通過相關科技計劃、基金和行業科研專項等對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進行支持; 科技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各方面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技術裝備研製應用以及對外國際交流合作。有條件的地方政府也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二十二)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宣傳普及和培訓。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培訓; 教育部負責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中小學學生防災演練)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4.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初探

毛學翠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正在廣泛開展,災害防治工程不僅具有經濟效益,同時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本文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概念,並對社會效益評價的內容加以論述,以期得到專家的指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社會效益

1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提出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各類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造成的損失也呈上升趨勢。僅地質災害2001年就發生約6000次,造成經濟損失約35億元,788人死亡。地質災害不僅造成了經濟損失,還嚴重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在2002年召開的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江澤民同志在談到國土資源工作時提出,全面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繼續做好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成為國土資源部的一項重要任務。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僅三峽庫區國家就撥出專款40億元,用於三峽庫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除此之外,國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資金用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及防治。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231次,避免人員傷亡4200餘人。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開展,不僅取得了很大的經濟效益,而且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對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效益如何評價,是當前災害經濟學研究的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投入不同於一般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一般建設項目在論證階段往往將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作為重點,只有經濟效益好的項目才能投入建設。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投入,在注重投入的經濟效益時,其社會效益的評價往往是很重要的指標。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的評價已有很多專家在研究,而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評價則僅僅停留在一些定性的描述上,尚有待於從理論及方法上進一步研究。本文旨在拋磚引玉,以期得到專家們的指點。

2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涵義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雖沒有進行過社會效益評價的系統研究,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對項目的社會效益歷來都是非常重視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由國家出資的公益性項目,是以保證人民生命安全及物質財富不受損害為目的,以創造社會效益為主的非生產性建設項目,項目的投入產出與生產項目是不一致的,因此項目的效益評價是以「負負得正」理論為基礎進行計算與評價的。社會效益評價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價的重點。

項目社會效益評價有狹義及廣義兩種。西方國家將項目的經濟評價加收入分配分析稱為社會評價,這是一種狹義的社會評價,是一種經濟意義上的社會評價。

從20世紀70年代起,社會影響評價、社會分析等評價方法逐步發展起來,並引入到項目評價中。這種方法從社會學角度分析項目對實現國家或地方各項社會發展目標所做的貢獻和影響,以及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影響。該方法著重分析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環境對項目實施的影響,預測項目實施對人民生活、社區結構、健康、安全、教育、文化、風俗習慣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及社會問題,以及如何在決策中考慮這些影響,這是一種廣義的社會評價。目前多採用廣義的社會效益評價概念。

結合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特點,我們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社會效益評價的涵義表述為: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從災害學及社會學的角度出發,分析治理項目實施對減少人員傷亡,保證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對當地生產、人民生活、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以及如何在項目實施中考慮這些影響。地質災害防治最大的社會效益是減少人員傷亡;對當地生產的影響包括對生產結構的影響、對農業種植方式的影響等;對人民生活的影響包括人民的收支水平、生活方式、居住條件、健康、安全、公平、穩定就業、消費、人際關系和生活環境、風俗習慣、交通、教育、移民、信仰、道德價值觀的影響等;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包括新增植被、土地、資源、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等。3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方法及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多學科綜合運用的結果,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和一些自然科學研究方法都可用於社會效益評價。常用的幾種方法有:情景分析法、清單法、矩陣法、網路法、社會學調查方法、參數評價法、多目標綜合分析法等,一般以「有無對比」(即治理與不治理對比)為基礎,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綜合評價地質災害治理的社會效益。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主要內容有:

3.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人口安全性評價

在一切社會財富中,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最大的社會效益就是減少由地質災害引發的人員傷亡。地質災害發生可能造成的最大死傷人數就是災害治理後可減少的人員傷亡數。計算公式為:

S=R·L

其中:S——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最大可能傷亡人數;

R——評價區或單個災害危害范圍內承災人口數;

L——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的人員傷亡概率

評價時需統計評價區的承災人口數,人員傷亡率則是根據評價區歷史災情統計數計算的或根據同類同級別災害人員傷亡概率確定的。

3.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當地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開展,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到當地的生產及產業結構的調整,必然會對當地的人民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通過問卷調查、矩陣法等方法可對這些影響進行定性分析評價。評價內容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影響到的生產部門;

(2)災害防治限制和制約了哪些行業及生產方式的發展;

(3)當地居民的災害意識及對災害治理的認識程度;

(4)災害治理對當地人民就業狀況的影響;

(5)災害治理對交通、移民、居住條件、風俗習慣、人際關系等的影響。

3.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區域環境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包括對植被、土地、資源等的影響。評價時先列出相關的生態環境因素清單,然後對治理工程與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以矩陣的形式進行分析,從而分析工程對哪些環境因素有影響、影響的范圍及程度、性質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本身及它引起的相關活動很多,對環境的影響也很復雜,評價時只能擇其主要因素進行分析。如破壞及新增植被面積、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破壞及新增土地面積、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等。

3.4綜合評價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效益

在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多效益評價的基礎上,對防治社會效益進行綜合評價,指出評價中的問題,提出災害防治的對策建議。

4結語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是一門新興的研究領域,有待於從理論上加以研究,從實踐上加以完善。本文的部分觀點及理論將應用到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減災社會效益評價中,並在應用中加以完善。

參考文獻

[1]王五英等主編.投資項目社會評價方法.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7.

