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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培訓

發布時間:2021-02-17 00:44:11

⑴ 企業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意義

一、知識產權保護怎麼申請
(1)專利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專利糾紛進行行政調處。專利糾紛主要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屬糾紛等。知識產權管理機關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條件如下:調處請求人必須是與糾紛和爭議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有明確的被請求人;有具體要求和事實依據;屬於知識產權管理機關管轄范圍和受案范圍;當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訴。

(2)商標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著作權的行政保護:

主管機關為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是什麼

二、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是什麼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第二條規定,「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如下:

(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

(3)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

(7)制止不正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

在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第一部分第一條所規定的知識產權范圍中,還包括「未披露過的信息專有權」,這主要是指工商業經營者所擁有的經營秘密和技術秘密等商業秘密。此外,該協議還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列為知識產權的范圍。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范圍不斷擴大,不斷涌現新型的智力成果,如計算機軟體,生物工程技術,遺傳基因技術,植物新品種等,也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

三、知識產權保護的意義是什麼
(1)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企業的利益,促進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對知識產權越來越重視,這些就是企業的無形財產,如果不予以保護,那麼仿製假冒品越來越多,對經濟的發展十分不利。

(2)有利於促進人們從事科技研究和文藝創作。知識產權是大家的智力成果。只有對權利人的進行保護,才能讓更多的人勇於創新,樂意創新。

(3)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國際上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無論是我國企業走出去,還是保國外企業引進來,他們的知識產權都需要予以保護,不然誰都不敢進入我國的市場。

⑵ 如何開展保護知識產權活動

一、研究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好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工作

(一)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制定。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立足於既要有利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又要有利於世界各國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利益的原則,加強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態勢和新動向的跟蹤、研究,及時准備應對預案,積極地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二)拓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我國的國際影響力。繼續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及知識產權保護地區組織的合作,加強與歐洲專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局之間的合作和交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局領域的合作,辦好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制定並實施好與東盟十國和中日韓三國之間的專利合作計劃。積極開展與香港、澳門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三)切實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加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職能,研究、掌握並積極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國際知識產權競爭中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技術和商品進出口中知識產權監控體系和預警機制。做好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以「入世」與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集中力量開展全國范圍的大規模宣傳活動,掀起宣傳專利法、宣講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新高潮。圍繞科技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革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等重點主題,採取多種形式,擴大專利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抓緊培養懂業務、會管理、熟悉法律和國際規則的知識產權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優勢,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加大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新修改的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培訓力度。一要抓好專利戰線廣大幹部和從事科技及經濟管理的幹部的培訓;二要抓好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後備隊伍和專利業務骨幹隊伍的培訓;三要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四要抓好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專利工作者的培訓。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培訓的重點要有所側重。經過幾年的努力,在全國培養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的人才。

一、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中的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

(一)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推動專利工作與經濟、科技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主動地與各級經濟、科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為經濟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確、有力的知識產權政策導向,使專利工作切實納入到經濟、科技、外貿的管理工作體系中去。要積極配合科技主管部門,加強對有關政策的研究和調整工作,研究制定與科技計劃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與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計劃項目的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繼續搞好「城市專利工作試點」,提高城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水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社會公眾的專利咨詢服務工作。

(二)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進一步加強專利戰略研究與運用,並將其納入到國家、地方、行業發展戰略中去。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啟動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指導和幫助創新主體,充分利用專利技術信息,正確選擇科技創新的重點方向和目標,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通過實施該項工程,努力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企業集團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積極組織和推進地方專利戰略的研究與運用工作。

(三)進一步做好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要繼續抓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專利工作試點工程」以及「專利工作示範園區」 的工作,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我國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要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爭取盡早出台支持我國涉外專利申請的相關政策,以鼓勵將我國自主研發的具有國際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向外國申請專利,增強我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各地在設立各種專利申請、專利實施資金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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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計劃活動的中期計劃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構想與戰略方向

導 言

1. 每隔3年,總幹事必須提出一份「中期計劃」,涉及總幹事提出一份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兩年期後的4年時間。上一中期計劃是1999年向成員國提出的。

2. 本文件編制了一份WIPO計劃和活動的中期計劃,突出強調了涉及2004-2005兩年期後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
構 想

3. 正象過去所表明的那樣,中期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始終如一的:這就是維護並進一步發展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這意味著,應該防止對現有保護的任何侵害,同時也意味著應使保護的獲得以及保護獲得之後的實施,變得更加簡單易行、費用更低並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亦把上述目標作為工作使命,公約第7條明確指出:
「(i) 通過國家之間的合作並在適當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配合,促進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
「(ii) 保證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5. 21世紀是一個充滿挑戰的世紀,這些挑戰包括彌合日益擴大的知識鴻溝;減貧以及為全人類實現繁榮。在應對這些挑戰中一個國家的成功將取決於其開發、使用和保護本國創造和創新的能力。與積極主動決策密切相關並側重戰略規劃的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IP)制度,將有助於這種國家推廣和保護其知識產權資產,推動經濟增長和財富的創造。

6. 在這方面,為使本組織更好地援助成員國應對這個日新月異世界的種種挑戰,人們普遍認識到需要推動和發展《WIPO公約》所規定的各項目標。

7.因此,WIPO為新世紀制定的目標就是與成員國和所有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合作並使之彼此之間開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圍內促進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利用。實現這一目標需創造有助於深入認識知識產權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對人類生活所作貢獻的環境和基礎設施;特別需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其能力建設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並使用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負責在知識產權領域實施有效國際合作舉措的重要國際組織和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尋求繼續提高它在這方面的作用。

8.憶及1999年9月成員國滿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的內容,這份文件載有2002至2005年中期計劃。進一步憶及該中期計劃列述了本組織確定的幾個需優先考慮的領域,這些領域對於應對成員國面臨的挑戰至關重要。它們包括知識產權非神秘化;增強能力;集體領導;協同作用;促進創造與創新活動;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以及全球合作體系。為更加有效地滿足成員國在上述和其他領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礎設施實現現代化並改進了它的管理工作,並在過去4年中還採取了一些新的舉措以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環境的不斷迅速的演變。目前已取得很大進展,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非神秘化運動方面,這場運動使全世界的領導人和決策者了解了知識產權作為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鑒於這一背景並為鞏固已取得的成績,建議下一中期計劃(2006至2009年)應繼續體現「知識產權作為社會發展、經濟增長和創造財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組織還力求提高全球對知識產權是「人類存在和共處的基礎,」它「與所有文化息息相關並對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賦的權利」 的認識(文件A/38/3)。因此,我們可以說WIPO的主要目標是使知識產權「更加貼近承認文化、來源和制度多樣性的人們」(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為對上述問題有所認識,根據在本中期計劃期間制定的原則將確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識產權是促進創造和發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識經濟的驅動力。

(b) 應鼓勵每個國家發展一種適合其需要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一項有所側重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最適宜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並在全國范圍內(既在政策規劃層也在基層)提高對知識產權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強有力手段的認識。

(c) 知識產權制度,包括其法律和體制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能力,都應符合國家的政策目標。它還應當是行之有效,價格為用戶所能承受並且容易為個人和中小型企業(SMEs)等所有利益相關者所獲得的。

(d) 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兼顧知識產權(IP)持有人與廣大公眾之間的利益。在牢記國家政策目標的同時,還應使之符合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協定。

(e) 應繼續使WIPO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即PCT、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體系)以及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有效、高質、並符合包括創新者、研究人員、企業家、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以及學術機構等用戶的需求。

(f) 作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的活動,包括為增加與其他聯合國機構之間的合作並為提高這些機構以及廣大公眾和決策者對知識產權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框架內的作用的認識而在該領域實施的領導舉措。

(g) 應進一步加強WIPO與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加大對發展中國家和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的技術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設和發展適宜的基礎設施並加強人力資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計劃、預算和會計工作的現代化將確保各項活動的管理和實施具有更大的開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戰略目標

11.為實現WIPO的構想,制定了如下戰略目標:

(a) 促進形成知識產權文化;一方面,鼓勵創造者和創新者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資產和發放使用許可證;另一方面,尋求公眾進一步尊重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這包括提供資源和專門知識以便通過與政府、政府間組織和私營企業的夥伴之間的合作幫助各成員國為發展知識產權文化所進行的努力。

(b) 發展均衡的國際知識產權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現的需求;有效鼓勵創新和創造;在兼容國家政策目標方面具有充分的靈活性。

(c) 向成員國提供發展法律基礎設施、體制框架和人力資源等國家/地區知識產權制度的具有連貫性和針對性的援助。

(d) 強化全球保護體系,使所有利益相關者更容易獲得這些體系並可以承受其費用。

(e) 進一步簡化WIPO組織內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啟用經改進的監督和評價系統以檢查預期成果的落實情況。

執行計劃的運作原則

12.在每一計劃領域,根據下述的運作原則將提供確定具體計劃重點的指導方針:

- 將根據WIPO戰略目標和成員國確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這些計劃活動的專門知識,確定計劃重點;

- 每項計劃旨在確保充分的靈活性以滿足成員國不斷形成的需求;

- 計劃活動應具有成本效益並有可實現的具體目標;

-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成員國磋商對計劃進行逐一調整,以促使計劃成果具有可持續性;

- 鼓勵盡可能地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實現成本效益。

計劃評價指標

13.納入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所有計劃活動的效績指標(文件WO/PBC/7/2),考慮了下述一個或多個廣泛的指標,這些指標將被用於評價WIPO計劃的成績。這些指標涉及到活動對下述方面的影響:

- 成員國的知識產權政策;

- 把知識產權政策納入成員國的文化-社會-經濟政策;

- 提高和發展成員國國民獲取的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的數量與質量;

