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有哪些法制栏目
1、《今日说法》是由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栏目。节目以“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节目于1999年1月2日起每周一至周日中午12:35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由李晓东、路一鸣、元元主持。
(1)法制新闻节目策划书扩展阅读:
《今日说法》以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作为社会大背景下法制故事的讲述者,这个讲述者根据一定的叙述方式给观众“讲法律故事”,并且穿插情景再现和采访目击者或知情人的画面来把观众牢牢吸引住。
从“讲故事”的方式来看它采用不同的叙事方法,多为倒叙或是作铺垫,在节目开头设置悬念,抛出疑问等,使电视叙事文本具有可看性,也让观众不再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节目最后的专家点评也是亮点,从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对案情条分缕析,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网络-今日说法
网络-普法栏目剧
2. 关于“神医”诈骗,真相大白做一挡法制节目的电视深度报道策划书怎么写啊
一、策划的名称
二、活动背景
三、策划的目的、意义和目标
四、资源需要(资金、版人员安排)
五、活权动开展(事件过程,神医怎样“神”,犯了怎样的法律,最后引出的制度、社会、人的意识方面等深层次问题)
六、节目注意事项(联系人,细节的,衔接)
七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等等
3. 经典的法制节目
法治在线是央视新闻频道的节目吧?
推荐几个个人认为比较好的法制类电视节目:
1.CCTV的《今日说法》:确实不错,毕竟是王牌栏目,适合普罗大众。采取案例说法的形式,包括对案件的报道和对案件的权威法律分析,有一定的时效性,侧重通过揭示分析案件普及法律知识。
2.CCTV-12的《中国法制报道》:法制新闻节目,个人非常喜欢,推荐!兼顾新闻性与特定的法律专业性。
3.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非常好看,推荐!法治资讯节目,迅速报道发生在北京的法治事件,几乎和发生的案件同步,甚至是现场目击式的报道。特点是节奏快、信息量大,同时体现出人文关怀。
据说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很好看,位列全国法制类电视栏目前十名,但我没看过,不好评论。
4. 全国十佳法制栏目是哪几个
全国十佳法制栏目:
一、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
二、山东电视台《说事拉理》;
三、北京电视台《大家说法》;
四、天津电视台《今日开庭》;
五、长沙电视台《政法报道》;
六、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咵天》;
七、杭州电视台《警界41》;
八、成都广播电视台《真相30分》;
九、贵州电视台《法治第一线》;
十、秦皇岛电视台《法制民生》。
(4)法制新闻节目策划书扩展阅读
正法报道以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作为社会大背景下法制故事的讲述者,这个讲述者根据一定的叙述方式给观众“讲法律故事”,并且穿插情景再现和采访目击者或知情人的画面来把观众牢牢吸引住。
从“讲故事”的方式来看它采用不同的叙事方法,多为倒叙或是作铺垫,在节目开头设置悬念,抛出疑问等,使电视叙事文本具有可看性,也让观众不再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
节目最后的专家点评也是亮点,从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对案情条分缕析,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5. 请给我15个法制节目的案例,并各附上100字以上的分析。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 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张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 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
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陈某桌面,以示教训陈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内,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伤(角膜血染)。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
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上课),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
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
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陈某不能背诵,且东张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陈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陈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因原告身体不舒服而伏在桌上),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车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继续坚持上学。开始一、两天家长认为问题不大,自以为是热毒所致而未引起重视。后原告觉得眼睛很疼且睁不开,原告亲属即带原告到卫生站、卫生院、人民医院等地去治疗,期间,共用去医药费221.06元。后由于病情没有好转,相反恶化,才于1992年7月13日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眼外伤,瞳孔闭锁,用去医药费共339元。上述有药费的单据共560.06元,无单据的668元。1992年8月20日经双方同意,由被告出资与原告到广州中山医学院眼科门诊再次检查,诊断为陈旧性眼球钝份(角膜血染)。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共用去人民币1248元,其中被告支付600元(含去厂州检查的200元)。1992年9月6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伤残生活补助费共30450元。