[2]中國科技促進發展中心.三峽工程社會評價研究.[內部資料],1995.

5. 建立健全經費投入機制,多方籌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

多年以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亟須加大投資。

在2003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指出「人口資源環境工作是一項具有顯著社會效益的公益性事業,國家和社會都要增加投入,完善投入機制。隨著經濟發展和中央財力的增強,中央要逐步增加對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財政投入,地方也要切實增加對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財政投入。國家投入要著眼於對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基本需要,屬於基礎性投入。各級政府要把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基本經費納入本省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

綜上可知,中央要求加大環境保護投入,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因此,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投入是符合中央精神的。

政府投入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資金來源。目前看,政府財政投入還遠遠不能滿足現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需要調動全社會的力量。這也是2003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座談會上所要求的。要採取必要的鼓勵性政策和措施,鼓勵社會各方面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貢獻,包括吸引國外資金投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地質災害實行分級管理,充分發揮國家、地方、部門、集體、個人的積極性,多渠道、多層次投入。國家投入著眼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需要,屬於基礎性投入,各級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經費納入本省財政預算,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定期按計劃投入,並建立保障機制。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在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權和事權的基礎上,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因人為引發或者加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建立政府、社會和責任企業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地質災害所在地的政府可以嘗試建立多種靈活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資金融資渠道,逐步形成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的良性機制。

隨著經濟發展和財力的增強,國家及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力爭國家地質災害防治財政預算達到全國財政總預算的2%,歸口國土資源部統一管理;地方地質災害防治財政預算達到地方財政總預算的2%,由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管理。

通過財政投資與社會贊助、有關專項資金等渠道,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基金,專款專用,滾動使用。國家建立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專項基金,用於重點地區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國家和當地政府相應採取必要的鼓勵性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信貸金融支持,給予稅收優惠、減免或減少進出口稅等政策吸引資金包括國外資金投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6. 附錄二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災減災工作方法,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取得圓滿成功的基礎上,部研究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計劃利用5年時間,將全國絕大多數重點山地丘陵縣(區、市)建設成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提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內容要求

(一)有組織:成立了以分管縣(區、市)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縣、鄉兩級簽訂了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有經費:每年都有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有規劃: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經縣(區、市)政府批准實施。每年都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區、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有預案:對本縣(區、市)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了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有預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有監測: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已有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已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鄉鎮國土所中有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建設內容要求,組織縣(區、市)開展建設活動。每年10月20日前,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完成「十有縣」建設的縣(區、市)開展驗收,並將通過驗收的縣(區、市)名單報部。部以通報形式公布「十有縣」名單。

三、政策措施

(一)為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部將在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地質災害詳細調查項目及經費安排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縣(區、市)被通報命名為「十有縣」之後,部將不定期開展檢查、抽查,以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促使各地提高建設質量,加快建設步伐。

7.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0〕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部宣教中心、部人力資源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三中、四中全會和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的精神,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進一步加強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部決定於2010年4~9月,開展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評估、巡查、預案、宣傳和人員五個到位)宣傳培訓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機構

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宣傳培訓活動,將其作為2009年全面培訓縣(市)、鄉(鎮)村國土資源管理幹部工作的後續專業培訓任務,納入今年重點工作計劃,部成立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成員名單見附件2),負責全國具體宣傳培訓組織協調工作。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相應成立省級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具體宣傳培訓組織調工作。

二、結合實際,編制實施方案

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要按照「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實施方案」(見附件1)的統一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的「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宣傳培訓主題、目的、對象、內容、教材、師資、進度安排及組織機構等。

三、認真准備,保證培訓質量

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要組建好本地區的師資隊伍,部將對師資隊伍進行統一培訓,具體培訓通知另發。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將編制統一培訓教材,各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在收到部統一培訓教材後,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准備具體教案。各地要安排專門經費,用於教材編印和舉辦培訓班。要全力做好本轄區內宣傳培訓活動的各項組織工作,保證宣傳培訓任務按時完成。

四、注重溝通,加強督促指導

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要及時了解本地區宣傳培訓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報告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和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將在及時了解各地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會同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深入基層,加強對宣傳培訓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五、抓好典型,及時總結推廣

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將會同各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在掌握各地宣傳培訓工作進展情況的基礎上,及時發現和總結各地在組織動員、實施方案編制、教案編排、方式創新、提高質量等方面的好做法,並組織推廣,促進宣傳培訓活動順利完成並達到預期效果。

