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党的宣传纪律
宣传纪律是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和党对从事新闻、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版和党员所规定的工作准权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规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
❷ 宣传组工作职责与内容是什么
宣传组工作职责与内容:
1、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策划、组织相关宣传活动;
2、负责上级新闻媒体来我镇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3、负责以简报形式向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及时反馈和报送我镇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
4、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的挖掘、总结、宣传和事迹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❸ 社团宣传部的职责
1.负责学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学习工作.
2.拟订有关宣传工作、版宣传阵地管理的规权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负责教职工、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组织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活动.
4.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日常工作.
5.协助纪委、组织部(党校)进行党员、干部教育.
6.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配合做好学校介绍等综合性宣传材料的编写、制作.
7.协助学校党政重大会议、活动场地的布置.
8.负责学校及上级党政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
9.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年鉴的编辑工作.
10.负责校报、电视台、宣传栏、阅报栏等各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会议、活动的新闻摄影、摄像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❹ 宣传组组长 责任是什么
一、配合院党支部、团总支工作,宣传党支部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回有关决议。答
二、配合上级做好宣传工作和组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分析原因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做好院里、班里每期宣传板、黑板报出版检查和评比工作。
五、根据实际情况、经常组织文学、书画、摄影等比赛及活动。
六、负责对内、外的宣传工作,校报、团讯、广播站及其它宣传机构的收稿、投稿工作。
七、指导学院内部刊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❺ 宣传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纲
一、宗 旨:丰富校园生活,普及棋类活动。
二、棋社社风:团结、进取、务实、创新。
三、 本社团的活动内容:中国象棋,围棋,五子棋,国际象棋等棋类学习及比赛。
四、社团活动管理制度: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以赌博为目的的各种棋类比赛。若发现有此类现象,社员有权利和义务向社团管理委员会举报。活动教室内应保持安静,服从组织安排,禁止吸烟。
五、社团发展理念: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
社团人事理念:取其所长、各尽其能。
社团运营理念:以人为本,建立强大的集体友谊归属感,以集体荣誉为核心,建立集体事业归属感,以推动棋社发展。
六、人事选拔制度:采用内阁责任制。社团大会是社团最高权利机构,于每年三月举行社长、副社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社长、副社长均由社团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社长任期一年,不得连任;副社长任期一年,经社团大会选举通过后可连任一届。社长、副社长上任后应立即任命棋社组织活动机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社长、副社长若不称职,社团大会有权对其弹劾。
七、社团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权利归社团大会,由社长起草方案,社团大会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其进行表决通过。
八、社团的利益服从学校利益,社团机构的运作经营与团委,学生会的方针步骤相协调统一。
九、棋社的经费和物品归棋社所有(由学校支持的除外),用于为会员服务,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第二章 社团组织安排
本社团组织活动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社长负责制,主要职务与机构为:指导老师、社长、副社长、财务部、宣传部、人事部、外联部、棋组组长、裁判组。
一、指导老师:社团总顾问,对社团监督、教学和指导,并在某些重大活动中给予会员适当指导。
二、社长:由社团大会选举产生,处于社团日常活动的核心地位,负责对所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出台社团活动的蓝图,组织策划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文明活动。
三、副社长:由社团大会选举产生,对所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协助社长处理相关社团活动。
四、财务部: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经费及物品的收入和支出,定期公布经费及物品的收支总结报告。
五、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社团的工作,扩大社团影响,并负责活动期间的海报制作、咨询工作。
六、人事部:负责对社团会员名单的管理,社团活动期间会员登记和考勤。
七、外联部:在院内负责与学校各部门,院团委及其他社团的联系,对外负责联络各社会单位共同举行友谊文明活动,并联系各部门社会力量对社团的活动给予支援。
八、棋组组长:负责主持组内相应活动的开展。
九、裁判组:负责社团活动期间的裁判工作。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锦江学院的任何一位同学都有权利自由加入和退出本社团。
二、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
三、社团内部一律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会员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四、会员可自行策划活动的权利,经社长、副社长批准后方可着手行动。
五、会员有享用社团提供相关资源的权利。
六、会员有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
七、会员应自觉遵守社团章程及学校相关条例,积极维护社团利益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八、本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和缴纳会费的义务。会员每周至少到社团登记一次,若有连续三周没有登记的会员将视其自动退出本社团。
第四章 经费物资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社会人员及组织给予的援助。
三、社会企业或商家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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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法治宣传教育,主要包括下列工作:
(一)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内容,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知识;
(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和培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
(五)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六)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等法治实践及其成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与德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普及,注重创新、讲求实效。第四条县级以上守法普法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办事机构承担,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
(二)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及其执行情况;
(三)推动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四)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以及表彰工作;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规定组织推动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六条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将责任落实到内部机构,做好本系统、本领域的普法工作。
