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船員知識更新培訓多少錢
具體點啊 看來你不懂吧 建議不要學了 學完也找不到工作的
② 船員水手g證臨過期 需要參加的知識更新 具體是什麼課程(全稱)
你需要參加大證更新 並在有效期內把證書換出來,培訓時間四天,江蘇武漢都有班,時間大致下月初中旬,具體你可以在航運e家上面找找看
③ 船長知識更新培訓提前一年可以嗎
船長知識更新培訓提前一年事實上一般應該可以。
④ 普通海員培訓大概要花多少錢
截止2020年6月,普通海員培訓,集裝箱、散貨船:證件少,周期短,工資相對油化船低。市面上的培訓價格,在12000-20000元不等。經濟發達地區,價格會稍微貴些。
油化船:工資相對較高,但證件多、周期略長,培訓價格在17000-22000元不等。也正是因為油化船門檻稍高,油化船海員的需求更大,工作也更好找。
集裝箱、散貨船:《海員證》、《適任證書》、「四小證」、水手/機工/廚師證、油化船:《海員證》、《適任證書》、「四小證」、水手/機工證、油化證
證件不同,培訓周期不同集裝箱、散貨船:因為證件相對少一些,水手機工培訓周期為3-4個月,廚師為45天。油化船:因為證件較多(需要培訓《油化證》),培訓周期為5個月。

(4)船員知識更新培訓收費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參加培訓要通過正規的船務公司。
2、辦理證書必須是國家海事局所發的證書。
3、必須經過實習,最好是外派的船或國內的大船。
4、選擇正規的船務公司,最好是包安置。因為上船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5、上船工作需要有保證。工資待遇要合理。
6、選擇一條龍服務的公司,對自己可以節約時間。
7、可以保證你的利益。
8、保證學員在取得工作資歷後,可以往上考試。
9、對於以後工作,開出境證明有好處。
10、對於以後換證書,不必自己操心。證書能及時更換。
⑤ GMDSS證書5年到期換證,是否需要要參加知識更新培訓換證
根據海事管理局的11條規則,GMDSS證書到期後:
如果在5年內登船,並且有相應的專海上年齡,只需進屬行知識更新培訓即可更換證書;
如果5年內沒有海上年齡,或者海齡不符合相關要求,則需要進行GMDSS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並通過測試後參加GMDSS理論/評估;
相關的海洋年齡規定:即在證書續期前不少於12個月的海上年齡,或不少於3個月的海齡。

(5)船員知識更新培訓收費擴展閱讀
GMDSS證書換證的材料:身份證、船員服務簿、專業培訓合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還有至少3張近期免冠兩寸的白底彩照,還有1年以內有效地海船船員體檢表;
GMDSS培訓所獲得的證書在我國為船員適任證書而不是專業單項合格證書,該證書原則上與船舶駕駛員和輪機員適任證書等同作用。
培養一名船舶駕駛員或輪機員需要2-4年的時間,目前中國對於GMDSS通用操作員的強制培訓時間僅為20天,並為實操訓練時間,對理論知識的教學各個院校和培訓機構自行掌握。
⑥ 船員知識更新培訓一般幾天出合格證
樓主你好!
知識更新考試通過後,一般來說第二天就會在你考試的海事局網站發布信息。10個工作日內出合格證。
⑦ 船員證書z01,z02和z04知識更新要多少錢
地區不同價格不同,700-1000都有,培訓兩天時間。人不去直接找中介在2500左右。
⑧ 去一個船務公司 說如果去的話交18000培訓四個月就可以拿到船員的所有證 自己只需要去辦護照健康證
一、所有的公司正常的招聘的流程是:選簡歷--通知面試--面試--審核及背景調研--通知入職--辦理入職手續及體檢--入職培訓;
二、根據最新版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適任證書考試評估的發證規則》,船員職務適任證書與等級劃分如下:
一、按航區劃分
分為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沿海航區、近岸航區(即甲、乙、丙、丁類)水手、機工只有乙類和丙類
二、按船舶等級劃分
分為一等適任證書,二等適任證書,三等適任證書,(即3000總噸及以上或主推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500至3000總噸或主推進動力裝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未滿500總噸或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
但是值班水手和機工適任證書的等級只有500總噸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三、 按船員職務和部門劃分
甲板部:船長、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統稱甲板部船員、大副、二副、三副統稱駕駛員
輪機部: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值班機工稱輪機部船員,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統稱輪機員。另有船上無線電人員有:GMDSS一級無線電子員,GMDSS二級無線電子員,GMDSS通用操作員,GMDSS限用操作員,統稱無線電人員。
各類適任證書
一、甲類適任證書
1. 無限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三副
2. 無限航區主推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
3. GMDSS 一級無線電子員
4. GMDSS 二級無線電子員
5. GMDSS 通用操作員
二、乙類適任證書
1. 近洋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蟾薄⒍?薄⑷??
