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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营销的威胁

发布时间:2021-04-21 09:12:13

『壹』 互联网金融带给商业银行的机会与威胁

威胁:1、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带来威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出现了第三方支付模式,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带来了严重的威胁。2、弱化了商业银行的融资地位。传统社会,商业银行的融资中介地位极为明显。3、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面临巨大危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一定程度上瓜分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来源,缩小了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机会:1、与时俱进的运营理念,是立足之本。2、简化的业务运作模式,是时代机遇。3、集约型的盈利模式,是互联网一大利好。

『贰』 营销存在的威胁

你好!这是我们培训的一点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国营销六大怪 自从中国从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历经20多年的风风雨雨,无论是中国的企业管理还是市场营销,都从最原始的市场本能反应到居于一定高度的理论体系,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的市场已经与国际市场越来越接近,如海尔的服务、联想的渠道管理、娃哈哈的品牌运作、长虹的市场策略、格兰仕的低成本扩张等,这些优秀的企业,无论是在内部管理、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等领域,都以其独到的一面并获得巨大成功而受到人们的拥戴。而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管理》一书,更是因为养育了中国第一代营销人而被尊崇为营销圣经。作者本人也被喻为营销教父。尽管有先进的现代营销理论指导,中国营销也已经经过了20多年的洗礼,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我们与世界级营销专家的直接接触和交流也越来越多,但综观中国的营销界,甚至一些比较有名的专家和著名的企业,无论是其言论还是文章著述乃至实际的市场操作,都对营销理论中一些基本的概念混淆不清,我总结了一下,大约有六种现象,我称之为中国营销六大怪。 第一怪:市场部与销售部不分 把这个问题当成第一怪,是因为到今天为止,仍然有一大批企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我相信大部分营销人都有深切的感受,笔者曾经以不同身份接触过不少企业和企业的老总,几乎有近80%的企业和他们的老板,都对市场部和销售部各自的职能难以正确区分或者述说清楚,学过管理学或者市场营销学的人都知道,市场部与销售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都是面对市场的机构,市场部的主要职能为:市场信息收集和研究、营销策划方案的制定、广告设计和文案创意、媒介计划和促销效果评估等;而销售部的主要职能就是企业产品销售任务的直接完成者和营销网络的管理者,如果把市场部比喻为一个军队的参谋部,那么销售部就是直接向敌人发起攻击的战斗部队。但现实中,有很多企业往往把销售部叫成市场部或者只有销售部没有市场部。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目前国内企业重销售部轻市场部的现象十分普遍。 第二怪:销售渠道与营销网络混为一谈 营销4P的第三P就是渠道,而这里所说的渠道是指产品从制造商到消费者手中的通道,从整个营销角度而言,就渠道一词所包含的涵义也太狭窄了,因为渠道是纵向的,而构成营销网络是需要纵横交错并科学合理分布销售网点的。譬如目前对渠道叫得最响的IT行业,其经销商的选择和销售网点的开发设立往往缺乏根据市场特点和消费形势而合理的布局,主要体现在横向上的不足,即经销商与经销商、代理商与代理商之间的信息互动和资源共享上的严重缺乏,这就造成了IT行业只重视渠道概念不重视网络概念的弊端。