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公安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求解
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安信息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网上追逃”、开展“网上作战”、“精确定位”已成为基本的侦查破案手段;各业务部门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广大民警在公安信息化应用中尝到了甜头,各项公安工作对公安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形成了“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公安工作常态,信息技术越先进,信息化程度越高,信息安全问题相高水应就越突出,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遇到的挑战也会越严峻。在此情况下,一旦发生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造成系统中断、网
一、当前公安信息网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基层网络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基层科所队网络交换机机柜,交换机置于办公桌或其他开放空间,还有个别基层单位由于种种原因网络线路布线不按规定布置,随意布放,造成部分线路裸露在户外或非公安区域,信息安全员不发挥作用,大家随便都可以去调整网络,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导致公安网络和互联网络串联,很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件。
(二)部分民警安全责任心不强。xx省xx市xx县公安局的信通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民警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使公安民警的网络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还存在个别责任民警缺乏一定位的安全保密意识,责任心不够,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管理不善,对非警务人员在未授权情况下操作使用公安信息网计算机视而不见,一些派出所在聘用临时人员时没有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同时由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等问题,使公安信息网出现了许多安全隐患;有的基层所队虽与信通部门签订了责任书,但维修时仍不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多数“一机两用”的产生是外出维修时造成的。有的民警在公安网和其他网络上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而且没有对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处理,导致大量的病毒渗入公安网络。
(三)边界接入系统存在隐患。个别系统采用互联网拨号登录系统,给我们网络带来一定隐患,而且很多终端用户缺乏身份认证手段。边界安全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四)保密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公安信息化越来越深入,安全问题就越突出,xx省厅、市局,各级领导都对公安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面越来越广、量越来越大,这同时,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面对更大的挑战。
二、加强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问题,我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不断地对民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增强广大民警“规范上网、文明用网、自觉护网”的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大家“谈安全、学安全、管安全”的浓厚氛围,将公安信息网建成安全、有序、规范的,真正成为为公安信息化服务,保障各项公安工作开展的网络。
(二)规范网络设备使用和管理,规范网络线路标识和走向。所有公安网网络设备要安装在网络机柜内,并做好接地、防雷、防火、防盗、保洁、线路规整工作。由于目前部分单位都有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两套网络,同时又都是利用一套综合布线系统。要求两套网络的网络设备最好分别安装在两个机柜中,在两套设备上粘贴醒目的内外网标识。要严格区分公安网线路和互联网线路,所有的网络线路和网络端口必须做好内、外网标识和资料登记工作,一些已不用的闲置线路,应该及时给予拆除,网络调整时,相应的线路和端口务必立即更改标识并进行资料存档。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民警上网行为。网络安全问题,其最终决定因素还是人为因素,在网络安全上下工夫,其目的就是防止人为因素去攻击和破坏,人员的素质提高了,网络的安全性也就相对提高了。所以,xx省厅颁发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还要建立一套符合自己实际的管理制度。要制定包括网络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维修等在内的各项安全保护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网络的每个环节,每位民警。每个单位要挑选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熟悉网络业务的人员担任信息安全管理员,并要求适时对网络安全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四)技术力量要加强 经费投入要加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xx县(区)局配备一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以确保公安网络的安全运转,但由于技术人员的匮乏日常巡检无法落实。所以要为信通部门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加大网络安全投入经费,该升级的及时升级、该配备的设备及时配齐、该完善的要及时完善,着力构建“三建”、“三防”、“一保障”的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体系。
总之,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我们要继续坚持“专网专用”、“专机专用”的原则,坚决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保密工作“天天抓”。防止违规事件、案件发生。优化网络运行环境,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服务。
网络环境下版权的司法保护
论文摘要国际互联网已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尤其是传统的获得与使用信息的方式。知识产权法在网络环境下正经历必要的调整,而版权制度对网络下的“复制权”重新定义,提出了挑战。只有承认“数字化”作品不产生新作品和暂时复制已构成复制,才能更好地保护版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的各项权利都是随着传阅读全文在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仪式上的致辞
梁建明同志在十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郧县分公司成立仪式上的致辞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先生们、女士们:迎着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东风,踏着广播电视改革的步伐。今天,我们十堰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郧县分公司正式成立了,这是我们郧县广播电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一直以来热切期盼的大日子、好阅读全文网络对大学德育教育的机遇、挑战及对策浅议
内容摘要:本文从网络给大学德育教育带来的正、负面影响出发,就人们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如网络对德育教育理念的主导性、对德育教育的方法、对德育教育的模式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作了比较清晰的阐述,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思考,这对大学德育教育更好的应对网络的挑战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阅读全文灌溉发展需求预测人工神经网络模型的建立与应用