2. 近洋航區500-3000總噸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三副
3. 近洋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
4. 近洋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
5. 無限航區500總噸及以上航區的值班水手
6. 無限航區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機工
三、丙類適任證書
1. 沿海航區30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三副
(2)沿海航區500至3000總噸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三副
2. 沿海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
3. 沿海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
4. GMDSS限用操作員
5. 沿海航區500總噸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
6. 沿海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機工
四、丁類適任證書
1. 近岸航區未滿500總噸船舶的船長、大副、二副、三副
2. 近岸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的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
3. 進岸航區未滿500總噸船舶的值班水手
4. 進岸航區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機工
註:在拖輪上任職的船長和甲板部船員所持適任證書的等級於該拖輪主推進動力裝置功率的等級相一致。
航區的界定和劃分
一、無限航區
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包括世界各國的開放港口和國際通航運河及河流。
一、近洋航區
北緯55度至北回歸線之間與東經142度以西的太平洋水域以及北回歸線至赤道之間與東經99度以東,東經130度以西所包括的太平洋水域(俗稱東南亞航線、中日韓航線)
二、沿海航區
中國的近岸航區、黃海、東海、南海和中國各沿海港口的水域。
三、近岸航區
距中國海岸不超過50海里或按習慣航線航行中國沿海港口水域。
報考船員適任證書的五要
一、要專業學歷和培訓
1.申報乙類和丙類水手及GMDSS限用操作員適任證書的船員,應具有主管機關規定的專業培訓時間,進行專業培訓或航海類學校的相關專業學歷。
2.申報500總噸及以上船舶三副、三管輪和GMDSS通用操作員必須適具有兩年以上的航海類職業教育或航海類中專及以上學歷
3.申報無線航區船舶大副、船長、輪機長、大管輪、及GMDSS一級、二級無線電子員的船員,必須具有航海類相關專業的高等教育或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二、要海上資歷
1.申報乙類丙類機工水手適任證書者考試者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後,需6個月的海上實習資歷(航區:無限航區、近洋航區、沿海航區均可)。
2.申請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考試者,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值班水手和值班機工適任證書,實際擔任其職務12個月(新的文件:沿海航區以上均可)。
3.申請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考試者、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實際擔任其職務滿12個月。
4.申請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者,應持有相應航區、船舶等級的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丙實際擔任其職務18個月。
5.申請擴大航區考試、評估者、應持有與申請航區較低一級,但相同船舶的等級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6個月資歷
6.申請提高噸位和功率考試,評估者、應持有與申請噸位較低一級噸位和功率,但相同航區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12個月。
7.同時申請擴大航區和提供噸位、功率的應持有與所申請航區和噸位、功率較低一級相同職務的適任證書,並實際擔任其職務18個月。
三、要專業培訓
1.報乙類、丙類、水手、機工的必須要經過正式培訓單位6個月的專業培訓,其中必須經過海員「基本安全」和「精通艇伐」專業培訓。
2.( 2)報考客船服務員或船舶廚工、電工均需要經過為期10天左右的海員「基本安全」專業培訓客船服務員還需要進行「客船專業培訓」。
3.(3)報考特殊船舶的船長、駕駛員、輪機員、水手、機工(油輪、化學品、液化氣船)除還需進行「特殊專業」培訓。
