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营销推广 > 快递网络部门对下面各站点的培训制度

快递网络部门对下面各站点的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07 07:43:01

『壹』 物流公司所包括的部门及各部门的职能

行政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健全公司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协助高层领导完成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和调整等相关工作。
3. 负责公司公文的收发、传递和跟踪落实等相关工作。
4. 负责公司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和会议决议的跟踪落实等相关工作。
5. 负责公司档案、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6.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环境维护、车辆、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
7. 负责公司来访人员的前台接待工作、外事工作以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
8.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考评、薪酬、职务晋升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9.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提炼、维护与传播。
10.负责公司员工及船员的面试、考查、聘录用、解聘、培训、调配(调整)、绩效考核、薪酬、劳动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及职称评定等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
11.负责组织公司客户满意度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12.协助参与船舶事故调查及处理。
1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安检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公司安全体系和质量体系的建立、运行、监控并保持持续改进。
2. 负责船舶安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行相关管理工作。
3. 负责组织进行公司各部门和船舶的内审工作。
4. 负责组织迎接外审工作,保证公司顺利通过外审。
5. 负责定期上船进行检查,保证船舶通过PSC/FSC检查。
6. 负责公司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指导,执行各项安全、防污染措施的督促和检查,为船舶提供安全技术保障。
7. 负责制定完善船舶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和处理。
8. 负责对船舶的24小时跟踪,确保船舶安全行驶。
9. 负责组织船舶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0. 负责组织船岸联合演习工作。
11. 负责跟踪行业有关国际公约、规则、规范、指南和国内有关法规,并及时给船舶配备各种有效航海图书资料,为船舶提供信息保障。
12. 负责公司各项经营资质的办理、更改和维护。
13. 负责对公司员工和船舶甲板部船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14. 负责做好与外审部门、CCS及各港口的关系协调工作。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财务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制度。
2. 根据公司战略,组织编制公司及子公司的年度收支计划、融资计划、还贷计划及部门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审核公司各部门经费预算,监督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
4. 负责公司资金的调拨和使用管理,保持公司资本结构合理。
5. 负责按航次及时核算成本利润,并及时将数据分析报告上报有关领导。
6. 负责公司的项目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并形成公司总分类账和明细账。
7. 负责定期提供对外公司财务报表和对内管理报表,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供各类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层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8. 负责公司债权、债务和票据的管理。
9. 负责定期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10. 负责对公司以及子公司的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
11. 负责长期关注外汇走势,并对其做出预判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12. 负责对部门内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3. 负责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
14. 负责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协调工作。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销售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健全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制定并实施销售策略、计划及部门经费预算。
3. 负责制定、调整公司的长江内支线集装箱运价标准。
4. 负责组织集装箱货源市场调查,收集、分析行业内市场信息。
5. 负责定期向公司高层领导提供相关销售信息,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6. 负责向潜在客户宣传本公司的服务内容、有关规定、服务质量等相关信息,提升公司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
7. 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并维护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
8. 负责业务合同评审、谈判、会签等工作,进行业务合同相关管理。
9. 负责审核货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货运代理委托书,并向货主提供办理相关单证(许可证、危险货物申请书等)的指导。
10. 负责销售货款的对账、催收。
11. 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做好货运过程中的跟踪服务。
12. 负责组织部门人员进行销售技能培训。
13.负责做好与各港口及客户的关系协调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生产营运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健全公司生产营运管理制度、生产营运计划及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船舶租赁合同管理,同时办理船舶、货物和船员投保申请和事故理赔,并负责船舶租赁交接、租赁登记并向财务部申请船舶租金的支付和结算。
3. 负责集装箱租赁并催缴或及时缴纳租金。
4. 执行操作部提放箱计划和装卸船计划,核对提货单,对现场货物放货。
5. 协助报关行做好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放行等相关工作。
6. 负责签订港口协议、协调港口作业,并统计、上报现场集装箱超重、超期堆放情况,保证现场操作的正常进行。
7. 负责编制、统计船舶(年、月、周、日)运力运行计划并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调度会议。
8. 负责24小时监控船舶运行状况,及时为船舶提供海、河动态安全信息,对航行中船舶事故及时上报,并参与船舶事故调查。
9. 对海、河运输中船舶的货物进行管理,保证货物无污染、无损伤、无缺漏。
10. 负责申请、初审、结算各船舶备用金并保证备用金的及时送达。
11. 负责缴纳船舶航养费、运管费,确定作业费率并支付港口费,集装箱超重费、超期堆存费、岸台通讯费、佣金等相关费用,核对港口往来账目。
12. 负责海关监管企业申请的办理,以及电台(含进网许可)执照、海关监管簿申请、船舶运营申请的办理和年审。
13. 负责生产经营统计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和上报市场营运信息。
14. 公司法律事务咨询、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审核和管理。
15. 负责做好与海事局、港务局、船检、各港口代理及客户的关系协调工作。
16.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操作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健全公司操作管理制度及操作手册,并组织实施。
2.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制定并实施集装箱使用计划及部门经费预算。
3. 接受销售部/客户订舱,并协调分配各港舱位。
4. 负责跟踪管理集装箱的流转、坏损情况,协调各港口用箱计划。
5. 负责制作船舶在各港(包括上海中转站)的装卸船计划,协助生产营运部完成船舶配积载等相关工作。
6. 负责制作货物流转单证(关封、运单、提单、离港报等),跟踪管理货物流动的各个环节。
7. 负责组织、协助、跟踪外贸进口货物的上海中转报关。
8. 负责跟踪外贸出口货物的上海中转情况及江船靠、离港信息。
9. 负责催收、核对外贸进口货物关封。
10. 负责VIP客户的维护管理。
11. 提供拖车服务。
12. 协助、监督生产营运部对上水船舶货物放箱。
13. 负责做好与海关、安检部门、各港口代理及客户的关系协调工作。
14.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技术部 部门职能