摘要:本文将计算机人工神经网络理论首次引入灌溉宏观发展战略研究领域,以各“五年”计划期末全国粮食总产与影响因子集为训练样本,建立了灌溉发展需求预测人工神经网络模型;从建国以来40多年的时间序列中,任选5个年份的相应参数作为校核样本,对所建模型进行了校核;根据今后我国人口增长与粮食阅读全文关系网络、以法抗争和当代中国城市集体行动——一个街区维权运动
内容摘要: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已经从垂直性的单位制转向为由基层政府主导的社区制。随着这种转型和由此引发的利益冲突,基层社会也爆发了越来越多针对地方当局的市民维权运动。本研究旨在探索这些社区运动的动力机制。
2. 怎样才能成为一名网络警察,需要具备什么程度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技能
网络监察大队民警,在各个省市招录公告中要求不一样,专业要求一般为:电子版科学与技术(A0809)、信息与通权信工程(A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电子信息工程(B080603)、通信工程(B0806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电子科学与技术(B080606)、信息工程(B080609)、软件工程(B080611)、网络工程(B080613)、计算机软件(B080619)、信息与通信工程(B080634)。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个别的省市还会要求学士学位。具体的网络安全技能没有做更多的要求,考上以后会有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希望帮到你
3. 网络安全培训内容
热心相助
您好!网络安全实用技术的基本知识;网络安全体系结构、无线网及虚拟专用网安全管理、IPv6安全性;网络安全的规划、测评与规范、法律法规、体系与策略、管理原则与制度;黑客的攻防与入侵检测;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密码与加密管理;病毒及恶意软件防护;防火墙安全管理;操作系统与站点安全管理、数据与数据库安全管理;电子商务网站安全管理及应用;网络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等。包括“攻(攻击)、防(防范)、测(检测)、控(控制)、管(管理)、评(评估)”等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应用。推荐:网络安全实用技术,清华大学出版社,贾铁军教授主编,含同步实验,上海市重点课程资源网站http://kczx.sdju.e.cn/G2S/Template/View.aspx?action=view&courseType=0&courseId=26648
4. 公务员警察上岗培训都培训什么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大纲
(适用于录用及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
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制定本大纲。
【说明】
一、训练对象
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训练目标
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旨在训练和培养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参训人员树立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全面了解并重点掌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会并掌握基本警务技能与战术要领,养成良好的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达到初任人民警察资格标准,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三、训练方式和时间
经考试录用以及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封闭训练。训练时间22周,110个训练日。每天训练7学时,总计77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350学时,队列、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训练350学时(均含复习和考核)。开学、结业、个人总结鉴定及有关活动70学时。日常体能训练时间不在正式训练的学时之内。
四、训练方法
初任训练强调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基层警务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知识系统性与公安实战需要的关系,突出养成教育和警察职业能力的训练。在训练中,应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与论辩式,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
五、训练考核
坚持“训考分离”原则,实行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统考制度。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部分的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公安业务的考试,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的考核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考试考核的具体科目见附件1)。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考核,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合格证书》,具有人民警察资格,授予警衔。考核中有两项(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补考;有三项(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确定为初任训练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训。经过补考或补训仍有两项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得授予警衔,不允许上岗。
六、训练教材
《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法律法规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公安业务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七、训练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检查初任训练的实际效果,督导训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价标准》(见附件2)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3)执行。未达到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训练学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担训练任务。
八、大纲的使用
本大纲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双重功能。训练大纲规定为“选择开设”的科目可以调整,此外为必须开设的训练科目。
本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具体学时分配上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的学时不得低于规定要求。体能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包括在规定的学时之内。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可根据本训练大纲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省级以下公安机关和各级训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如有调整,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批准。
九、大纲的解释与执行
本大纲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
一、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56学时)
(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我国政治体制与政府机构运作
(三)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四)电子政务
(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六)国家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纪律及行为规范
(七)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
