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乔布斯有什么特点和优点
高瞻远瞩,你想在洛基亚大行其道的时候,他知道将来要做什么,并知人善任,擅于猎取人才
② 问答营销的优势有哪些
问答是现在网络推广的的常用营销方式之一,它的软文属性极强,推广效果可观,因此在网络营销各大渠道中使用率也很高。但是现在除了一些专门的网络推广人员,绝大部分企业都不懂问答的特性,更不知道怎么对症下药去操作,导致推广的效果难以达到预期。
问答特点及优势何在?
1、 口碑树立:通过利用在线问答平台,模拟真实用户对产品正面的评价(通常建议企业从实际出发,不能虚假宣传,否则会有反作用),以达到口碑建立的目的。
2、 互动性高:对用户来说,问答中的“问”、“答”双方内容可以帮助用户了解产品;对企业来说,问答能推销产品,也能收到用户的真实反馈;对问答平台来说,真实有料的互动内容可以增加平台自身的吸引力。
3、 针对性强:在推广之前做好目标用户定位,然后针对这一目标群体开展问答,根据群体的特点选择关注的焦点,尽可能多的让人参与进来,达到针对性的效果。如果话题处理得当,引起社会舆论,问答推广的效果更能发挥到极致。
4、 覆盖面广:问答营销本身就具有广泛性的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选择目标客户群,分布到各问答平台(各问答平台行事风格不一,用户提问和回答时的思维方式、用语也有所不同),同一个问题可以引发不同群体的讨论,覆盖面广、曝光率也就提上来了。
5、 可控性强:如果您是做平台或者是做媒介的,评论可以通过审核的方式来控制,去除重复的,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从而达到让读者有益,让内容健康的效果。
怎么做问答营销?
一、先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做好产品、市场、客户三大方向的分析,是做任何一种推广方式的首要任务。
1、产品分析
我们做了一个什么产品?产品的功能有哪些?同行;做的这类产品卖点是什么?我的产品要打出什么口号才能显得与众不同、客户非买不可?
2、市场研究
市场现在热门产品有哪些?有什么产品是买方市场需要而卖方市场暂时没有的?
3、客户研究
我们的客户是哪个群体(可以从年龄、职业、爱好等方向划分)?他们可能会以什么方式了解到我的产品?他么为什么会买同行的产品?
二、从问答这一角度来看,大致分为三大块:
平台选择:常用的人流量大的平台有网络知道、搜狗问答、360问答、新浪爱问、悟空问答、天涯、知乎等。尤其像某些搜索引擎旗下的问答平台,只要排名做得好,推广效率都是很高的。
回答问题可以从专家的角度分析产品,表现产品的优点;也可以从用户的角度,以评价的方式表示对产品的认可。当然最好多用几个号,把这两点都做一下,效果更好。
后续维护:如果是自问自答,回答完以后要及时采纳答案。尤其像网络知道这样有收录的平台,不采纳可能就没有收录,那么前面的工作就白做了。
假如是他问自答,要注意提问者有没有后续追问,如果有就及时补充答案,把推广做得全面一点。
不管是哪一种模式,在问答环节之后都可以用其他帐号给问题或答案收藏、点赞、评论,有利于排名。
③ 乔布斯的哪些品质与精神助于他的成功
众人皆知史蒂夫.乔布斯是商业天才,但他同时还有修辞家、艺术家、使徒、谋略家、魔鬼和完美主义者的特质。要了解苹果为什么能成为今天的苹果,必须对乔布斯性格的诸多方面进行检视。
如果要找一个历史人物来对应乔布斯,或许达.芬奇是个合适的选择。这并不是说乔布斯达到了“文艺复兴人”的广博,也不是说他是艺术家——艺术家是一种职业,行政总裁(CEO)显然是另外一种。乔布斯会让我想到达。芬奇,是因为他们都属于极少数能够跨越人文科学与技术的能人异士。事实上,这是乔布斯本人对苹果的定位。2010年4月,他对前来采访的英国著名作家和演员史蒂芬.弗莱(Stephen Fry)说:“我一直是这样看苹果的:处在人文科学与技术的交叉口上。”
修辞家乔布斯不说废话。弗莱今年四月前往苹果总部拜见他的偶像时问到:“你会打算在近期离开苹果吗?这对于你的职业生涯也是一个完满的句号了。”乔布斯的回答里没有一个单词超过两个音节:“I don’t think of my life as a career. I do stuff. I respond to stuff. That’s not a career ― it’s a life!”(“对我来说,人生不是‘职业生涯’。做事,回应各种情况,这不是什么职业生涯,这是人生!”)
