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血液透析專科護士培訓內容
血透專科護士培訓計劃培訓
通過各階段培訓、工作,使新入科護理人員能盡快適應醫院護理工作,全面掌握各項護理規章制度、職責、工作流程、護理技術操作 規范、護理工作方法,充實基礎護理理論與技能,熟悉血透室專科疾病特點,適應血透室專科護理工作,初步掌握專科護理知識與技能,平穩過渡至下一階段的血透室專科護士培訓。
一、第一階段
1、熟悉《護士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
2、熟悉護理工作規章制度,重點核心制度和血透室專科制度;
3、熟悉護理崗位職責及各班次工作流程、標准、各責任組分管內容;
4、熟悉護理文書書寫規范醫|學教|育網整理;
5、熟悉護士職業道德規范和禮儀服務規范,護患溝通技巧;
6、掌握血透室的結構布局、三區劃分的環境要求;
7、掌握血液凈化的原理、適應症、治療目的;
8、熟悉血液透析治療患者的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表現、治療原則;
9、熟練掌握基礎護理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
二、第二階段
1、掌握基本專科技能——肝素溶液的配製;透析管路的安裝、預沖;
2、掌握基本專科理論——透析液的成分及作用;水處理系統的原理、保養、監測;透析用水的質量監測;
3、掌握各類血透機的性能、操作方法;
4、掌握透析患者的治療流程、接診和登記程序;
5、掌握各種血液凈化護理記錄單和各類登記表的記錄方法及注意事項;
6、掌握基本院感知識、血透室消毒隔離制度、職業防護和職業暴露 處理流程;
7、掌握血透室常用儀器和搶救器械的保養及使用;
8、掌握患者透析費用的收繳、登記和確認程序。
三、第三階段
1、掌握常見透析中用葯種類、作用機制及用葯規范;
2、掌握患者透析中輸血及血製品規范;
3、掌握透析患者常規化驗指標及檢查項目的方法、意義、標本採集 注意事項等;
4、熟悉透析患者的抗凝劑的選擇、使用方法、並發症等;
5、熟悉血透專科護理常規,掌握透析患者健康教育的基本內容,包 括血管通路保護、飲食指導、用葯指導等;
6、熟悉透析中常見並發症和緊急意外事件處理預案和流程;
7、熟悉血透質控專項檢查的相關要求內容及標准;
8、熟悉各項基本專科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如HD、HDF、CRRT、HP的原理、適應症、禁忌症、並發症等和HD上機、下機、HDF上機、下機、動-靜脈內瘺的穿刺、靜脈置管的護理、無肝素透析護理等內容)
⑵ 實驗室人員培訓及考核程序
1.目的
通過定期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持續保持工作人員的能力,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能力、公正性、判斷力以及工作誠實性方面的可信度。保證本實驗室的質量和技術活動符合CNAS-CL01:20XX《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准則》的要求。
2.范圍
適用於實驗室人員教育、質量體系培訓和檢測技能培訓等活動。
3.職責
3.1各崗位人員必須保證結果的真實性,不受任何來自外界的壓力和影響。
3.2總監負責執行本程序,負責實驗室年度培訓計劃的審批。
3.3經理負責依據《實驗室組織架構圖》編制各職級的「崗位工作職責」, 實驗室按「崗位工作職責」的要求進行招聘人員。
3.4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確定實驗室人員的培訓需求和目標、制定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檢測技術的培訓;
3.5質量負責人負責組織管理體系文件的培訓;
4.程序
4.1每年底,質量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分別收集實驗室人員在管理體系和檢測技術方面的培訓需求,結合實際工作的情況,在年初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交實驗室經理審核,實驗室經理根據提出的培訓需求、對照實驗室當前及將來業務開展的需要對培訓計劃進行補充,「實驗室年度人員培訓計劃」經總監審批後開始實施。
4.2確定培訓內容時應從工作需要出發,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檢測技術、產品標准、數據處理、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和產品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方面的內容;
(2)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管理體系文件方面的內容;
(3)工作人員在能力、公正性、判斷力以及工作誠實性方面的內容。
(4)消防知識、機械操作安全、用電安全和防護、救護知識等方面的內容;
(5)計算機應用、專業外語等方面的培訓內容。
4.3培訓方式應根據內容、人數、效果、培訓成本等因素綜合考慮,包括實驗室自行組織培訓班或研討會、參加外單位培訓班或研討會、參觀考察、個別輔導操作技能等。與檢測有關的培訓工作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與實驗室管理體系有關的有質量負責組織進行,對於來自糾正措施的人員培訓任務可臨時安排。培訓後將培訓考核結果記錄於「培訓考核登記表」中。
4.4開展新的檢測項目或由於標准修訂增加新內容時,應及時編制相應的作業指導書,並對從事該檢測項目的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開展檢測工作。
4.5新進實驗室人員應接受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按4.2要求進行,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5.1對於公正行為的培訓,實驗室經理要不定時對實驗室人員進行培訓,公正行為的詳細規定如下:
4.5.1.1有關上級部門不得對實驗室施加行政壓力,總監嚴加審核後方可向客戶發結果報告。
4.5.1.2總監按公司總經理簽發的授權令,要抵制並保證本實驗室工作人員免受來自於上級部門和領導的影響以及壓力而影響工作的質量。工作人員如受到這些壓力而影響工作上的判斷時,不要擅自作主,要逐級請示。最終決策人員要對後果負責。
4.5.1.3實驗室經理要經常教育實驗室全體工作人員,確保本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參加與本實驗室工作和服務內容相關的經商行為;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因財經問題影響工作的公正性和誠實性。如發現實驗室工作人員有這些不良行為,實驗室經理要立即報告總監,並馬上停止或調整其工作崗位,及時、盡量挽回對客戶造成的影響(如存在)。
4.5.1.4實驗室管理和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和執行實驗室質量手冊的要求。總監監督實驗室經理的管理行為;實驗室經理負責監督具體工作人員工作行為及技術操作能力和工作質量;如發現違規人員,應馬上逐級上報處理。
4.5.1.5實驗室經理負責對工作人員不良行為的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違規人員進行停止工作、工作崗位調整等處理並上報總監。由總監對工作人員違規行為進行最終行政處理。如發現由於實驗室工作人員不良行為對客戶造成了影響,實驗室總監還要負責挽回對客戶所造成的影響。實驗室經理要記錄工作人員不良行為的處理結果。
4.5.1.6培訓計劃及實施記錄由文件和資料管理員整理歸檔;與檢測有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關鍵支持人員,由文件和資料管理員負責建立「人員檔案」,內容包括培訓與考核記錄、授權任職文件、學歷證書和任職資格證書等。
5.相關支持文件
5.1《客戶要求控製程序》 LAB-COP-02
5.2《質量體系崗位職能分配表》 LAB-034
5.3《管理和關鍵技術崗位人員一覽表》 LAB-044
6.相關記錄
6.1「實驗室年度人員培訓計劃」 LAB-F-I0
6.2「人員培訓考核記錄」 LAB-F-K0
6.3「人員檔案」 LAB-F-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