普法责任清单应当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主要形式、时间安排以及责任人等。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守法普法协调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提交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检查、督导。第八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进行政策引导,开展管理服务,并按照规定在资金、项目等方面提供扶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可以向社会组织、个人提供有关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需求信息,为其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国家宪法日,在每年12月集中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以及重大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经验成果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日、国家规定的纪念日或者主题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围绕不同群体法治素养提升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并将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公务员考核内容。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法治讲座、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❼ 建立健全对外宣传管理制度有哪些
1、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是集团各部门、各员工的共同职责,提倡树立对外宣传意识,维护好企业和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2、对外宣传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及各项流程要求。
3、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利用对外宣传损害集团的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
4、对外宣传工作由宣传策划部统一负责。凡以大秦阿房宫集团名义对外传,必须经过宣传策划部进行上报审批。宣传策划部负责对外宣传计划制定、组织落实工作。负责集团与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负责集团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络、协调,负责对各部门宣传工作的策划、包装,负责做好集团整体的对外宣传工作。
5、对外宣传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外宣传要始终秉承发扬企业文化精神及宗旨;贯彻企业文化,加强对外宣传的行业敏锐性、前瞻性,以发展创新的角度诠释集团企业新面貌, 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对外宣传氛围。
6、对外宣传要建立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明确。由宣传策划部安排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集团开展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获得的各种成果,主办部门必须提供相关背景材料于宣传策划部,并由宣传策划部以新闻稿件形式进行媒体的宣传报道
7、建立对外宣传和新闻稿件审查把关制度。集团鼓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宣传的需要,积极撰写稿件宣传公司。凡涉及到集团有关重要数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的新闻稿件,由宣传策划部进行审查,再交董事会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宣传报道。各部门拟对外提供的广播、报纸稿件、电视录相、图片等,必须报宣传策划部审查交董事会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送。
8、危机公关。如遇有损害公司形象的突发事件发生,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宣传策划部取得联系,以便协调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避免影响集团美誉度的事件发生。
9、保密规定。以维护企业形象为原则,如未经审核审批自行以部门名义对外发布各种稿件,均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问题严重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10、建立宣传工作总结及报告机制,实施季度汇总报告。组织、总结和交流集团的宣传工作情况。
11、根据集团对外宣传的要求和计划,开展集团的对外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❽ 宣传部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承担下列职能:
1、负责指导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宣传;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的各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搞好舆论引导;
3、从宏观上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
4、规划和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
5、受中央的委托,协同和会同有关部门对宣传文化系统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管理。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
6、负责提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和法规;同时还要按照中央的统一工作部署,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7、为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的决策和指导全局工作提供舆情信息的服务,并且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舆情信息工作;
8、负责文化体制改革,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改革和发展的调研,提出政策性的建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通称中共中央宣传部,简称中央宣传部、中宣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管宣传思想、社情舆论和新闻媒体工作的职能部门。
(8)宣传组规定扩展阅读:
沿革
1921年中共一大后,根据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共中央决定仿照苏共中央宣传鼓动部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局。
1924年5月,根据《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议决案》,在中共中央宣传局架构内,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另同时设立中央组织部与中央工农部)。
1925年中共四大《对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规定:“为使宣传工作做得完美而有系统起见,中央应有一强固的宣传部负责进行各事,并指导各地方宣传部与之发生密切且有系统的关系”、“共产国际关于宣传工作议决案,本党有尽可能地使之实施的必要”。
1928年10月,中共中央要求:建立与健全中央宣传部的组织;各省委要立即建立宣传部;各县市区委应设立宣传科;党支部要有宣传干事,负责宣传工作。
1941年5月25日,《中央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规定“一切对外宣传的领导应统一于宣传部”,并建立了中宣部领导、审查报纸杂志的制度。
1941年6月20日,《中央宣传部关于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提纲》指出“一切理论、主张、教育、文化、文艺等等均属于宣传鼓动活动的范围”、“印刷业、无线电及电影是宣传鼓动的有力工具”。1943年以后,中宣部负责在文艺工作和新闻工作中执行党的政策。
1946年,中宣部在《关于广播、报纸宣传方针的通知》对正面宣传提出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中宣部管理文化教育工作;建国后,在中宣部领导下,组织了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中央出版委员会、中央电影管理局等机构。
1949年12月,中宣部《关于今后各级党报名义不要公开宣传的指示》下令各级党报“都不必公开宣传是中共机关报,也不必说是政府机关报,只称某地某报即可。”
1977年10月,中共十一大批准《关于成立中央宣传部的报告》,重新组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恢复原有职权,任命张平化为部长,其办事机构为一室五局:办公室、理论局、宣教局、文化艺术局、新闻局、出版局。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
❾ 学生会部门“宣传报道组”应该怎样制定规章制度
我建议你去找你们学校的学生法则手册,根据那上面而制定条款.
列如:在纪律方面、组织活动方面、处事方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