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牙齿正畸的公益广告
你好!你可以把需要正畸不做矫正的危害:影响容貌美观、容易引回起龋齿及牙龈答牙周炎症、牙齿过度磨耗、过早松脱、引起发音不清、咀嚼功能下降、呼吸功能异常等功能性紊乱。这些标语配个图片添上文字做个设计打出来做个宣传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帮助!祝你笑口常开!身体健康!
Ⅱ 口腔门诊暑假宣传广告词
口腔的维护与保健意识与个人收入产生正比关系,当人们有钱了自然会想到好好保护牙齿。如果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他会看牙吗?有时即使你给他最低价位看牙他都会觉得不放心怕有收费陷阱,所以没必要在广告词上下太多功夫。综合考虑你们乡镇的消费水平消费倾向以及是否肯把钱花在牙齿上。然后做出有效地宣传策略。如果非要个广告词的话就是
牙齿有洞大与小
先且不说疼不疼
吃顿饭来塞又抠
口臭熏到鬼见愁
(上面的适合传单上的宣传口号)
要想笑的好牙齿先得亮
要想身体好牙口先得棒
(这个适合条幅宣传)
Ⅲ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宣传挂图
看似还没出版吧
Ⅳ 牙齿正畸,医院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如何认定肖像权被侵害?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三、具体分析:
1、医院将正畸术前后照片刊印用于宣传,给患者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患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相应损失。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人民发院起诉。
2、如果医院与患者在正畸治疗前签过《知情同意书》,里面有写明将正畸治疗照片用于宣传,那患者就不能进行索赔。但可以要求医院停止宣传。
四、院方正确做法
医院如果想将患者照片用于宣传,应该按以下程序来做:
1、与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写明将正畸治疗照片用于宣传;
2、宣传时尽可能将患者眼睛打上马赛克;
3、宣传资料排版后,再让患者确认签字。
补充回答:
那么如果患者不愿意在医院留下图片资料,院方理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吧?
1、正畸治疗,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必须要有治疗前、治疗后的模型和图片资料;
2、作为医生,对患者的隐私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3、你可以要求医生不要将你的个人资料用于宣传,并强调要作好隐私的保密;
4、尽可能选择名声好、医德高的医生。
Ⅳ 视力矫正发传单怎么向别人介绍
这个向别人介绍的话,你就说是视力矫正,发传单
Ⅵ 牙齿隐形矫正真的有宣传的哪么好吗
隐形牙齿矫正确实有很多优点,比如矫正器采用高分子弹性透明生物材料制作而专成,安全可靠;而且厚度不到属1毫米,光滑舒适,戴用时不会有明显的异物感和粘膜刺激;由于不采用托槽、钢丝等矫正装置,减少了矫正过程中的痛苦;患者可在吃饭、刷牙、甚至参加重要社交时取下矫治器,口腔卫生易于维护,大大减少了牙龈炎和牙齿变色等固定矫治常见的并发症。在佩戴过程中,只需要每两周自行更换下一个阶段的矫治器,每天佩戴22个小时以上即可,4-6周复诊一次,检查矫治进展情况以进行必要处理即可。
不过,隐形矫正也有自己的局限,比如不太适合牙齿畸形严重情况的矫正,这个也是不能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