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提高学生及家长教育惠民政策知晓率
法律分析: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强队伍建设,完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相关部门、相关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政策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❷ 九项惠民政策
1、坚持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2、坚持教育惠民,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3、坚持医疗惠民,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4、坚持社保惠民,完善社会保证体系。
5、坚持扶贫惠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6、坚持安居惠民,积极推进安居乐业。
7、坚持暖心惠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8、坚持兴边惠民,有力促进稳边周边。
9、坚持安全惠民,提高各族群众的安全感。
资料拓展:
解读九项惠民政策
一、坚持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220万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00万人次以上,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二、坚持教育惠民,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1)落实南疆地区14年免费教育,切实提高入学率;
(2)积极推进双语教育,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切实抓好职业教育,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
(4)着力加强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水平。
三、坚持医疗惠民,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实施全民健康工程。
(2)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3)确保到2020年全区各族群众健康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坚持社保惠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力争到2020年各险种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力争到2020年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五、坚持扶贫惠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脱贫。
六、坚持安居惠民,积极推进安居乐业
(1)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141.28万户农牧民住房建设;
(2)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99.22万套,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坚持暖心惠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力争到2020年农村公路超过13万公里、基本实现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网络宽带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
八、坚持兴边惠民,有力促进稳边固边
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动边境地区发展,改善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高边民补贴标准,确保他们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
九、坚持安全惠民,提高各族群众的安全感
(1)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全程追溯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❸ 教育惠民政策
法律分析:不同的教育阶段,有不同的教育惠民政策,以学前教育为例。学前教育: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在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向每生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❹ 小学生教育惠民政策
法律分析:“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50元,初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850元);免费教科书: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学生字典(小学免费教科书费每生每年90元,初中免费教科书费每生每年18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特教生175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生1750元/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生每天4元,每生每年补助200天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❺ 武汉教育惠民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武汉市发布《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所辖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积极会同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采集、整合、比对工作,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始终贯彻落实学校资助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纪检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负监督责任。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督办,确保各项助学政策落实。”
法律依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管理的意见》
一、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履职尽责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所辖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积极会同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采集、整合、比对工作,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始终贯彻落实学校资助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纪检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负监督责任。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督办,确保各项助学政策落实。
❻ 党的惠民政策宣讲内容
法律分析:1、坚持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
2、坚持教育惠民,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3、坚持医疗惠民,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4、坚持社保惠民,完善社会保证体系。
5、坚持扶贫惠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6、坚持安居惠民,积极推进安居乐业。
7、坚持暖心惠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8、坚持兴边惠民,有力促进稳边周边。
9、坚持安全惠民,提高各族群众的安全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❼ 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内容
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内容包括:
1、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农村每生每年1200元,城镇每生每年800元。对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幼儿,按年生均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前三年的保育教育费,补助金按学期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惠民政策;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5、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教育是民生之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守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办实事,推动“学有所教”不断取得新进展。
开展贫困地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要打好控辍保学这场命运之战、未来之战、振兴之战、长治久安之战,在教育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专门召开了全国控辍保学暨农村学校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以加强控辍保学和农村学校建设为重点,确保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❽ 小学生教育惠民政策手抄报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
对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500—8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三免两补”:
1、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
2、两补:国家在全省65个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3元/生.天,全年600元/生,同时鼓励其他各县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对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
四、政策标准:
按住校生总人数的55%评定发放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五、享受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
❾ 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
法律分析: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党中央国务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新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