1. 建立健全公司船舶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手册,并组织及监督实施。
2.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修船计划和临时修船计划,协调各部门配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船舶备件、油料物料的控制、采购和管理。
4. 负责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对船舶和船舶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确保船舶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
5. 负责组织处理船舶设备的故障。
6. 负责船舶防污染管理。
7. 参与船舶事故调查,并组织处理由于机损事故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8. 负责船舶证书和部门技术资料的管理。
9. 负责对船舶轮机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考核。
10. 负责公司造船管理。编制设计任务书,组织方案审查、设计审核、主要设备选型、造价预算、船厂选择、船舶监造等相关工作。
11. 负责设备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采购和登记,并做好维护和修理工作。
12. 负责公司服务器、电脑软硬件的日常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
13. 负责公司网站的后台管理和维护。
14. 负责公司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和管理。
15. 负责做好与供应商、修船厂及网络技术公司的关系协调工作。
16.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贰』 关于快递有什么法律法规么

可以参考《快递暂行条例》

快递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收集、共享与快递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依法处理影响快递业安全运行的事件。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 国家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

第九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第二章 发展保障

第十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快递业发展规划,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的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依法保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

国家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处理中心、在境外依法开办快递服务机构并设置快件处理场所。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进出境快件管理,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

第三章 经营主体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向社会公布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第二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第二十二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第二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五章 快递安全

第三十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三十二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不免除委托方对快件安全承担的责任。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对快件中依法应当没收、销毁或者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对其他禁止寄递物品以及限制寄递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快递服务安全。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当以下列事项为重点:

(一)从事快递活动的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

(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妥善处理用户的投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快递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快递业管理水平。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监督检查措施。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有权查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管理快递业务的电子数据。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场所,包括快件处理场地、设施、设备。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三)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四)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寄件人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2)快递网络部门对下面各站点的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