到目前为止,很多IT企业根本搞不清楚渠道和网络以及网络中的网线、网面、网员和网点等概念。有一次一个计算机报的记者,在跟我交流当中就笑话百出,他竟然不懂什么叫营销网络的子系统和辅助系统。我上面已经说过,构成一个营销网络需要批发商、经销商和零售商间的纵向合作,同时也需要批发商与批发商、经销商与经销商、零售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协作,但这只是网络系统中一个,为了实现营销的成功,公司还需要与银行、广告公司、技术部门、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等辅助系统的合作,只有纵横交错,两个系统一起运作管理,才能在市场上真正取胜。 第三怪:经销商与代理商概念模糊 这又是一个常见的却容易搞混的问题,甚至很多企业管理专家和市场营销的教授,都在经意不经意之间把两者搞混了,尤其在一个企业的招商项目上,很多把加盟该公司的经销商唤作代理商。那么究竟什么是代理商,什么是经销商呢?代理商跟经销商之间又有什么性质的区别呢?菲利普科特勒在他的《营销管理》一书中早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解释:所谓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它的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譬如演员经纪人和国外产品在中国寻找的代理商等等。而经销商却大不一样,尽管其在某些方面跟代理商有相似之处,也是销售企业产品,但经销商加盟企业销售企业产品,是完全拥有了该企业产品的所有权的,即经销商会按照企业的要求,现金支付产品费用,从而获得该产品的所有权。所以很多企业将产品卖给经销商以后就死活不管,经销商如果选择企业不当,就会损失 惨重,所以经销商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代理商因为只支付部分协作保证金(也有不支付的),不需要支付产品费用,要待到产品销售出去之后,才跟企业结算自己该得的佣金,所以不具有风险性。 由此可见,经销商和代理商确实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第四怪:营销与分销不分 这个现象比较普遍,就从字面上而言,应该是很好理解的,营销的理论含义是:营销指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而分销,只是指产品利用营销网络的功能进行分化和转移产品的销售,如某企业将产品交由全国十个省级经销商,再由十个省级经销商批发给各自下游的十多家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在自有终端销售产品的同时又分销给下游县级城市的几十多家零售商,这样一层层将产品分化转移,就达到了企业分化转移销售产品的功能,也就是说分销,单指企业产品在各类渠道中的转移销售,而营销当然是指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企业的战略兼并、资本运营等,营销,是大的概念,分销却是具体的行为,所以分销与营销的概念完全不一样,也不应该混淆。 第五怪:连锁经营与特许加盟不分 连锁经营是目前在中国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热中的一个原因是它能快速地使企业进行市场扩张,这一点国外众多企业的成功运作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范,著名的如麦当劳、肯德基等,国内运用这种扩张方式做得比较成功或者相对成功的是美容机构连锁和餐饮业连锁如自然美连锁机构、马兰拉面、全聚德烤鸭以及小肥羊火锅等等。连锁经营需要更为规范的管理能力和品牌整合推广能力,目前中国企业在这方面相对薄弱,只是由于市场存在很大的需求,所以这个问题尚不构成企业的威胁。由于连锁经营是由企业自己投资,扩张越快就越出现管理和资金上的漏洞,于是特许加盟应运而生。 特许加盟顾名思义就是指某企业运用自己的商业成功经验和自身品牌的影响力以及所谓的秘密配方和操作专业技能,来吸引企业机构和私人投资商加入,授权企业只需要输出品牌、管理和技能就可以坐收渔利,而加盟方就可以沿用授权方的品牌,并依照授权方的管理模式甚至购买专用的设备进行日常运营。 麦当劳和肯德基,都有自己直接投资的直营店,同时也有部分外人投资的特许加盟店,由于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卓越的统一管理和统一物流配送能力,我们很难从其表面看出哪家店是自营连锁,哪家店又是特许加盟的。