- 加入或批準的數量、地理覆蓋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項條約;

- WIPO全球保護體系的用戶數量和范圍;

- 與知識產權相關機構的情況和職能(工作有效的知識產權局和版權集體管理協會;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主管法院和海關,等等);

- 從WIPO各項計劃中受益的人數,其中包括政府官員、創新者、學術研究人員、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等等。

可實現的戰略目標

14.正如總幹事2003年5月在有關成員國重新選舉他擔任總幹事的講話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將把WIPO的活動合並為5個方面,每一領域如下所述均有具體的可實現的目標。

(a) 管理現代化

- 加強計劃和預算程序和計劃活動的有效實施;

- 強化信息技術手段並發揮其杠桿效用;

- 提高PCT、馬德里和海牙體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識產權的推廣與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中的文化和社會層面;

- 制定相應手段/方針以幫助增強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並加深對知識產權及其作用的了解並使之更廣泛地尊重知識產權;

- 推動中小型企業使用知識產權。

(c) 合作促進發展

- 加強知識產權在國家政策發展中的作用(輔以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影響的分析);

- 增強國家人力資源能力,培訓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例如對培訓員的訓練);

- 通過WIPONET為小型知識產權局部署在線工具;

- 進一步發展針對地區/國家需求的行動計劃;

- 繼續為知識產權局自動化提供援助。

(d) 知識產權問題和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

- 通過WIPO專利議程(包括目前在《實體專利法條約》草案方面正在進行的工作),使用戶更容易獲得專利體系;

- 進一步發展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律的統一原則和程序及實質內容;

- 針對新技術制定對案,在實施《WIPO版權條約》(WCT)和《WIPO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WPPT)方面,尤其要這樣做;

- 繼續就廣播權進行磋商並繼續談判以制定一項保護音像表演者的國際文書;

- 繼續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的工作,以加強保護框架;

- 在必要時針對某些問題採用「軟法」解決方案。

(e) 全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服務

- 循序漸進地改革PCT體系並實施有關成果;

- 擴大馬德里和海牙體系;

- 拓寬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以將更廣泛的知識產權爭議問題納入其業務范圍。

15.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對預計將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以及實施目標擬採取的程序提出了詳細建議。政治想像力、信譽以及成員國、私營部門和秘書處之間的協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實現本組織構想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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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為適應國際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趨勢和加快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知識產權立法步伐,先後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並且已初步與國際標准接軌,對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於我國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時間不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有的地區和部門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一些嚴重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為了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保障法律的貫徹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當前深化科技、經濟配套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到科技、經濟、文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以下稱企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風尚,為公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發明創造、文學藝術創作以及對外科技、經濟、文化合作與交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以增強制止和處罰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力度。國務院將抓緊研究、制定對知識產權實行邊境保護措施的行政法規。
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職能,充實力量,提高效率。當前要重點加強各級著作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力量,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效實施。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有關機關和部門都要大力協助。對一些影響比較大的重要案件,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會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
要支持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的依法審判,支持有關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切實加強審判力量,保障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公正、及時的處理。
在司法和行政執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制裁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在機構改革中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並理順關系,在我國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護兩套體系「雙管」齊下、並行運作的體制,以增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機制。國務院將不定期地組織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法律的情況進行聯合大檢查,重點查處一些重要的、有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大案,督促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執法不嚴和對侵權行為處罰不力的現象。這項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
當前,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是清理整頓音像製品市場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檢查,嚴肅處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體的盜版行為。
四、為了履行我國參加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要強化海關在保護知機產權、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採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配合,依法嚴格實施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措施。
五、要加強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國外引進技術或進口產品時,要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發生侵權糾紛或引起其他損失;向外輸出新技術、新產品時,也要做好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防止技術或產品出口後被他人仿製或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要加強對來料、進料定牌加工和合資製作、發行國外音像製品的審批及管理工作。企業在接受外商委託從事上述活動時,應當通過有關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外商是否為該項知識產權的合法擁有者、是否有權使用,在合同中應約定企業履行合同所進行的定牌加工或製作、發行音像製品活動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的應訴責任以及指控成立時的賠償責任。
六、各行業要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要針對本行業科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導全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科研生產工作。對於自主研究開發能力比較薄弱的醫葯、化工和計算機軟體等行業,要採取傾斜政策,增加研究開發經費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開發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項科技發展計劃的主管部門要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計劃管理的重要環節,要針對計劃的實施和發展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戰略,特別要加強與計劃有關的領域中的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及相應的對策研究,使知識產權工作貫穿於計劃項目的立項、成果的法律保護以及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全過程。
八、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
企事業單位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應當與知識產權工作密切結合起來,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戰略,確定恰當的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產中出現不必要的重復開發或者發生侵權糾紛。
九、科技、經濟、文化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是推動知識產權法律實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勵和扶持這些組織的發展,引導其利用自身的靈活機制,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和服務。要建立一批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當事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關糾紛。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調動這些組織的積極性,使其成為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當前,要大力加強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對廣大領導幹部以及人民群眾宣傳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工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科技、經濟、文化等部門要結合第二個普法五年計劃的實施,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法制教育。新聞單位要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報導,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工作。企事業單位要把知識產權法律納入本單位的普法教育計劃。要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環境。
十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決定製定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辦法。

⑶ 我國是如何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立法體系的

論中國是如何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體系:

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文明歷史的國家。中華民族蘊藏著極大的創造性,她創造的燦爛文化對人類文明的進程產生過深刻的影響。數千年來中國眾多傑出的科學家、發明家、文學家、藝術家、曾以其輝煌的智力勞動成果為人類文明發展做出過巨大的貢獻。

伴隨著人類文明與商品經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誕生了,並日益成為各國保護智力成果所有者權益,促進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發展,進行國際競爭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於歷史上的各種原因,從整體上看,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設起步較晚。但是,實行改革開放後,為了更快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和推動社會全面進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與世界經濟的接軌,中國加快了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的步伐。從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幾年間,中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過了一些發達國家通常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在知識產權的立法和執法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當前,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國際間政治、經濟、科學技術和文化交往中一個受到普遍關注的問題。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國際間雙邊、多邊的談判,特別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達成,促使世界范圍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標准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在國際社會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今天,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立場是什麼?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和執法的現狀如何?中國採取了哪些措施承擔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義務?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紹。

一、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

基本立場和態度

中國政府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於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文化繁榮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它既是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又是開展國際間科學技術、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基本環境和條件之一。中國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改革開放政策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七十年代末即著手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積極參加相關國際組織的活動,加強與世界各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往與合作。因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設,在初始階段就顯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國際保護水平的高起點。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中國知識產權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無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加入書。從1980年6月3日起,中國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並於1983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開始系統建立現代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標志。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並於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1984年12月19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簡稱巴黎公約)的加入書。從1985年3月19日起,中國成為巴黎公約成員國。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於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知識產權作為一個整體首次在中國的民事基本法中被明確,並被確認為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該法也首次明確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權(版權)。

中國政府積極促進建立集成電路國際保護的環境。1989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華盛頓召開的外交會議上通過了《關於集成電路知識產權保護條約》,中國是該條約首批簽字國之一。

1989年7月4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簡稱馬德里協定)的加入書。從1989年10月4日起,中國成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

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該法於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國政府分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遞交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加入書。分別從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起,中國成為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成員國。

1993年1月4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製品公約》(簡稱錄音製品公約)的加入書。從1993年4月30日起,中國成為錄音製品公約的成員國。

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於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15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專利合作條約》的加入書。從1994年1月1日起,中國成為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中國專利局成為專利合作條約的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

上述歷史事實僅是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和參加相關國際組織活動的部分記錄,已足以證明了中國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立場和態度。

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於八十年代。進入九十年代後,國際經濟關系和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90年11月,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中,達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草案,它標志著保護知識產權的新的國際標準的形成。中國政府積極參與了這一談判進程,並為推動該協定的達成做出了極大的努力。出於擴大開放的需要,中國積極履行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義務,努力使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向新的國際標准靠攏,採取了許多重大措施,進一步提高中國現行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中國政府恪守保護知識產權有關國際公約及雙邊協定的真誠立場和充分承擔國際義務的能力,得到了國際輿論廣泛的贊譽和支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阿帕德·鮑格胥博士在回顧該組織與中國合作20年的歷史時指出,「在知識產權史上,中國完成所有這一切的速度是獨一無二的。

中國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為了更好地貫徹這一原則,中國在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嚴肅執法、堅決打擊侵權違法行為的同時,針對知識產權制度在中國建立的時間較短,公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比較薄弱等情況,大力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並加速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員的培訓。在中國,每一部知識產權法律的頒布,都有廣播電台、電視台和報刊等新聞傳媒廣為宣傳,並大量出版單行本和有關錄像教育片等。同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培訓班等,在廣大公民中迅速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如,中國專利法修改後,全國有數百萬人接受了培訓,僅湖南省接受培訓的人員就達60萬。在中國各地,近年來運用法律武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現象增多,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全社會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增強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為了加速培養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中國政府還同有關國際組織密切合作,組織有關人員出國考察學習、參加各種培訓班和研討會。僅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合作舉辦的培訓班和研討會就達30多次,接受培訓的人員達3000多人(次)。在中國的高等院校中,目前已有70多所院校開展了知識產權的教學研究。如,中國人民大學於1986年設立了知識產權教學研究中心,招收大學非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攻讀知識產權第二學位;北京大學在開展有關教學研究的基礎上,於1993年成立了知識產權學院。中國已逐步形成包括第二學位、碩士生、博士生的培養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才的教育體制,一批批知識產權專業化人才正在向社會不斷地輸送。

二、中國具有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中國根據國情和國際發展趨勢制定和完善各項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至今已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水平逐步同國際慣例接軌,已對知識產權實行高水平的法律保護。

