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标志意义: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1)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扩展阅读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 如何最大发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经济效益
我国农副产品资源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优质农副产品分布较广、种类繁多,农 副产业可谓是一大强项。在我国诸多地区的自然环境及生产条件下, 出产着具有独特品质、声誉远扬的地方农副产品,而这种品质往往是 由当地特有的地理气候及人文环境所决定的。我国有国酒贵州茅台 酒,有1500 年历史与普洱茶齐名的黑茶代表六堡茶,有被历代皇室 列为贡品的龙井茶、环江香猪,有被誉为“南方人参”的金秀绞股兰 茶,有被合称为“桂林四宝”的桂林腐乳、桂林辣椒酱、桂林三花酒 和桂林西瓜霜,有“芒中之首”的田阳香芒,还有上百年历史的永福 罗汉果,还有马山黑山羊、大瑶山甜茶、罗城野生毛葡萄酒、凌云白 毫茶、横县茉莉花茶、梧州腊肠、贺州红瓜子等这样一大批特色的农 副产品,如此众多的知名农副产品应在国内外经贸市场上成为极具竞 争力的“拳头”产品,也应成为带动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3.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并进行地域专利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包括:一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是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要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
2000年1月31日,绍兴酒成为中国第一个受到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
2005年6月,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这个规定的制定、发布和施行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中国的进一步完善。
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制度正在成为中国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有效手段,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4. 谁能提供个关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签使用推广的宣传标语
科技农业
5. 地理标志产品是什么
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来自该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②原材料全部来自该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该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使用的特有标志。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是一项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公益行为,主要依托政府推动,登记不收取费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属于地域性资源公权,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应当符合下列5个条件:①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②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③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④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⑤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6. 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可以用于广告宣传吗
地理标志当然就是用于广告宣传的,它本身就是属于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只要您是该地理标志相关协会的会员单位就可以使用地理标志。
7. 如何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既可以利用我国已经形成的众多的名优特产,创建我国自己的世界品牌。又可以突破当今世界经济强国以技术标准、专利技术等一系列措施所构筑的贸易壁垒,从而提高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所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普及和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
定 义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协定的地理标志,是指下列标志:其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我国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一般是由“地理名称”和“产品名称”组合而成,像“北京烤鸭”、“荔浦芋头”、“景德镇瓷器”、“吐鲁番葡萄”、“阳澄湖大闸蟹”、“昌黎葡萄酒”等都是颇具地域特色的产品地理标志,这些优质产品不仅在我国人人皆知,而且还蜚声海外。
在商品的贸易流通中,标有地理标志的商品。不仅能起到标示某种商品来源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标示着这种商品恒定的质量、信誉、特征和风格。
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地理标志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地理标志作为一种自然和人文的资源,是历史形成的,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地理标志的这种知识产权属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所以说,地理标志既是商品产地的标志,也是商品质量的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
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WTO知识产权协定的重要内容之一。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明确指出,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著作权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地理标志可以得到永久保护的法律属性又不同于其他的知识产权。其他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和版权中的财产权都有时间性的限制,权利人在法律赋予的保护期内具有专有权,但过了保护期限则该智力成果就进入公共领域,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而地理标志则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要求。
意 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WTO的重要协定之一,给予各WTO成员方以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是我们作为其成员必须遵守和履行的义务。为了与该协定保持一致,我们国家修改了《商标法》,将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纳入了法律的轨道。这是我国政府加大对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力度的新举措,更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运做的具体表现.
地理标志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其商业开发价值十分巨大,2004年8月10日,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关于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的报告》上批示“运用商标和地理标识促农增收是个好办法”,要求切实抓紧落实。所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普及和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是一项意义重大而有益的工作。
首先,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既可以利用我国已经形成的众多的名优特产,创建我们本国自己的世界品牌。又可以突破当今世界经济强国以技术标准、专利技术、环保标准、反倾销等一系列措施所构筑的贸易壁垒,从而提高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其二,对地理标志的使用和保护,不仅给地方经济注入了活力,而且还能够为区域品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带来核心竞争力和无限商机。如
“吐鲁番葡萄”、“荔浦芋头”,还有我们河北的“昌黎葡萄酒”等产品在申请和使用了“地理标志”后,其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国家工商局的统计数字表明,已经获得地理标志注册保护的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普遍得到了上涨。
其三,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将会规范和保障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秩序。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的贸易和投资得到公正的待遇,避免一些外国投机商人恶意抢注或假冒中国的知名品牌,保护我国正当的经济利益,而且还可以有利地打击某些国内企业假冒地理标志产品,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的非法行为。可以说,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实际上也是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市场销售情况的一种监督和控制。
其四,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可以把分散的农户和小企业通过以地理标志保护这条知识产权为纽带的方式联系在一起,通过龙头企业把他们连接到市场上去,使他们能够有机会更多地分享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市场利益。这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措 施
1.
认真学习和研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有益经验,建立专门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构,直接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审核、注册、管理和市场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WTO知识产权协定对我国特色产品的保护力度,增强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2. 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使地理标志的商品不仅符合其地域条件,更应符合其传统的特色和质量要求。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使我们的地方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畅销不衰。
3.
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由于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部分企业和消费者对该制度的了解不多,我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培训班、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方面的知识,使人们认识到: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作用是保护属于当地人民的知识产权,直接受益的是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不仅能够保护我们国家特色产品的品牌,而且能够提高这些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我们国家在全球经济大市场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8.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哪些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贵州茅台酒、宜宾五粮液酒、安溪铁观音、中宁枸杞、金华火腿、宣威火腿、龙井茶、文山三七、云南普洱茶、山西老陈醋、库尔勒香梨、绍兴黄酒、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固城湖螃蟹、镇江香醋、陕西苹果、烟台苹果、赣南脐橙等。
(8)地理标志产品的推广扩展阅读:
《保护规定内容》第二十一条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
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9. 什么是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中文名
地理标志产品
外文名
CGIIA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
2005-06-07
发布文号
第78号
地理标志——世界贸易组织在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鉴别某一产品的产地,即是该产品的产地标志。地理标志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并进行地域专利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包括:一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是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专门保护——指识别某一产品来源于成员领土内某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该产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要对这样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专门的保护,中国已有近千个地理标志产品受到专门保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