而且据说,每年申请加盟麦当劳和肯德基商家不下几千家,甚至要排队等待...... 如何区分这两个概念呢?连锁经营,顾名思义只是一种企业的扩张模式,而特许加盟只是连锁经营模式中的一种方式,两者不具有等同性,更不是对立的。 第六怪:营销总监和市场总监混为一谈 这个问题一般人是很难区分的,同时由于企业本身对这两个职位的含糊,造成社会上对这两钟职位的概念不清。笔者在最近《深圳特区报》的一期招聘启示上,看到这样一则可笑职位广告:销售副总--年薪20万;营销总监--年薪15万。当是我确实糊涂了,究竟销售副总和营销总监管理的职权范围哪个更大?这家公司的营销总监要来管什么?或者为何单单销售要有副总管理,那么营销总监呢?其实营销总监也是最近才在行业内盛行起来的,其主要由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很多企业推行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组织结构,都将企业的营销部门改为营销中心,其职位就成为总监制。而营销总监的职位说明书写的非常明确:在企业总经理的授权下,全面管理公司的营销工作;营销中心一般下设市场部和销售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但也有公司设营销部或营销公司的,营销部或营销公司设总经理,下设销售总监和市场总监,这样就很容易区分,市场总监和营销总监尽管其在职位名称上有相同之处,但管理范围完全不一样,营销总监是全面管理整个公司的营销工作,而市场总监只负责企业市场的研究、信息的收集整理、整合营销方案的策划、执行以及企业的公共关系等。 笔者曾被猎头公司介绍到东莞的一家集团公司,职位是市场总监,但实际管理的工作却是营销 总监范围的,这家公司严格来说,需要的其实是一位营销总监而不是市场总监。 但也有人告诉我,说市场总监和营销总监是一样的概念,还说市场总监其实就是市场营销总监的简称,真是贻笑大方! 尽管以上所提出中国营销的六大怪现象,并没有因为混淆了概念而在实际的工作中造成什么重大的影响,但作为专家、学者以及一些比较著名的企业和市场营销人员,就不该混淆这些常规的概念,就象学中文的,不能连汉语拼音都读不准一样。尤其是我们众多的营销人员,在日常的营销管理中,要严格区分每个概念的作用和所指含义,不要随意混淆,这样才能非常准确地安排各项工作,执行各项特指的任务,以免因概念模糊含义不明而闹出笑话,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成功就是成为最小笨蛋 一位推销员从总公司被派到欧洲分公司,他报到的时候,带来了公司CEO写给分公司总经理的一张字条:“此人才华出众,但是嗜赌如命,如你能令他戒赌,他会成为一名百里挑一的出色推销员。” 总经理看完纸条,马上把这位推销员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听说你很喜欢赌,这次你想赌什么?” 推销员回答:“什么都赌,比如,我敢说你左边的屁股上有一颗胎痣。假如没有,我输你500美元。” 这位总经理一听大叫道:“好。你把钱拿出来!” 接着,他十分利索地脱掉裤子,让那位推销员仔细检查了一遍,证明并无胎痣,然后把推销员的钱收了起来。事后,他拨通了CEO的电话,洋洋得意地告诉他说:“你知道吗?那位推销员被我整治了一下。这叫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毒攻毒。” “怎么回事?” 于是总经理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CEO叹了口气回答说:“他出发到你那里之前,同我赌1000美金,说在见到你的五分钟之内,一定能让你把屁股给他看。” 停了一会儿,CEO又说:“不过,我和董事长打赌5000美元,说你会让这个推销员参观你的屁股。” 在这场环环相扣的博弈中,每个人都很聪明,但每个人又都是笨蛋,因为他们在把别人当作筹码的同时,又成为别人赌局中的一个筹码。但是笨蛋又有大小之分,整场博弈中的最大赢家,实际上不过是损失最小的那个笨蛋而已。 最小笨蛋的概念,来自于经济学上的最大笨蛋理论。 所谓最大笨蛋理论,就是说经济活动中,即使你明知某个东西的真实价值很小,甚至一文不值,你也愿意花高价买下,原因在于你预期会有一个更大的笨蛋,花更高的价格从你那儿把它买走。博弈成败的关键,在于你对有没有比自己更大的笨蛋的判断。如果再也找不到愿出更高价格的更大笨蛋把它从你那儿买走,那你就是最大的笨蛋。 “最大笨蛋理论”最早是由经济学家凯恩斯发现的。 1919年8月,凯恩斯借了几千英镑干远期外汇投机去了。仅4个月时间,他就净赚一万多英镑。但是3个月之后,凯恩斯把赚到的利和借来的本金亏了个精光。7个月之后,凯恩斯又涉足棉花期货交易,狂赌一通大获成功。此后,他把期货品种做了个遍。