1983年3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在商標注冊程序中的申請、審查、注冊等諸多方面的原則,與國際上通行的原則是完全一致的。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更有效地打擊假冒商標、制止商標侵權行為,切實保護商標注冊專用權,中國於1993年又分別對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了修改,擴大了商標的保護范圍,除商品商標外,增加了服務商標的注冊和管理的規定。在形式審查中增加了補正程序,在實質審查中建立審查意見書制度,方便了商標注冊申請人,這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要求全部吻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還發布《商標印製管理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1993年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了《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進一步強化了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和處罰商標侵權行為的力度。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充分、有效地保護中外注冊商標專用權提供了保障。

1985年4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使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大到對發明創造專利權的保護。為了使中國的專利保護水平進一步向國際標准靠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2年9月4日通過了專利法修正案,對專利法作出了重要修改。新修改的專利法,從擴大對外開放和有利於科學技術、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一是擴大了專利的保護范圍,專利授予所有技術領域的發明,不論它是產品還是方法,即對葯品和化學物質產品,對食品、飲料和調味品均無例外地授予專利;二是將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從自申請日起15年延長為自申請日起20年,將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從自申請日起5年延長為自申請日起10年;三是進一步強化了對專利權的保護,除對專利方法的保護延及到該專利方法直接得到的產品外,還明確規定進口專利產品必須得到專利權人同意,使得對專利權人權益的保護更加充分;四是重新規定了對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這使中國對專利權的保護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這樣,中國的專利法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基本接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其相關的權益。依據該法,中國不僅對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給予保護,而且把計算機軟體納入著作權保護范圍。中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明確將計算機軟體作為著作權法保護客體的國家之一。國務院還頒布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了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具體實施辦法,作為著作權法的配套法規,於1991年10月施行。國務院於1992年9月25日頒布了《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對保護外國作品著作權人依國際條約享有的權利作了具體規定。

此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以及國務院制定的一系列保護知識產權的行政法規,使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在總體上與國際保護水平更為接近和協調。

中國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措施。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了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

中國的專利法規定,對專利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對於將非專利產品或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的,由專利管理機關責令停止冒充行為,公開更正,並處以罰款。對於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即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國的商標法律法規規定,對於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其職權或者消費者舉報,進行主動檢查和處理;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對於侵犯商標專用權,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處以罰款。當事人對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理不服,可以在規定時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這些規定,方便了當事人,也保證了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的一致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對於假冒注冊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斯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獨處以罰金;對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企業事業單位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國家工作人員故意包庇假冒注冊商標犯罪或者執法人員徇私枉法,規定追究其瀆職罪。

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對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各種方式使用其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以及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等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等侵權行為,根據情況,應承擔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分,對於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那些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侵害著作權人及其他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根據有關法律,對侵權犯罪的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知識產權在中國得到有效的保護,對於鼓勵發明創造和創作及公平競爭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對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保護,促使中外廠商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數量迅速增加。截止1993年底,在中國的有效注冊商標達41萬余件。其中,國內注冊商標35萬余件,來自67個國家和地區的注冊商標近6萬件。以美國為例,1979年前,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僅122件,到1993年達到16221件,增加了100多倍。1993年中國商標年申請量達17萬件,其中新商標注冊申請達13萬余件,已躍居世界前列。又如,中國的專利法極大地鼓勵了本國的發明創造,同時也有力地鼓勵了外來的專利申請。1985年4月1日,專利法實施的首日就受理專利申請3455件。到1993年底,中國專利局累計受理專利申請36萬多件。其中,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分別佔27.5%、62.8%和9.7%;國內申請佔86.4%,外來申請佔13.6%,分別來自於70個國家和地區。截止1993年底,已累計批准17.5萬件專利。其中,發明專利2萬多件,實用新型專利13萬多件,外觀設計專利2萬多件。

三、中國具有完備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體系

中國不僅制定了一整套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在執法方面也是嚴肅公正的,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中國在執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首先歸因於知識產權法律中規定了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途徑與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

1.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途徑在中國,享有知識產權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享受切實有效的司法保護。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只服從法律,不受任何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嚴肅執法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人民法院進行審判活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按照實體法和程序法辦案,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和審判監督等制度,依法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檢察院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保證審判活動的公開性、公正性和嚴肅性。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組織,完善審判制度,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切實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保障。鑒於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的特點,一些省份和直轄市如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等高級人民法院根據實際需要,自1992年以來,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各經濟特區以及北京市、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在有關的審判庭里設立了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合議庭。這樣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案,有利於保證執法的統一性,有利於積累經驗,提高知識產權案件的司法水平。

隨著中國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和司法保護力量的不斷加強,各級人民法院受理和及時審結了一大批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據統計,1986年至1993年底,全國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民事糾份案3505件,其中著件權案1168件;專利權案1783件;商標權案554件。人民法院通過對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審理,依法保護了中外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例如,「鑽孔壓降成樁法」發明專利的發明人訴北京市地鐵地基工程公司發明專利權屬糾紛。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項發明不屬於專利法規定的職務發明,判決「鑽孔壓降成樁法」發明專利權歸發明人所有。又如,香港山頓國際有限公司訴深圳華達電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中國大陸申請注冊的「SENDON」商標受法律保護;被告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SENDON」商標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判決被告賠償原告468314.4元。

知識產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對於民事侵權行為,人民法院除可以依法責令侵權人承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外,還可依法對行為人給予必要的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拘留等制裁。

對那些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擾亂經濟秩序,構成犯罪的,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案件,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假冒他人商標或專利,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及時准確地予以懲處。據統計,1992年至1993年,人民法院受理假冒商標刑事案743件,審結731件,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事處分的共566人。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對假冒美國美孚石油公司「MOBIL」商標的5名責任人除依法處以罰金外,還分別判處被告1至2年半的有期徒刑。這充分表明中國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犯罪,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立場。

依據中國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不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的知識產權糾紛決定提起的行政訴訟,有責任進行審理,並依法作出維持、撤銷或變更行政決定的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堅持在適用法律上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對等原則,為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和文化的交流與合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美國好富頓公司訴深圳市海聯化工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案,在查明被告的侵權事實,確認其應承但侵權責任的基礎上,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其經濟損失13萬元。同時,法院還對被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民事制裁決定,該案從受理到結案僅用10天時間,受到了美方當事人的好評。美國好富頓公司將寫有「中國法律公正,法官辦案快速」的錦旗送到法院。

近幾年來,人民法院為提高司法水平,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使辦案質量和效率都得到較快提高。為了擴大辦案的影響,人民法院注意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介予以宣傳報道,以案講法,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維護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

2.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除按國際慣例採取司法途徑外,從中國現實的國情出發,中國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中都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利管理機關。目前,中國地方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有50多個,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有20多個。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設立了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商標管理實行中央統一注冊,地方分級管理的原則,從中央到省、市、地、縣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內設商標管理機構,縣以下還設有工商行政管理所。全國商標管理專職人員7000多,兼職人員達30萬。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規定的職權,維護知識產權以法律秩序,鼓勵公平競爭,調解糾紛,查處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程序簡便,立案迅速,查處速度快,辦案效率高。這對於權利所有人來說是極為有利的。中國專利管理機關對提出的專利侵權申訴均認真對待,及時依法處理。

著作權法1991年6月施行後,到1993年底,中國各地方的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已查處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非法復制圖書等方面的侵權行為150多起,收繳銷毀了侵權復製品,並對侵權者作出了行政處罰。1994年,中國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激光唱盤復錄生產中的非法復制和圖書出版中的非法復印進行了嚴厲打擊。4月,廣東省版權、文化、廣播影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門聯合組織了大規模的突擊清查非法激光唱盤等音像製品行動。其後,上海、江蘇、湖南等地也相繼採取了類似的清查行動。這些行動,狠狠地打擊了生產銷售盜版製品活動。同時,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對激光唱盤生產加工企業的設立加強管理,對其生產加工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中國商標法實施10餘年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了商標侵權假冒案13萬件。其中,包括一大批大案,如「中華」卷煙,「永久」、「鳳凰」、「飛鴿」自行車,「貴州茅台」酒,「新開河」人參等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有效地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堅持在適用法律上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對等原則,依法對外國人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例如,浙江省專利管理機關就一起外國人提出的打火打專利侵權案件進行了公正處理,責令廠家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國家版權局查處了福建、廣東等地十幾家工藝美術品廠仿製外國公司玩具造型案、江蘇一家電子工業公司翻版生產激光唱盤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了諸如「TDK」、「TOSHIBA」、「SONY」、「IBM」、「3M」、「ESSO」、「P&G」、「海飛絲」、「小天才」、「飛利浦」等3000多件涉外商標侵權案件。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在處理的涉外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依照職權主動查處的案件佔有很大的比例。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肩負維護經濟秩序的職責,可以主動對市場進行檢查,有效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如廣東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1988年以來共查處涉美侵權案301件。在這301件商標侵權案中,有三分之一是美方當事人投訴的,大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檢查中發現的或消費者檢舉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秉公執法,堅決維護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許多外資或中外合資企業的贊揚。他們將綉(刻)有「清政廉潔,執法如山」、「秉公執法,扶正滅邪」、秉公辦理,保駕護航」、「公正嚴明,偽冒剋星」、「執法嚴明,大公無私」的錦旗、金匾等贈送給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稱贊辦案人員「工作認真,行動果敢」、「辦案速度之快。

⑷ 市場經濟下的知識產權保護論文開題報告應該怎樣寫

一、研究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好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工作