《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适用于快递服务组织提供的国内快件、国际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跟踪查询信息服务。《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的内容分别为必选和可选两类。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力促快递业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这正是要发挥鳗鱼效应,让国内外快递企业同台竞争,倒逼国内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2009年,新《邮政法》颁布实施,早已在中国市场开展快递业务的外资物流公司开始向中国政府申请国内快递许可。

外资快递一直看好中国市场的成长前景。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赵玉敏表示,“随着外资快递巨头进入国内快递市场,将加剧市场竞争,提升市场效率。”她分析认为,一方面,外资企业进入将加剧国内市场竞争,不仅中小快递企业,即使大型快递企业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外资快递巨头经营模式成熟,在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这些都将促使国内快递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叁』 物流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各个岗位员工的管理制度和职责是什么

运营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全权负责各项运营的行政管理
2、制订员工守则,董事会批核后执行
3、编制总体业务流程方案,确保货物在不同处理方式下,以专业方法运作,使其在流畅安全下进行
4、收集所有运输信息资料,呈交信息处理中心,共同制订,完善管理讯息系统,确保货物在每一环节下进行下可以即时(网上)查询
5、制订公司各项开支守则,给财务总监审议后呈交董事会批核,以便执行
6、运作成本控制,包括车队、运费、办公、公关、销售及仓库租金等
7、制订员工服务表现报表,积极评核服务水平
8、制订专业仓库管理报表
9、 危机性事故发生时,即时候命执行任务
10、 提供专业意见给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员工培训手册
11、 组织一体概念,把员工及客户储运员工工作一起
12、 编制每周业务表,包括总量处理表,业务成本表,仓库盘点表,客户投诉表,服务质量表,呈交董事会审阅
仓储主管
1.协助运营总经理管理仓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仓、分仓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总仓、分仓的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仓库租赁费用的核定工作;
5.负责公司及网点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处理各仓库的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全面掌握库存滞销的情况,并协助销售和售后共同完成库存滞销的控制工作;
8.负责处理仓库内各种漏装、缺损、旧损等不良品的处理工作,积极与采购一起向上游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
9.负责仓库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赔偿;
10.负责随时掌握公司的库存情况,以协助计划部门在分配货物方面做出准确的判断;
11.全面协助信息处理中心在公司内积极推广运用物流软件,并责收集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及二次开发的研讨;
12.对公司仓管的工作均有指导责任,并负责各仓管的考核工作;
13. 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主管
1.协助运营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公司货运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厂商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对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导责任;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库存监控
1.负责公司的库房建立直接联系,通过物流软件,随时掌握公司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动态,在公司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取公司库房(含下一级网点)的货物出入库原始统计报表资料。
2.负责熟练运用电子商务软件,统计核对公司(含下一级网点)的货物库存日报表,监控货物库存的进货和出货动态,审核货物库存的真实数据,按时完成制作部公司《库存日报表》。
3.负责每周一次的公司滞销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滞销销售与库存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公司人员领用手机的统计工作,负责跟进货物库存月度盘点及库存盘点的核查工作。
4.负责物流系统运用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和意见反馈工作;
5.负责物流系统的操作指导工作;
6.负责库存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向业务部、财务部及公司随时提供货物库存动态的业务咨询,并提供库存制表的各项业务指导。
8.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监控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货物的运输、配送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解决运输、配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客户在协定期限内按时收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合作公司出发的及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 并第一时间发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 货物按时送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货物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
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3.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行政人事部各岗位职责
行政人事部经理
1、 制订管理手册,呈交上司审批
2、 聘用合适人选,委派适当位置
3、 制订方案如何提高各员工工作效率
4、 设计制度,令各员工在工作上的合作关系融洽
5、 协助各部门控制员工工资,提供人力资源市场平均工资给各部门主管,以便制订员工标准工作制,防止人才外流
6、 协助部门发掘有才能的员工,给予增值培训后提升要职
7、 严控各部门员工在工作上的操作和品行
8、 保障各员工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及其身体健康