四、要海上實習
1.乙類丙類水手、機工的船員,獲得「考試合格證」後要進行6個月的海上實習(遠洋、沿海均可)
2. 獲得各類三副、三管輪得考試合格證的船員,需到船上實習擔任水手和機工12個月後,方能換取適任證書。
3. 一般貨船或客船船員,在獲得「特殊專業」培訓後需要特殊船上(油輪、化學品船、液化氣船等)實習三個月方能換取特殊船舶適任證書。
五、安全記錄
無論隊那類船員,凡在海上工作中出現失誤或有責任事故的,海事主管部門確認後,按表現和事故情況,確定能否申報各類適任證書。
報考適任證書的五不能
一、機工水手不能直接報考駕駛員和輪機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已獲得水手、機工適任證書的船員要報考駕駛員和輪機員,必須具有航海類中專及以上學歷或2年航海類相關的專業職業教育。
二、持有丁類適任證書的駕駛員和輪機員報考丙類證書有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和主管機關的文件要求,凡丁類適任證書持有者,報考丙類適任證書者必須具有航海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或兩年航海類專業職業教育。(於1998年8月31日前獲得丁類適任證者不受學歷限制)
三、持有內河和漁船適任證書的駕駛員、輪機員報考丙類適任證書的駕駛員、輪機員有說法(於1998年8月31前獲得內河和漁船適任證者暫不受學歷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和有關文件內河和漁船的駕駛員、輪機員必經具有航海類中專及以上學歷或二年相關的航海專業職業教育才能考報相應的丙類適任證書。
四、不經過特殊培訓,實習不能上特殊種類船舶
無論持有那類適任證書,要上特殊種類船舶任職必須經過特殊培訓,合格後需進行定期實習,方能在特殊船舶上任職。一般需要實習3個月。
五、五年內不足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不能更換新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要求,持有適任證書者五年內必須具有不少於12個月與其適任證書所載適用范圍相應的海上服務資歷且安全記錄良好,方能更換新證。
適任證書的主要內容
一、適任證書編號
適任證書有主管機關按照證書的航區、等級、職務以及發證機關編有特殊的編號。如無限航區的編號甲 乙類 丁類 丁類證書以及被授權機關的編號。這些數據均進入微機管理,全國聯網。
二、持證人的自然條件及簽名
包括姓名、籍貫、出生年月
三、持證人適任的范圍
其中包含持證任適任的航區、等級、職務和職能以及對持證任限制的項目。
四、簽發機關名稱,簽發官員的署名
五、簽發證書的日期和有效截至日期
適任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到期前應該及時到簽發機關指定的培訓單位進行知識更新培訓(水手、機工免)以便換取新的適任證書。
對已滿65周歲的男性持證人和已滿60歲的女性持證人不再換取新的適任證書。
如何加入海員隊伍
一、從當「兵」開始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各方面條件符合海上工作的青壯年(18-45周歲為宜),可直接參加海員培訓單位舉辦的為期6個月的水手、機工培訓班。成績合格後,經過6個月的海上實習,就可以獲得做海員的最基本的證書——乙類或丙類水手、機工適任證書。幾年後,如再參加二年以上的航海職業教育,就可以進入高級船員(駕駛員、輪機員)的行列。
二、一步到位進人高級船員的行列
1. 初中或高中畢業,直接參加國家統一招考的航海院校的招生,經過2-4年中專、大專和本科的海上駕駛專業、輪機專業學習、畢業後經過實習評估既可獲得三副、三管輪或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
2. 高中畢業或相當高中文化畢業的青壯年,參加航海院校組織的二年航海職業教育,經過國家統一海船船員考試,合格後經過實習評估也可獲得丙類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
三、特殊技能身份進入海員隊伍
1.海船電工或電機員
過10天左右的「海員基本安全培訓」,合格後,辦理《船員服務薄》,《海員證》既可成為海船的電工或電機員。
2.海船廚工
幾十名船員作為海上流動的群體,伙食好壞直接關繫到船員的健康和工作,船上配有專職廚工是必需,因此,有志從事海船廚工職業的人員提供了機會,獲得廚師等級證書的人員經過10天左右的「海員基本安全培訓」培訓合格後,申請辦理《船員服務薄》和《海員證》就可以進入海員行列。
3.客船服務員
近幾年,客船服務員的需求不斷旺盛,特別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餐廳服務員等。為有志海上服務工作的青年女性提供了獻身海洋的機會。女性服務員的要求比較高,除了學歷,對年齡,身高都有具體要求。選中人員經過短期培訓的「客船特殊培訓」「海員基本安全培訓」外,還需要進行涉外教育培訓。
4.特殊技能人員
海上的特種船舶,例如漁業冷藏船、工程船、海上平台等,需要一批電焊、冷藏、搬運工等。具有電焊、冷藏等技術的青壯年工人是這些工種的首選。只要經過身體檢查符合海員體檢要求,參加規定的「海員基本安全培訓」辦理《船員服務薄》和《海員證》就可以做為特殊技術工人上船工作。
考前培訓與自學考試種種
一、選擇培訓大綱與科目
1.選最新版本的考試?蟾?