即便是在iPhone几成“街机”的今天,回想起2007年1月的Macworld大会,仍然是一次震撼体验。那不仅是一次完美的讲演范本,也让新一代技客们重温了1984年第一台麦金塔电脑发布时的盛况。很多人看过乔布斯在产品发布会上的讲演之后,都有自己英文进步了的错觉。乔布斯讨厌陈词滥调(例如‘职业生涯’),坚持用简单、直接、无歧义的词。这一点在苹果公司所有的对外文案中都有所体现,他们甚至像大型新闻机构那样有自己内部的语言风格手册。
传闻乔布斯爱读英国大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的作品。不过用字精准、直接了当的乔氏语言的妙处,并不在于对某种文学性风格的反刍和淬炼。简单的语言需要最高的技巧,当你把问题完全想透之后,必然能够用最日常的语言对其进行表述。行话和术语的长处在于迷惑外人,并为自己的行业营造虚幻的专业壁垒。作为沟通语言,行话是失败的。
简单来讲,乔布斯说人话。在不久前的iPhone OS 4.0操作系统发布会上,乔布斯用“情感”一词来描述苹果即将推出的移动设备广告系统iAd.“网页上的互动广告我们都很熟悉。它们有互动性,但它们没有办法传达情感。这就是为什么广告主的钱大部分还是流向了电视业,因为电视广告让他们得以传达情感。”
同样,无论是炮轰Adobe和Flash的“关于 Flash 的思考”,还是批判数字版权管理机制(DRM)的“关于音乐的思考”,都是文理清晰、深入浅出的应用文范本。
乔布斯的修辞功底还体现在他的说服力。早年跟他工作的工程师们发明了“乔氏力场”一词来形容这种无与伦比的禀赋。参与第一台麦金塔电脑的研发工作的安迪。赫兹菲德(Andy Hertzfeld)在《硅谷革命》(Revolution in the Valley)一书中是这样描述乔氏力场的:“乔氏力场令人惊讶不已,它混合了富于魅惑力的修辞、强悍无比的意志以及为当前目的不惜扭曲任何事实的决心。如果一种道理不能说服你,他会立即轻松娴熟地换另外一种。有时他会突然转到你的立场来,打你个措手不及,而且装得好像他从来就是那么想的一样。 最不可思议的是,即便你意识到了乔氏力场的存在,它似乎还是同样有效,尽管史蒂夫走开后效果会减弱消失。我们后来经常讨论有什么方法可以制服这个力场,但没过多久大部分人都放弃了,把它当作自然界的法则接受了下来。”
使徒技术公司有一职位名曰“技术使徒”(Technology Evangelist)。英文evangelist一词意指“听到了福音之人”,而技术界的福音,就是那些能够促成革命性变化的新概念。全世界名气最大的技术使徒是1980年代初在苹果工作的日裔美国人川崎盖伊(Guy Kawasaki),但我们都知道乔布斯本人才是最强大的使徒。
在过去近十年的时间里,一年一度的Macworld大会是使徒乔布斯向世人布道的工具,但众人公认,没有哪场Macworld大会的主题讲演及得上2007发布 iPhone 的那场精彩。没错,这是“讲演”而非“演讲”,也就是洋人所谓“presentation”。讲演讲演,重点更多在演不在讲,presentation一词本身也包含了卖相和视觉效果的意涵。在回顾了近期的销售数字以及次要新品之后,乔布斯背后硕大的投影屏幕上呈现出全黑的背景,一个黑色白边的苹果标识在屏幕中央隐隐发光。“这一天,我期待了两年半,”乔布斯说。“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有一件革命性的产品横空出世,并彻底改变一切。今天,我们要推出三件类似级别的产品。”在众人的惊叹下,乔布斯给出了这三件产品的描述:一部宽屏触控的iPod、一部革命性的手机、一台互联网通讯设备。接下来的故事已经成为传说:所谓“三件产品”,乃是乔布斯与听众开的一个玩笑。“明白了吗?”在背景屏幕循环播放了两遍上述三件产品的标识后,乔布斯以一种胜利者的口吻问台下猜谜的人们。“这,不是三件独立的产品,这是一个设备,我们称其为:iPhone.今天,苹果准备重新发明电话。”