人事管理
1、 在各部门主管人员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工作说明书。
2、 对可能导致劳动者不满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诊断。
3、 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流程和表单和部门岗位职责。
4、 人力资源管理(考勤、薪资、员工素养等)各项程序的执行、监督。
5、 就如何处理员工申诉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协助处理劳资纠纷事件。
6、 加强与劳动、人事、社会保险机构的联络,落实公司社保等福利计划。
7、 协助教育计划实施及员工激励措施的改进。
8、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联络、沟通及信息反馈。
9、 人事报表(周、月)的制作、上报、整理、分析。
10、 行政预算的审批
11、 办公环境的管理
12、 办公用品采购的监控

行政管理
1. 制订行政部年度和月度预算
2. 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同物业物业管理处的联系,核实并交纳水电费、物业管理、通讯费等
4. 办公用品及非办公用品的询价、采购、保管、发放以及登帐
5. .公司传真的收发和存档
6. 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组织、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编辑整理公司大事记。
7. 公司财产的保管和维护

前台文员
1.接待来访客人
2.电话服务
3.公司机票的预订
4.公司车辆的管理
5.公司报刊订阅

人事行政文员
1、 档案的管理
2、 文件资料的打印、接收、发放、登记。
3、 人事行政部办公设备维护、办公用品的预算、请购、领用。
4、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提报。
5、 协助人事培训、人事管理的资料整理、信息传递等基础工作
6、 员工福利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7、 员工暂住证、上岗证的办理
8、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
1. 监察财务、会计及电脑系统三部门各主管的日常工作;
2. 协调上司制定每年预算;
3. 提供财务管理方案,呈上司审批;
4. 制定员工守则,确保公司机密以防外漏;
5. 确保公司所有资料完整无缺;
6. 审核电脑系统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系统精密防止病毒入侵,破坏公司日常操作;
7. 全权执行资料保安制度,防止同行对手盗取商业机密;
8. 日常公司资金运作,每天呈交上司审查并附上有必要的建议;
9. 制定每月的效益表,呈交上司查阅;
10. 收集会计报告,把应收应付表交上司查阅;
11. 编制公司采购制度,呈上司审批。
12. 监察应收账款等各项往来业务,审核信用额度,防范内外经营风险。

主管会计
1、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审核会计凭证及各种对内、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2、组织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具体负责汇总分析工作。
3、对并确认公司与外部往来单位的往来帐,并及时清理。
4、对分(各营业网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负指导责任。
5、审核各种费用报销单(分公司、总公司)。
6、每月组织总公司库存货物的实际盘点并核对盘点结果,报送货物盘点表。对库存货物帐、物存在的差异,督促责任单位查明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7、遵照国家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缴纳各种税金。
8、对各下属单位的税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肆』 想要加盟快递服务业务成为快递公司的一个业务中转站该如何办理

承包部分区域的快递业务就是承包网点,网点的承包需要与快递公司联系,满足条件并缴纳加盟费即可。

『伍』 求快递员管理办法

这种东西没有太多固定的方式,很多细则都可以叁考,如果你还没有想好怎么管,就不要去忙着管理,或是开公司,应该先看看!

『陆』 全国物流中心应急分队管理规范的理解培训制度

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八、培训的主要内容。
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九、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十、安全培训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十一、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十二、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十三、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十四、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十五、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柒』 求培训部部门规章制度范例!