(一)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制定。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立足於既要有利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又要有利於世界各國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利益的原則,加強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態勢和新動向的跟蹤、研究,及時准備應對預案,積極地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二)拓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我國的國際影響力。繼續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及知識產權保護地區組織的合作,加強與歐洲專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局之間的合作和交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局領域的合作,辦好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制定並實施好與東盟十國和中日韓三國之間的專利合作計劃。積極開展與香港、澳門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三)切實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加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職能,研究、掌握並積極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國際知識產權競爭中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技術和商品進出口中知識產權監控體系和預警機制。做好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以「入世」與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集中力量開展全國范圍的大規模宣傳活動,掀起宣傳專利法、宣講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新高潮。圍繞科技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革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等重點主題,採取多種形式,擴大專利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抓緊培養懂業務、會管理、熟悉法律和國際規則的知識產權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優勢,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加大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新修改的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培訓力度。一要抓好專利戰線廣大幹部和從事科技及經濟管理的幹部的培訓;二要抓好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後備隊伍和專利業務骨幹隊伍的培訓;三要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四要抓好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專利工作者的培訓。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培訓的重點要有所側重。經過幾年的努力,在全國培養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的人才。

一、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中的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

(一)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推動專利工作與經濟、科技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主動地與各級經濟、科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為經濟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確、有力的知識產權政策導向,使專利工作切實納入到經濟、科技、外貿的管理工作體系中去。要積極配合科技主管部門,加強對有關政策的研究和調整工作,研究制定與科技計劃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與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計劃項目的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繼續搞好「城市專利工作試點」,提高城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水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社會公眾的專利咨詢服務工作。

(二)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進一步加強專利戰略研究與運用,並將其納入到國家、地方、行業發展戰略中去。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啟動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指導和幫助創新主體,充分利用專利技術信息,正確選擇科技創新的重點方向和目標,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通過實施該項工程,努力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企業集團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積極組織和推進地方專利戰略的研究與運用工作。

(三)進一步做好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要繼續抓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專利工作試點工程」以及「專利工作示範園區」 的工作,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我國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要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爭取盡早出台支持我國涉外專利申請的相關政策,以鼓勵將我國自主研發的具有國際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向外國申請專利,增強我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各地在設立各種專利申請、專利實施資金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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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計劃活動的中期計劃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構想與戰略方向

導 言

1. 每隔3年,總幹事必須提出一份「中期計劃」,涉及總幹事提出一份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兩年期後的4年時間。上一中期計劃是1999年向成員國提出的。

2. 本文件編制了一份WIPO計劃和活動的中期計劃,突出強調了涉及2004-2005兩年期後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
構 想

3. 正象過去所表明的那樣,中期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始終如一的:這就是維護並進一步發展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這意味著,應該防止對現有保護的任何侵害,同時也意味著應使保護的獲得以及保護獲得之後的實施,變得更加簡單易行、費用更低並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亦把上述目標作為工作使命,公約第7條明確指出:
「(i) 通過國家之間的合作並在適當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配合,促進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
「(ii) 保證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5. 21世紀是一個充滿挑戰的世紀,這些挑戰包括彌合日益擴大的知識鴻溝;減貧以及為全人類實現繁榮。在應對這些挑戰中一個國家的成功將取決於其開發、使用和保護本國創造和創新的能力。與積極主動決策密切相關並側重戰略規劃的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IP)制度,將有助於這種國家推廣和保護其知識產權資產,推動經濟增長和財富的創造。

6. 在這方面,為使本組織更好地援助成員國應對這個日新月異世界的種種挑戰,人們普遍認識到需要推動和發展《WIPO公約》所規定的各項目標。

7.因此,WIPO為新世紀制定的目標就是與成員國和所有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合作並使之彼此之間開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圍內促進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利用。實現這一目標需創造有助於深入認識知識產權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對人類生活所作貢獻的環境和基礎設施;特別需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其能力建設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並使用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負責在知識產權領域實施有效國際合作舉措的重要國際組織和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尋求繼續提高它在這方面的作用。

8.憶及1999年9月成員國滿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的內容,這份文件載有2002至2005年中期計劃。進一步憶及該中期計劃列述了本組織確定的幾個需優先考慮的領域,這些領域對於應對成員國面臨的挑戰至關重要。它們包括知識產權非神秘化;增強能力;集體領導;協同作用;促進創造與創新活動;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以及全球合作體系。為更加有效地滿足成員國在上述和其他領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礎設施實現現代化並改進了它的管理工作,並在過去4年中還採取了一些新的舉措以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環境的不斷迅速的演變。目前已取得很大進展,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非神秘化運動方面,這場運動使全世界的領導人和決策者了解了知識產權作為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鑒於這一背景並為鞏固已取得的成績,建議下一中期計劃(2006至2009年)應繼續體現「知識產權作為社會發展、經濟增長和創造財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組織還力求提高全球對知識產權是「人類存在和共處的基礎,」它「與所有文化息息相關並對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賦的權利」 的認識(文件A/38/3)。因此,我們可以說WIPO的主要目標是使知識產權「更加貼近承認文化、來源和制度多樣性的人們」(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為對上述問題有所認識,根據在本中期計劃期間制定的原則將確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識產權是促進創造和發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識經濟的驅動力。

(b) 應鼓勵每個國家發展一種適合其需要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一項有所側重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最適宜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並在全國范圍內(既在政策規劃層也在基層)提高對知識產權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強有力手段的認識。

(c) 知識產權制度,包括其法律和體制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能力,都應符合國家的政策目標。它還應當是行之有效,價格為用戶所能承受並且容易為個人和中小型企業(SMEs)等所有利益相關者所獲得的。

(d) 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兼顧知識產權(IP)持有人與廣大公眾之間的利益。在牢記國家政策目標的同時,還應使之符合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協定。

(e) 應繼續使WIPO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即PCT、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體系)以及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有效、高質、並符合包括創新者、研究人員、企業家、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以及學術機構等用戶的需求。

(f) 作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的活動,包括為增加與其他聯合國機構之間的合作並為提高這些機構以及廣大公眾和決策者對知識產權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框架內的作用的認識而在該領域實施的領導舉措。

(g) 應進一步加強WIPO與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加大對發展中國家和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的技術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設和發展適宜的基礎設施並加強人力資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計劃、預算和會計工作的現代化將確保各項活動的管理和實施具有更大的開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戰略目標

11.為實現WIPO的構想,制定了如下戰略目標:

(a) 促進形成知識產權文化;一方面,鼓勵創造者和創新者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資產和發放使用許可證;另一方面,尋求公眾進一步尊重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這包括提供資源和專門知識以便通過與政府、政府間組織和私營企業的夥伴之間的合作幫助各成員國為發展知識產權文化所進行的努力。

(b) 發展均衡的國際知識產權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現的需求;有效鼓勵創新和創造;在兼容國家政策目標方面具有充分的靈活性。

(c) 向成員國提供發展法律基礎設施、體制框架和人力資源等國家/地區知識產權制度的具有連貫性和針對性的援助。

(d) 強化全球保護體系,使所有利益相關者更容易獲得這些體系並可以承受其費用。

(e) 進一步簡化WIPO組織內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啟用經改進的監督和評價系統以檢查預期成果的落實情況。

執行計劃的運作原則

12.在每一計劃領域,根據下述的運作原則將提供確定具體計劃重點的指導方針:

- 將根據WIPO戰略目標和成員國確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這些計劃活動的專門知識,確定計劃重點;

- 每項計劃旨在確保充分的靈活性以滿足成員國不斷形成的需求;

- 計劃活動應具有成本效益並有可實現的具體目標;

-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成員國磋商對計劃進行逐一調整,以促使計劃成果具有可持續性;

- 鼓勵盡可能地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實現成本效益。

計劃評價指標

13.納入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所有計劃活動的效績指標(文件WO/PBC/7/2),考慮了下述一個或多個廣泛的指標,這些指標將被用於評價WIPO計劃的成績。這些指標涉及到活動對下述方面的影響:

- 成員國的知識產權政策;

- 把知識產權政策納入成員國的文化-社會-經濟政策;

- 提高和發展成員國國民獲取的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的數量與質量;

- 加入或批準的數量、地理覆蓋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項條約;

- WIPO全球保護體系的用戶數量和范圍;

- 與知識產權相關機構的情況和職能(工作有效的知識產權局和版權集體管理協會;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主管法院和海關,等等);

- 從WIPO各項計劃中受益的人數,其中包括政府官員、創新者、學術研究人員、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等等。

可實現的戰略目標

14.正如總幹事2003年5月在有關成員國重新選舉他擔任總幹事的講話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將把WIPO的活動合並為5個方面,每一領域如下所述均有具體的可實現的目標。

(a) 管理現代化

- 加強計劃和預算程序和計劃活動的有效實施;

- 強化信息技術手段並發揮其杠桿效用;

- 提高PCT、馬德里和海牙體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識產權的推廣與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中的文化和社會層面;

- 制定相應手段/方針以幫助增強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並加深對知識產權及其作用的了解並使之更廣泛地尊重知識產權;

- 推動中小型企業使用知識產權。

(c) 合作促進發展

- 加強知識產權在國家政策發展中的作用(輔以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影響的分析);

- 增強國家人力資源能力,培訓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例如對培訓員的訓練);

- 通過WIPONET為小型知識產權局部署在線工具;

- 進一步發展針對地區/國家需求的行動計劃;

- 繼續為知識產權局自動化提供援助。

(d) 知識產權問題和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

- 通過WIPO專利議程(包括目前在《實體專利法條約》草案方面正在進行的工作),使用戶更容易獲得專利體系;

- 進一步發展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律的統一原則和程序及實質內容;

- 針對新技術制定對案,在實施《WIPO版權條約》(WCT)和《WIPO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WPPT)方面,尤其要這樣做;