还嫌不过瘾,就去炒股票,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赚得盆满钵满,到1937年他因病金盆洗手的时候,已经积攒起一生享用不完的巨额财富 通过对自己投资经历的总结,这位经济学家给后人留下了极富解释力的赌经——最大笨蛋理论。期货和证券以及赌博等投机行为,都是建立在对大众心理的猜测之上的。比如说,你知道某个股票的真实价值为10块钱,但为什么肯付出20元一股的价钱呢?因为你预期有人会花以25甚至更高的价钱从你那儿把它买走。 后来,马尔基尔把凯恩斯的这一看法归纳为最大笨蛋理论。投机行为的关键是判断有无比自己更大的笨蛋,只要自己不是最大的笨蛋就是赢多赢少的问题。如果再也找不到愿出更高价格的更大笨蛋把它从你那儿买走,那你就是最大的笨蛋。 在17世纪30年代的荷兰,就曾经发生过一次寻找最大笨蛋的风潮:郁金香风潮。 1593年,一位维也纳的植物学教授到荷兰的莱顿任教,带来了在土耳其栽培的一种荷兰人此前没有见过的植物——郁金香,马上被发现具有重要的“传播知识和观赏艺术”的价值。欣赏和栽培郁金香不久成为时尚,并演变为投资风潮。稀有品种的花价疯狂攀升,到了公元1630年,一枝郁金香可以换回了“两马车小麦、四马车黑麦、四头强壮的公牛、八头肥猪、十二头肥羊、两角葡萄酒、四桶啤酒、两桶黄油、一千磅奶酪、一张华丽的婚床,再加上一辆宽大的马车”。 1636年,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等地的股票交易所全部开设了郁金香交易,贵族、农民、女仆甚至烟窗清扫工都卷入其中,一枝花还没露出地面,就以节节上涨的价格几易其手。没钱的人抵押房产借贷投资,巨额贷款不断堆积到小小的花茎上。每一个被卷进来的人都相信会有更大的笨蛋愿出更高的价格从他(或她)那儿买走郁金香。花价的涨落造就了一大批富翁,而花价的每一次高涨都使更多的人坚信,这条发财之路能永久地延伸下去。 1638年,随着一些先知先觉者的离场,持续了近8年之久的郁金香狂热迎来了悲惨一幕,抛售即刻变为恐慌,花价从悬崖上向下俯冲,很快郁金香球茎的价格跌到了一只洋葱头的售价。于是,最大的笨蛋出现了,在这场风潮中浮出水面:无数巨富沦为乞丐,无数抵押房产者无家可归…… 我们不能把这段历史仅仅当作故事,也不要把投机仅仅看做是一种愚蠢。2004年,大批热钱涌入中国大陆的房地产市场,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涨幅居全世界第九,一些发达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涨幅高达15%甚至更高。在这样的市场里,谁闻不到1630年郁金香的香味,谁就可能随时成为最大笨蛋。 在每一次博弈中,要回答谁是最大的笨蛋只需要等待片刻,但是要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最大的笨蛋,却不仅需要深入地认识自己,更需要对别人心理有高超的猜测和判断能力。凯恩斯曾经说说:从100张照片中选择你认为最漂亮的脸蛋,选中有奖。当然最终是由最高票数来决定哪张脸蛋最漂亮。你应该怎样投票呢?正确的做法不是选自己真的认为漂亮的那张脸蛋,而是猜多数人会选谁就投她一票。 只要不是最大的笨蛋,剩下的问题的就是赢多赢少的问题。由此反推回去,在这场博弈中的最大赢家,实际上也就是最小笨蛋。 最大与最小的笨蛋不仅存在于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在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中都无处不在。我们古人所说的“聪明反被聪明误”、“瞒之智正瞒之愚”,其实都反映了对博弈结果的各种概括。 在这个社会上,天才都是少数,永远不败的成功者也还没有出生。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成与败。所不同的是,多数人把成与败归结于偶然性,拍拍屁股爬起来头也不回地向前冲,结果“在哪儿爬起来又在哪儿摔倒”,而且不止一次;只有少数耐心的人,对自己的成与败会静下心来观察研究,发现和学习其中存在的规律性的东西,使自己变得聪明起来,不再一次次成为最大笨蛋。 而本书中所介绍的法则、规律和效应,就是这样一些能够使我们在社会生活的博弈中避免成为最大笨蛋,或者说努力成为最小笨蛋的天条。 有人说,避免犯错误,就意味着成功。从这个意义来说,通过学习本书中的天条而成为最小笨蛋,要比努力赢得一切胜利,击败所有对手更容易成功,也要现实得多! 成功就是成为最小笨蛋,这句话或许有些粗,但是话粗理不粗,对于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各种博弈中的我们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值得我们终生追求的目标。