培訓大綱(或稱考試大綱)是主管機關擬定的船員考試總綱,包含船員考試的范圍,深淺程度,理論與實踐的比例等等。船員在選擇考試大綱時,首先要認准正式版本而且是最新版本。船員考試大綱經過多年的修改和完善,內容和形式均有改變。所以選擇最新版本的大綱是首要的工作。
2.選准考試科目
考試大綱選好後,根據自身考試的種類(擴大航區、提高噸位、晉升職務)選准考試的科目。根據自身的能力和條件,採取一次性全考,還是分批分科目分階段考。
二、選擇有實力的培訓單位
目前,全國正式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船員培訓機構已達百餘家。自從主管機關取消了考前強制培訓後,非正式批準的培訓機構陸續登場。參考船員選擇培訓單位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選擇經主管機關批准培訓單位
2.選擇資歷深,教師隊伍雄厚的培訓單位
3.選擇考區(考試地區)就近或所在地的培訓單位
4.選擇有評估能力的培訓單位
三、分段分時報考
許多船員在選擇船員考試中,往往不顧自己的能力和條件,一味追求職務,擴大航區甚至提高噸位或馬力同時進行。事實證明,這種盲目貪多貪快的做法,往往是得不償失,造成「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困境。
經驗證明:分段分時報考;也就是說根據自身能力,要麼擴大航區或提高噸位、馬力,要麼先晉升職務,然後再擴大航區或提高噸位、馬力。報考原則:先易後難,如果有一定基礎,從學校畢業時間不長,可採取先難後易的做法,總之,要有計劃、分段分時分級考級為宜,不要一口吃個胖子。
四、量力而行、選擇「捷徑」
俗話說:「求學路上無捷徑,考試途中無通途」這話不假,但做為船員考試,如何選擇好升級考試的「捷徑」也是一門學問。
五、薄積厚發,先啃硬骨頭
在職船員往往沒有時間「埋頭讀書」,而是臨時抱佛腳,進行突擊學習考試,因此成績不佳。成功者都按科目要求,對自己認為冷門的、平時抽空間多讀多看,薄積厚發。先撿「硬骨頭」啃,考試成績比較理想。例如,航海英語,許多船員感到頭痛,成功者,平時結合工作,隨時與英文聯系在一起,叫「曲不離口,詞不離手」,考試成績一般較理想。
六、選好升級的階梯
船員在升級考試中只考慮升級不考慮途徑,常常事得其反,成績不理想。是先升職務還是先提高等級,還是擴大航區,應該因人而宜。經驗證明「員」字型大小考船長,以先升職務為宜,而「長」字型大小的船員以先擴大航區為好。原因很簡單。「員」字型大小職務晉升的、科目內容,許多實踐知識都是平時接觸到的容易過關。而「長」字型大小擴大航區的科目往往是理論知識較多,容易集中學習和掌握。
七、分時分階考試好處多
目前我國船員總體文化水平較低,年齡偏大特別活躍在我國沿海的職務船員這種現象比較「突出」因此,一次性通過率比較低。根據這種特點,這些船員不妨分時分段報考。首先制定考試計劃,一次攻考幾門,分幾次考完。如何集中攻克重點「難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這樣效果較好,也適於這些船員的特點。隨著考試形式的逐年變化。「無字考試」「隨時應考」的出現,這種模式考試法十分有效。
機工水平考培
近年來,由於航運市場的崛起,人才的需求增加。不少有志獻身航海事業的青年紛紛加入水手、機工的培訓。海上工作是種特殊的行業,選擇機工、水手培訓的青年應從一下幾個方面慎重考慮這種選擇。
一、身體條件:
海員要求身體健康,除無常規的慢性病和傳染病,對視力有特殊要求。一般水手裸視雙眼要達 1.5 機工要達到 1.0。
二、學歷要求:
報考乙類水手、機工的學員,文化程度一般要求高中或是職高。
報考丙類水手、機工的學歷應在初中以上為宜。
三、培訓單位的選擇
學員應選擇經主管機工批准,設備齊全,師資力量雄厚,教學正規,及格率高的培訓單位。培訓時間一般在4個月~6個月之間。
四、中介機構
目前,社會上不少中介或介紹招生單位打著包培訓、辦證、分配一條龍服務的幌子,騙取錢財,應引起學員的高度重視。國內的絕大多數培訓和中介機構,除少數有特殊任務(定向培訓,扶貧)外不負責安排工作。
五、培訓和辦證並舉
水手、機工的培訓一般分兩部分進行。首先進行海員專業基本知識培訓(基本安全、精通艇筏)然後進行水手、機工專業技能培訓。為不影響培訓後及時上船實習。當獲得海員基本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應及時辦理「船員服務薄」和「海員證」。待培訓結束後可以立即上船實習,不須等待「培訓合格證」頒發。因為「培訓合格證」往往要求培訓考試結束一段時間才能發放。這時再辦「船員服務薄」和「海員證」要耽擱2-3個月時間。
六、實習的安排
培訓考試結束後,6個月的實習生活十分重要,首先要選擇船況好,噸位和馬力都符合要求的船上實習。如果有遠洋條件更好,沒有這種條件,國內實習也被承認。實習是正式參加工作的准備階段,學員應珍惜時間,虛心向師父學習。爭取在短時間內學習更多的實際操作,為今後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綜上所訴:
1、基本肯定這是騙局,好自為之!
2、切記:正規的招聘是不會收取求職者費用的!