规章制度手册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一、点名制度
上课之前辅导员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与家长联系,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二、请假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我们,并交请假条,以便我们安排补课。无特殊情况,无故旷课概不补课,望家长谅解。
三、收费制度
1、可免费试听一次
2、开课2次一概不可退班
3、开学一周内需缴清全部学费
★教师日常细则
一、课前应提前十分钟进教室,并做好备课等准备工作。
二、在课堂上要耐心的教导每一位学生并培养学生的良好的人格品质。
三、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四、课后应积极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五、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具备良好的师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奖励制度(以此鼓励学生取得更好地成绩)
获得奖励的条件:
1.通过PETS等级考试
2.市级及市级以上英语赛获奖
3.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以上条件满足任一条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考试制度
每月有月考,通过月考形式来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以便教师更好地掌握每个学生的学习状态。
★课后互动
1.每月本机构会依据各任课老师的意见定期对学员进行电话回访
2.每学期课程都会有相应的师生互动反馈表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点击数:797 更新时间:2008-9-18
凡受聘我培训中心的教师须服从我培训中心的规范管理,严格按培训中心的管理制度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任课教师需有培训中心下发的聘书。
2、任课教师需有教师资格证。
3、任课教师需按选定的课程制定具体的教学进度计划,书写教案,研究教材、学生、教法,讲究教学艺术,授课方法要灵活,杜绝只讲不练或只练不讲的现象。
4、任课教师要关心每一位学生,对上课迟到或旷课的学生要做到心中有数,记录好考勤。
5、任课教师须做好班务管理工作(卫生、考勤、关灯、门窗等),要早于学生到位,放走全部学生方能离校。
运营篇-培训中心管理制度之一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节 培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中心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
(一) 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本培训中心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本培训中心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中心、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5.聘用期间,培训中心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
6.培训中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根据政府规定和培训中心状况发放员工福利。
(二) 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中心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 违反培训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 给培训中心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 在培训中心实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胜任工作者;
5) 被培训中心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 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7) 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
8) 培训中心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
培训中心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中心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5个工作日,培训中心实行轮休制。
2、培训中心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培训中心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中心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中心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 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中心予以警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中心予以解聘。
(2). 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 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 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
事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 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据培训中心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于上班后30分钟内与培训中心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培训中心予以解聘。
5、培训中心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假日
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节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3倍。
6、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
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一
次处理。
