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有什麼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六條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回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答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其他教育機構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培訓機構嚴重違法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七條 在招收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人員;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 非法開辦培訓機構該怎麼舉報
可以向當地復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制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培訓機構嚴重違法規定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
2、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頒發證書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 未經工商局批准,私自辦培訓班,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
開辦培訓機構是需要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
一、舉辦條件:
1、以社會組織專名義屬舉辦學校,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以個人名義舉辦學校,舉辦者擬定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辦學經費財務要求:
學校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的最低限額不少於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請示》一份;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表》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法定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注冊資金驗資報告和證明一份;
5、辦學場所所有權證書復印件(屬租賃的,應出具出租主所有權證書,並提供租賃合同),職業培訓場所面積應達到300㎡以上
6、提供主要設施、設備清單及相應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7、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8、與培訓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培訓)計劃、大剛和教材;
9、校長、教學管理人員、職業指導人員;提供職稱(資格)證、學歷證復印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聘用協議書。
10、教學人員名冊;提供身份證、職稱(資格)證、學歷證、教師上崗資格證復印件,聘用協議書。
4. 國家有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培訓機構用道德綁架的方式進行培訓
國家的法律法規是有的,但是還不夠完善,所以說培訓機構道德綁架的方式是一個灰色的地帶,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人去管理的
5. 我在教育培訓機構工作,單位規定所有家長的退費,不論什麼原因,我們都必須承擔責任,2萬以下1%的罰款
單位嚴重違法,你有權要求加班費
6. 非法辦培訓班 罰款多少
這是青島地區的處罰依據:《青島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對回違答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學校及教育機構由教育行政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一)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登記注冊辦學的,予以撤銷,責令退還所收學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設立分支機構或專業的,責令其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原定教學計劃組織教學的或管理混亂,無法進行正常教學活動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四)濫發學歷證書的,責令收回,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五)未按規定繳納社會力量辦學基金款的,責令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至於你所在地區,請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下屬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