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房时售楼部说是学区房,交了定金之后才发现还没有划分到那所学校,该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你,为你解惑。
首先,现在很多人,买房子是为了自己子女上学问题,这样一来大家都会选择一些,当地重点学校附近购买住房。开发商也看中这一点,在学区附近盖楼,这样楼盘的价格比其它楼盘要贵很多。家长为了孩子,也是拼尽所能来购买。
很多这类的楼盘,由于学区的原因,未必能进入到家长心仪的学校。我们一旦签订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承诺入学。但是,结果没有进入到自己想要的学校,可以选择退款。毕竟他们属于欺诈行为,我们可以诉求法律,来达到退回以及后续的违约金……
如果是口头承诺,那么这个问题就非常难办了,我们可以跟她们商量请求退款,如果不退,恐怕举证非常难……
综合上述,我们买房子时候,不要听信他们一面之词,毕竟一所学校容纳学生的数量是有限的。如果出现这个问题,我们选择退回订金。等房子确定哪个学区在购买。
㈡ 开发商要为此承担责任,广州治理虚假宣传学位房
从炒作学区房到虚假宣传学位房,不少开发企业都有过不良记录与被处罚历史,其引发的社会事件与造成的影响,不仅很不好,还让城市政府面临很大的维稳压力。
5月24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住建局、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配套教育设施广告宣传的意见》的通知。
这份意见明确规定以下四类情况,都属于无中生有、夸大事实、信息不完整以及告知缺位的宣传。
商品房项目实际并无名校入驻或者市、区教育部门并未明确商品房项目对口学校,但开发企业在广告中使用“××学校入驻”“××学校旁”“入读××学校”等模糊字眼开展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或区教育部门、开发企业、大型教育集团先行签订合作协议,或者开发企业与教育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开发企业对此进行夸大宣传或在宣传中偷换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学位安排等招生政策进行选择性宣传或误导性宣传,导致部分消费者收楼入住后子女因不符合招生政策不能对口入学。
部分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配套教育设施未按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要求建设移交,导致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难以就近解决,但开发企业未提前告知业主,或有些项目配套教育设施招生政策发生变化,但项目宣传没有相应调整,或售楼现场信息公示不到位,未全面详细公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报建、地块位置等情况。
广州市四大政府部门表示,在销售过程,监管部门联合执法,规范新建居住区销售宣传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部位如实公示本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相关信息,并明确提示配套教育设施开办及相关政策以所在区教育局公布为准。畅通虚假广告宣传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将虚假广告宣传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宣传的发生。
学区房、学位房宣传一直是楼市销售的利器,引入重点中小学成为当下很多楼盘打出的销售最大卖点,效果也最好。
这其中隐藏的风险,开发企业并不是没有意识到。所以,销售时不会将学位、学区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这样就可以辩解对楼盘的广告宣传资料仅供参考。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是,购房人如果没有保存开发商明确的承诺证据,权利维护注定难上加难。
国家社科基金在一份“我国刚性社会矛盾趋势分析与化解对策研究”的课题研究结果中称,处于强势交易地位的房地产商与经纪人,常常采取隐瞒回避、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促成交易的手段,进行成交。在不平等、不透明的市场交易条件下,住房消费者常常被置于各种合同陷阱、欺诈圈套中,成为风险最终承受者。
回到现实,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热点城市,都面临一个同样的情况,即人口在不断持续流入,适龄入学学生越来越多,学位尤其是好学校的学位十分紧张。例如此次出台政策的广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10年以来广州净流入人口597万,排广东省第二,人口年龄偏轻,导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需求强劲。今年广州市天河、南沙、番禺等行政区相继发布了学位预警。
在广州之前,北京、上海已经对学区房问题展开治理。今年4月22日,北京在新一轮房地产专项整治中提出,对炒作学区房等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
㈢ 商品房开发商虚假宣传学区房起诉有胜算吗
只能说有希望,虚假宣传需要明确,广告对购买房屋起到的作用
㈣ 开发商把商住楼说成是学区房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起诉开发商做虚假广告片业主买房,具体最后能否成功,只能看开发商,当时是怎么宣传的。
㈤ 宣传是学区房,入住却变成公寓,开发商为何如此猖狂
现在的开发商都是这样的,因为这样可以牟取暴利,可以说是开发商都是丧心病狂的。近日,家住临沂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小区的业主们报料称,自己购买的“住宅”突然变为酒店式公寓,导致小区子女无法正常入学。业主们出具的广告宣传、购房合同等资料显示,当时开发商售楼时,宣传楼盘的属性为住宅。
涉事小区简介:项目名称:后园馨园E区;小区地址:临沂兰山区东方不夜城师院东街;建成年代2018年;产权年限:40年;容积率2.0;绿化率:35%;物业费用1.3-2元/㎡/月;开发商:重庆汇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多位业主告诉记者,购房时并不知情自己买的是公寓,一直以为买的是普通住宅。他们提供的视频、录音显示,开发商在销售时宣称该项目是住宅,“三小十二中,临沂最优学区房,孩子上学成长无忧”。
㈥ 开发商销售房屋可以宣传学区房吗
理论上不可以,但是口头宣传没有人管你,只要不写在白纸黑字上,你爱咋说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