这是一段必定会写入沟通设计和商业讲演教材的演说。这里面有机巧,有适度的幽默和调侃,有精准到吓人的节奏把控。它让听众有了一种“猜到结果”的爽快感,但同时又给出了所有人未曾预料到的结果。
乔氏力场的威力,并不仅仅靠天生的禀赋就能发挥。所有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讲”和“演”,背后都是机关算尽的设计与不厌其烦地彩排。
谋略家被视为商业天才的乔布斯当然有其狡猾一面。苹果的拿手好戏之一就是靠严格的产品保密措施,外加不失时机对媒体发放的亦真亦假的内幕消息,来堆积用户对其产品的期待。有好事者将苹果的产品发布策略总结如下:一、公司内部确认某件新产品的可行性。二、苹果粉丝流着口水在网上讨论“如果苹果出这样一个产品就好了”。几周后,“讨论”演变成“小道消息”。三、小道消息开始被疯传,记者跑去问乔布斯是否真有其事。乔布斯说:我们不讨论未发布的产品。接着又解释这类产品或这类技术是多么愚蠢。四、苹果粉丝的热情被乔布斯的反复抨击浇灭。五、乔布斯继续抨击这类产品,但口吻开始发生变化。例如,他不再说“没法想象有人会用这玩意儿”,而是改说“目前市面上的这类产品都很烂”或“大家还都没搞清楚该怎么做”。六、苹果发布了传说中的产品,宣布说“终于有人搞清楚状况了”。或,悄无声息地在内部将整个项目砍掉。
最有名的例子来自 2008 年 1 月《纽约时报》的一次采访。记者约翰。马可夫(John Markoff)问乔布斯如何看待亚马逊的电子书阅读器 Kindle.乔布斯回答说:“产品好坏已经无关紧要了,现实状况是人们不读书了,”他说。“百分之四十的美国人去年只读了一本或半本书。所以整个概念就错了,人们不读书了。”
此言一出,网上有相当多的技术类博客将其读解为苹果正在秘密研发自己的电子书阅读器的信号。果不其然,两年后的今天,iPad 和 iBooks 电子书商店出炉。
苹果这套策略用多了,真真假假,人们愈发难辨。例如不久前“四代 iPhone 酒吧失窃事件”,就有阴谋论者认为是苹果有意为之,为概念上已很难再眼前一亮的新款 iPhone 造势。由于涉案酒吧以卖德国啤酒著称,有人甚至将其与二战时盟国用来迷惑轴心国的“马丁少校”事件相比,并半开玩笑地问到:“苹果的 PR 是二战迷吧。”
完美主义者坊间评价极高的乔布斯传记《乔布斯再临》(The Second Coming of Steve Jobs)中,作者艾伦。多什曼(Alan Deutschman)记叙过 1980 年代某人在乔布斯位于加州洛斯加托斯(Los Gatos)的家中见到的一幕:客厅里仅见的家具是两把巨大的十七世纪风格椅子,整间房子里没有一张床。乔布斯看过很多张床,但没有一张令他满意,于是他只睡床垫;这是一个席地而睡的百万富翁。
乔布斯当然不是不舍得在家居装饰上花钱。他看过很多家古董家具店,但总是找不到满意的货色。跟他同行的装修师说:“乔布斯是过度选择的受害者。”如果找不到最完美、最好的东西,他宁可一无所有。这种偏执在苹果的产品设计中随处可见。完美主义在企业文化中并不是被鼓励的品质,因为它往往是执行力的天敌。为了“可以再完善一点”而反复延宕,最终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苹果和乔布斯调和完美主义的方法是“从最少开始”;如果不能把这件新产品的十个功能都做到完美,我们就砍掉五个,哪怕其中包括在传统智慧看来不可缺少的功能。
iPhone 是个典型。三年前第一代 iPhone 发布时,没有拷贝粘贴,没有多任务运行能力,也不开放给第三方软件开发者。这三点在当年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它们在 iPhone 之前的主流智能手机上几乎是标准配置。但在乔布斯看来,iPhone 整体的上佳用户体验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功能列表的长度。事实上,在一年后发布的 App Store 软件商店(并对第三方开发者开放),和两年后随 iPhone OS 3.0 操作系统推出的拷贝粘贴功能,都超越了人们的预期。