⑨ 有誰知道海員大證補差報名費多少啊
各地各個公司費用有點差異,大致上價位如下:
駕駛3350元每人,輪機3000元每人,(基本安全和保安員補差另收取200元每項)
010708機艙資源管理住宿過關總共只要3000元(大證加小證輪機總共是3000)。駕駛全套4500元。
最新船員證件更新培訓和補差規則
1.崗位適任培訓:
(1)取消了學歷的要求,強化適任培訓。
除了三副升二副、三管升二管職務簽證外,均需要參加崗位適任培訓(包括航區擴大和噸位或功率提高),並且參加崗位適任培訓前需要取得航海資歷,資歷的真實性由船員本人聲明、培訓機構審核。《11規則》這種調整並不是降低現有的標准和要求,而是理清理順相關法規規章之間的法律關系,同時也是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體現。《11規則》並沒有否定航海教育的作用,而是按航海教育和培訓的不同層次和類型,採取差別管理的模式區別對待,體現在接受不同航海教育與培訓的學生在船員職業生涯起點上的公平。
(2)增加了新的適任崗位和適任標准。
按照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11規則》增加了電子電氣員、電子技工、高級值班水手和高級值班機工的崗位適任培訓,在船長和駕駛員適任標准中增加了駕駛台資源管理、電子海圖等要求,在輪機長和輪機員適任標准中增加機艙資源管理要求。為做好相關培訓准備工作,部局於2011年12月29日發布了《關於做好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履約准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海船員〔2011〕923號)對新增培訓項目的場地、設施、設備和教學人員資質標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在《關於發布<STCW< SPAN>公約馬尼拉修正案過渡規定實施辦法>的通知》中,進一步規定了過渡期適任培訓大綱和學時。
培訓大綱
長期以來,我國將考試大綱和評估綱要,以及航海院校的教學大綱作為崗位適任培訓的要求,嚴格意義上講已經不符合《船員條例》和《船員培訓管理規則》的要求。培訓是船員素質的保證,主管機關制定培訓大綱,培訓機構按大綱開展培訓,是法規的要求。《11規則》將航海類學生完成全部理論和實踐教學作為申請適任考試的前提,這里講的全部理論和實踐教學也需要滿足培訓大綱的要求。本次履約准備過程中,我們全面修訂了適任考試理論考試大綱、評估綱要和規范,合格證培訓大綱和評估標准。今年部局還將重點研究、制定各層次航海院校航海教育和各種崗位適任培訓的大綱。
目前在實施細則中提出了各崗位適任培訓的最低培訓時間要求。
(3)函授教育不能等同崗位適任培訓
《11規則》要求的航海教育的類型是全日制,也即函授等非全日制航海教育方式將不被認可。在「11規則」生效前參加航海類專業函授教育的學員,函授前具有不少於12個月海上服務資歷,且在校面授和實操訓練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年,可以參加三副、三管輪適任考試;「11規則」生效後入學的函授教育學生的畢業證書不能等同於完成了三副、三管輪崗位適任培訓。這一點在規則的實施辦法中進行了明確,需要特別予以關注。
(4)培訓證明的有效期
規則實施辦法規定,船員崗位適任培訓證明有效期5年,過期後船員應重新參加崗位適任培訓。航海類學生畢業後等同完成崗位適任培訓,並且在畢業後5年內可以直接參加相應航區的三副、三管輪適任考試,但學生畢業5年後,需要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後參加相應航區的三副、三管輪適任考試。
2.合格證培訓
基本安全培訓、專業技能適任培訓和特殊培訓屬於公約第五章和第六章要求的培訓,其證書屬於培訓合格證。本次修訂,將以前分散的各個合格證培訓、發證辦法進行了歸並,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 船員培訓合格證書簽發管理辦法》,注意:
(1)取消了雷達觀測與標繪、自動雷達標繪儀(ARPA)二小證培訓項目,二小證適任能力要求放在適任培訓中,但仍作為理論考試和評估的內容。
(2)增加了保安意識培訓和負有指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
(3)調整液貨船及客船特殊培訓項目。將油船安全知識培訓和化學品船安全知識培訓合並為油船和化學品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將油船安全操作培訓和原油洗艙培訓合並為油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將化學品船安全操作培訓改為化學品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將液化氣船安全知識培訓和安全操作培訓分別改為液化氣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和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將客船和滾裝客船船員培訓合並為客船船員特殊培訓。
(4)明確合格證培訓的資歷要求
①申請船舶保安員培訓合格證者,在參加培訓前應當具有不少於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
②申請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者,在參加培訓前應當具有擔任船長、駕駛員、輪機長、輪機員職務不少於12個月,或者高速船船上不少於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
③申請大型船舶操縱特殊培訓合格證者,在參加培訓前應當具有擔任船長或駕駛員職務不少於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
適任考試
1.資歷要求(11規則):
(1)各職務晉升所需的海上服務資歷維持連續性。三級職務晉升的資歷要求依然分別是18、12、18個月。
(2)打通「無限航區」船員在「沿海航區」船上的任職通道。規定「申請無限航區適任證書職務晉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務資歷至少有6個月是在無限航區的船舶上任職,其餘時間可以在沿海航區的同等級船舶上任職。」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國內沿海航運的人力資源。
(3)航區擴大和噸位或功率提高資歷要求統一為12個月。不能同時申請航區擴大和噸位提高。
2.適任考試科目和題目形式(實施辦法中規定):
(1)適任考試科目調整:
考試科目的設定以覆蓋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確定的職能模塊、新適任標准及適當減少現有的適任考試科目為原則,借鑒吸取了以往考試科目設定的優點與不足,重新調整、合並現有的適任考試科目,盡可能避免海員在職務晉升、航區擴大和噸位/功率提高考試中重復考某些知識點的現象發生。
調整後的船長和甲板部船員適任證書考試科目為航海學、船舶操縱與避碰、船舶管理、船舶結構與貨運、航海英語。船長考試科目3+1,駕駛員考試科目4+1;
評估項目為航次計劃、氣象傳真圖分析、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ECDIS)、航線設計、雷達操作與應用、船舶