『叁』 举例说明金融营销学中市场机会与环境威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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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宏观环境会给互联网金融营销带来哪些风险

您好:
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 摘要: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网络金融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形式和类别,认真分析网络金融风险,加强防范和管理,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网络金融风险分析(一)风险来源网络金融主要经营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等虚拟金融业务,因而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外,从技术、业务和法律角度分析,还存在以下特定风险:1.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安全风险。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一是目前许多金融机构采用UNIX系统主机终端模式,而UNIX系统未提供主机与终端之间的通讯加密,它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其源代码已经公开,如从一台联网的UNIX工作站上使用“跟踪路由”命令,就可以看见数据从客户机传送到服务器要经过的许多不同节点和系统,因而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二是TCP/IP协议安全性差。由于Internet采用的是TCP/IP协议,该协议在实现上力求简单高效,而较少考虑安全因素,大多数网上的信息加密程度不高,在电子邮件传输过程中很容易被窥探和截获。三是防火墙安全性不高。目前许多防火墙在配置上无意识地扩大了访问权限,从而可能被外部人员利用,从中获得有用信息。四是未能对来自网络的电子邮件携带的病毒及Web浏览可能存在的恶意Java/ActiveX4控件进行有效控制,病毒通过网络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2)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因而存在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可能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技术和商业机会的巨大损失。对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导致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成本上升,但对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部的市场,甚至失去生存的基础。2.业务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来源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导致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客户的疏忽,也可能来自网络金融安全系统和其产品的设计缺陷及操作失误。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金融机构和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2)市场信号风险。市场信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非对称导致网络金融机构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引发的业务风险。如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在网上鉴别客户的风险水平而处于不利地位,网上客户可能利用他们的隐蔽信息和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网络银行利益的决策,以及由于不利的公众评价而使网络银行面临丧失客户和资金来源的风险等。在虚拟金融服务市场上,客户不了解每家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程度,大多数会按照他们对网络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的购买价格,往往出现提供低质量服务的网络金融机构可以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网络金融机构却被排挤出网上市场的现象。(3)信誉风险。信誉风险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无法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不能树立自身的良好信誉,从而无法从事金融业务。一旦网络金融机构提供的虚拟金融服务不能达到公众所预期的水平,或者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反应,或者网络金融机构的安全系统曾经遭到破坏,就形成了网络金融的信誉风险。无论这种破坏的原因是来自内部还是来自外部,都会影响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的商业信心。3.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规定,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没有遵守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章制度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二是网络金融法律的缺乏。我国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二)类别形式由于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更新,网络金融风险也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目前国际国内网络金融风险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别:1.电子扒手。一些被称为“电子扒手”的金融偷窃者专门窃取别人的网络地址,这类窃案近年呈迅速上升趋势,因为Internet服务在给金融机构和用户提供共享资源的同时,也为窃取金融机构、用户秘密数据的非法“侵入者”提供了机会,一些窃贼盗取金融机构、企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甚至因好奇盗取金融机构和企业密码,浏览企业核心机密。据美国官方统计,每年银行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利用电子化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100亿美元。“电子扒手”多数为解读密码的高手,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抓获,通常能够查获的约为1/6,而只有2%的网络窃贼被抓获。2.网上诈骗。网上诈骗已成为世界上第二种最常见的网络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种吸引人的免费资料等作为诱饵,当用户选择接受时,病毒也随之进入用户的计算机中,并偷偷修改用户的金融软件。当用户使用这些软件进入银行的网址时,修改后的软件就会自动将用户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不法分子的账号上。网上诈骗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10种形式,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估计每年网上诈骗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3.电脑黑客。“黑客”是指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者。