“魔鬼”
“自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电脑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每天用着电脑的人未必知道,光是选择用什么软件、什么操作系统这样的问题,在技术圈内都能引起无休止的争论。功能近似的软件,赋予用户的自由各有不同。苹果基本是毫无悬念地被定位为剥夺用户自由的魔鬼。
浮士德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他为了求得知识,将灵魂卖给了魔鬼。在不少人印象中的电脑世界里,用户就是浮士德,“方便性”和“用户体验”就是知识,“自由”就是灵魂,而苹果 / 乔布斯就是魔鬼。
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当年福特有句名言,说如果你问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人要什么,他们决不会说“汽车”,而会说我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另一句在技术界反复流传的话出自电脑先锋艾伦。凯(Alan Kay)之口:“预测未来的唯一办法是发明未来。”乔布斯毫无疑问是这一阵营里的人。
既然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那么当然是有人打点一切来得较为轻松。与此相比,数字领域的自由,只是技术左派关心的东西。想在 iPod 上播放任何格式的音乐?想在两台 iPhone 间用蓝牙传文件?想往 iPhone 里插一张 8 GB 的 SD 卡?抱歉,在乔布斯看来,世间有比这些自由更好的东西:不需为这些问题操心的自由。
当然,这种自由是以金钱为代价的。何必操心音乐的格式?iTunes 商店里有够你听两辈子的音乐,你的信用卡反正已经挂在了上面,买就是了;为什么要传文件?文件应该全部存在云端,欢迎购买我们一年仅九十九美元的 MobileMe 服务,其中的 iDisk 够你存几万张照片,随时随地可以访问;至于可更换的电池,那完全会破坏 iPhone 背后的完美曲线,反正等到你电池寿终正寝的时候,下一代 iPhone 也出了,欢迎升级哦。
这种思维的悲剧性在于:大部分人不知道它是对的。伍迪。艾伦在电影《爱丽丝》里借老中医之口对那个为自己红杏出墙而纠结不已的爱丽丝说:“自由是种可怕的感觉。”被很多人视为异端的基督教科学派(Scientology)掌门人 L.朗。哈伯德(L. Ron Hubbard)也说:“如果你想真正奴役一个人的话,就告诉他你会给他彻底的自由。”尽管如此,电脑领域对自由的追求从未停止过。
这种自由有技术门槛。在数字自由原教旨主义的理想世界里,每一个用户多少都具备编程能力,他们完全清楚自己想拿电脑来干什么,如果某件事情没有现成的软件可以完成,他们就自己写一个,然后把软件源代码开放给他人,允许他人在自己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衍生新的产品。
无奈,真实世界远非如此。95% 的用户不但不懂编程,连安装软件这类事情都是能免则免。谷歌曾经在纽约的时报广场(Times Square)随机挑选民众进行采访,结果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浏览器”为何物。乔布斯这个“魔鬼”要交换的,就是这些用户保留技术主导权的自由,而他开出的条件,就是直觉的、好用的、但也是相对昂贵的电脑和数码产品。
“艺术家”
