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的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我演讲的题目叫《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同学们,想必你们都知道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闯入北京圆明园的事件吧!他们把圆明园内凡是能拿走的,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牲口搬运;是在运不走的,的就任意破坏。最可恶的是在10月18日和19日他们为了销毁证据,竟放火烧了圆明园。这一艺术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化成一片灰烬。现在给我们留下的只是几根孤零零的柱子和无尽的遗憾与愤怒。
在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制造“柳条湖事件”,也就是九·一八事变。让全国人民陷入了深深的苦难。1931年9月18日至25日一周内,关东军占领辽宁、吉林两省的30座城市,并完全控制了12条铁路线。
日军控制的铁路除南满、安奉两路外,对北(平)宁(沈阳)、中东(由哈尔滨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长春)、沈(阳)海(龙)、四(平)洮(安)、吉(林)长(春)、吉(林)敦(化)、大(虎山)通(辽)、洮(安)昂(昂溪)、吉(林)海(龙)、营(口)沟(帮子)各线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控制。
沈阳是我国的军事基地,就在半天不到的时间就占领了。不是他们攻打占领的,而是我们自己拱手相让给他们的。在这里我们就看出了当时我们中华是多么的懦弱呀,手无扶鸡之力。
在1840年6月英国发动鸦片战争,1841年1月英军就侵占了香港岛。
看过《南京大屠杀》这本书和电影的同学,一定难以忘记日本人的凶残。他们杀害了将近30多万人,老人、妇女、儿童一个都不放过。日本人还举行杀人比赛,看谁杀的多。在电影里面说他们是禽兽,这些事是只有禽兽才能干出来的。
外国侵略者给我们留下的痛苦,深深的刻在我们的心里。日本人到现在都没有死心,一直都还想着侵略中国。原来的日本首相小泉,去参见敬过神社后,多个国家表示不满。我感觉他根本看不起我们中国人,迟早有一天我们会让他刮目相看。现在中国的科技是愈来愈发达,“神州五号”、“神州六号”等都相继飞上了太空,我相信以后的中国肯定会更发达。同学们,我们是21世纪新的栋梁,祖国新的花朵,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让祖国更加美好。“勿忘国耻,振兴中华!”让这句话记在我们的心里,永不忘记,激励我们奋发图强。
我的演讲完毕。
Ⅱ 围绕中心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 演讲稿
你们是什么单位··学校还是政府机关?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了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群众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要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来;要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公民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尤其是要用现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要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公民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必须不断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将普法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区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强与现代媒体联手。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全力利用影视、报刊、网络和广告发布载体等资源,以法制主题词句、动漫图片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还可以尝试市场化运做的方式,组建法制文化艺术传媒公司,编写拍摄播出法制文化艺术影视作品和组织舞台演出活动,编导有关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民生、法律与文化、法制史与社会发展等专题电视记录片,着力解决法制文化节的社会性、参与性。好的影视作品既可以产生社会效益,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有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就可以使法制文化艺术的创作活动产生良性循环,就可以产生更多的有影响力的法制艺术影视作品。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实践必须有所作为
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决不仅仅是灌输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参与和推动法治实践方面必须有所作为。一是探索建立相应的制度。实践证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是对社会对群众最好最直接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可以考虑成立由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类代表组成的,针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效能督察和评估中心,制定一整套督察和评估的程序、管理办法。通过群众投诉、媒体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点面结合的检查督导,对发现并有证据显示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违纪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比如,在地方人大立法过程中,在政府政策制定中,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法院庭审时就可以组织和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把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特别是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劳动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中来,让更多的人亲身体验法律制度的运行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法治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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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做的,
Ⅳ 关于违法犯罪的法制宣传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