操縱、避碰與駕駛台資源管理、貨物積載與系固、航海儀器的使用、航海英語聽力與會話。增加了雷達操作與應用、ECDIS和船舶操縱、避碰與駕駛台資源管理三個評估項目。
輪機部船員適任證書考試科目為主推進動力裝置、船舶輔機、船舶電氣與自動化、船舶管理、輪機英語、船舶動力裝置。輪機長考試科目2+1,輪機員考試科目4+1。評估項目為輪機模擬器、動力裝置測試分析與操作、動力設備拆裝、電氣與自動控制、動力設備操作、船舶電工工藝和電氣設備、金工工藝、機艙資源管理、輪機英語聽力與會話。增加了機艙資源管理評估項目
(2)考試形式調整:增加主觀題,力求科學考察船員適任能力。
3.航海院校學生申請適任考試
(1)差別管理,強調航海教育的實踐性
本次修訂規則,根據船員條例,取消了學歷條件,《11規則》並沒有否定航海教育的作用,而是按不同層次和類型的航海教育,採取差別管理的模式區別對待,此後晉升時同等對待。做到起點公平,過程公平。
①認可部分本科院校利用優質資源培養的航海類學生通過考試和船上實習後直接申請換發二副和二管輪證書。
②航海類高職/高專及以上教育的學生,可以相應地申請無限航區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的適任考試。
③無12個月海上資歷的中專、2年制培訓學員在完成全部培訓後,可申請沿海航區的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適任考試。
④認可教育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的航海類教育機構按照本規則開展的海船船員適任考試。
(2)明確在校生考試的時間節點,強調培養和考察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
強調回歸航海教育和培訓的本質,要求學員必須完成全部的理論和實踐教學內容後才可以申請參加適任考試。對實踐教學增加定義,包括實驗教學、工廠實習教學和船上實習,下一步將通過制定培訓大綱,將實訓、船上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納入大綱。
航海類學生完成全部的理論和實踐教學內容後才可以一次性申請參加適任考試所有的理論考試科目和評估項目,每期補考不論申請幾門理論考試或幾項評估都視為一次補考。
最大限度避免一些院校學一課考一科或學幾科考幾科的應試教育,加強對學生的知識和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培養和考察。
l 船上見習
1.船上見習的航區與船舶等級要求
為解決見習難問題,《11規則》規定,通過適任考試後,根據職務和責任的不同,對船上見習的船舶航區和等級要求也不同。
l 證書
1.船員證書形式調整:本次規則修訂,同時簡化我國船員證書。7月1日起將啟用新版船員證書,適任證書、培訓合格證、健康證明分別採用一張紙列印,減少船員證書數量。
2.適任證書
(1)航區調整
甲乙丙丁——A、B類。
(2)申請年齡調整
《11規則》對於申請適任證書年齡要求不分男女,統一為上限65周歲;對於年齡下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18周歲要求執行。
(3)有效期限調整
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有效期5年,普通船員適任證書長期有效。
(4)證書再有效形式多樣
鼓勵曾經的海員重操舊業,根據不滿足適任證書再有效的不同情形,按過期時間區別對待,可以通過模擬器訓練、抽查評估、抽查理論考試、船上見習等方式進行再有效,為有經驗且願意繼續在船上任職的船員創造條件。
3.培訓合格證
(1)部分合格證申請需要資歷條件
①申請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合格證者,應當具有不少於6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
②申請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者,應當具有不少於3個月認可的相應種類船舶的海上服務資歷,或完成不少於1個月的相應種類船舶的船上見習及不少於3次裝貨操作、3次卸貨操作;
③申請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者,應當完成高速船船長、駕駛員、輪機長、輪機員相應職務的不少於1個月或50個單航次的船上見習。
3.培訓合格證
(2)培訓合格證有效期
根據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規定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合格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訓合格證、高級消防培訓合格證、油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化學品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船舶裝載散裝固體危險和有害物質作業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船舶裝載包裝危險和有害物質作業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有效期不超過5年。特殊類型船舶2個基本培訓、大型船舶操縱特殊培訓、精通急救、船上醫護及3個保安培訓合格證長期有效。(11個培訓合格證有效期5年,8個培訓合格證長期有效)
(3)培訓合格證再有效條件
①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合格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訓合格證、高級消防培訓合格證五年有效,申請再有效者應當完成規定的知識更新並通過考核;
②申請油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化學品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再有效者,應當在最近5年內具有不少於3個月相應種類船舶上任職的海上服務資歷和合格的任職表現,完成規定的知識更新並通過考核。
③申請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再有效者,應當在最近5年內具有不少於24個月客船上任職的海上服務資歷和合格的任職表現,或完成規定的知識更新並通過考核。
④申請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再有效者,應當在最近5年內具有不少於12個月高速船上任職的海上服務資歷和合格的任職表現,或完成規定的知識更新並通過考核。
培訓合格證書失效者,在申請培訓合格證前5年內,應具有不少於18個月相應種類船舶上任職的海上服務資歷和合格的任職表現,完成規定的知識更新並通過考核。不滿足以上要求的,應重新參加培訓並通過考試。
4.適任證書和特殊培訓合格證的關系(大證消限問題,在實施辦法和制證細則中體現)
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將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的實習要求作為簽發相應合格證的條件,故本次修訂除保留客船適任證書(僅限船長和高級船員)需要取消限制外,其他類型特殊培訓合格證和適任證書結合適用,不再進行取消限制。