(八)保密与国家安全
二、党的公安工作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21学时)
(一)党的公安工作
⒈公安工作的历史简介
⒉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和宗旨
⒊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⒋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⒌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人民警察基本素质与职业道德
⒈基本素质
⒉职业道德
⒊职业纪律
三、法律基础知识(140学时)
(一)法学原理
⒈法律的本质
⒉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宪法
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⒉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⒊宪法的实施保障
(三)人民警察法
⒈人民警察的任务和职权
⒉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⒊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
⒋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
(四)刑事法
⒈刑法
⑴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⑶犯罪形态
⑷正当行为
⑸刑罚的目的和种类
⒉刑事诉讼法
⑴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⑶立案、侦查与起诉
⑷审判与执行程序
(五)行政法
⒈行政行为
⑴行政行为的特征、内容与合法要件
⑵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⑶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⒉行政处罚
⑴行政处罚的特征
⑵行政处罚的种类
⑶行政处罚的程序
⒊行政复议
⑴行政复议的原则
⑵行政复议的范围
⑶行政复议的程序
⒋行政诉讼
⑴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⑵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⑶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⑷行政诉讼的程序
⒌国家赔偿
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⑵行政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程序
⑷赔偿方式
⑸国家追偿
(六)民事法
⒈民法
⑴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民事法律关系
⑶民事主体
⑷物权与所有权
⑸债与合同
⑹知识产权
⑺财产继承权
⑻人身权
⑼民事责任
⒉民事诉讼法
⑴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⑶主管和管辖
⑷当事人与共同诉讼人
⑸诉讼代表人、诉讼中的第三人与诉讼代理人
⑹法院调解
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⑻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四、公安业务(133学时)
(一)公安业务基础
1.公文写作
2.科技知识、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
3.计算机基础
4.警务英语(选择开设)
(二)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工作概述
2.治安案件查处
3.治安秩序管理
4.社区警务
5.户口管理
6.治安巡逻
7.交通管理(选择开设)
8.安全防范技术(选择开设)
(三)刑事侦查工作概述
⒈刑事侦查工作的任务和原则
⒉刑事犯罪现场的保护
⒊刑事案件办案的一般程序
⒋国保工作的形势与任务(选择开设)
⒌经济犯罪问题(选择开设)
⒍禁毒斗争(选择开设)
⒎反恐怖斗争(选择开设)
四、队列与体能训练(84学时)
(一)队列训练
⒈单警队列动作
⑴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
⑵行进、立定、齐步、正步、跑步、踏步
⑶步法变换(齐步、正步、跑步互换)
⑷行进间转法
⑸坐下、蹲下、起立
⑹敬礼礼毕
⑺脱帽、戴帽、夹帽
⒉集体队列动作
⑴集合、离散
⑵整齐、报数
⑶出列、入列
⑷行进、停止
(二)体能训练
1.体能训练常识
⑴基本素质训练法(柔韧、协调、速度、力量、耐力)
⑵伤害事故的预防
2.体能测试
⑴男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
⑵女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
3.专项体能训练
⑴男子:200米障碍跑(护栏、天梯、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高墙、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8项)
⑵女子:200米障碍跑(护栏、独木桥、凹凸路面、模拟人群、低矮空间、模拟门窗等6项)
五、警务实战基础知识(21学时)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⒉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问题不容忽视
⒊端正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二)增强执法安全和警务规范意识
⒈安全是警务活动的重要前提
⒉严格按照警务执法程序办事
(三)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强制措施和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规定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限的规定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关于警械和武器使用的规定
⒊《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关于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的规定
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关于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公务用枪的使用、公务用枪的保管等规定
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使用枪械的规定
六、警务基本技能训练(共140学时)
(一)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
1.基本练习
⑴基本姿势;⑵步法移动;⑶倒地自护
2.基本防卫技术
⑴格挡;⑵躲闪;⑶搂抓;⑷掩肘;⑸提膝
3.基本攻击技术
⑴直拳;⑵勾拳;⑶推掌;⑷劈掌;⑸击肘;⑹顶膝;⑺横踢;⑻前踢
4.徒手控制技术
⑴一对一控制;⑵二对一控制;⑶三对一控制
5、解脱技术
⑴抓臂解脱;⑵抓胸解脱;⑶抱腰解脱;⑷锁喉解脱
(二)警械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与防护装具
⑴警械;⑵防护装具
2.手铐的使用
⑴背手上铐;⑵举手上铐;⑶倒地上铐
3.警绳的使用
⑴手腕捆绑;⑵手臂捆绑
4.警棍的使用
⑴基本姿势;⑵挡;⑶劈;⑷戳;⑸别
(三)搜身带离
1.搜身的动作要领
2.徒手带离技术
⑴抓臂带离;⑵折腕带离;⑶别臂带离
3.带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武器使用
1.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
⑴警用杀伤性武器:手枪;微型冲锋枪;狙击步枪
⑵警用非杀伤性武器:18.4mm防暴枪;38mm防暴枪
2.手枪常识
⑴手枪各大部件名称及用途;⑵验枪;⑶分解与结合;⑷装退子弹;⑸故障排除;⑹手枪的携带;⑺常见的违规操作;⑻枪支使用规则
3.手枪基础射击
⑴持握手枪;⑵射击姿势;⑶据枪、瞄准、击发;⑷易犯错误及纠正方法
4.手枪初级实用射击
⑴快速掏枪技术;⑵快速射击技术;⑶易犯错误及纠正方法
(五)通信联络
1.警用无线通信勤务操作规范
⑴正确使用对讲机;⑵警用无线通信的安全保密;⑶警用无线通信勤务规范
2.现场手势联络方法
⑴数字表示;⑵告知表示;⑶人物表示;⑷地形物品表示
(六)现场急救
1.徒手心肺复苏
2.止血
3.固定
4.包扎
5.搬运
七、警务基本战术训练(共84学时)
(一)警务战术原则和基本动作
1.警务战术原则
⑴依法处置、遵守程序;⑵防控为先、力保安全;⑶充分估势、随机处变
2.单警基本动作
⑴观察;⑵运动方法;⑶利用地形和掩蔽物
(二)对嫌疑人的盘查
1.盘查的特点
2.盘查的基本程序
3.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4.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⑴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⑵对行为不配合情况的处置;⑶对发生袭警情况的处置
(三)对嫌疑车辆的查控
1.查控嫌疑车辆行动的特点
2.查控嫌疑车辆的基本程序
