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销商品是怎样进行的
代销商品存在着两种方式: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视同买断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如果受托方有权利自定代销商品售价,则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商品。
在该种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均确认收入。根据代销商品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视同买断方式又包括两种情况,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受托方与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给受托方。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其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
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或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元。
在此种方式下,因为代销协议中约定,商品是否能够卖出或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与甲公司将商品直接销售给乙公司没有实质区别,风险和报酬已经完全转移,甲公司(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应当确认相关的收入,乙公司(受托方)应当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乙公司(受托方)在销售出代销商品时,确认收入。
如果代销协议中约定,乙公司如果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甲公司,或者乙公司因受托方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甲公司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代销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乙公司,因此甲公司不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而乙公司也不能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只有在代销商品销售后,乙公司(受托方)才确认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收取手续费方式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代销商品数量向受托方支付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只有委托方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受托方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只按照代销数量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收入。
委托方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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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
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的代销手续费,作为商品流通费用,计入营业费用。
Ⅱ 帮别人代销产品,怎样分成呢
直接谈好价格,回家卖多卖少是你的不行么》?!好好地代理商不做,做什么代销啊
现在有很多哪种代发货的代理,何必非要做代销‘
Ⅲ 代销商品要怎么确认收入
1.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
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受托单位销售的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的实现及账务处理,与本企业商品对外销售收入的实现及账务处理相同。
2.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Ⅳ 新人淘宝代销,怎么赚信用等级等
通过交易获得买家好评提升信用等级。
淘宝会员在淘宝网每使用支付宝成功交易一次,就可以对交易对象作一次信用评价。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三类,每种评价对应一个信用积分,具体为:“好评”加一分,“中评”不加分,“差评”扣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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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代销商品的收入如何确认
「解答」代销商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一种是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 (1)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受托方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①委托方: 发出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受托方汇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受托方: 收到商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支付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 ①委托方 发出商品: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②受托方 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支付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 (1)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中受托方需要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成本;而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中受托方只是收取手续费,并不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Ⅵ 积分商城是什么
积分商城是指商城内所有商品都参与积分返利活动,用户获得的积分可以在商城购物中,直接作为现金抵用,购买商城内的商品。
1、积分商城的第一种理解,偏重于“积分”。即积分商城是专门为消化“积分”这一奖励而特设的网上商城,会员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商城陈列的礼品,整个兑换过程用户除了消费积分而不会另外产生新的消费成本。在这里,商城是为了“积分”而存在。
2、积分商城的第二种理解,偏重于“商城”。即积分商城是一个可以在网上消费这一过程产生“积分奖励”的商城。在这里商城的存在意义并非是为了消化这些积分,而是作为一种体现客户关怀的辅助手段。如商城积分、VIP卡及会员规则,商城的积分,指用户通过付款购买商品交易成功后,商城对买家的一种返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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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积分”与“商城”中和在一起,两者互补关系。一方面,网站可以产生积分的“积分奖励”规则,另一方面,网站也提供商品的展示平台,会员可以通过积分购买商城上的商品,同时也可以按正常价格出售。如果会员对商城内的商品不满意,还可以申请积分转化成现金兑换。
网络保姆又名网页保姆就是第三种积分形式,商城内的商品可能是企业代销来的商品,而积分奖励方式是会员自己通过努力获得的,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积分兑换商品或现金,同时又可以给商城充值来增加会员积分,以达到购买商品所要的积分。这类网站有了灵活的积分兑换方式,给积分商城增添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