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陕西泽训东方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怎么样
陕西泽训东方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是2018-05-24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版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权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A座2502室。
陕西泽训东方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31MA6UX2PU5W,企业法人白岗,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陕西泽训东方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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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陕西省干部在职脱产进修学习学费报销的规定有谁知道
真难找! 帮你在网上找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不过听说google马上要推出在线网络搜索,到时就不要这样麻烦了,有什么不懂可以去google搜索。
③ 陕西师范大学怎么样
陕西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在陕西是第一批次招生,可以说陕西师范大学是一本大学。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1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民族教育学院(预科教育),有63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14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④ 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期间能合影照相吗
想照自己组织
⑤ 陕西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病故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⑥ 各位本人是陕西省公安厅的一名正科级干部。
绝对来是假的,像马化腾这样的自首富的子女,上学一般选择的不是一般的学校,并且绝对是机密,同学不可能知道的,如果知道了,安全问题就产生了,首富们子女的安全要求有可能超过首富本身。你同事的表弟所上的学校可能碰到了与马化腾同名同姓的家长。
⑦ 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怎么样
简介:陕西省农业干部学校设立于1979年12月,撤销于2017年3月。直属省农业厅专,为全额拨款事业属单位。1000人建校规模,县(处)级建制。主要从事全省农业干部培训、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中等人才教育、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
注册资本:1122.2万人民币
⑧ 陕西行政学院的简介
陕西省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和国企领导干部,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机构,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单位。省政府秘书长兼任学院院长。 学院历史悠久,其前身为1949年9月成立的西北党校二部。1998年省政府决定在原省行政学院(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两校历史均已六十多年,上世纪80、90年代,曾经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干部院校,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2万余人。 省行政学院建院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省大局,认真把握功能定位,较好地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主体培训班次,主要有:省级机关厅局长专题研究班;全省新任县(市、区)长专题研究班;全省县级人大主任、县长、省级机关处长、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轮训班等。同时,积极拓展培训渠道,根据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研讨班,满足了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目前每年培训规模在3000人次以上,近年来已培训公务员、国企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学院培训方法新颖、独特、灵活,特别是对承担的欧盟TOT项目进行了深度开发,成为陕西干部培训工作的一个亮点,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行政学院的充分肯定。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办学方针,积极推进科研、咨询工作与教学培训工作的紧密结合和全面协调发展。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完成了省“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省级有关部门、地市政府委托的一批研究项目。圆满完成了国家行政学院重点课题“延安时期行政学院史实研究”。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省县(市、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一系列理论研讨会。一批国家及省级研究课题获我省第八、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并在《求是》杂志发表。学院《学报》2010年被评为“陕西省重点社科学报”、“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学院作为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2010年被国家行政学院列为全国首批新设的教学科研基地之一,并与西北五省区行政学院及省级有关部门、地市政府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承接合作委托培训班和重要科研咨询项目。与香港公开大学联合举办研究生教育,在册学生200余人。学院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先后接待了欧盟、越南、波兰、法国、新加坡、吉布提共和国、阿富汗等政府代表团及专家、学者,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培训中心、人事部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和上海、云南、新疆、甘肃等省市行政学院的领导或学者访问交流。学院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和水平。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专职教师170人、教授16人、副教授职称以上90余人,并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待遇的专家。离退休职工350人,其中离休干部37人。现有高职教育在校学生3600余人。学院建有设备先进、覆盖全面的校园网络和各种现代化培训教学设施,院图书馆藏书25万余册,新建成的陕西公务员大厦可以满足300人的同期培训需求,从硬件设施上为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按照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行政学院的要求,编制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建章立制,结合实际推行科学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学院综合管理水平。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重视和关心下,经过不懈努力,学院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广大教职工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学院整体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当前,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学习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全省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的省级行政学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