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星月蜂蜂胶软胶囊是真是假
摘要 连江新闻网讯 近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保健品虚假宣传案。5月27日以来,该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一家蜂胶店售卖具有医治百病功能的蜂胶软胶囊,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回蜂胶货款。经过为期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已有27名消费者举报该店虚假广告宣传问题,涉及直接经济损失269100元,对应当事人违法所得数额合计103350元。
『贰』 保健品虚假宣传怎么认定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一、虚假宣传的认定要点:
1、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虚假宣传的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虚假宣传的后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虚假宣传的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二、处罚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2、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3、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叁』 有没有保健品虚假宣传受到处理的
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10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及利用学术机构、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对上述10起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肆』 河南男子转卖两盒性保健品赚20元被罚2千元,这些保健品存在哪些问题
河南男子因为转卖两盒性保健品被罚2000元,并且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说实话,真的是活该,像西地那非这种西地是一种化药成分,是不能参在食品中的,所以说男子受罚是非常正常的,我觉得判的都轻了。这些保健产品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生产包装,有的产品有正规批号,但篡改功能和适用人群等,有的冒用别的产品的批号,还有的根本就没有批号而自己编造出一个 ;还有宣传方面,把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质量问题,有些厂商违法添加西药,例如降糖类的格列本脲,治疗ED的西地那非等。这些问题值得我们重视,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最后总结一句,保健品中主要的三类问题就是生产包装、宣传、质量,这些问题也是最常见的问题,大家说对不对。
『伍』 对保健品虚假宣传如何定罪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一、虚假宣传的认定要点:
1、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虚假宣传的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虚假宣传的后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虚假宣传的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二、虚假宣传的认定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一条的有关内容作出了具体界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1、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5)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例扩展阅读:
虚假宣传处罚规定: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如:
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现场虚假的演示和说明,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作宣传报道,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陆』 元气森林因宣传“0蔗糖”致歉,虚假宣传带来哪些危害
4月10日元气森林发布道歉声明,在乳茶产品标识和宣传当中并没有说明“0糖”和“0蔗糖”的区别导致消费者误解,由此元气森林进行道歉,而且从2月4日起将包装的“0蔗糖 低脂肪”改为“低糖 低脂肪”,还提醒消费者所有乳茶都是含有糖;这迟来的道歉真的显得非常虚假;而且越来越多的商品都打着“0脂肪 0糖”的口号,误导消费者,其实这些虚假宣传对于消费者有着非常严重危害。
『柒』 食药监局曝光21种假冒保健品都有哪些
我在“正百健康营养站”买了汤臣倍健的蜂胶,因为太便宜担心不是正品当产品到家之后,我又做了试验,看它的蜂胶质量如何,我做了三个试验。
1
入口之后辛辣的感觉,闻起来味道也不错,说明纯度很高
2
把胶囊中的蜂胶挤一张纸上,基本不散开,而且有光泽
3
把蜂胶滴入水中,基本漂浮的而不沉底
所以总的来说蜂胶确实不错,但是否对我的过敏其作用,还需要吃一段时间之后才能知道。
但这个产品也有自己的缺点,大多数胶囊性质的蜂胶不容易溶解于水,汤臣倍健的蜂胶也不太容易溶解于水,但至少是纯度很高的产品,所以多写了一些评论,让想买蜂胶的人有个借鉴吧。至少这家店的产品是正品,以后有需要的时候我还会在来。
『捌』 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究竟乱在哪
在保健品的推销中,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现象十分普遍。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上当受骗事件屡见不鲜,消费者对于保健品“不是药品,对于疾病没有治疗效果”的认知意识不够强。为什么虽然保健品受骗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犯消费者健康和利益,但是打着各种“治疗效果”的保健品依旧“野蛮生长”?保健品市场究竟乱在哪?
有人说,现在的保健品几乎都成了“保骗品”。这话并不过分。这不,在电视上洗脑式播放的“极草”保健品广告,日前被食药监总局叫停了。“极草”的问题,就出在其生产厂家相关经营活动存在“骗”的成分。业内人士指出,该企业宣传的“微粉粉碎和纯粉压片专利技术”及“含着吃”的概念,根本不是什么高科技,而“比原草多7倍精华溶出”的说法,也没有科学依据。
正是抓住了老年人“有病治病、无病保健”的普遍心态,保健品才有了市场,也正是抓住了老年人辨识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差的特点,一些不法厂商才瞅准了机会钻了空子,大肆生产销售低成本高售价甚至是假冒伪劣的保健品,从老年人兜里赚钱。当然,为了能够做到财源不断,企业商家也都会很小心,其保健品基本都是“不求有益但求无害”,最起码不能吃死人。至于怎么推销宣传,就看各自的忽悠手段了。什么“广告+渠道”、会议营销、亲情营销等,营销模式不一而足,多条腿走路。
而“不能吃死人”的所谓底线,恰恰点出了我国保健品市场之所以乱的主因。“不能吃死人”,意味着违法风险和成本都不高,而这也是对我国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市场监管不严、对违法行为惩处不重的讽刺性表达。目前,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准入门槛太低,没有一个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加之审批相对简单,故而大量的非专业化企业涌入保健食品行业,给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造成很大困难。另外,我国政府对保健品的管理体制“重审批,轻监管”,且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容易导致见利都上、遇责都躲的情况,加之现行法规对违规商家处罚过低,不足以对其产生威慑作用,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显然,要治保健品市场之乱,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健全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违法犯罪成本。在监管方面,相关部门不只是要做到严查、严打、严管,还需深化制度改革,改变当前“重审批、轻监管”的弊端,建立完善着眼事中、事后的保健食品监管新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监管。当然,还要做好普法宣传和科普教育,提高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辨识能力和防范能力,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养成科学饮食、安全消费的习惯。
『玖』 莎普爱思事件后食药监局有何措施
在莎普爱思遭遇市场质疑时,其他企业在进行广告投放时需更加谨慎。未来,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出现在药品、保健品、器械等领域的“神药”、“神器械”广告的检查力度。
“随着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的广告将进一步被驱逐出市场。”上述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