- 繼續就廣播權進行磋商並繼續談判以制定一項保護音像表演者的國際文書;

- 繼續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的工作,以加強保護框架;

- 在必要時針對某些問題採用「軟法」解決方案。

(e) 全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服務

- 循序漸進地改革PCT體系並實施有關成果;

- 擴大馬德里和海牙體系;

- 拓寬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以將更廣泛的知識產權爭議問題納入其業務范圍。

15.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對預計將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以及實施目標擬採取的程序提出了詳細建議。政治想像力、信譽以及成員國、私營部門和秘書處之間的協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實現本組織構想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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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為適應國際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趨勢和加快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知識產權立法步伐,先後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並且已初步與國際標准接軌,對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於我國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時間不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有的地區和部門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一些嚴重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為了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保障法律的貫徹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當前深化科技、經濟配套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到科技、經濟、文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以下稱企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風尚,為公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發明創造、文學藝術創作以及對外科技、經濟、文化合作與交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以增強制止和處罰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力度。國務院將抓緊研究、制定對知識產權實行邊境保護措施的行政法規。
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職能,充實力量,提高效率。當前要重點加強各級著作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力量,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效實施。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有關機關和部門都要大力協助。對一些影響比較大的重要案件,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會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
要支持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的依法審判,支持有關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切實加強審判力量,保障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公正、及時的處理。
在司法和行政執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制裁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在機構改革中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並理順關系,在我國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護兩套體系「雙管」齊下、並行運作的體制,以增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機制。國務院將不定期地組織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法律的情況進行聯合大檢查,重點查處一些重要的、有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大案,督促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執法不嚴和對侵權行為處罰不力的現象。這項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
當前,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是清理整頓音像製品市場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檢查,嚴肅處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體的盜版行為。
四、為了履行我國參加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要強化海關在保護知機產權、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採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配合,依法嚴格實施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措施。
五、要加強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國外引進技術或進口產品時,要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發生侵權糾紛或引起其他損失;向外輸出新技術、新產品時,也要做好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防止技術或產品出口後被他人仿製或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要加強對來料、進料定牌加工和合資製作、發行國外音像製品的審批及管理工作。企業在接受外商委託從事上述活動時,應當通過有關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外商是否為該項知識產權的合法擁有者、是否有權使用,在合同中應約定企業履行合同所進行的定牌加工或製作、發行音像製品活動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的應訴責任以及指控成立時的賠償責任。
六、各行業要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要針對本行業科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導全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科研生產工作。對於自主研究開發能力比較薄弱的醫葯、化工和計算機軟體等行業,要採取傾斜政策,增加研究開發經費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開發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項科技發展計劃的主管部門要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計劃管理的重要環節,要針對計劃的實施和發展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戰略,特別要加強與計劃有關的領域中的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及相應的對策研究,使知識產權工作貫穿於計劃項目的立項、成果的法律保護以及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全過程。
八、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
企事業單位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應當與知識產權工作密切結合起來,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戰略,確定恰當的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產中出現不必要的重復開發或者發生侵權糾紛。
九、科技、經濟、文化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是推動知識產權法律實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勵和扶持這些組織的發展,引導其利用自身的靈活機制,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和服務。要建立一批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當事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關糾紛。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調動這些組織的積極性,使其成為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當前,要大力加強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對廣大領導幹部以及人民群眾宣傳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工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科技、經濟、文化等部門要結合第二個普法五年計劃的實施,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法制教育。新聞單位要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報導,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工作。企事業單位要把知識產權法律納入本單位的普法教育計劃。要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環境。
十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決定製定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辦法。

