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育部等三部門如何督查校外培訓機構
按照校來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源整體安排,5月9日至15日,教育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七個督查組,赴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華東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開展專項督查,覆蓋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時,教育部從直屬機關抽調32名處級幹部,為每省分派一名聯絡員,指導督促日常工作,專項督查期間,聯絡員與相關省份見面對接。

三是明察暗訪相結合,安排一定時間進行暗訪或媒體自由采訪,通過不打招呼隨機抽查校外培訓機構,暗訪學生、家長等方式,客觀真實地了解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情況。部分中央媒體、教育媒體參與專項督查工作。
❷ 如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近年來,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造成了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也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對此反映強烈,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工作被提上重要議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進入了標本兼治的新階段。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切實減輕學生課外負擔,尤其需要從國家層面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傳遞素質教育導向。要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杜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中小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自律;要深入推進中、高考改革,充分發揮考試招生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從考試內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減少對單純記憶、重復訓練內容的考查,更加註重和強化能力考查;從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看,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逐步引入招生錄取環節,破除招生錄取「唯分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