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析农产品的特点,说明国家为什么
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持续快速增长,自2005年起已成为仅次于欧盟、美国的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国。2011年,农产品贸易额占我国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超过21%,贸易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供给保障、农民增收的作用和影响巨大。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农产品贸易呈现出大宗产品全面净进口、贸易逆差急剧扩大、进口价格波动加大、优势产品出口增长乏力等突出特征。全面、准确把握入世十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科学制定农业生产和贸易政策,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总体变化特征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主要呈现如下突出特点。
(一)农产品贸易额持续快速增长,贸易逆差迅速扩大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农产品贸易额基本维持在250亿美元左右,出口额约为150亿美元,进口额约为100亿美元。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由此前的徘徊状态转为快速增长。2001-2011年,农产品贸易总额由279亿美元增加到1557亿美元,增加了4.6倍,年均递增18.7%。进口额由119亿美元增加到949亿美元,增加了7倍,年均递增23.1%;出口额由161亿美元增加到608亿美元,增加2.8倍,年均递增14.2%。由于近几年来农产品进口增速快于出口,从2004年起,我国农产品贸易由入世前50亿美元左右的长期顺差转变为连续的逆差,且逆差呈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和2010年先后超过100亿美元和200亿美元,不断刷新历史记录。2011年,农产品贸易逆差急剧扩大到341.1亿美元,同比增长近五成,再创历史新高。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农产品进口延续上年的持续快速增长态势,达到258.5亿美元,同比增长29.3%;贸易逆差大113.8亿美元,同比扩大八成(图1)。
图11995年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额与贸易平衡情况
(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迅猛增长,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稳定发展
在人多地少的农业资源禀赋条件下,我国油料、棉花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明显缺乏优势,而水产品、畜产品、园艺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和出口潜力,但这些产品的出口长期受到质量问题、非关税壁垒等因素的制约。入世以来,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融合程度的加深以及出口能力的增强,农产品进出口结构日益符合我国农业比较优势状况。油籽、植物油、棉花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快速增加,三种产品进口额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32.7%提高到2011年的54%。出口方面,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稳定发展,三者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45.6%提高到57.7%。进口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趋势在主要农产品贸易盈余变化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2001--2011年,油籽、植物油的净进口额分别由25.8亿美元、5亿美元扩大到299.7亿美元和100亿美元;棉花由0.1亿美元的净出口变为93.9亿美元的净进口;水产品、蔬菜、水果的净出口额分别由23亿美元、22.6亿美元和4.5亿美元增长到97.8亿美元、114.2亿美元和24.2亿美元(表1)。
2. 简述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概况及特点
美国有着世界上最大面积的耕地资源,耕地多以大规模农场的形式存在,便于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美国农产品的产量几十年来一直都居于第一的位置,且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各农作物的单产量均是别国的数倍。尽管如此,美国的农业也是其国内发展相对较弱的产业,因而国家每年对农业都进行大量的补贴。相比之下,中国的农业生产以小规模的家庭生产为主,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一定数量地存在但相对耕作面积小。政府对农业生产实行了补贴,但数额较小,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普遍不高。由此,我国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对美国不存在优势。
再看贸易环节,我国对美国出口的农产品作物主要有水产品、大蒜、蜂蜜、蘑菇罐头和禽肉等。美国则针锋相对地实施了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针对水产品,美国先后采取了反倾销、技术壁垒,国会和其他部门通过制定相应法规限制从我国进口;对其他农产品也设置了贸易壁垒,让我国在对美农产品贸易中深感鸡肋不已。美国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则以粮食为主,由于需求刚性的驱使,我国每年不得不从美国进口大量粮食作物。
在中美的农产品贸易中,美国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一方面由于其对华农产品贸易的优势,另一方面则是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绝对霸权所致,美国充分利用其WTO的话语权,肆意曲解世贸条文,一边降低本国出口门槛,一边为别国设置贸易屏障。一压一提之间,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已大行其道,加上本身具有的产能优势,便在所谓的竞争中占尽了天时地利,其市场占有率可想而知。