3.查控暴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车辆
(四)对建筑物的搜索
1.建筑物搜索行动的特点
2.建筑物搜索行动的基本程序
3.对一般建筑物的搜索
⑴对房间的搜索;⑵对楼梯、楼道的搜索
(五)抓捕犯罪嫌疑人
1.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特点
2.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的基本程序
3.特定环境下的抓捕
⑴室内抓捕;⑵室外抓捕
八、战例评析(21学时)
具体战例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收集整理,下发使用。
5. 想成为一名网络警察,走网络安全方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还有网络安全主要学习那些技能
那你只需要报考公安部门公务员即可。
6. 公安民警岗前培训内容
参照警察入职培训内容大纲
一、训练对象
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训练目标
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旨在训练和培养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参训人员树立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全面了解并重点掌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会并掌握基本警务技能与战术要领,养成良好的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达到初任人民警察资格标准,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三、训练方式和时间
经考试录用以及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封闭训练。训练时间22周,110个训练日。每天训练7学时,总计77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350学时,队列、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训练350学时(均含复习和考核)。开学、结业、个人总结鉴定及有关活动70学时。日常体能训练时间不在正式训练的学时之内。
四、训练方法
初任训练强调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基层警务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知识系统性与公安实战需要的关系,突出养成教育和警察职业能力的训练。在训练中,应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与论辩式,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
五、训练考核
坚持“训考分离”原则,实行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统考制度。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部分的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公安业务的考试,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的考核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考试考核的具体科目见附件1)。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考核,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合格证书》,具有人民警察资格,授予警衔。考核中有两项(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补考;有三项(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确定为初任训练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训。经过补考或补训仍有两项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得授予警衔,不允许上岗。
六、训练教材
《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法律法规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公安业务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七、训练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检查初任训练的实际效果,督导训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价标准》(见附件2)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3)执行。未达到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训练学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担训练任务。
八、大纲的使用
本大纲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双重功能。训练大纲规定为“选择开设”的科目可以调整,此外为必须开设的训练科目。
本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具体学时分配上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的学时不得低于规定要求。体能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包括在规定的学时之内。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可根据本训练大纲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省级以下公安机关和各级训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如有调整,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批准。
九、大纲的解释与执行
本大纲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 公安民警业务知识的重要性是什么
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是: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3、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4、保护公共财产;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五、 人民警察法确定的原则
(一) 警务活动的原则
《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原则是公安机关宗旨的体现,是公安工作基本方针和路线的法制化,也是社区警务战略思想的法律依据。
(二) 行为规范的原则
《人民警察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这一原则包含了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纪律规范三个方面的内容。它是依法治警方针和一德治警方针的体现,也是从严治方针的法制化。
(三) 法律保护的原则
《人民警察法》第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这一原则是在1957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条例》基础上新增加的内容,其含义是:第一、法律保护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第二、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第三,人民警察合法的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一规定是对人民警察执行警务的最根据保障。警察法第19条、32条、33条、34条、35条等条款都体现了对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法律保护。
第二节 人民警察的职权
一、 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
(一) 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
《人民警察法》第二章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职权,其内容包括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人民警察的权限。所谓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法律确定的人民警察的职务责任。所谓人民警察的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所享有的权力。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限合称人民警察的职权,人民警察的职权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务责任和为履行职务责任所享有相关权力。