⑸ 我國國家機關應如何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論中國是如何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體系:
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文明歷史的國家。中華民族蘊藏著極大的創造性,她創造的燦爛文化對人類文明的進程產生過深刻的影響。數千年來中國眾多傑出的科學家、發明家、文學家、藝術家、曾以其輝煌的智力勞動成果為人類文明發展做出過巨大的貢獻。
伴隨著人類文明與商品經濟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誕生了,並日益成為各國保護智力成果所有者權益,促進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發展,進行國際競爭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於歷史上的各種原因,從整體上看,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設起步較晚。但是,實行改革開放後,為了更快地發展社會生產力和推動社會全面進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促進與世界經濟的接軌,中國加快了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的步伐。從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幾年間,中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過了一些發達國家通常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時間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在知識產權的立法和執法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當前,知識產權保護成為國際間政治、經濟、科學技術和文化交往中一個受到普遍關注的問題。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國際間雙邊、多邊的談判,特別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達成,促使世界范圍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標准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在國際社會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今天,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立場是什麼?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和執法的現狀如何?中國採取了哪些措施承擔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義務?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紹。
一、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
基本立場和態度
中國政府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於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文化繁榮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它既是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又是開展國際間科學技術、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基本環境和條件之一。中國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改革開放政策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七十年代末即著手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積極參加相關國際組織的活動,加強與世界各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往與合作。因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建設,在初始階段就顯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國際保護水平的高起點。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下,中國知識產權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無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加入書。從1980年6月3日起,中國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並於1983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開始系統建立現代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標志。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並於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1984年12月19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簡稱巴黎公約)的加入書。從1985年3月19日起,中國成為巴黎公約成員國。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於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知識產權作為一個整體首次在中國的民事基本法中被明確,並被確認為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該法也首次明確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權(版權)。
中國政府積極促進建立集成電路國際保護的環境。1989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華盛頓召開的外交會議上通過了《關於集成電路知識產權保護條約》,中國是該條約首批簽字國之一。
1989年7月4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簡稱馬德里協定)的加入書。從1989年10月4日起,中國成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
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該法於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國政府分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遞交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簡稱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加入書。分別從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30日起,中國成為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的成員國。
1993年1月4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製品公約》(簡稱錄音製品公約)的加入書。從1993年4月30日起,中國成為錄音製品公約的成員國。
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於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15日,中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了《專利合作條約》的加入書。從1994年1月1日起,中國成為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中國專利局成為專利合作條約的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步審查單位。
上述歷史事實僅是中國知識產權立法和參加相關國際組織活動的部分記錄,已足以證明了中國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立場和態度。
中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於八十年代。進入九十年代後,國際經濟關系和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90年11月,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中,達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草案,它標志著保護知識產權的新的國際標準的形成。中國政府積極參與了這一談判進程,並為推動該協定的達成做出了極大的努力。出於擴大開放的需要,中國積極履行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義務,努力使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向新的國際標准靠攏,採取了許多重大措施,進一步提高中國現行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中國政府恪守保護知識產權有關國際公約及雙邊協定的真誠立場和充分承擔國際義務的能力,得到了國際輿論廣泛的贊譽和支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幹事阿帕德·鮑格胥博士在回顧該組織與中國合作20年的歷史時指出,「在知識產權史上,中國完成所有這一切的速度是獨一無二的。
中國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為了更好地貫徹這一原則,中國在健全、完善法律制度,嚴肅執法、堅決打擊侵權違法行為的同時,針對知識產權制度在中國建立的時間較短,公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比較薄弱等情況,大力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並加速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員的培訓。在中國,每一部知識產權法律的頒布,都有廣播電台、電視台和報刊等新聞傳媒廣為宣傳,並大量出版單行本和有關錄像教育片等。同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培訓班等,在廣大公民中迅速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如,中國專利法修改後,全國有數百萬人接受了培訓,僅湖南省接受培訓的人員就達60萬。在中國各地,近年來運用法律武器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現象增多,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全社會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增強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為了加速培養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中國政府還同有關國際組織密切合作,組織有關人員出國考察學習、參加各種培訓班和研討會。僅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合作舉辦的培訓班和研討會就達30多次,接受培訓的人員達3000多人(次)。在中國的高等院校中,目前已有70多所院校開展了知識產權的教學研究。如,中國人民大學於1986年設立了知識產權教學研究中心,招收大學非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攻讀知識產權第二學位;北京大學在開展有關教學研究的基礎上,於1993年成立了知識產權學院。中國已逐步形成包括第二學位、碩士生、博士生的培養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才的教育體制,一批批知識產權專業化人才正在向社會不斷地輸送。
二、中國具有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中國根據國情和國際發展趨勢制定和完善各項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至今已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體系。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水平逐步同國際慣例接軌,已對知識產權實行高水平的法律保護。
1983年3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在商標注冊程序中的申請、審查、注冊等諸多方面的原則,與國際上通行的原則是完全一致的。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更有效地打擊假冒商標、制止商標侵權行為,切實保護商標注冊專用權,中國於1993年又分別對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了修改,擴大了商標的保護范圍,除商品商標外,增加了服務商標的注冊和管理的規定。在形式審查中增加了補正程序,在實質審查中建立審查意見書制度,方便了商標注冊申請人,這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要求全部吻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還發布《商標印製管理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1993年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了《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進一步強化了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和處罰商標侵權行為的力度。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充分、有效地保護中外注冊商標專用權提供了保障。
1985年4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使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大到對發明創造專利權的保護。為了使中國的專利保護水平進一步向國際標准靠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2年9月4日通過了專利法修正案,對專利法作出了重要修改。新修改的專利法,從擴大對外開放和有利於科學技術、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一是擴大了專利的保護范圍,專利授予所有技術領域的發明,不論它是產品還是方法,即對葯品和化學物質產品,對食品、飲料和調味品均無例外地授予專利;二是將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從自申請日起15年延長為自申請日起20年,將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從自申請日起5年延長為自申請日起10年;三是進一步強化了對專利權的保護,除對專利方法的保護延及到該專利方法直接得到的產品外,還明確規定進口專利產品必須得到專利權人同意,使得對專利權人權益的保護更加充分;四是重新規定了對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條件。這使中國對專利權的保護達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這樣,中國的專利法同關稅與貿易總協定達成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基本接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明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其相關的權益。依據該法,中國不僅對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給予保護,而且把計算機軟體納入著作權保護范圍。中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明確將計算機軟體作為著作權法保護客體的國家之一。國務院還頒布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了保護計算機軟體的具體實施辦法,作為著作權法的配套法規,於1991年10月施行。國務院於1992年9月25日頒布了《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對保護外國作品著作權人依國際條約享有的權利作了具體規定。
此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等,以及國務院制定的一系列保護知識產權的行政法規,使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在總體上與國際保護水平更為接近和協調。
中國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措施。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定了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
中國的專利法規定,對專利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對於將非專利產品或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的,由專利管理機關責令停止冒充行為,公開更正,並處以罰款。對於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比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即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國的商標法律法規規定,對於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其職權或者消費者舉報,進行主動檢查和處理;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對於侵犯商標專用權,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處以罰款。當事人對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理不服,可以在規定時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這些規定,方便了當事人,也保證了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的一致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對於假冒注冊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斯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或者單獨處以罰金;對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於企業事業單位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國家工作人員故意包庇假冒注冊商標犯罪或者執法人員徇私枉法,規定追究其瀆職罪。
中國的著作權法規定,對於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各種方式使用其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以及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等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等侵權行為,根據情況,應承擔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分,對於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那些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侵害著作權人及其他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根據有關法律,對侵權犯罪的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中國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知識產權在中國得到有效的保護,對於鼓勵發明創造和創作及公平競爭等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對商標注冊專用權的保護,促使中外廠商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數量迅速增加。截止1993年底,在中國的有效注冊商標達41萬余件。其中,國內注冊商標35萬余件,來自67個國家和地區的注冊商標近6萬件。以美國為例,1979年前,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僅122件,到1993年達到16221件,增加了100多倍。1993年中國商標年申請量達17萬件,其中新商標注冊申請達13萬余件,已躍居世界前列。又如,中國的專利法極大地鼓勵了本國的發明創造,同時也有力地鼓勵了外來的專利申請。1985年4月1日,專利法實施的首日就受理專利申請3455件。到1993年底,中國專利局累計受理專利申請36萬多件。其中,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分別佔27.5%、62.8%和9.7%;國內申請佔86.4%,外來申請佔13.6%,分別來自於70個國家和地區。截止1993年底,已累計批准17.5萬件專利。其中,發明專利2萬多件,實用新型專利13萬多件,外觀設計專利2萬多件。
三、中國具有完備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體系
中國不僅制定了一整套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在執法方面也是嚴肅公正的,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中國在執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首先歸因於知識產權法律中規定了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途徑與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
1.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司法途徑在中國,享有知識產權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享受切實有效的司法保護。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只服從法律,不受任何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嚴肅執法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人民法院進行審判活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格按照實體法和程序法辦案,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和審判監督等制度,依法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檢察院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保證審判活動的公開性、公正性和嚴肅性。
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組織,完善審判制度,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切實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保障。鑒於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的特點,一些省份和直轄市如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等高級人民法院根據實際需要,自1992年以來,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各經濟特區以及北京市、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也設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在有關的審判庭里設立了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合議庭。這樣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案,有利於保證執法的統一性,有利於積累經驗,提高知識產權案件的司法水平。
隨著中國知識產權法律的實施和司法保護力量的不斷加強,各級人民法院受理和及時審結了一大批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據統計,1986年至1993年底,全國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民事糾份案3505件,其中著件權案1168件;專利權案1783件;商標權案554件。人民法院通過對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審理,依法保護了中外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例如,「鑽孔壓降成樁法」發明專利的發明人訴北京市地鐵地基工程公司發明專利權屬糾紛。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項發明不屬於專利法規定的職務發明,判決「鑽孔壓降成樁法」發明專利權歸發明人所有。又如,香港山頓國際有限公司訴深圳華達電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中國大陸申請注冊的「SENDON」商標受法律保護;被告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SENDON」商標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判決被告賠償原告468314.4元。
知識產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對於民事侵權行為,人民法院除可以依法責令侵權人承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外,還可依法對行為人給予必要的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拘留等制裁。
對那些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擾亂經濟秩序,構成犯罪的,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的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案件,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人假冒他人商標或專利,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及時准確地予以懲處。據統計,1992年至1993年,人民法院受理假冒商標刑事案743件,審結731件,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事處分的共566人。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對假冒美國美孚石油公司「MOBIL」商標的5名責任人除依法處以罰金外,還分別判處被告1至2年半的有期徒刑。這充分表明中國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犯罪,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立場。
依據中國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不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的知識產權糾紛決定提起的行政訴訟,有責任進行審理,並依法作出維持、撤銷或變更行政決定的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堅持在適用法律上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對等原則,為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和文化的交流與合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美國好富頓公司訴深圳市海聯化工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糾紛案,在查明被告的侵權事實,確認其應承但侵權責任的基礎上,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其經濟損失13萬元。同時,法院還對被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的民事制裁決定,該案從受理到結案僅用10天時間,受到了美方當事人的好評。美國好富頓公司將寫有「中國法律公正,法官辦案快速」的錦旗送到法院。
近幾年來,人民法院為提高司法水平,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使辦案質量和效率都得到較快提高。為了擴大辦案的影響,人民法院注意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介予以宣傳報道,以案講法,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維護了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
2.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除按國際慣例採取司法途徑外,從中國現實的國情出發,中國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中都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途徑。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利管理機關。目前,中國地方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有50多個,國務院各部門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有20多個。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設立了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商標管理實行中央統一注冊,地方分級管理的原則,從中央到省、市、地、縣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內設商標管理機構,縣以下還設有工商行政管理所。全國商標管理專職人員7000多,兼職人員達30萬。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法律規定的職權,維護知識產權以法律秩序,鼓勵公平競爭,調解糾紛,查處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程序簡便,立案迅速,查處速度快,辦案效率高。這對於權利所有人來說是極為有利的。中國專利管理機關對提出的專利侵權申訴均認真對待,及時依法處理。
著作權法1991年6月施行後,到1993年底,中國各地方的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已查處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非法復制圖書等方面的侵權行為150多起,收繳銷毀了侵權復製品,並對侵權者作出了行政處罰。1994年,中國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激光唱盤復錄生產中的非法復制和圖書出版中的非法復印進行了嚴厲打擊。4月,廣東省版權、文化、廣播影視、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門聯合組織了大規模的突擊清查非法激光唱盤等音像製品行動。其後,上海、江蘇、湖南等地也相繼採取了類似的清查行動。這些行動,狠狠地打擊了生產銷售盜版製品活動。同時,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對激光唱盤生產加工企業的設立加強管理,對其生產加工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中國商標法實施10餘年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了商標侵權假冒案13萬件。其中,包括一大批大案,如「中華」卷煙,「永久」、「鳳凰」、「飛鴿」自行車,「貴州茅台」酒,「新開河」人參等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有效地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依據中國法律和中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堅持在適用法律上的國民待遇原則和對等原則,依法對外國人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例如,浙江省專利管理機關就一起外國人提出的打火打專利侵權案件進行了公正處理,責令廠家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國家版權局查處了福建、廣東等地十幾家工藝美術品廠仿製外國公司玩具造型案、江蘇一家電子工業公司翻版生產激光唱盤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了諸如「TDK」、「TOSHIBA」、「SONY」、「IBM」、「3M」、「ESSO」、「P&G」、「海飛絲」、「小天才」、「飛利浦」等3000多件涉外商標侵權案件。
中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在處理的涉外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依照職權主動查處的案件佔有很大的比例。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肩負維護經濟秩序的職責,可以主動對市場進行檢查,有效保護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如廣東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1988年以來共查處涉美侵權案301件。在這301件商標侵權案中,有三分之一是美方當事人投訴的,大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檢查中發現的或消費者檢舉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秉公執法,堅決維護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許多外資或中外合資企業的贊揚。他們將綉(刻)有「清政廉潔,執法如山」、「秉公執法,扶正滅邪」、秉公辦理,保駕護航」、「公正嚴明,偽冒剋星」、「執法嚴明,大公無私」的錦旗、金匾等贈送給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稱贊辦案人員「工作認真,行動果敢」、「辦案速度之快。

⑹ 企業該如何保護好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屬於無形資產范疇,面對今天的殘酷競爭。藍海企業注重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維護,管理,策劃。紅海企業在產品品牌樹立,商標形象維護等方面作出重要的管理。紅海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系統性的管理,策劃。藍海企業企圖在知識產權方面給對手製造障礙。
為什麼知識產權需要策劃?
知識產權策劃者為什麼可以把知識產權策劃成企業競爭法寶。以往企業策劃圍繞企業戰略,品牌,市場,融資等專業的商務策劃機構來完成。這些機構忽視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沒有把戰略,品牌,商標,市場,融資等納入無形資產范圍,沒有納入知識產權的戰略策劃高地。在實踐中出現諸多的問題,把原本具有極強開發潛力的品牌,商標,專利,版權等僅僅是完成注冊任務就行。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市場風向。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把知識產權納入策劃的高度。我們可以想像,把知識產權建設的更加的具有市場競爭力。企業可以長久立於不敗之地。
未來企業的競爭是知識產權競爭,不是那個企業擁有知識產權多就是贏家。知識產權的申請就是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策劃就能在申請前就可以給對手一個無法翻身機會。例如專利申請。企業申請一件專利,對競爭對手侵權是沒有辦法的,如果我們在這個專利周圍策劃一大群其他的專利,讓競爭對手無法繞過這個專利去實現產品,那就是最好的保護。
知識產權策劃網眾多專家,具有各個行業的資深背景,尤其具有商超的策劃手法。採用創新的手段,積極為企業減少,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幫助企業在紅海戰爭中走出一片藍海。