艺术家是公众最爱给乔布斯以及苹果安加的头衔。这一点很好理解,毕竟在很多人眼里,“艺术”和“美”是一对孪生概念。苹果电脑的外观比大部分电脑要美,所以苹果电脑=艺术品,所以乔布斯=艺术家。但艺术探究的对象并不是“美”,艺术探究的是这个世界。苹果作为一家商业公司,显然不可能以“探究世界”为其核心任务。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描述苹果内部的设计师和工程师――最好的选择可能是“艺匠”。在今天,艺匠这个说法很遗憾地染上了负面意涵,但事实上它描述的是一种非常纯粹而高贵的状态。著名博客 Daring Fireball 的主人约翰。格鲁伯(John Gruber)为五月号的《Macworld》杂志写的文章里对此有很到位的叙述:“(苹果的设计师与工程师)从一个很小、很简单、极端深思熟虑的产品出发,毫不留情地砍掉各种功能,只留下最最简约的核心。然后,将余下的功能打磨至光可鉴人……他们不是魔术师,他们是艺匠,一年只出一件令人惊叹的成果。”
若说乔布斯是艺术家,乃是因为他对于艺术的技术本质的深刻理解,对于艺术追求创新和差异化的深度认同。艺术家必须偏执。1980 年代初,乔布斯相信鼠标和图形界面才是个人电脑的未来,于是第一代的麦金塔电脑没有上、下、左、右方向键,为了强迫软件开发者和用户使用鼠标;2007 年初,乔布斯相信触屏才是智能手机的未来,于是iPhone上没有实体键盘,强迫用户习惯使用软键盘输入文字。艺术家不讨好受众,艺术家挑战受众。
我们不应该过分强调乔布斯/苹果与艺术家的相似。对大多数从事设计工作的人来说,从“挑战受众”出发做出来的设计很可能是悲剧。“作为艺术家的乔布斯”的最大启示,恐怕不在于通常所说的对美、细节以及用户体验的追求,而在于更高层面的一种信念,即美可以存在于意想不到的地方,电脑,也可以是美的、好玩的。
狂躁与理性的乔布斯
7年前,某家大型科技公司的全球知名老总,常常谈到一款他推动开发的触屏“平板”电脑。他的这一得意项目将改变数百万人使用电脑的方式。
这人就是比尔•盖茨(Bill Gates),那款产品是平板电脑(Tablet PC)——该设备虽然仍在销售,但已被打入失败电子产品的冷宫。本周,当苹果(Apple)公司的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结束外界长达数月的疯狂猜测,推出他自己公司的iPad牌平板机时,其反响很难让人忽视。
盖茨已经离开商业舞台,转而投身慈善。但对乔布斯来说,一切又恢复如常:在死气沉沉的金属和玻璃块上撒上“仙尘”,为数字时代创造令人觊觎之物。去年,为与一种几近致命的癌症作斗争,他休了6个月的病假,还接受了肝脏移植手术。
对细节的关注和对极简主义的追求
平板电脑(个头比智能手机大,比手提电脑小,没有键盘)一直是个人电脑的死穴。如果现年54岁的乔布斯能够成功,他东山再起的职业生涯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曾在上世纪80年代担任苹果开发高管、后来创建个人电脑对手公司Be Inc的让-路易•卡西(Jean-Louis Gassee)指出,新产品带有经典的乔布斯风格。“整个产品反映出史蒂夫对细节的关注和对极简主义的追求——恰到好处,而不是堆砌一个又一个功能,”他表示。“它来自我们熟悉且敬佩的史蒂夫。”
iPad简约线条的背后,是令这位苹果首席执很早就与众不同的特质:对技术的驾驭、审美眼光和营销才能。迪斯尼(Walt Disney)动画业务的幕后创意人才、乔布斯的老朋友约翰•拉斯特(John Lasseter)讲述了一件轶事,可以概括乔布斯几近偏执的完美主义精神。
“他发现一件非常不错的黑色高领衫——我记得是三宅一生(Issey Miyake)的——他很喜欢,想再买一件,但他们没货了,”拉斯特最近向英国《金融时报》透露。“他打电话到那家公司,问他们会不会再做一件,他们拒绝了。于是他说:‘好吧,你们必须做多少件我才能买到?'后来他们把衣服做出来了,我记得他买了整整一橱。”
缺乏耐心