六、聯合媒體,做好宣傳報道

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將邀請和組織新華社、人民日報、農民日報、科技日報、國土資源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新聞媒體參與有關宣傳活動。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應組織省(區、市)內相關主流媒體,適時開展對活動的宣傳報道,掀起地質災害防治宣傳熱潮,做到「報紙有文章,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推動培訓活動廣泛深入開展。

請各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將各自的宣傳培訓活動實施方案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於2010年3月31日前報部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

聯系人:胡傑010-66558318

沈偉志010-66558321

傳真010-6655831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實施方案

2.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成員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實施方案

一、宣傳培訓主題

本次活動主題為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主要培訓和宣傳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相關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培訓目的

提高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高發區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強應急能力,減少地質災害特別是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實現人與自然地質環境的和諧。

三、宣傳培訓對象

本次宣傳培訓活動范圍為所有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鄉(鎮)國土資源所和鄉村。培訓對象為國土資源所所長和從事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人員、農村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

四、宣傳培訓主要內容

(一)山區農村房屋選址、建設中如何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有意識地預防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二)汛期和地質災害易發、多發時段,如何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險情巡查;

(三)如何制定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臨災時如何啟動實施預案;

(四)如何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宣傳要點;

(五)從事地質災害防治的管理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要點,行為守則,如何組織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如何指導群測群防工作。

五、組織機構

由辦公廳、人事司、環境司、宣教中心、人力中心、地調局、監測院共同組成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環境司,辦公室主任由環境司司長擔任,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參照成立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

六、培訓教材

部組織地調局、監測院等單位的專家編寫統一的培訓教材。各地可直接使用部統一培訓教材,也可組織編寫適合本省(區、市)地質災害實際情況的培訓教材。

七、培訓師資

部抽調相關單位技術人員組成部培訓講師團,人數為10人左右,負責示範培訓並指導省級師資隊伍的培訓工作。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所掌握的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分布情況,遴選對本轄區地質災害情況熟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培訓,人數為20人左右。

八、時間安排

宣傳培訓活動從2010年4月開始,至2010年9月結束,共6個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一)啟動准備

2010年3月中旬,部下發「關於開展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的通知」,正式啟動宣傳培訓活動。

2010年3月中旬為宣傳培訓活動准備階段,該階段主要任務是編寫培訓教材,遴選培訓師資。

(二)培訓

2010年4~5月,部舉辦示範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各地遴選的師資隊伍以及省、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管理人員和部分鄉(鎮)國土資源所幹部,共計培訓1000人。6~9月,各地全面開展培訓活動,由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負責組織培訓鄉(鎮)國土資源所幹部,共計培訓1000人。同時,部將組織編制地質災害宣傳培訓專題片,利用中組部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進行播放,各省級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要適時組織觀看培訓,共計培訓10萬人。

(三)總結和表揚

2010年10月15日前,各省(區、市)完成宣傳培訓活動總結工作,10月30日前,部完成全國宣傳培訓活動總結工作。部將對各地在宣傳培訓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

附件2

全國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辦公室成員名單

主任:關鳳峻 環境司 司長

副主任:孫家海 辦公廳 副主任

孫喜華 人事司 副巡視員

柳源 環境司 巡視員、三峽辦主任

周愛群 宣教中心 副主任

閆建新 人力中心 副主任

殷躍平 地調局 主任

侯金武 監測院 院長

成員:張紹傑 人事司 處長

熊自力 環境司 處長

謝輝 辦公廳 處長

桂梅 宣教中心 處長

張春雨 人力中心 處長

張作辰 地調局 處長

李鐵峰 監測院 室主任

胡傑 環境司 副處長

沈偉志 環境司 主任科員

商冉 環境司 副主任科員

8. 地質災害防治宣傳要點

利用報來刊、電視、廣源播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防災減災基本知識和技能,對縣、鄉、村群測群防人員定期舉辦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提高防災減災水平,在大中小學校開展地質災害基本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增強廣大師生地質災害防災意識。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等時機,在全縣廣泛開展減災科技「宣傳日」和「宣傳周」等活動,增強各級領導和廣大公眾的防災減災和保護地質環境意識。

閱讀全文

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經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培訓對標方案 瀏覽:503
c2c電子商務平台運作方式 瀏覽:681
傢具促銷活動經典廣告詞 瀏覽:267
深圳大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地址 瀏覽:242
景區超市營銷方案 瀏覽:267
北京吾愛吾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58 瀏覽:364
電子商務公司如何報稅 瀏覽:618
移動電源促銷方案 瀏覽:787
淄博電子商務創業園 瀏覽:384
天津濱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瀏覽:120
開班教育培訓機構方案 瀏覽:564
幼兒全員培訓方案 瀏覽:535
大型促銷活動歌曲店鋪 瀏覽:768
歡樂谷六一兒童節廣告策劃方案範文 瀏覽:905
小型酒會主題策劃方案 瀏覽:154
魯班網電子商務平台官網 瀏覽:943
培訓機構中秋節線下活動方案 瀏覽:500
房地產促銷活動預算表 瀏覽:344
茶葉促銷活動預算表 瀏覽:703
小學畢業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