法院认为:被告造成原告伤害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药费、误工补助及生活费,本院应予支持。在整个事故中,虽然被告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客观上已造成原告左眼完全失明,成了终身残废,被告应负主要责任。由于损害是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因此第三人也应负一定责任。案经调解,双方各持己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1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王适之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伤残后的生活费 3600元(含已支付的600元),第三人赔偿人民币2000元,合共5600元给原告张欣欣。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案例分析: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学生过程中,有时会因故意或过失而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伤害发生后,往往会引起赔偿诉讼。原告是确定的,是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学生,但被告的确定却比较复杂。起来说来,有这么几种情况:( 1)被告为学校;(2)被告为教师;(3)学校和教师为共同被告;(4)学校为被告,教师为第三人;(5)教师为被告,学校为第三人。本案例反映的是第五种情况。本书赞同第一种做法, 以为将学校列为被告,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比较合宜,因教师对学生造成损害是教师的职务行为导致的。但这绝不是说教师不负任何责任,除负行政责任外,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学校可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向教师追偿学校所赔偿的部分或个部费用。
6. 法治在线的节目介绍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于2003年5月1日开播,是一档兼具新闻时效性、法治思想性和法律服务性的法治新闻资讯类节目,节目紧扣中国法治进程脉搏、关注法治领域热点、揭示人与法的复杂关系,体现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以鲜明的现场感和新闻性凸显节目特色。《法治在线》栏目的制作团队来自中央电视台最具专业性的一线法治新闻报道队伍,凭借多年法治新闻报道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质,《法治在线》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法治栏目之一。《法治在线》曾经第一时间独家专题报道“贪官王怀忠案”、“刘涌再审案”、“马家爵案”、“杨新海连环杀人案”、“西安宝马彩票案”、“余振东外逃案”、“邱兴华杀人案”、“邯郸5100万金库盗窃案”等重大法治案件,已经成为中央电视台报道重大法治新闻事件、展示法治建设成就、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法制宣传报道活动的最重要的栏目之一。
7. 讲犯罪的电视栏目有哪些
1、《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的法治专题报道栏目。
节目于1999年1月2日起每日中午12:38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通过对发生在人们身边的案件进行事实的报道、法律的分析及专家的点评,明辨是非,提高人们的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达到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在这里,观众可以看到那些曾经对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案件的真实记录,以新的视野新的角度 ,重新审视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大案、要案、名案。
节目于每周一至周五20:57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首播。
8. 法制新闻节目主持人是
法制新闻栏目的主持人女经蓓被南崔志刚。
9. 求跟法律有关的各个电视台的节目,
1、《今日说法》
是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栏目,由李晓东和元元主持。
节目以“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2、《法治在线》
是一档兼具新闻时效性、法治思想性和法律服务性的法治新闻专题节目,于2003年5月1日开播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开播。
栏目紧扣中国法治进程脉搏、关注法治领域热点、揭示人与法的复杂关系,体现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以鲜明的现场感和新闻性凸显栏目特色。
3、《经济与法》
每天精心选择一个典型案例,用三十分钟悉心讲述案例背后蕴涵的法理及规章制度,挖掘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法律缺失,及时传播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栏目在经济生活领域中的法制宣传作用。
作为财经频道唯一一档法制专题节目,《经济与法》着重向观众传递“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关注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困惑,法律认识,以栏目的影响来推动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4、《法制编辑部》
于2003年11月09日晚9时52分亮相荧屏。栏目主持人是王欣。《法制编辑部》全长45分钟。“警法前沿”节奏快,形式灵活多样“湖雪法制剧场”由专业演员、法官、警察和普通群众参加演出。目前已在农视网开通栏目官方网站。
5、《法治进行时》
自1999年12月27日开播以来,历经十年风雨,以独特的新闻视角、第一时间的现场报道以及真实、鲜活的法治案例独树一帜,成为北京地区收视率最高的栏目。新的一年,《法治进行时》将继续秉承节奏快、信息量大的特点,成为第一时间发布法治信息、解读法治案件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