在任何为他工作过的人看来,这种完美主义精神有其弊端:让人伤心的缺乏耐心,几乎到了霸道的程度。在我们为撰写本文而联系的前雇员和同事中,不少人拒绝评论他的管理风格。其中一人表示,他们对乔布斯的畏惧依然强烈。
苹果的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不那么胆怯。“史蒂夫有时会令人不快,甚至惹人讨厌,”他在最近一次采访中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他会在开会时走进来,扔下一句:‘算了吧。那都是一堆垃圾。你们没有做好,”然后就走出去,还说:‘你们都是白痴。'”
对乔布斯批评最严厉的人士认为他行事神秘。乔布斯在3年前受到指控,当时苹果公司将一起不当发行股票期权的丑闻归咎于两名前高层雇员,尽管该公司过了很久以后透露,乔布斯此前了解有关那次发行的情况,还获得了一些期权。后来,经过监管机构的一番审查,乔布斯被证明是清白的。
工程师的头脑和艺术家的心灵
当然,从来就没有人说过,天才必须要容易共事——而“天才”是像拉斯特这样与乔布斯长期合作的人常常使用的一个词。他的朋友——软件公司甲骨文(Oracle)主管、亿万富翁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这样概括他的天赋:“他具有一个工程师的头脑和一颗艺术家的心灵。”
这种结合对他的成功至关重要。他学过美术字,并且表示,那段经历影响了第一台Macintosh电脑,他称其为“第一款使用漂亮字体的电脑”。无论是他在皮克斯(Pixar)公司——该公司曾获得他的资金支持,后于2006年被迪斯尼买下——用电脑制作的热门动画片,还是iPod(第一款不让人感觉是由笨手笨脚的工程师焊接起来的数字媒体设备)的大获成功,都清晰地体现了这种结合。
但他的事业还由一种罕见的明确目的性所界定。1997年,当他再次回到苹果(12年前,他输掉了一场权力斗争,继而遭到驱逐)时,他必须搁置多年的怨恨。拉斯特表示:“关于这件事,他给我的简单说法是:‘我当时之所以回到苹果,是因为我觉得,有苹果存在,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而现在,人们已经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苹果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真正重要的东西
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发表了一次不同寻常的演讲,道出了自己人生中一些最敏感的往事——未婚的母亲把他送给别人收养,他被苹果辞退,2004年医生认为他将死于癌症的那一刻——并对自己何以成功发表了精辟的看法。“记住自己将很快死去,是我得到的有助于我做出人生重大选择的最重要工具,”他表示。“因为几乎每一件事情——别人对你的所有期待,所有的骄傲,对难堪或失败的所有畏惧——这些事情在死亡面前都会淡去,留下真正重要的那些东西。
④ 乔布斯的营销观念是什么
1.乔布斯的营销观念是饥饿营销。
2.“饥饿营销”,运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推广,是指商品提供者有意调低产量,以期达到调控供求关系、制造供不应求“假象”、以维护产品形象并维持商品较高售价和利润率的营销策略。
3.参考资料:http://ke..com/link?url=mNVVPQWdDN2-_oLK
⑤ 乔布斯具备那些创新创业素质
乔布斯是美国最伟大的创新领袖之一,他的卓越天赋也让他成为了这个能够改变世界的人。
