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急找醫務人員臨床用血和無償獻血知識培訓制度
是不是可以找當地的血站或血液管理辦公室之類的機構問問,上海這類機構是經常給各大醫院提供臨床用血和無償獻血知識培訓的。
㈡ 關於無償獻血和采血機構的問題,急!
血液中心採集的所有來血自液都必須做檢測。如果因為血液充足,血液中心會根據庫存量限量採集或停止採集,絕對不會多采血而報廢掉,國家對與血站系統有嚴格的血液報廢制度,報廢血液需要血站多個部門和領導的批准才行,每年報廢血液的量是有比例控制的,超過當年規定的報廢血液比例,血站是要受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採集的血液會在採集回來後統一檢測,而不是使用時再檢測,因為血液在檢測完成後還需要經過成份分離、抽檢、貼簽包裝等許多後續工序,有時醫院需要緊急用血時,當時再檢測會耽誤病情。
㈢ 無償獻血能查出什麼病
有些人參加無償獻血卻因不符合獻血的體檢標准而被拒絕,引起當事人擔心專焦慮,其屬實獻血被拒絕並不等於身體不健康。
(1)體檢:
除了重要實質器官病變,癌症及經血傳播的傳染病和一些慢性病,終生不得獻血之外,很多情況都是暫時不能獻血(如某些手術、傷寒、痢疾、感冒、肺炎等),通常痊癒後一段時間可以正常獻血。
(2)化驗:
轉氨酶高於正常值,是獻血被拒的常見原因。
但轉氨酶是一個變化的指標,疲勞、睏乏、用葯等情況可導致轉氨酶升高。
經過休息或停止服葯,有些人的轉氨酶水平能恢復正常。
(3)其他輸血傳染病的檢查,醫院檢驗結果與血站檢驗結果不一致,主要原因是為保證受血者的身體健康,血站執行的血液檢查標准比醫院疾病診斷標准嚴格。
因此,血站的檢驗結果不作為疾病診斷的依據,疾病診斷應以醫院的檢驗為准。
如獻血體檢不合格,不必過於擔心,可以抽空去醫院進行詳細的檢查,解除心中疑慮。
㈣ 急!!科學發展觀與無償獻血
參考資料: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 引領血站又好又快大發展
關鍵詞:實踐 科學 發展觀 引領 血站 大發展
摘 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就是要充分認識活動的重大意義和緊迫性,全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緊緊圍繞又好又快發展主題,堅持以人為本、轉變觀念、拓展思路、落實措施、創新機制活力、優化人才結構,進一步解決好制約血站發展的機制和體制難題,堅定不移地引領血站走科學、協調、和諧、可持續發展之路,按照做強、做優的要求,努力把張家港血站建成牌子叫得響、質量過得硬的一流血站,不斷開創血站工作的新局面。
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是黨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全黨的重大舉措,是推動輸血事業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在血站黨員幹部中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就是要通過學習實踐活動,明確血站的發展方向,努力達到提高思想認識,凝聚發展合力;解決突出問題,增強發展動力;推進科學發展,提升發展效力三個目標,以科學發展觀來引領血站又好又快健康發展。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推動血站又好又快發展的動力和保證。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大力弘揚張家港精神,增創科學發展新優勢,加快建設協調張家港」這個主題,堅持黨員幹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的總要求,以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為重點,組織全站黨員幹部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准確把握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觀世界,切實增強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著力提高推進血站科學發展、協調發展、和諧發展的能力,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血站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醫療用血機構、無償獻血者、職工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構建和完善有利於血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為全面建設協調張家港、促進血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強大的政治動力和組織保證。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破解血站又好又快發展難題內在要求。隨著輸血事業的深入發展,我們還面臨著不少矛盾和難題,有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我們研究解決。例如:面對金融危機,不少企業關停並轉,人員減少,無償獻血工作面臨新的情況;宣傳工作還不夠深入和廣泛;獻血環境需要進一步改善,硬體建設投入需要進一步加大;服務質量和血液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職工開拓意識和奉獻意識需進一步增強;科室設置與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調整和完善,黨員幹部的管理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升,等等。我們要科學籌劃,深入調查研究,及時調正工作思路。只有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轉變觀念、拓展思路、落實措施、創新機制活力、優化人才結構,進一步解決好制約血站發展的機制和體制難題,才能推動血站科學發展。在制定適應形勢變化的應急工作計劃和應急保障措施上作更加深入而全面的探索,加強與各鄉鎮和大型企業的聯系和溝通,加大無償獻血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流動采血車和愛心獻血屋功能,在確保臨床安全供血實現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比例、機采成分獻血比例、自願無償獻血比例三個百分之百上有新的提升和突破。