三、過渡期安排(包括時間)
過渡期從頒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適用於在2013年7月1日前從事海員職業和正在接受海員教育和培訓的學員。
(一)過渡期證書簽發的時間節點
從2012年7月1日起開始按照《11規則》進行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發證、簽證和換證工作,2016年7月1日起停止按照「04規則」進行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發證、簽證和換證工作,按「04規則」簽發的適任證書的有效期不得超過2016年12月31日。
自2012年7月1日起,開始按新辦法進行海船船員培訓合格證的培訓、考試和發證工作,已完成培訓但未取得舊版培訓合格證書的,應當申請新版培訓合格證。舊版培訓合格證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
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員上船任職,必須持有《11規則》適任證書和新版培訓合格證。
(二)過渡期適任考試的時間節點。
按照「04規則」進行的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初考自2013年2月1日起停止舉行,補考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逾期成績未全部通過者,成績全部作廢。過渡辦法頒布之日起,按照「04規則」進行的補考不受60天間隔限制,但《11規則》生效後總補考次數不得超過5次。
自2012年7月1日起舉行按照《11規則》進行的海船船員適任考試。
(三)中專和兩年制航海教育的學生適任考試申請資格(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11規則》生效前入學的中專和兩年制航海教育的學生完成過渡期適任培訓,或在完成滿足《11規則》要求的
崗位適任培訓後,可在2012年7月1日後申請無限航區的三副、三管輪考試。
《11規則》生效後入學的中專和兩年制航海教育的學生在校時只能申請沿海航區的三副、三管輪考試。
(四)航海院校培訓機構資質保持。
已取得海船船員適任培訓資質的航海院校和培訓機構,需在2013年7月1日前滿足《關於做好STCW公約馬尼拉修正案履約准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海船員[2011]923文號)的要求,未能滿足要求的,其後不能進行航海類學員的招生。此後再申請資質的,按初次申請辦理。
l過渡期培訓內容和證書換發
(一)過渡期適任培訓內容和適任證書換發
1.過渡期適任培訓內容。過渡期適任培訓船長和駕駛員過渡期適任培訓主要包括駕駛台資源管理、電子海圖、新技術和新法規;輪機長和輪機員過渡期適任培訓主要包括機艙資源管理、新技術和新法規。
在2012年3月1日前已開展ECDIS、BRM和ERM培訓的單位,應當將培訓大綱、教學計劃、學員名單及相關記錄報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經審核合格的,其培訓予以認可,受訓船員相應的過渡期適任培訓內容可以免除。
2.適任證書換發
(1)《11規則》適任證書與「04規則」適任證書對應關系。持有「04規則」無限、近洋航區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
者,可申請《11規則》相應等級的無限航區適任證書。持有「04規則」沿海航區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者,可申請《11規則》相應等級的沿海航區適任證書。持有「04規則」近岸航區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者,可申請《11規則》沿海航區三等適任證書。
(2)通過「04規則」適任考試的船員,申請《11規則》適任證書。完成過渡期適任培訓並通過考試,滿足《11規則》適任證書簽發條件的,可申請《11規則》適任證書。
(3)持有有效的「04規則」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申請《11規則》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滿足條件,完成過渡期適任培訓並通過考試,可相應地申請二副、二管輪《11規則》適任證書。
(4)持有失效的「04規則」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申請《11規則》適任證書。完成過渡期適任培訓並通過考試,並通過《11規則》規定的適任抽考,可申請《11規則》適任證書。
(5)持有 2004年8月1日前簽發的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申請《11規則》適任證書。完成《11規則》規定的崗位適任培訓後,通過相應的適任抽考,可申請《11規則》適任證書。
(6)持有「04規則」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適任證書(包括有效和失效)。可直接對應申請《11規則》的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適任證書。
(7)申請高級值班水手或高級值班機工。
持有有效的「04規則」500總噸及以上值班水手或750千瓦及以上值班機工適任證書,申請《11規則》規定的高級值班水手或高級值班機工適任證書。滿足18個月的值班水手或機工資歷,完成《11規則》規定的高級值班水手或高級值班機工的崗位適任培訓,並通過相應的適任考試,可相應地申請高級值班水手或高級值班機工適任證書。
(二)過渡期培訓合格證補差培訓和證書換發
持有舊版培訓合格證者應於2016年7月1日前,完成補差培訓,可一次性申請換發其全部相關項目的新版培訓合格證書。2016年7月1日前未完成新版培訓合格證換發的應按新培訓合格證辦法重新參加培訓。
1.持有舊版《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船員,完成過渡期基本安全合格證補差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可申請換發新版《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
2.持有舊版《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訓合格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訓合格證》、《高級消防培訓合格證》、《精通急救培訓合格證》、《船上醫護培訓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相應的新版培訓合格證書。
3.持有舊版《船舶保安員培訓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新版《保安意識培訓合格證》、《負有指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合格證》和《船舶保安員培訓合格證》。