乔布斯被认为是计算机业界与娱乐业界的标志性人物,同时人们也把他视作麦金塔计算机、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的缔造者,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凭敏锐的触觉和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引领全球资讯科技和电子产品的潮流,把电脑和电子产品不断变得简约化、平民化,让曾经是昂贵稀罕的电子产品变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
(5)乔布斯产品营销理念的优点扩展阅读
2000年科技股泡沫,乔布斯提出将个人计算机设计成“数字中枢“先进理念,并先后开发出iTunes和iPod,同时也开始在黄金地段开设专卖店并大获成功。随后Apple TV和iTunes Store等一系列产品受到了市场的好评和认可。
2007年6月29日,苹果公司又推出自有设计的iPhone手机,使用iOS系统,随后发布新一代iPhone 3G以及iPhone 3GS。
2010年6月8日又发布第四代产品iPhone 4,每次上市都引得了世界极大的疯狂和销售热潮。除了iPhone系列之外,发布使用iOS系统的iPad平板电脑,这一起先不被众人看好的产品,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⑥ 乔布斯的管理特点
1、不惜一切代价取悦客户
2、好的创意需要时间
3、不要纠结于错误
4、激情非常重要
⑦ 苹果公司理念是什么
理念之一:产品至上
乔布斯曾经说过,当产品人不再是推动公司前进的人,而是由营销人推动公司前进,这种情况是最危险的。很多公司有非常杰出的工程师和聪明的员工,但是从根本上而言,这些公司更需要将所有一切集合在一起的“地心引力”,即产品。否则,你得到的可能就是漂浮在宇宙中的一个又一个了不起的技术片段。这些技术片段无法组合在一起产生伟大的作品。
理念之二:人才第一
乔布斯从来不吝于重金聘请人才,甚至亲自参与招聘工作。募集网络一流人才,或者说组建由一流的设计师、程序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A级小组”,一直是他最核心的工作。他一生大约参与过5000多人的招聘,但是真正招募的人并不多。也就是说,他严把了公司最初的一道关卡,因此苹果公司留下的都是国际上一流的人才。
理念之三:追求完美
乔布斯十分注重细节,在首款 iPod发布前夜,苹果的员工熬了一整夜更换耳机接头,因为乔布斯觉得插进去的响声不够给力。
理念之四:敢于残忍
乔布斯对他砍掉的和发布的产品都感到自豪,他曾做了很大的努力要复制一个Palm Pilot,但当他意识到手机将会让PDA黯然失色的时候,直接就将计划砍掉了。这件事之后也让他手下的工程师得到解放,一心研究 iPod。
理念之五:嫁接艺术
研究Mac的初始团队拥有人类学、艺术、历史和诗歌等学科的教育背景。这对苹果产品的脱颖而出一直很重要。产品的外观和触觉是它的灵魂。但计算机科学家或工程师很难看出这种重要性,因此任何公司都必须有一个领袖认识到这种重要性。
理念之六:不断学习
在给苹果设计最初的使用手册时,他仔细研究了索尼的手册所使用的字体、排版以及纸张重量。在设计第一台Mac的外壳时,他又不断地在苹果的停车场徘徊研究德国和意大利轿车的车身设计。
理念之七:极简主义
乔布斯的设计理念之一就是不断简化,他曾让设计师们将iPod早期原型机上的所有按钮都去掉,包括开关按钮。设计师相当郁闷,但也正是这种理念,在iPod上开发出了标志性的滚轮来替代按钮。
理念之八:守住秘密
在苹果没有人会随便说话,一切都以有必要知道为前提,所以公司被分成了多个独立的单元。这种保密措施也让人们对乔布斯展示的令人惊奇的产品有着狂热的兴趣。
理念之九:保持团队
最初的 Macintosh电脑团队刚好100人,不多也不少。如果雇佣了101个人,那么就意味着有一个人会从房间里被踢出去。乔布斯也相信他只能记住100个人的名字。
理念之十:多奖少惩