當前,血站已經步入良性發展的快車道,新血站即將落成,新班子已經組成,面對大好的發展態勢,必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把握住難得的戰略機遇期,逐步夯實基礎,明晰發展思路,增強班子合力。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管理和能力培養,加強對職工隊伍的培訓教育,不斷增強凝聚力和自主創新意識,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和質量意識,為服務對象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血液和更加便捷溫馨的服務, 不斷提升社會滿意度,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引領血站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由之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緊緊圍繞無償獻血這個中心工作,為確保臨床供血及用血安全,不斷完善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措施,優化發展環境,開創血液工作的新局面。血站近20年的發展進程中,既創造過令人注目的輝煌業績,也有過遲緩發展的教訓。實踐從正反兩方面證明:任何時候都必須始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用這一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否則,血站的發展就要停滯不前、走彎路,甚至出現重大挫折。要實現全省一流乃至全國先進血站這一目標,就必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把學習實踐活動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衛生局要求結合起來,與全面建設「協調張家港」的偉大實踐結合起來;與「優服務、保增長、促發展」的重要部署結合起來;與總結改革開放30年衛生事業發展和血站20多年發展的成功經驗結合起來;與推動血站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與加強黨的建設,轉變黨員幹部思想作風、解決黨性黨紀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起來;與解決醫療機構用血、無償獻血者和職工最關心的利益問題結合起來,堅持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必須緊密聯系單位實際堅持邊學邊改。要全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緊密聯系血站發展和黨員幹部思想實際,堅持邊學邊改,著力找准問題和不足。一是牢記宗旨,著力在優服務促發展上求實效。作為一個為臨床提供血液和為獻血者服務的基層衛生單位,確保為服務對象提供優質的服務,確保為臨床及時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製品是我們學習實踐活動的首要任務。堅持血站發展是硬道理,優質服務是硬指標,社會滿意是硬標准,牢記服務宗旨,堅定發展信心,創新服務理念,為實現港城保增長、促發展的大局作貢獻。二是以人為本,著力在提高血液質量上求實效。血液質量安全是血站生存發展的前提和根本,把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作為血站工作的重中之重,責任生於泰山。堅持血站發展離不開人民群眾支持的理念,血站發展依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的理念,血站發展促進人民群眾健康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嚴把血液安全質量關,為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撐起一片藍天。三是改革創新,著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上求實效。以改革創新精神建立健全有利於血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科學管理,進一步把握血液事業發展方向,進一步推進血站建設的工作效率,進一步提高血站服務標准,進一步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四是轉變作風,著力在創新服務趕超一流上求實效。在全站深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五比五看」、「五比競賽」活動,加強載體建設,把活動與爭創「文明單位」、「誠信服務單位」、「示範窗口」、「優秀共產黨員」、「共產黨員先鋒崗」、「巾幗文明崗」等結合起來,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發揚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創新服務品牌,爭創一流業績,爭當血站系統排頭兵。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關鍵是突出自身實踐特色,解決本單位突出問題。我們要不斷總結學習實踐活動的成功經驗,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活動取得的成果,堅定不移地引領血站走科學、協調、和諧、可持續發展之路,按照做強、做優的要求,努力把張家港血站建成牌子叫得響、質量過得硬的一流血站,不斷開創血站工作的新局面,推進血液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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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誰有《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2011版)是2011版的 不是07試用版也不是09版的是2011版的 謝謝了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2011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保障醫療質量和臨床用血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臨床用血管理,是指醫療機構以保障醫療安全和救治患者為目的,對臨床用血全過程進行有效組織實施與管理,促進臨床科學、合理、安全、有效用血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開展臨床用血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第四條 醫療機構應當將臨床用血管理作為醫療質量管理的重要內容,完善臨床用血的組織管理,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制定並落實相關規章制度,加強臨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五條 衛生部負責全國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六條 衛生部成立國家臨床用血專家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制訂有關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