⑺ 企業內部的科學研究或藝術研究的論文成果如何證明知識產權

、研究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做好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工作

(一)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制定。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立足於既要有利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又要有利於世界各國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利益的原則,加強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態勢和新動向的跟蹤、研究,及時准備應對預案,積極地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制定。

(二)拓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我國的國際影響力。繼續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及知識產權保護地區組織的合作,加強與歐洲專利局以及一些主要國家知識產權局之間的合作和交流,擴大與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局領域的合作,辦好中非知識產權高級論壇。制定並實施好與東盟十國和中日韓三國之間的專利合作計劃。積極開展與香港、澳門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三)切實加強與國內相關部門的協調,做好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加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知識產權的政府職能,研究、掌握並積極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在國際知識產權競爭中維護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技術和商品進出口中知識產權監控體系和預警機制。做好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

(一)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為契機,以「入世」與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集中力量開展全國范圍的大規模宣傳活動,掀起宣傳專利法、宣講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普及知識產權知識的新高潮。圍繞科技創新、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革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等重點主題,採取多種形式,擴大專利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

(二)抓緊培養懂業務、會管理、熟悉法律和國際規則的知識產權人才。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優勢,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加大世貿組織的知識產權規則和新修改的專利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培訓力度。一要抓好專利戰線廣大幹部和從事科技及經濟管理的幹部的培訓;二要抓好各級專利管理部門後備隊伍和專利業務骨幹隊伍的培訓;三要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四要抓好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專利工作者的培訓。根據培訓對象的不同,培訓的重點要有所側重。經過幾年的努力,在全國培養一批懂業務、會管理、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規則的人才。

一、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中的作用,為經濟建設服務

(一)增強主動服務意識,推動專利工作與經濟、科技工作的有機結合。積極主動地與各級經濟、科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為經濟和科技工作提供明確、有力的知識產權政策導向,使專利工作切實納入到經濟、科技、外貿的管理工作體系中去。要積極配合科技主管部門,加強對有關政策的研究和調整工作,研究制定與科技計劃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與利益分配的政策,建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計劃項目的創新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繼續搞好「城市專利工作試點」,提高城市專利管理工作的水平。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社會公眾的專利咨詢服務工作。

(二)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進一步加強專利戰略研究與運用,並將其納入到國家、地方、行業發展戰略中去。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啟動實施「專利戰略推進工程」,指導和幫助創新主體,充分利用專利技術信息,正確選擇科技創新的重點方向和目標,培育和形成新的科技優勢和知識產權優勢,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我國科技、經濟競爭能力。通過實施該項工程,努力培育和發展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企業集團和科研院所。各地方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積極組織和推進地方專利戰略的研究與運用工作。

(三)進一步做好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要繼續抓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專利工作試點工程」以及「專利工作示範園區」 的工作,引導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制度,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科技創新的水平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能力,促進我國高新技術實現產業化。要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爭取盡早出台支持我國涉外專利申請的相關政策,以鼓勵將我國自主研發的具有國際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向外國申請專利,增強我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各地在設立各種專利申請、專利實施資金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專利申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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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計劃活動的中期計劃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構想與戰略方向

導 言

1. 每隔3年,總幹事必須提出一份「中期計劃」,涉及總幹事提出一份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兩年期後的4年時間。上一中期計劃是1999年向成員國提出的。

2. 本文件編制了一份WIPO計劃和活動的中期計劃,突出強調了涉及2004-2005兩年期後自2006至2009年4年期的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
構 想

3. 正象過去所表明的那樣,中期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始終如一的:這就是維護並進一步發展全世界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這意味著,應該防止對現有保護的任何侵害,同時也意味著應使保護的獲得以及保護獲得之後的實施,變得更加簡單易行、費用更低並更加安全。

4.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亦把上述目標作為工作使命,公約第7條明確指出:
「(i) 通過國家之間的合作並在適當情況下與其他國際組織配合,促進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
「(ii) 保證各聯盟之間的行政合作。」

5. 21世紀是一個充滿挑戰的世紀,這些挑戰包括彌合日益擴大的知識鴻溝;減貧以及為全人類實現繁榮。在應對這些挑戰中一個國家的成功將取決於其開發、使用和保護本國創造和創新的能力。與積極主動決策密切相關並側重戰略規劃的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IP)制度,將有助於這種國家推廣和保護其知識產權資產,推動經濟增長和財富的創造。

6. 在這方面,為使本組織更好地援助成員國應對這個日新月異世界的種種挑戰,人們普遍認識到需要推動和發展《WIPO公約》所規定的各項目標。

7.因此,WIPO為新世紀制定的目標就是與成員國和所有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合作並使之彼此之間開展合作,在全世界范圍內促進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利用。實現這一目標需創造有助於深入認識知識產權通過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對人類生活所作貢獻的環境和基礎設施;特別需幫助發展中國家進行其能力建設以便在更大程度上獲得並使用知識產權制度。作為負責在知識產權領域實施有效國際合作舉措的重要國際組織和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尋求繼續提高它在這方面的作用。

8.憶及1999年9月成員國滿意地注意到文件A/34/3「WIPO構想與戰略方向」的內容,這份文件載有2002至2005年中期計劃。進一步憶及該中期計劃列述了本組織確定的幾個需優先考慮的領域,這些領域對於應對成員國面臨的挑戰至關重要。它們包括知識產權非神秘化;增強能力;集體領導;協同作用;促進創造與創新活動;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以及全球合作體系。為更加有效地滿足成員國在上述和其他領域的需求, WIPO已使其基礎設施實現現代化並改進了它的管理工作,並在過去4年中還採取了一些新的舉措以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環境的不斷迅速的演變。目前已取得很大進展,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非神秘化運動方面,這場運動使全世界的領導人和決策者了解了知識產權作為各國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政策手段的重要性。

9.鑒於這一背景並為鞏固已取得的成績,建議下一中期計劃(2006至2009年)應繼續體現「知識產權作為社會發展、經濟增長和創造財富重要手段的核心作用」(文件A/38/3)。本組織還力求提高全球對知識產權是「人類存在和共處的基礎,」它「與所有文化息息相關並對所有民族而言是天賦的權利」 的認識(文件A/38/3)。因此,我們可以說WIPO的主要目標是使知識產權「更加貼近承認文化、來源和制度多樣性的人們」(文件A/38/3)。
政策框架

10.為對上述問題有所認識,根據在本中期計劃期間制定的原則將確立政策框架。即:

(a) 知識產權是促進創造和發明的重要因素,它是知識經濟的驅動力。

(b) 應鼓勵每個國家發展一種適合其需要的知識產權文化,包括一項有所側重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最適宜的國家知識產權制度,並在全國范圍內(既在政策規劃層也在基層)提高對知識產權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強有力手段的認識。

(c) 知識產權制度,包括其法律和體制基礎設施以及人力資源能力,都應符合國家的政策目標。它還應當是行之有效,價格為用戶所能承受並且容易為個人和中小型企業(SMEs)等所有利益相關者所獲得的。

(d) 知識產權制度應當兼顧知識產權(IP)持有人與廣大公眾之間的利益。在牢記國家政策目標的同時,還應使之符合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和國際協定。

(e) 應繼續使WIPO全球保護體系和服務(即PCT、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體系)以及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有效、高質、並符合包括創新者、研究人員、企業家、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以及學術機構等用戶的需求。

(f) 作為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聯合國專門機構,WIPO的活動,包括為增加與其他聯合國機構之間的合作並為提高這些機構以及廣大公眾和決策者對知識產權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框架內的作用的認識而在該領域實施的領導舉措。

(g) 應進一步加強WIPO與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以加大對發展中國家和向市場經濟轉軌國家的技術援助。其中包括在能力建設和發展適宜的基礎設施並加強人力資源方面提供必要的支助。

(h) 計劃、預算和會計工作的現代化將確保各項活動的管理和實施具有更大的開放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戰略目標

11.為實現WIPO的構想,制定了如下戰略目標:

(a) 促進形成知識產權文化;一方面,鼓勵創造者和創新者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資產和發放使用許可證;另一方面,尋求公眾進一步尊重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這包括提供資源和專門知識以便通過與政府、政府間組織和私營企業的夥伴之間的合作幫助各成員國為發展知識產權文化所進行的努力。

(b) 發展均衡的國際知識產權法律,使之:符合新出現的需求;有效鼓勵創新和創造;在兼容國家政策目標方面具有充分的靈活性。

(c) 向成員國提供發展法律基礎設施、體制框架和人力資源等國家/地區知識產權制度的具有連貫性和針對性的援助。

(d) 強化全球保護體系,使所有利益相關者更容易獲得這些體系並可以承受其費用。

(e) 進一步簡化WIPO組織內部的管理和行政程序,集中努力取得更大效益;啟用經改進的監督和評價系統以檢查預期成果的落實情況。

執行計劃的運作原則

12.在每一計劃領域,根據下述的運作原則將提供確定具體計劃重點的指導方針:

- 將根據WIPO戰略目標和成員國確定的需求以及WIPO在提供這些計劃活動的專門知識,確定計劃重點;

- 每項計劃旨在確保充分的靈活性以滿足成員國不斷形成的需求;

- 計劃活動應具有成本效益並有可實現的具體目標;

- 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成員國磋商對計劃進行逐一調整,以促使計劃成果具有可持續性;

- 鼓勵盡可能地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以在最大程度上實現成本效益。

計劃評價指標

13.納入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所有計劃活動的效績指標(文件WO/PBC/7/2),考慮了下述一個或多個廣泛的指標,這些指標將被用於評價WIPO計劃的成績。這些指標涉及到活動對下述方面的影響:

- 成員國的知識產權政策;

- 把知識產權政策納入成員國的文化-社會-經濟政策;

- 提高和發展成員國國民獲取的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資產的數量與質量;

- 加入或批準的數量、地理覆蓋面和有效使用WIPO管理的各項條約;

- WIPO全球保護體系的用戶數量和范圍;

- 與知識產權相關機構的情況和職能(工作有效的知識產權局和版權集體管理協會;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主管法院和海關,等等);

- 從WIPO各項計劃中受益的人數,其中包括政府官員、創新者、學術研究人員、知識產權從業人員,等等。

可實現的戰略目標

14.正如總幹事2003年5月在有關成員國重新選舉他擔任總幹事的講話中所概述的(文件A/38/3),將把WIPO的活動合並為5個方面,每一領域如下所述均有具體的可實現的目標。

(a) 管理現代化

- 加強計劃和預算程序和計劃活動的有效實施;

- 強化信息技術手段並發揮其杠桿效用;

- 提高PCT、馬德里和海牙體系工作的效益。

(b) 知識產權的推廣與支助

- 更好地理解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中的文化和社會層面;

- 制定相應手段/方針以幫助增強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並加深對知識產權及其作用的了解並使之更廣泛地尊重知識產權;

- 推動中小型企業使用知識產權。

(c) 合作促進發展

- 加強知識產權在國家政策發展中的作用(輔以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影響的分析);

- 增強國家人力資源能力,培訓知識產權專業人員(例如對培訓員的訓練);

- 通過WIPONET為小型知識產權局部署在線工具;

- 進一步發展針對地區/國家需求的行動計劃;

- 繼續為知識產權局自動化提供援助。

(d) 知識產權問題和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的漸進發展與編纂

- 通過WIPO專利議程(包括目前在《實體專利法條約》草案方面正在進行的工作),使用戶更容易獲得專利體系;

- 進一步發展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律的統一原則和程序及實質內容;

- 針對新技術制定對案,在實施《WIPO版權條約》(WCT)和《WIPO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WPPT)方面,尤其要這樣做;

- 繼續就廣播權進行磋商並繼續談判以制定一項保護音像表演者的國際文書;

- 繼續知識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的工作,以加強保護框架;

- 在必要時針對某些問題採用「軟法」解決方案。

(e) 全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服務

- 循序漸進地改革PCT體系並實施有關成果;

- 擴大馬德里和海牙體系;

- 拓寬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的服務以將更廣泛的知識產權爭議問題納入其業務范圍。

15.2004-2005兩年期計劃和預算草案(文件WO/PBC/7/2),對預計將有助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活動以及實施目標擬採取的程序提出了詳細建議。政治想像力、信譽以及成員國、私營部門和秘書處之間的協作,乃是WIPO使命取得成功和實現本組織構想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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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為適應國際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趨勢和加快恢復我國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國加快知識產權立法步伐,先後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並且已初步與國際標准接軌,對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由於我國建立知識產權制度的時間不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薄弱,有的地區和部門對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一些嚴重侵權行為不僅損害了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為了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保障法律的貫徹實施,特作如下決定:
一、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當前深化科技、經濟配套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與世界經濟接軌的基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制度在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到科技、經濟、文化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行政的手段,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以下稱企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推動全社會樹立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風尚,為公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發明創造、文學藝術創作以及對外科技、經濟、文化合作與交流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二、保護知識產權是一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統一、協調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以增強制止和處罰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力度。國務院將抓緊研究、制定對知識產權實行邊境保護措施的行政法規。
各級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要強化職能,充實力量,提高效率。當前要重點加強各級著作權行政執法機關的力量,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效實施。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需要取得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或者行政管理部門的配合,有關機關和部門都要大力協助。對一些影響比較大的重要案件,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會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
要支持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的依法審判,支持有關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切實加強審判力量,保障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得到公正、及時的處理。
在司法和行政執法工作中,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制裁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侵權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在機構改革中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並理順關系,在我國形成行政管理和司法保護兩套體系「雙管」齊下、並行運作的體制,以增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
三、要大力加強對知識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機制。國務院將不定期地組織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法律的情況進行聯合大檢查,重點查處一些重要的、有影響的知識產權侵權大案,督促解決一些地方存在的執法不嚴和對侵權行為處罰不力的現象。這項工作要逐步形成制度,以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
當前,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是清理整頓音像製品市場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各級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檢查,嚴肅處理非法復制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體的盜版行為。
四、為了履行我國參加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外經濟技術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要強化海關在保護知機產權、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採取必要的邊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海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配合,依法嚴格實施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措施。
五、要加強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國外引進技術或進口產品時,要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發生侵權糾紛或引起其他損失;向外輸出新技術、新產品時,也要做好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防止技術或產品出口後被他人仿製或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要加強對來料、進料定牌加工和合資製作、發行國外音像製品的審批及管理工作。企業在接受外商委託從事上述活動時,應當通過有關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者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查明外商是否為該項知識產權的合法擁有者、是否有權使用,在合同中應約定企業履行合同所進行的定牌加工或製作、發行音像製品活動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的應訴責任以及指控成立時的賠償責任。
六、各行業要把加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推動行業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要針對本行業科技、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和管理的研究工作,指導全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科研生產工作。對於自主研究開發能力比較薄弱的醫葯、化工和計算機軟體等行業,要採取傾斜政策,增加研究開發經費的投入,提高自主研究開發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項科技發展計劃的主管部門要把知識產權工作作為計劃管理的重要環節,要針對計劃的實施和發展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戰略,特別要加強與計劃有關的領域中的知識產權調查、分析及相應的對策研究,使知識產權工作貫穿於計劃項目的立項、成果的法律保護以及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的全過程。
八、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
企事業單位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應當與知識產權工作密切結合起來,利用知識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和生產經營戰略,確定恰當的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水平和效率,避免在科研和生產中出現不必要的重復開發或者發生侵權糾紛。
九、科技、經濟、文化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專門的知識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是推動知識產權法律實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鼓勵和扶持這些組織的發展,引導其利用自身的靈活機制,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和服務。要建立一批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機構,協助當事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有關糾紛。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調動這些組織的積極性,使其成為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有力助手。
十、當前,要大力加強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和對廣大領導幹部以及人民群眾宣傳普及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的工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科技、經濟、文化等部門要結合第二個普法五年計劃的實施,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加強知識產權法制教育。新聞單位要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報導,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監督工作。企事業單位要把知識產權法律納入本單位的普法教育計劃。要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環境。
十一、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決定製定加強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具體辦法。

⑻ 知識產權保護屬於那個政府部門

[資政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包括: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行政執法包版括:工商局或市場權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科技局等。司法保護包括:中級人民法院或知識產權法院。此外,還有部分行業的協會也會設置規范調節機構。
知識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版權(著作權)和工業產權。版權(著作權)是指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工業產權則是指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或原產地名稱等在內的權利人享有的獨占性權利。

⑼ 侵權行為屢見不鮮,應該如何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

最近幾年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層面都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商標保護的問題,這是格外重要的,不僅關繫到產品的正常售賣,而且還直接的影響力個人或國家的經濟利益,下面給大家分享幾個侵權案例,給大家敲敲警鍾,一定要盡早的做好知識產權的保護。
1、假冒「茅台」被查處
2018年1月18日,格爾木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時,依法查處了格爾木市管道輸油處生活南區「油龍超市」銷售涉嫌侵權53度五星貴州「茅台」牌白酒案,共計查獲「茅台」牌白酒168瓶,案值13.2萬元。經查,油龍超市當事人王某於2007年12月12日從趙某(已逃逸)手中以每瓶550元的價格一次性購進了53度五星貴州「茅台」牌白酒240瓶,其中,72瓶白酒因包裝損壞已自用,剩餘168瓶白酒存放在油龍超市庫房內准備銷售時,被依法查獲。經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對所查扣涉嫌侵權白酒鑒定,認定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2、冰純「嘉士伯」名不副實
2008年10月8日,西寧市工商局城中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依法查處了西寧市城中區華德大廈五樓的西寧市城中區紅哲量販視聽歌城涉嫌銷售冰純「嘉士伯」啤酒案。2008年9月當事人韓某從一自稱是「嘉士伯」牌啤酒廣東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手中購進29件(696瓶)冰純「嘉士伯」牌啤酒,每瓶進價5.8元,當事人韓某在其歌城內以每瓶12元加價銷售,至案發時在其歌城查獲到涉嫌侵權冰純「嘉士伯」牌啤酒696瓶,經注冊商標所有人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鑒定認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3、「名優」煙酒竟是水貨
2008年11月5日,西寧市工商局城北分局執法人員根據有關案件線索,對西寧市城北區柴達木巷17號翟某租賃的天路煙酒商行依法開展檢查,從其庫房中查獲尚未銷售的假冒我省某名優系列白酒14瓶、「國窖1573」「茅台」「五糧液」等名優白酒17瓶,查獲假冒「芙蓉王」「中華」等名優香煙條130條,涉案案值52348元。
一定要提高警惕意識,盡早對自己的知識產權進行保護,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的無形財產不被侵害。



在收集案件證據的時候,要盡量多收集,特別是以下幾點應該作為收集的重點內容:

①侵權產品樣本及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

②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文件。包括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明、版權登記證明、與案件有關的獲獎情況證明等;

第二步,准備充分材料去工商部門、版權局或公安局舉報,立案偵查。

第三步, 搜集足夠材料,向法院起訴。

四、 怎樣的侵權產品會被追究刑責?

一般情況下,人們所了解的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大多以罰款處理為主,只是罰多或罰少不同而已,但是,同樣是侵權產品,有些卻被追究刑事責任,怎樣的行為會被追求刑事責任?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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