虽然乔布斯很凶,对那些不够聪明的下属完全不能容忍。但他也很敢对那些优秀的人才给予丰厚的回报。乔布斯说:“苹果公司的员工很早就开始持有股票,我们是硅谷首批实行股票制的公司之一。我们每位员工除了工资外,还有股票收入,这是一种非常平等的公司经营方法,这种方式是惠普公司首创,苹果公司确立的。”
⑧ 乔布斯的经营理念
1. 与竞争对手合作
你能想象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合作的景象吗,当然不能。然而,苹果与微软这两个老冤家在1997年却建立了合作关系,这委实令人诧异。
在苹果经历了12年的经营亏损后,乔布斯需要很快为苹果注入新的资金。因此,他开始向比尔.盖茨寻求合作,盖茨最终向苹果投资了1.5亿美元。
2. 开发亮丽性感的产品
作为一名伟大的推销员,乔布斯深知产品外观美感的重要性,他也意识到苹果产品看起来已经过时。乔布斯在1998年苹果的一次会议中表示,“你一直公司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吗?公司的产品外观非常糟糕,没有一点性感美学元素在里面。”如今,苹果开发的产品个个性感十足。
3.变革原始的商业规划,树立新的发展蓝图
苹果最初只是一家生产电脑的公司,乔布斯知道如果公司要想取得真正的成功,就必须改变这种单一性。后来,苹果MP3,iPhone,iPad等相继问世,取得了巨大成功。乔布斯也在2007年将公司的名字从Apple Computer Inc.改为Apple Inc.,这也象征了公司的更新更广阔的发展蓝图。
4. 开创新的解决方案来逾越看似不可逾越的障碍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很多销售商都没有足够重视苹果产品。乔布斯是如果解决这个问题的呢?他开创了苹果商店。现在苹果商店已经遍布全球,成为该领域的佼佼者。
5. 主动告诉消费者他们需要什么,不能消极地等待消费者的信息回馈
乔布斯一向采用的方式是,在消费者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之前告诉他们需要什么。苹果有能力使用户购买他们曾经认为不需要的产品。
6. 连点成面
苹果推出的产品不仅极具创新性,而且不同的产品之间还能够有机融合。iPod和iTune是完美组合,iPad和iPhone在应用店中也是彼此呼应。乔布斯曾经说过,“创新就是将不同的事物有机连接起来,连点成面,形成合力。”
7. 员工雇佣标准不能千篇一律
不是只有常春藤的毕业生才能经营公司。乔布斯曾经就说,“苹果曾经开发的Macintosh计算机之所以能取得巨大的成功是因为计算机开发人员的多样性,有音乐家,诗人,也有艺术家和历史学家,他们最终成为了世界上最出色的电脑专家。”
8. 鼓励别人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苹果在20世纪90年代末发起过一个以“Think Different”为主题的广告设计大赛,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它激起了人们的创新发明意识,也正是这些造就了今天的苹果。
9. 使产品简单化
简单的用户体验才是王道。苹果的设计师Jonathan Ives曾说过,“无论我们开发什么产品,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使产品变得简单易用,因为人们天生青睐简单易用的产品。”
10. 销售的是梦想,而不仅仅是产品
乔布斯总能给人这样一种感觉,用户购买的不是苹果产品本身,而是产品的象征意义。要记住,人们最关心的还在他们自己,所以要让产品与用户产品连接,这样产品对用户就有不一样的意义。
⑨ 求各位懂营销的朋友解释一下乔布斯对营销的看法吧。
首先声明一点,这绝对不是 乔布斯说的!
本人是市场营销专业的在校生。关于苹果公司的营销策略--是高接触,高价格,高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