(二)指導全國醫療機構臨床用血工作,協助組織業務培訓;
(三)負責對全國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情況進行現狀分析和評價;
(四)參與醫療機構臨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省級臨床用血專家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
(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臨床用血工作,協助組織業務培訓;
(三)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情況進行現狀分析和評價;
(四)參與醫療機構臨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
第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設立臨床用血管理委員會,由醫療管理、臨床、輸血、麻醉、護理、檢驗等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臨床用血管理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臨床用血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技術操作規程和指南,制訂本機構臨床用血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推進臨床合理用血,監測、分析臨床用血情況,針對血液的來源、數量、質量進行血液保障安全性評估,調查分析臨床用血不良事件及不良反應,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指導臨床用血;
(三) 推廣血液保護及輸血新技術,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臨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臨床合理用血知識教育培訓;向公眾宣傳臨床合理用血、無償獻血知識;
(四)明確臨床用血的重點科室、關健環節和主要流程,明確各有關部門、人員責任,並監督實施;
第九條 醫療機構根據自身功能、任務、規模,設置相關部門並配備與輸血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
三級綜合醫院應當設立輸血科,輸血科主要職責:
(一)建立輸血科質量管理體系,並確保有效運行;
(二)制訂臨床用血儲備計劃,根據血站供血預警信息協調臨床用血;
(三)負責血液預訂、入庫、儲存、發放工作;
(四)負責輸血相容性檢測,開展輸血實驗室室內質量控制,參加省級以上室間質量評價;
(五)參與疑難輸血病例的診斷與治療,配合臨床用血事件及不良反應當的調查,指導臨床合理用血;
(六)根據臨床治療需要開展治療性血液成分去除等輸血相關技術;;
二級綜合醫院應當設立血庫, 血庫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輸血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二)制訂臨床用血儲備計劃;
(三)負責血液預訂、入庫、儲存、發放工作;
(四)負責輸血相容性檢測,開展輸血實驗室室內質量控制,參加省級以上室間質量評價;;
其它醫療機構可根據醫療服務的需求確定設置輸血科或血庫,或者安排專人負責臨床用血的預訂、入庫、儲存、發放、質量控制與評價等工作。
第十條 醫療機構應當與血站建立血液庫存預警機制,及時掌握預警信息,保障正常醫療秩序。
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為本機構臨床用血的第一責任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臨床用血崗位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臨床用血管理
第十二條 科學制定本醫療機構臨床用血計劃,對計劃的實施進行考核和評價。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必須使用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血站供給的血液,並與血站簽訂供血協議書。
第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血液庫存管理制度,包括血液預訂、接收核對、入庫、儲存、出庫及庫存預警等內容,並保證血液貯存、運輸符合國家有關冷鏈控制的標准和要求。
第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臨床用血必須進行核查,不得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於臨床。
第十六條 建立臨床用血申請分級管理制度。臨床輸血一次申請備血量達到或超過10單位的,由患者所在科室組織討論,科室主任簽字,經輸血科(血庫)審核批准,報醫務部門備案。急診搶救用血除外。
同一患者24小時累計用血超過10單位且大於備血量,由輸血科(血庫)報醫務部門備案,並由臨床用血管理委員會進行用血後評價。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血液發放管理制度。臨床用血由醫護人員持取血單領取,發放血液時,應當認真核對取血單的填寫項目,確認與發血單相關信息相符後方可發放血液。
第十八條 醫師應當嚴格掌握臨床輸血適應征,根據患者病情和實驗室檢測指標進行輸血指征綜合評估,制定合適的輸血方案。
