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培訓機構不開發票,算不算偷稅漏稅
答:算。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稅收自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㈡ 一培訓機構有收費不開發票行為,能否舉報其偷稅漏稅
1、首先,要弄清楚偷稅漏稅的概念 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解釋的定義: 版(1)偷稅:是指納稅人權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冊、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2)漏稅:是指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 2、對於這家培訓機構是否屬於偷稅漏稅行為,目前不能下結論。如果該機構開具的收據全部入賬,並如實納稅了,肯定不屬於偷稅漏稅。反之,構成偷稅漏稅。因此,在沒有確認偷稅漏稅事實前,最好不要輕易舉報 ,避免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對於這家培訓機構的說法:若要發票,需補齊差價的說法,確實屬於不合理要求,你可以針對這個問題,讓他們給出一個滿意的解答。
㈢ 一培訓機構有收費不開發票行為,能否舉報其偷稅漏稅
1、首先,要弄清楚偷稅漏稅的概念 根據《稅收征管法》規定解釋的定義: (1)偷稅:是指納專稅人屬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冊、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2)漏稅:是指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 2、對於這家培訓機構是否屬於偷稅漏稅行為,目前不能下結論。如果該機構開具的收據全部入賬,並如實納稅了,肯定不屬於偷稅漏稅。反之,構成偷稅漏稅。因此,在沒有確認偷稅漏稅事實前,最好不要輕易舉報 ,避免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對於這家培訓機構的說法:若要發票,需補齊差價的說法,確實屬於不合理要求,你可以針對這個問題,讓他們給出一個滿意的解答。
㈣ 一教育機構用個人賬戶收學費,且不能開發票,屬於偷稅漏稅嗎
是。收費應該開正規稅務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