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浅谈交警指挥中心怎么做好风险研判
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具体工作范围及责任:
1、负责指导公安机关(公安分局、派出所)指挥中心的工作和110报警服务工作;
2、指导、管理公安情报信息工作;
3、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度警力,处置紧急治安案件、严重暴力性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治安问题;
4、负责社会面巡防工作的业务指导;
5、承办市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日常工作。
Ⅱ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2020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
1月9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2020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
会议传达了张勇副市长对2019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宣读了《关于对2019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表扬的通报》,蒲县公安交警大队就全年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会议指出,2019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大幅度下降,达到了“退四进三”目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历史性好转。一是交通秩序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一万多起,全省排名第一;主城区8条最拥堵的道路变得畅通有序,实现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明显下降的“两提升、两下降”目标。二是事故预防局面历史性好转。推出查处重点违法行为为“3+N”工作法,全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100%,肇事网上在逃人员抓获率100%。三是“放管服”便民措施不断延伸拓展。全市车驾管业务窗口、网点全面启动落实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等10项改革新措施。四是执法规范化持续深入推进。提升全市公安民警实战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推进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监督;进一步健全路面执勤执法规章制度,强化对路面执勤执法行为的有效管理。五是队伍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临汾公安交管工作发展。六是警务科技应用逐步走向实战化。支队新指挥中心建设落成,实现快速接警和处警,实现扁平化指挥,网格化管理,实现交通管理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先行先试开展5G技术应用探索;依托大数据协助相关单位办案人员查询案件,为案件提供有效线索。
会议强调,2020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防控结合,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达到“降三进二”目标。扎实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继续推进全市农村“两站两员”和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积极推动隐患整改;继续完善深化“五长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预防事故“3+N”工作法;继续推进货车靠右通行管控措施;全面提高交通安全社会宣传教育机器的转速。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全力打造安全畅通城市交通环境。开展好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及靓城提质“三进行动”;深入推进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推动综合治理停车问题;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持续开展治乱持续开展治乱疏堵行动。三是坚持服务群众,全力推行便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创优服务环境,继续探索网上办理业务新举措;全面落实公安交管事故处理业务“放管服”改革和警保联动工作措施;积极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良性运转;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四是坚持科技应用,全力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水平。推动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规范全市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高交通组织与管控水平,深度研判提升精确打击能力,全面落实“一长三班两平台”工作机制。五是坚持政治建警,全力锻造素质过硬公安交警队伍。继续引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继续开展全员培训;开展大练兵活动;落实改革保障工作。
会上还对春运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一是根据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要把握好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路面秩序管控等三大工作重要环节,抓好警力部署、落实好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和合成共治。二是宣传先行,注重引导。要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组织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融媒体阵地作用,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提示,引导群众绕开拥堵路段、错开高峰时段,特别是雾天和冰雪天气,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守法出行、安全出行。?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春运安全。继续实施“七个一批”工作机制。各党委委员按照包片督导分头带队深入下去,鼓舞士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争实现我市春运连续五年无事故。
会议强调,春运关系着千家万户团圆梦实现,春运是最大的民生,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研判先行、夯实源头、强化路面、提升服务”的总体思路,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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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浅谈公安交警部门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
警务公开是公安机关将担负的行政执法职能中与人民群众相关的执法规范(法定保密的除外),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保证公安机关公正、严格执法的一种制度。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警务公开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途径。本文就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一些简要地探讨。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执勤交警没有把交通管理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存在以管理者自居的权势心理,执法态度不端正,在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认为自己是管理者,交通违法人员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罚,重处罚轻教育,缺乏做细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耐心,没有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寓教于管,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个别民警存在特权思想,常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清晰认识到执法工作的正确含义。在日常的执勤、执法过程中,部分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能够以平常心、公仆心对待群众,执法语言粗俗、执法态度恶劣,造成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注重执法方式,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警民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种种警民间的不和谐音符。 (二)执法宗旨意识淡薄。个别执勤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态度蛮横,以管人者自居。执法时不使用规范用语,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不文明,不讲究策略和艺术,不注意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缺乏耐心做细致的解释,工作方法简单粗糙。没有认真学习落实公安部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处理事故时对待群众不耐烦,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不做进一步核实及解释。