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司法局是做什麼的
職責: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3、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6、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7、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8、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9、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10、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11、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13、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5、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1)人民調解工作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和任務主要有:監督和指導全國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國勞動教養工作;制定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檢查各地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管理法制報刊。
監督和指導全國的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在華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和指導全國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委託港澳地區律師辦理在內地使用的公證事務;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管理部直屬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導全國的中等、高等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Ⅱ 12348法律咨詢是不是24小時人工接
12348法律咨詢實行7天24小時全年無休的服務時間。夜晚不是人工接聽。
「12348」法律援助熱線是24小時開通的,撥打熱線免話費。白天專人值守,聽取市民訴求,解答相關咨詢,確認是否需要法律援助;夜晚自動接聽,將相關訴求記錄在案,專人在與市民聯系。
"12348」 是市、區縣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廣大市民群眾的法律咨詢專用電話,它接受解答群眾的法律咨詢,配合調處民間糾紛,及時反映群眾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導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請,維護貧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

「12348」的發展目標:
1、完善「12348」法律服務平台的網路化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加強協調與溝通,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動,更好地實現「12348」求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執法的銜接,確保工作實效。
2、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提高「12348」法律服務專線的社會知曉率,提區市「12348」接話量,為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3、進一步改進服務態度,提高專線的服務質量。由於專線涉及面廣泛,咨詢者時常言行過激,這對接話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進一步強化自身素質,規范服務用語,提高服務水平,使「12348」專線成為人民群眾滿意的民生法律服務專線。
Ⅲ 社區工作都有哪些
社區工作包括:來黨建服源務、民政服務、文化體育教育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環境衛生服務、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司法警務。
社區工作的總體概括,是指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社區力量,利用社區資源,強化社區功能, 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區政治、經濟、文化、環境協調和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社區成員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過程,也是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社區的過程。

(3)人民調解工作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社區工作的社會認可度:年薪——新入職的社區工作者目前每月拿到手的只有2000元左右的薪酬,除了保險齊全外(部分地區可能有一些偏差),沒有任何補貼,也不解決食宿。一般工作人員只是590+740=1330元(有些地區還要低一點),交了保險之後,只剩一千零點。
美其名曰3600元的獎金,其實是從平時每月的正常工資里扣除的,到年終即使可以拿全,也不過1200元而已,也就是年終評定不過關的話,還不一定能要拿回本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血汗錢。所謂的3.4萬元只是記者的炒作,只是各方精心編織的一個美麗的謊言。 社區工作還有專干與群干之分,專干是沒有職務年限補貼。
Ⅳ 司法局的職能是什麼
司法局的主要職能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內作的發展容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主要職能介紹如下:
1、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2、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4、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5、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6、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7、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4)人民調解工作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司法局的業務處室:
1、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法制宣傳處。
2、律管處、公管處、基層處、司法考試處。
3、計財處、法援處、審計處、行政處。
4、組織處、人事警務處、宣教處、老幹部處。
5、紀檢委(監察處)。
Ⅳ 人民調解員培訓方案
認真學習,一心為人民服務
Ⅵ 如何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轉一篇工作總結供參考
二O一O年,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餘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復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餘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路。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並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准,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於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後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准,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准。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台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准。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製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並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准。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並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准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准。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並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牆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幹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藉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後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製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後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並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後又到三道岩、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台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製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幹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後,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幣,雙方終於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路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採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Ⅶ 根據人民調解法規定,()應當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
根據人民調解法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四條:
人民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的成年公民擔任。
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
(7)人民調解工作培訓課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為了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范人民調解活動,及時解決民間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於2010年8月28日通過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Ⅷ 居住證是什麼為什麼要發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由簡單的准入登記,到主動的服務流動人口。
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居住證實施背景:
在全中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也在日漸擴大。這些變化的背後有招工難、地方保護等復雜的經濟和社會因素,也有著地方政府轄區管理的政治需求。
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Ⅸ 人民調解法培訓教材的內容簡介
該書分為上、復下冊制,上冊為理論基礎,共四部分。第一部分:人民調解制度概述,系統論述了人民調解制度的起源和發展;第二部分:人民調解法釋義,以准確、詳盡、通俗的語言對《人民調解法》逐條進行闡釋;第三部分:《人民調解法》專家解讀,由著名的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范愉,從法學權威的角度讀者詳細地講解《人民調解法》出台的來龍去脈,高屋建甌地分析了《人民調解法》的重要意義和法律地位,並對重點條文進行更深入透徹的解讀;第四部分:《人民調解法》及相關立法文件匯編,收錄了與《人民調解法》相關的法律法規,更好地為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運用法律提供依據。下冊為實務經驗,共三部分。包括第五部分典型經驗選編,旨在幫助人民調解員學習了解調解的技巧和方法;第六部分人民調解經典案例評析,以案說案幫助人民調解員更深入地了解人民調解法的內涵;第七部分人民調解文書,讓人民調解員在實際工作中規范調解文書,加強案卷管理。

Ⅹ 如何准備治保主任,人民調解員培訓
明確培訓內容,確定時間地點,找好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