克罗地亚3名中学生“闯入”了美国军方的电脑系统,破译了五角大楼的密码,从一个核数据库中复制了美国军方的机密文件。据美国参议院一个小组委员会的估计,1995年全球企业界损失在“黑客”手中的财富达8亿美元,其中美国企业损失4亿美元。出于对“黑客”闯入国家安全防务系统的担忧,甚至对未来“电子珍珠港袭击”的防范,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具有制造电子炸弹的能力,这对金融安全问题造成了极大的潜在风险。4.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已经对金融机构电脑系统形成了巨大的威胁,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全世界已知的计算机病毒已达18000种,另外尚有上百种待查明的也在流传。1999年4月26日CIH病毒的爆发,就使我国4万多台电脑不能正常运行,大多数电脑的C盘数据被毁,其中中国民航的20多台电脑也被感染,部分航班时刻表数据被毁。近期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从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间,全国感染各类网络银行木马及其变种的用户数量增长了600倍,用户每月感染病毒及其变种的数量约有160种左右,而且病毒发展正在呈加速上升趋势。5.信息污染。信息时代带来信息污染和信息过剩,大量无序的信息不是资源而是灾难。互联网用户数和网络业务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了新的问题,包括大量商品广告等网上“垃圾”,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机构发送和接受信息的效率,更严重的是使潜在的风险与日俱增。二、目前我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现状自1998年3月6日,中国银行成功进行第一笔电子交易,开启网络银行序幕以来,网络金融业务获得了高速发展,但对其风险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1.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涉及网络金融的法律和制度仅有2004年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法》)和2001年6月发布实施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等几个办法。“办法”显然带有一些过渡性特征,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或并未触及,且条文空洞,可操作性较差,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实践。《法》的出台有利于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但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并没有相应的要求,对目前证书存放和容易被导出的风险没有相应的防范规定,对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与其他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的法律地位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就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而言,还存在诸多空白领域,如:对网络金融交易主体各方的关系(即客户、金融机构、网络服务商、网上商户和金融认证机构等)不能依法进行调节,责、权、利及纠纷界定不清;作为跨国界的业务交易平台,网络金融容易产生管辖权、法律适用性、知识产权等法律界定问题,目前尚无专门法规来规范;黑客问题深深困扰着网络金融,在我国金融法规中,对黑客问题的处理和预防存在着模糊之处,《刑法》中量刑也很轻,不足以威慑其犯罪行为;作为故意犯罪,网络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作案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但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2.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1)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由于我国网络金融在起步阶段没有一个负责统筹规划的部门,整体上缺乏统一和长远的规划,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自为政。(2)缺乏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由于缺乏行业协调,各金融机构网络业务采用的硬软件标准、数据加密强度、密码设定、通讯安全控制等核心安全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安全的技术参数,目前仍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3)缺乏统一的行业权威。由于统一的金融认证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金融认证大都采用自己的认证体系,致使已建成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的电子证书覆盖率较低。不仅影响网络金融证书的服务效率,而且各家金融机构重复开发认证系统,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同业服务联合与行业间的深度合作,也不利于网络金融行业的统筹发展和整体风险防控。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三、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网络金融面临的风险点多、涉及的利益面广,有必要从完善法制环境、加强准入管理、健全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治理。1.健全法律制度。可考虑以《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为基础,制定或完善关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法律和规定。(1)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信息和通信服务规范法》等,明晰网络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2)对现有法律不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部分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刑法》中关于金融计算机犯罪的内容及相关条款,对利用电脑实施的犯罪行为加大量刑力度,威慑“黑客”等不法分子。在《民法》中应体现社会经济的时代特点,明确造成网络金融风险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承担民事责任。(3)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在数字签名的识别和确认、交易证据的保存、交易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分担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以保证交易安全、出现纠纷时数字证据的真实有效和交易中的个人隐私。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1)将技术设施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申请开办网络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不仅要有相当规模的网络设备,而且还需要有确认交易对象的合法性、防止篡改交易信息以及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关键技术。(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对网络金融业务的公示、信息披露和系统设计等要有制度性安排,对网络金融机构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3)制定、完善各类交易操作规程。