(二) 人民警察的职权的特征
人民警察的职权,又称警察权,它具有以下特征:
1、 警察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国家通统治权和管理权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基本权力
警察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2、 警察权的主体是人民警察
警察权力的主体包括人民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人员。人民警察机关是国家为实现警察职能而设立的行使警察权的专门组织。警察人员基于任职而与国家警察机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是通过国家法律确定下来的国家委托关系。警察人员实施警察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归于所在警察机关,并最终归属国家。
3、 警察权的内容是由法律确定的
警察权具有法的规定性,或称内容法定性。表现在:
a、 人民警察的任何职权都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和授予的;
b、 未经法律许可,人民警察无权擅自变更、转让或者放弃权力;
c、 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一经作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改变和撤销。
4、 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责与权限的统一
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人民警察的权限密不可分。职责是全力的前提和基础,权力是履行职责的保证,二者在实施的过程中达到统一,人民警察的职责伴随着人民警察权力德的行使而履行,权力的行使过程就是职责的履行过程。如果放弃权力,也就意味着放弃职责,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其他机关的人民警察,依《人民警察法》第18条的规定,分别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权。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 惯例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 管理户政、国籍、入镜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10)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知道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此外,《人民警察法》第19条作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的规定,增强了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同时也对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护。
8. 网络安全培训主要是讲什么东西呢
计算机信息安全培训,主要包括计算机入侵与防范等相关知识,以往培训机构的网络安全课程,往往是单纯的安全理论,就安全的几个层次和单个零散现象进行讲述的课程如ciw,cissp等认证
9. 我想在公安部门或公司从事网络安全方面的工作,例如在公安部门从事网络侦查等工作,需要学习什么知识
公安局是网监科, 需要学习黑客的入侵常用方法
公务员 待遇都不错。
不过 搞这个东东需要经验,技术的
10. 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内容
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基层公安机关在民警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层公安机关民警的素质有所提高,但从学习培训整体情况看,仍存在力度不够,方法单一,缺乏活力,成效不明显等状况,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民警教育培训机制上缺乏活力。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缺少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手段。一方面,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执行不严,另一方面,培训与使用挂钩不紧。 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不强。培训大同小异,培训形式单一,只限于一个人讲,多个人听,没有形成互动式教学,参训人员不静心,坐不住,影响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队伍能力达不到培训要求。担任培训的教师大都出自本单位业务素质较好的民警,虽然理论和实践都高于民警,但都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在讲课方式方法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高度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明确定位,树立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在教育培训中要注重知识的更新和实践应用,要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的民警设立培训内容,要有特色,有创新,要注重实效。要彻底杜绝每年培训内容一个样重复现象,培训重点应向“政治理论引导和法律基础知识”、“实战需求”、“战略发展”等方面内容倾斜,实现培训与社会发展的同步进行。 丰富内容,不断满足现实公安工作的需要。民警对理论培训“冷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满足学习需要最好的途径就是研究与回答民警关心的发展与现实问题。用通俗的语言阐述深刻的道理,用简洁的修辞表达复杂的关系,用人们熟悉的事例论证不熟悉的法律,使学习者在轻松愉快中得到理论的熏陶、智慧的启迪、知识的积累,让民警不同程度地体会到学习的魅力,使民警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注重实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目前,单一的课本理论或法律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民警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民警的培训课程要重在分析、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公安工作所遇到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警在工作中真正需要的和不足的,然后选取那些与实际联系紧密实用的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培训中要贴近实际、贴近对象,教师讲课要通俗化。 形式多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热情。在教育培训中要大力推广研究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参观调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电化教学、学员论坛等方法。 提高水平,注重加强教师队伍的能力培养。要经常安排他们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本地的社会治安情况,了解本地区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了解民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或不足以及民警对培训的要求和期望,要根据本地和民警的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讨论,明确学习的内容和方式,选择最需要的和民警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教学。 完善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良性运转。民警教育工作机制最重要的是要有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彻底杜绝只要参训都能及格,训与不训没有区别,培训流于形式等现象,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格考试。培训要与民警使用挂钩,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规定干部参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内容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 (作者单位:开鲁县公安局)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