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面对一心堂和健之佳的面试,会问些什么问题
工作经历啦~~专业啦~~随便交流点心得啦,看看你的发展愿景啦!等等~
㈡ 健之佳员工工资怎么查
上健之佳网站,进去员工天地,用自己的工号登陆,密码是原始密码!!!!!
㈢ 健之佳待遇好吗
没见过这么恶心的公司了。我在那上了差不多六个月的班,从轻度抑郁症到现在重度抑郁症。住的地方撇的不得不能再撇了。上个班每个月一千多的工资,在成都消费那么大了,咋个能生活下来嘛,每天逼你背这个背那个我之前一个人上了差不多两个月的通班,从早上七八点通到晚上半夜十二点。住的地方离上班那又远,每天都只有打车去,有些时候甚至一个包子我可以吃一早上,然后还有考评,你先考了一次过了,结果又考评一次,就是不让你过。每次弄到多晚,还有公司管理制度出了问题就只知道怪员工。东西过期,丢失都只晓得让员工自己掏钱。甚至于最后那段时间我心脏病犯了,去吃药,区经理居然诅咒我去死,天天跑在店里骂我。我也才刚刚满18岁啊。
我恨死这公司了。真的是地主阶级了,一直在以剥削员工的工资,还有摧毁员工的身体为光荣
㈣ 我是健之佳滴一名员工我8月份辞职到8月23号正常离职为什么我滴工资到9月25号滴还没有到账现在怎么
劳动者在8月份辞职到8月23号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在9月25日还没有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拖欠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㈤ 健之佳这家公司怎么样
早班延迟两三个小时下班是常事,对员工没有关怀,还一两个星期就得用下班时间发传单,免费劳动力,连颗糖都没有,请个假工资被倒扣了一千多,一个月的班白上了!为了让员工留下来,连实习的章都不帮盖,偏要你转正,美其名曰不转正实习不合格,有见过这样的吗?反正我长知识了。不过是营业员的,文员就不懂了。
㈥ 健之佳员工工资查询
6月7月的工资和提成是多少
㈦ 健之佳辞职信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简单一点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