对客户申请开立账户、客户授权的声明、一般交易程序等拟定细则,防止违法交易和侵害网络金融交易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4)对网络金融业务实行类别管理。制定分类标准,对银行金融业务能力和资信能力进行分级,从而对网络金融各种业务的开展加以限制和许可。(5)实施灵活的市场准入监管。按照开办网络金融业务主体和其申报经营的业务不同,除对其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其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电子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机构普遍建立相关信息资料、独立评估报告的备案制度进行审查,保证网络金融机构在退出市场时客户不会因信息缺失而造成损失。3.完善监管体制。(1)健全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小组”,服从“委员会”和“监管司”的工作安排,组成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灵活的网络金融监管队伍。(2)加强协同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促进联动监管,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加强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或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学习国际上的最新技术,对于可能出现的国际司法管辖权冲突等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及时进行有效协调。同时,借助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钱等行为,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跨国走私、非法贩卖军火武器及贩卖毒品等活动,对利用网络银行非法攻击其他国家网络银行的电脑黑客网站,以及其他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我国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4.调整监管策略。(1)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2)完善对网络金融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内容体系。在现场检查中要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客户口令管理、网络防火墙功能、网络金融的场地与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网络金融是否恰当选择适用于其环境的加密技术、关于网络金融系统病毒检测和预防程序。在非现场检查中要着重检查业务发展规模,包括交易额、网上银行客户数、业务覆盖区域和盈利能力,监测受到黑客攻击和入侵的次数、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数、业务运作系统出现问题的次数等。(3)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比传统金融业务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通过财务报表、网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关网络金融业务的信息。(4)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加强监控,同时还可以在网络上采取“制定规则,巡逻抽查”的方式,对网络金融的运行状况及是否“违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或采取处罚措施。5.构建安全体系。(1)加快研制和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信息技术。包括各种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系统软件、加密算法等,从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提高网络安全性能。(2)改进网络运行环境。加强计算机网络和中心机房的管理,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维护计算机硬件安全,保证网络银行所依赖的网络等硬件环境能够安全正常运转。(3)实现安全访问。一方面通过网络的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方式,将非法用户与物理资源相互隔离,另一方面通过应用系统的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登录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的访问。(4)加强数据管理。统一数据标准,保证全国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网上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跟踪,建立容灾备份,避免数据丢失。(5)建立信任及信任服务机制,通过数字证书为参与网上交易的各方提供安全方面的基础保障,防范交易及支付过程中的不法行为。6.加快人才培养。(1)进行学科培养。金融或财经院校要把握网络金融发展趋势,加大金融知识的融合力度,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网络技术等相关课程要进行交叉教学、重合教学,着力培养复合型、综合型金融管理人才,为网络金融监管提供高水平后备人才。(2)适度引进。可以有计划地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改变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队伍人才结构,同时也可以借机学习国际同行的监管经验和技术。(3)注重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要积极采取举办培训班、考察学习、交流访问、异地异行实习、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熟悉网络金融运作和风险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迅速、有效地促进我国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作者: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 冯静生3.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3)监管内容亟待充实。网络金融的发展不仅改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产品销售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如B2B(Business to Business,指在网上企业对企业的商务活动)和B2C(Business to Customer,指在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务活动)结算支付方式等。这一系列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扩张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与创造功能,不仅促使金融市场潜在风险日益加大,而且使现行的金融监管内容亟待充实。(4)风险控制策略急需调整。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主要是表现为事后控制,事前规划、事中监测与控制明显不足,风险控制措施表现出很强的事后补救性,在风险控制手段上,表现出静态性、滞后性,不能随着业务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控制策略与方法,这与网络金融的发展态势极不适应。4.监管人才缺乏。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小财迷人才队伍。