个别民警态度冷漠,接待群众态度不够温和的现象,给交警形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使用法律文书不当,如应开具强制措施或违法通知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适用简易程序简化处理;适用强制措施的违反程序规定随意扣留车辆、扣留驾驶证未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送达程序,如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未向被处罚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理由等;未认真听取违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更不用说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证、不按程序检查车辆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存在非执法主体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如协勤人员制作笔录,开具处罚决定书等问题。 (四)执法业务能力不强。少数民警自身知识的更新跟不上时代,不懂业务,不学业务,继续沿用老一套工作思路和方法;有的民警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不清,认为上路执法仅仅是查、扣、罚,而没有认清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压事故,保畅通;有的对事故处理工作单纯为了处理而处理,不去灵活主动地进行调解,达不到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的目的。执法案卷质量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等等,致使办案质量粗糙,案件质量没有明显提升。 (五)适用法律不透明。有的民警在执法中对驾驶人态度不好的从重处罚,对提及熟人、拉关系的则减轻处罚,导致处罚依据与违法事实不相符。执法中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个别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活动中,发现熟人、亲戚、朋友交通违法时,视而不见,即便是查纠了,也只是简单地教育几句就放行,甚至当着其它违法人员放行,导致群众认为交警执法不公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严重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有些民民警在接到领导、亲戚的说情电话后,不加思索便将违法人员放行,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公平,久而久之,失去了交警执法的严肃性,交警的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二、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警务公开的意义与需要注意的问题 警务公开是指将公安机关的职责、工作及其运作过程等所有与警察权能有关的信息以各种适当的形式公示于社会、社区或告知权利人。警务知情权也可叫做警务知悉权或警务了解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获取、知晓有关公安机关警务工作及其他与警察权相关的活动信息的权利。推行警务公开是为了增强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使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它对于促进民警公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职责,防止和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警务公开作用于警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促进公正执法上。警务公开是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 (一)警务公开是对公正执法的检验和评判。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是否公正,不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自身来衡量的,而是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表现的。人民群众评价警务工作,其首要条件就是了解警务工作,并对警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而警务公开正是起到了让群众了解并监督警务工作的作用。在实施警务公开前,由于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就难以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交管工作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实行警务公开。 (二)警务公开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公安交警部门作为执法者,同时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外部监督,是促进公正执法的必要保证。实行警务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警务工作、监督警务工作,及时发现、指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公安交警部门予以解决。 (三)警务公开能促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由于实行警务公开,公安交警在警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将暴露在群众面前。为避免问题的发生,公安交警也将因此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公正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警务公开能够为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公正执法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是决定公安交警部门能否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外部因素。实行警务公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了公安交警工作情况,掌握了法律知识,对公安交警工作将会更加支持,对公安交警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也会更加关注。同时,警务公开也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 (五)警务公开可以彰显正义。警务公开才可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群众既掌握标准,又看到操作过程,有理可以讲出来,有证据能够拿出来,公正、公道得以彰显,当事人才不会随意猜疑,对民警便不会误解,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才会心服口服,对公安工作,才会给予充分的理解、信任、支持和积极肯定的评价。警务公开,还权于民,把民众享有的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平等权、监督权等重要权利归还于民众,这种还权本身就是在确认民众的权利、是对正义的确认。警务公开可以使公安机关更有效地依靠广大民众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警务公开可以补救和恢复正义,使民众知道,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如何依据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权利寻求法律救济。三、对公安交警部门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推行以警务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形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要提高对警务公开的认识。有的公安交警部门和民警对警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仅仅是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措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形成举全警合力之势;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是上级交给的任务、目标,只要向群众公开了上级要求的内容就完成任务了;也有的认为公安机关有自己的权能、职责,虽然通过警务公开,人民群众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但对公安机关不可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务公开不仅无益于公安交警工作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还会阻碍正常的警务活动,难于推行警令、警务,有损于公安机关的权威。其次,对警务公开的运作形式也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下放权力,是还政于民,从而机械地在下放权力上面做文章;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为了解决警务运行中的梗阻现象,而一味地检查下级机关的权力运行渠道是否畅通并加以调整;更有甚者认为警务公开是赏赐于民,是公安机关授权给被服务对象予以监督公安机关的一种手段。由于有上述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推行警务公开中存在畏难、怕麻烦、怕受约束等情绪或想法,影响警务公开的效果,更制约警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执法过程的管理。执法的管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执法管理,有助于确保公安交警执法活动安全高效运行。要做好执法行为的管理,应该坚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建立科学机制,以科学化推动规范化,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率。还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支撑规范化,不断提升交警系统的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制度化的管理,要从规范执法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建设,不断集中清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要制定完善警务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执法环节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研判,分析执法制度建设的现状;要深入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对策;要进一步细化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岗位执法标准,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基本动作和语言规范,明确窗口服务标准;要规范警务用语。 (三)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隐性执法、暗箱操作必然有损公正。因此,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在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要坚持警务公开。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的落实推进,深化警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管理决策、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通过政务信息查询、警营定期开放、公安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四)要提高民警执法素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民警学习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熟悉、掌握、会用,保证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担负的执法任务相适应。组织民警针对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阅卷比赛等活动,使民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实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民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上岗证上岗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奖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促使民警自觉学习法律、业务,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深化警务公开,依法公开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以及收费、处罚标准,实行事故处理证据公开。深化警营开放,既宣传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工作,又听取群众对交通民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完善勤务检查制度,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同时加强重大活动、专项行动的勤务检查,发现不规范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随时接待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现场执勤执法或窗口服务的,立即督察解决,当天回复有关情况,强化对执法形象、执法态度的动态监督。完善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执法质量的日常监督。建立对民警执勤、执法现场督察制度,会同督察、法制部门,加强对执法突出问题的督察。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照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成浩)
Ⅳ 交警三宣指哪三宣
一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与科技交通相结合,二是县乡道路秩序管理与“两站两员”建设相结合,三是秩序管理与科学勤务相结合。
一是注重综合治理机制的落实,充分发挥交安委办公室职能作用,明确成员单位部门职责任务,并健全完善责任机制,不打“孤立仗”,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注重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经常性的排查道路隐患并及时上报政府,将隐患治理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确保每一处隐患都能得到及时整改,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三是注重事故分析研判,在持续深入落实事故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事故预防工作对策,加大对事故隐患重点因素的交通秩序整治,实施科学管理。
Ⅳ 桂林交警四月五大动作,全线“开火”,以高压态势预防事故发生
疫情形势积极向好复工复产以来,为全力预防交通事故,营造良好有序道路交通环境。对此,按照3月27日全区近期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制度,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有序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路面全方位、立体化管控,对各类交通违法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最大限度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05
结合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实名曝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同时将结合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实名曝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有力震慑私家车主、运输企业驾驶人等群体,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为。
桂林交警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仍将继续开展,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希望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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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回顾南宁交警2019年车管工作十大亮点,交管业务升级是重点!
2019年,南宁交警全面深化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契合企业和群众需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真正感受到更快捷更方便更实在的服务。
下面我们来回顾南宁交警2019年车管工作十大亮点
1全国率先推出“警保农邮”举措,助推振兴乡村战略,延伸农村交管便民服务!
2019年,交警支队全面深化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和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措施,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异地往返奔波、窗口长时间排队等烦心事,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交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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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全员上阵 大数据研判…… 东营交警誓战疫情防控第一线
“过年好,请停车,接受检查。”“谢谢合作,一路平安”……从年三十开始,东营高速交警吴进和同事们在东青高速东营站出口重复这两句话重复了不知多少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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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封开交警昼夜“奋战”,掀起冬季“治超”风暴
【封开交警昼夜“奋战”,掀起冬季“治超”风暴】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冬季道路安全畅通。2019年11月至12月份,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货车交通违法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掀起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通过昼夜奋战,大队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148宗(含“百吨王”2宗),严厉打击了货运车辆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对92名超载未达30%的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对56名超载30%以上的驾驶员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2020年1月封开交警再次掀起冬季“治超”风暴。
交警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超限超载情况进行研判分析,详细了解辖区内货车运输路线、重点运输企业、沙石料厂、木材厂等分布情况,掌握货车超限超载规律特点,拟定具体行动计划。整治中,各中队以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农用运输车辆等大中型货运车辆为整治对象,并根据摸查的实际情况,落实警力在货车出入频繁的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国省道主干线灵活机动设置查缉点。
面对严查严管态势,有些司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与执勤民警打起时间战术,玩起了“捉迷藏”,想要以此逃避交警检查。针对此现象,各中队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岗治超,坚持“白天严查处,夜间不放松”的原则,并通过设点检查、沿路巡查等灵活机动的执勤方式,破解违法驾驶人与交警“打游击”的现象,保持治超工作严查严管不放松。
为深化治超工作成效,大队坚持路面严管与源头治理、宣传教育警示相结合,深入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驾驶人管理教育。在查处过程中,民警采取现场批评教育的形式,教育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1月6日凌晨2点18分,封开交警机动中队民警、辅警在国道321线沿江口至长岗路段、高速连接线长岗水口至平凤路段进行突击行动,行动中共查获3辆严重超载的货车,严厉打击了货运车辆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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