7、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次,培训中心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培训中心予以解聘;
8、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9、每月8日为发薪日,新员工的薪金以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发薪
一书阁少儿书画培训中心物品的管理制度
总则
教学物资仓库是储存保管教学物资的场所,仓库各项工作都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为了加强管理,做到供好、管好、用好各种物资、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的采购
一书阁购物程序:
一书阁各部门讨论需购物品 → 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分管经理申请 →交上级领导签字→ 根据采购单到财务上拨款→交采购员购买 →入库→消帐
采购制度:
一书阁物品采购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物品质量的好坏,并对教学直接产生影响甚至关系到学生的安全。为了规范,一书阁采购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办公用品和教学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用 途。
2、采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各种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
3、任何部门需要购买物品必须先申请,任何物品的购买由有关部门领导负责, 经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购买。
4、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由购买人承担一切费用。
5、如购买人对所购物品的性能及价格不清楚时,可由懂行人员陪同一起购买。
6、采购人员购买物品后由保管人员点收核对。
7、在采购大众物品的过程中,经手人员须廉洁自律,严禁向供应方索贿、受贿,损公肥私。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当事人严肃处理。
采购原则:
一、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二、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一式二份,一份采购、财务报销用,一份后勤分管经理留存)。
三、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行政处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
四、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
五、行政处严格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六、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主管审批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财务科应将请购单、入库登记单(记帐联)、发票收作记帐报销凭证。
七、如违反本制度、财务科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二、物品的管理
(一)、物品管理规范
1、凡是公司所有的商品和固定资产,都需在购买后填写入库单,方可报销费用;
2、入库单一经入库由以下种情况:
A、教具,学习用品和教室内的固定资产,(包括自用品和教学用品,以及报名赠品)。
a)自用品:需填写出库表时,填上出库数量,并由领用人签名;
b)教学用品:由本店店长和全职教师两人同时签,出库单,并写上数量;
c)报名赠品:也由两种方式领用:1、预领:由领用人负责;2、即时领:由领用人负责
B、后勤、行政人员领用物品:由领用人签名。
C、库存物品(暂存,无人领用):必须入库上锁,并且做到库内物品每日销帐,库存物品开锁的当日必须清点。
以上教学点领用的除自用品外,教学练习用具和预领赠品都需每日清点做帐。
3、自用品的领用周期如下:
笔:领用周期为三个月;
毛毡:领用周期为六个月;
墨汁:每次领用1瓶,领用周期为45天,
镇纸:领用周期为长期;
瓷盘、笔架:领用周期为长期;
毛边纸:10*按上课班内报名人数=总领用数量;
围裙:按该报名数开设班中最多的一个班的人数领用;
不干胶:领用数量为一周所需量。
4、资产的管理:行政及各教学点应每月清盘一次并以表格形式,清盘,每月定月末为清盘日,月初第一日行政和各教学点相互监盘。其中需调拔由各店写调拔单据,经手人签名和收物品的单位签名。负责出入库的人员不可负责销售物品。
5、出入库表的操作:出入库表也称为台帐,它能清晰,准确表现出当日及当月的库存量、销售量、入库量、调拨量:
库存量:以库内存量实际数为准;
销售量:以当日的出库销售单据为准;
入库量:以当日的入库单据为准;
调拨量:必须和收物品单位的入库数一致。
出入库的平帐为:前一天的库存量+当日的入库量-当日的销售量-当日的调拨量=当日的库存量。
本制度由全职老师及店长共同遵守执行
三、物品的发放
1、认真实行"先进后出、推陈出新"的原则,要密切注意物资的保管期限,防止过期报废。
2、发货时应仔细审查单据手续是否齐全,领用是否合理,并当场点清。取货发货要迅速准确。
3、实验、实习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能外借。
4、若发现物品将要接近最低储量时,应立即向后勤行政部提出购物申请。
四、盘点核对
1、各教学点实行每月一盘点。
2、每月30日定为盘点日,如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下一个工作日。
3、盘点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教学用具和库存商品。
4、盘点人员相互交叉,监盘、核对实数。
5、盘点表上反映两排数字:帐面数和实数。
6、30日上午12:30前完成盘点,13:00前将盘点准确数据交办公室。
7、盘点表一式叁份:教学点留一份,办公室留一份,财务留一份,并在交办公
室的后附一份盘点报告,详细说明盈亏原因。
8、出现盈亏均属不正常现象,盘盈和盘亏,下月的帐面数均按实数来做
底数,出现亏数该教学点的老师和店长平均分摊损失。
9、做每日的台帐和调拨,必须在帐上有所反映。
10、清仓盘点是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库存物资要经常进行仓库盘点,对盘点发现的差错,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盈亏调整,以保持帐物相符。
11、盘点时除清点数量之外,还应同时对教学物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物品,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盘点时应对帐、物进行核对,如出现盘亏要查明原因,并分别填写"规格调
整""盈亏调整""报废报损"等表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帐面调整。
13、帐面要求干净整洁,无涂改,帐面有问题的在当月的考评分数中扣分。
本制度由全职老师及店长共同遵守执行。
附:一书阁采购价目表