4.僅持有舊版《油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知識)合格證》或《化學品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知識)合格證》的船員,完成的過渡期合格證補差培訓(油補化、化補油)並經考核合格,可申請換發《油船和化學品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合格證》;
5.同時持有舊版《油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知識)合格證》和《化學品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知識)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油船和化學品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合格證》。
6.僅持有舊版《油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操作)合格證》的船員,通過過渡期油輪合格證補差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申請換發《油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
7.同時持有舊版《油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操作)合格證》和《油船船員特殊培訓(原油洗艙)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油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
8.持有舊版《化學品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操作)合格證》的船員,可申直接請換發《化學品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
9.持有舊版《液化氣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知識)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液化氣船貨物操作基本培訓合格證》。
10.持有舊版《液化氣船船員特殊培訓(安全操作)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液化氣船貨物操作高級培訓合格證》。
11.僅持有舊版《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的船員,應通過過渡期客船合格證補差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申請換發新版《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
12.持有舊版《客船及滾裝客船特殊培訓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新版《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
13.持有舊版《大型船舶操縱特殊培訓合格證》、《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相應的新版培訓合格證。
(三)關於船舶保安培訓和發證的特別說明
2012年1月1日前已在船上任職的船員,申請之日前3年內具有不少於6個月海上服務資歷,或者申請之日前有3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並按保安計劃履行過保安職責的,
可在2014年1月1日前直接申請簽發《保安意識培訓合格證》、《負有指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合格證》。
對於不滿足上述條件的船員,應在完成保安意識和負有指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才能取得《保安意識培訓合格證》、《負有指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合格證》。
從2014年1月1日起,所有上船任職的船員應按要求取得《保安意識培訓合格證》和《負有指定保安職責船員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船任職。
上述規定僅適用於在國際航線船舶上任職的船員,對於在國內航線船舶上任職的船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船舶保安規則》的要求執行。(目前僅使用渤海灣和瓊洲海峽的客船)
(四)過渡期內申請電子電氣員適任證書
持有交通運輸部於198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考試發證規則》(簡稱「87規則」)電機員適任證書;或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船員,《11規則》生效前10年內在船舶上實際履行電機員或電子電氣員職責滿24個月,由公司出具任職證明材料。完成電子電氣員過渡期適任培訓並通過考試,可申請相應航區的電子電氣員適任證書。
11.僅持有舊版《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的船員,應通過過渡期客船合格證補差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申請換發新版《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
12.持有舊版《客船及滾裝客船特殊培訓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新版《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
13.持有舊版《大型船舶操縱特殊培訓合格證》、《高速船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的船員,可直接申請換發相應的新版培訓合格證。
l過渡期培訓的地點選擇
1.過渡期適任培訓
滿足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ECDIS)、駕駛台資源管理(BRM)和機艙資源管理(ERM)過渡期適任培訓場地、設施、設備標准和教學人員的要求,經核驗合格的單位可以開展對現職海船船員過渡期適任培訓。
2.過渡期培訓合格證補差培訓
完成過渡期培訓合格證補差項目和新增項目核驗的培訓機構,可開展過渡期培訓合格證補差培訓。
已通過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的航運公司和船舶管理公司,或海船船員服務機構和海員外派機構可組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的普通船員開展過渡期基本安全和船舶保安過渡期合格證補差培訓,但不得收取費用,培訓計劃及培訓證明報授權的海事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