第十九條 在輸血治療前,醫師應當向患者或代理人說明輸血目的、輸血方式和可能發生的風險,患者或代理人有權接受或拒絕輸血,並由醫患雙方共同簽署《臨床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況需緊急輸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條 醫療機構應當積極開展血液保護相關技術,建立自身輸血、圍手術期血液保護等輸血技術管理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積極開展自身輸血,將輸血技術開展情況納入臨床科室考核指標。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並實施輸血核對管理制度。患者輸血前,醫護人員應當認真檢查血袋標簽、血液外觀質量、受血者信息和輸血記錄單等信息,核對無誤後,方可進行輸血治療,並對輸注過程進行嚴密觀察和記錄。
第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輸血傳播疾病、免疫學輸血並發症和非免疫性輸血並發症監測報告制度。醫療機構臨床科室發現輸血傳播疾病、免疫學輸血並發症和非免疫性輸血並發症後,應當積極救治患者,立即向輸血科(血庫)報告,並做好觀察和記錄。發生輸血傳播疾病後,按法定傳染病報告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對臨床用血信息進行全過程監控,確保血液信息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臨床用血監測、評價和超常預警制度,對臨床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監測、分析、評估,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
第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配合性輸血管理和緊急輸血管理制度。
醫療機構因應急用血需要臨時採集血液的,必須符合以下情況:
(一)醫療機構地處偏遠地區並且所在地無血站(或中心血庫);
(二)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輸血,而其他醫療措施不能替代;
(三)具備交叉配血及快速診斷方法檢驗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體、艾滋病病毒抗體的條件。
醫療機構應當在臨時採集血液後十日內將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進行臨床用血文書管理。醫師應當將患者輸血前的評估、輸血過程和輸血後療效評價情況記入病歷;《臨床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輸血記錄單》隨病歷保存;其它臨床用血相關醫學文書至少保存時間10年。臨床用血的醫學文書種類和格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全員臨床用血和無償獻血知識培訓制度,將輸血相關知識培訓納入繼續教育項目。對新入院醫務人員應當進行崗前輸血相關知識培訓及考核,並將輸血科納入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輪轉科室。
第二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臨床科室和醫師臨床用血評價及公示制度。將合理用血情況納入臨床科室和醫師個人工作考核指標體系。
第二十九條 因緊急情況用血或為避免血液浪費,在保證血液安全的前提下,醫療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血液。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 醫療機構不得將用血量和經濟收入作為輸血科和血庫獎金的分配依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不得在臨床用血中牟取不正當經濟利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定期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一)未建立臨床用血管理組織機構,臨床用血管理混亂,造成醫療安全隱患和嚴重不良後果的;
(二)未執行國家有關臨床用血的管理規定、操作規范、技術標准與指南,造成醫療安全隱患和嚴重不良後果的;
(三)將用血量和經濟收入作為部門或個人獎金的分配依據,或者在臨床用血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三十三條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委託的臨床用血專家委員會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工作進行檢查時,被檢查的醫療機構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三十四條 醫療機構違反血液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根據情節輕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定義:
血液是指用於臨床的全血、血液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
臨床用血是指臨床治療用全血、血液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
輸血是指根據病情的實際需要,患者安全有效地輸入血液的過程。
自身輸血是指輸入本人貯備的血液。
血液保護是指在治療的各個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技術或聯合使用多種技術進行血液質和量的保護,減少失血,達到少輸異體血,甚至不輸異體血的目的。
輸血傳播疾病是指輸入攜帶病原體的血液而感染的疾病。
免疫性輸血並發症是指因輸血導致,由抗原-抗體和免疫活性細胞引發的發熱反應、溶血反應、過敏反應、肺損傷、凝血功能障礙、移植物抗宿主病等。
非免疫性輸血並發症是指輸血後由非免疫性因素導致的溶血反應、細菌性反應、循環負荷過重反應、出血反應、枸櫞酸鹽或高血鉀或高血氨中毒反應等。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月5日頒布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㈥ 臨床用血和無償獻血知識培訓制度
臨床用血主要涉及到申請用血開始的各個流程操作規范,以及合理用血,避免不必要用血,這是臨床用血今年來主要強調的方面。無償獻血知識培訓就是傳統的培訓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