『捌』 农村快递代理点申请怎么申请

常见快递代理点申请细则

一、申通快递代理点申请,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电话或在线留言,向招商经理索要相关加盟资料。

2、确定加盟意向后,投资商可直接向总部递交加盟材料,等待审核。

3、双方就合同细节达成一致后,便可签约,正式成为合作关系,投资商需按照合同内容交纳 一定的加盟费用。

4、在申通总部的协助下,投资商进行店面选址。

5、一切准备就绪后,便可开业经营了。

二、圆通快递代理点申请,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进行简单地项目了解(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

2、下载并填写圆通快递加盟申请表。

3、圆通快递公司对投资者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评估。

4、投资者到圆通快递公司进行参观、学习。

5、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后,便可以签订正式的加盟合约。

6、投资者按照合同条款缴纳相关费用,总部划分区域经营权。

7、投资者进行开业前的准备,包括选址、装修、店内布置、宣传推广等等。

8、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完成后,加盟商便可以择吉日开业。

三、韵达快递代理点申请,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加盟咨询 加盟商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咨询;

2、索取加盟申请资料;

3、提交资料;

4、资格审查;

5、访问与考查, 加盟商到元洲公司总部和分部进行参观考察;

6、确定意向;

7、综合考察;

8、签订合同, 加盟商与运营管理中心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9、督导赴当地调研, 对加盟地区进行市场调研;

10、创业培训;

11、督导筹备, 管理部专业督导人员进驻加盟地区,协助加盟公司搭建平台,筹备开业;

13、开业策划,加盟公司正式开业,总部代表前往祝贺;

14、正式营业 外埠运营管理中心对加盟公司进行长期的后续支持,位于一楼的沿街商铺且符合地方法规。

四、顺丰快递代理点申请,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顺丰官网,对其综合实力、具体业务、网点覆盖、代理政策等等,进行初步了解。

2、注册登记,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如代理意愿确定,向总部递交申请,并将相关信息和资料提交至总部审核。

3、资质审核通过,双方就合作进行深入沟通,如无异议,签订正式代理合约,按照规定,代理商缴纳相关的费用,总部开始全部指导。

4、针对顺丰快递代理点的具体操作流程、管理制度,运营系统等等,总部对代理商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全方位的培训指导,使其迅速上手。

5、在总部的协助下,代理商进行开业前的筹备工作,具体包括:门店选址、设计装修、设备购买、车辆购置、员工招聘等。

6、至此,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择吉日,代理点就可以正式投入运营了,前期,总部委派专人驻店指导,后期,时时追踪,帮助解决所有运营难题

五、百世快递代理点申请,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加盟咨询:通过网络、加盟热线,等方式了解当前未开通汇通网点区域。

2、加盟洽谈:汇通快运网管中心通过了解加盟商心信息,并确认其加盟资源。

3、提交资料:

(1)、加盟商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百世汇通加盟申请表》、《派 送范围联系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2)、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快递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道路经营许可证。

4、加盟审批: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需一次性交纳网建费和加盟押金。

5、加盟培训:加盟商必须通过总部要求进行加盟培训。

6、签约:双方签订《加盟合同》。

(8)快递网络部门对下面各站点的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快递机构

在中国,速递业者可以不同的规模运作,小至服务特定市镇,大至区域、跨国甚至是全球服务。现时主要的全球性速递公司包括dhl国际快递、UPS快递、联邦快递和TNT快递。

中国的主要快递机构有:

跨越速运、顺丰速运、邮政快递、高铁速递、宅急送、中通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百世快递、韵达快递、国通快递、天天快递、快捷速递、速尔快递、全峰快递、全一快递、大亿快递、如风达、能达快递、德邦物流、优速快递、京东快递等多种快递运营。

参考资料网络-快递


阅读全文

与快递网络部门对下面各站点的培训制度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沙场营销方案 浏览:956
湖南凌云电子商务公司 浏览:355
超市元旦促销方案 浏览:717
昌南电子商务 浏览:200
旅游活动策划方案ppt 浏览:917
图书策划及营销方案 浏览:622
职业青年培训方案 浏览:454
中学音乐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浏览:273
美妆品牌的互联网营销 浏览:629
酒的策划方案 浏览:921
上海知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浏览:702
党政干部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方案 浏览:107
2017银行青年员工培训方案 浏览:619
工地岗前教育培训方案 浏览:302
空气能热水器营销方案 浏览:165
培训平台的运营方案ppt 浏览:294
旅行社软文推广方案 浏览:718
艺术节暨迎新年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908
血站个人培训方案 浏览:306
淘宝客营销策划方案 浏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