『伍』 论述营销环境的机会与威胁

1)环境威胁分析

营销者对环境威胁的分析主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分析环境威胁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二是分析环境威胁出现的可能性大小,并将市场营销环境thldl.org.cn的这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如图:

在图中,第I区域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因为它的危害程度高,出现可能性大,企业必须严密监视和预测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早制定应变策略;第II和第III区域也是企业所不能忽视的,因为第II区域虽然出现可能较低,但一旦出现,就会给企业营销带来巨大的危害,第III区域虽然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但出现的可能却很大,对此企业也应该予以注意,随时准备应对;对第IV区域主要是观察其发展变化,是否有向其他区域发展变化的可能。

2)市场机会分析

分析、评价市场机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考虑机会给企业带来的潜在利益的大小;二是考虑成功可能性的大小,如图:

在图中,第I区域是企业必须重视的,因为它的潜在利益和成功可能性都很大;第II和第III区域也是企业不容忽视的,因为第II区域虽然可能性不大,但其潜在市场吸引力较大,一旦出现会给企业带来丰厚收益;第III区域虽然潜在吸引力较小,但出现可能性却很大因此,需要企业注意,制定相应对策;对第IV区域,主要是观察其发展变化,并依据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3)综合环境分析

在企业实际面临的客观环境中,单纯的威胁环境和机会环境是少有的。一般情况下,市场营销环境都是机会与威胁并存、利益与风险结合在一起的综合环境。根据综合环境中威胁水平和机会水平的不同,企业所面临的环境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理想环境。理想环境是机会水平高,威胁水平低,利益大于风险。这是企业难得遇上的好环境。

第二,冒险环境。冒险环境是市场机会和环境威胁同在,利益与风险并存。企业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全面分析,审慎决策,以降低风险,争取利益。

第三,成熟环境。成熟环境下机会和威胁水平都比较低,是一种比较平稳的环境。企业一方面要按常规经营,以维持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要积蓄力量,为进入理想环境或冒险环境做准备。

第四,困难环境。困难环境下风险大于机会,企业处境十分困难。此时,企业必须想方设法扭转局面。如果大势已去,则退出在该市场营销环境中的经营,另谋发展。

『陆』 急求一份金融产品的营销方案 包含swot分析

你的营销系统4P是什么,没有这个怎么给你写呀

『柒』 金融危机下中国金融产品的营销与策略

降低价格 产品有新意 宣传有新意

『捌』 目前市场营销专业面临的机会,威胁有哪些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于营销方面主要是实体店与网络销售的竞争力!

『玖』 目前金融信息安全的主要威胁有哪些

次贷危机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1、对美出口金额大幅下降 2008年1-6月,中国对美出口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8.8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2007年同期对美出口增长速度。但从出口数量看,2008年1-6月比去年同期增长16.62%,远远高于全国8.84%的水平。可见,2008前半年,我国对美出口数量的增长大大高于出口金额的增长,这可从次贷危机发生后,尤其是美元大幅贬值,使得美国国民财富收缩,增加了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而减少了对高档次的耐用品和奢侈品的需求,使得中国对美在价值较低的生活必需品方面的出口增长较快,而价值较高的耐用品和奢侈品的出口增长动力不足。 2、全国出口呈现减速迹象 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出口增长开始减速,2008年1-6月延续了这种趋势。从出口金额看,2008年1-6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1.87%,虽然比2007年同期27.55%的增长速度有所降低,但仍与2007年全年20.39%的增长速度持平。随着这种趋势的进一步发展,预计中国2008年的出口增长速度将回落到15%-20%的水平。从出口数量看,2008年1-6月,中国比上年同期增长8.44%,也明显低于2007年同期10.11%的增长速度。导致中国出口增速下降的原因很多,次贷危机产生的综合效应,导致外部市场需求不足,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3、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出口增长仍然强劲 次贷危机对中国出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市场,相反,中国对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出口增长仍然十分强劲。2008年1-6月,中国对拉美、非洲出口金额增长都在40%以上,远远高于对欧洲和北美的出口金额增长速度。但对大洋洲的出口增长也保持了30%的较高速度,而对亚洲的出口增长21.12%,与全国出口总体增长速度持平。 从出口数量的增长看,除北美地区以外,中国对其他各大区域的出口数量增长都低于出口金额的增长,表明我国出口产品的单位价值在增加,这种发展趋势符合我国国内贸易政策调整的预期,即加快外贸结构的优化,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与效益,这有利于促进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但对美国的出口数量增长却超过了出口金额的增长,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国民财富下降,使得对中国低价值产品的生活必需品消费相对增多所致。

『拾』 市场营销 新的市场往往有哪五种威胁

1、市场中已经入驻的竞争者;
2、市场中存在的可替代产品;
3、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
4、本市场的文化环境;
5、本地区政府是否为同地区的生产厂家设置了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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