3. 怎样理解农产品国际营销风险大
农产品多为鲜活易腐商品,有的体大笨重,搬运不便,即使干货,贮版存期也有限,在国权际运销过程中会遇到更大风险。因此要特别注意保鲜、保洁,轻搬快运,防止受潮、霉变、雨淋。更重要的是要严把质量关,严防有病虫害、有毒变质食品混入,造成检疫不合格而被扣被罚,减少损失,并确保消费者食用的安全卫生。
当然,一般情况下,高风险寓意着高回报。
4. 美国的农业特点是什么
美国农业的主要特点
(一)标准化生产方式不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同时也是坚实的技术壁垒.为了确保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了包括农业部(食品安全及检验服务局,谷物检验、包装、储存管理局,动植物检验服务局)、食品药物管理局、环保署,卫生部等在内的诸多行政管理机构,各州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上下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行政管理机制,各类农产品生产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标准化生产方式已完全普及。美国政府非常注重通过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在标准化生产方面逐步完善了相应的法规。如《联邦鸡蛋生产检验法》、《联邦肉类检验法》、《联邦家禽生产检验法》,《联邦公共健康服务法》、《饲料法》、《肥料法》、《鱼类检验法》等,其中把食品安全管理放到了突出的位置,确保了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同时也为国外农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建立了坚实的技术壁垒。美国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依法对食品安全行使监督职能,各项职责非常明确,监督分工十分具体。如食品安全检验服务局,对其生产的鱼类、谷类以及动植类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环保署在生产环节中是否对空气、水源土壤等生态环境构成污染,都要进行严格监督。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违规的生产者进行严厉的处罚;没有达到标准要求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公司,一经查实,立即依法予以重罚,一直罚到倾家荡产为止。同时,在监督中强调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有序的预防机制。
(二)农业合作社为农业高度集约化经营做出了重要贡献
美国农业的最大特点是高度集约化经营,而农业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合作社连接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较好地解决了生产与销售之间的衔接,同时,还避免了同一产品在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价格竞争,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是个体农场主(农户)为了增强经营活动能力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三位一体互助合作经营性质的组织,拥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职能,其组织成员由合作社董事会,理事会选聘使用。农业合作社不像私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像政府部门可以提供无偿服务,而是在商品交换原则的基础上,以社员获益为基本宗旨。作为农民的组织代表,农业合作社的主要作用是:(1)负责同政府、议会、工商界以及外国机构的对话、谈判、维护农民的共同利益;(2)承担宣传和推销农副产品的任务;(3)负责组织农业信息传播以及与社会其他行为建立联系;(4)对国家农产品检疫,食品立法等提出建议。
(三)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独具特色
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是美国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早在20世纪30年代即建立起了集教育、科研、推广一体的独具特色的三结合体系。包含三个层次:在联邦一级农业部设有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三个局。农业部还下设一个农业科技研究中心,该中心在各州设有120多个专业研究所,主要分布在各州大学内。大学内设有农业实验站和农业推广站,往往集教学、科研、推广三个职能为一体。在县一级设有州立大学派出机构推广站。这种三结合的体系密切合作,使美国农业科技推广呈现这样几个基本特征(1)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农业人才,州立大学每年都要向农业部门培养和输送一大批高级农业人才,这些人员充实在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有的还直接当了农场主。(2)确保农业科研成果源源不断地向农业生产领域输送。大学纳教授既从事教学也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业基础理论研究在大学的实验室,应用研究由大学研究所和实验站共同完成。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结合,推广人员将农民的实际需要迅速反馈,使得农业科研成果有针对性并且源源不断地进入农业生产领域。(3)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速度加快。美国现有约3000多个科技推广机构,他们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在及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推广给农民的同时,也将农民的要求带回大学和科研部门,从而缩短了科研成果开发和推广周期,加速了科研成果向生产成果的转化。
5. 农产品有何特点
人口饮食结构变化导致农产品需求改变,农业经营主体向两极化发展和经济和人口增长推动经济产业结构改变。
一是人口饮食结构变化导致农产品需求改变。2050年世界人口预计增长至100亿,世界经济生产力也将有显著增长,促使中低收入国家加速向提高肉类、蔬菜和水果的消费转变,而谷物在饮食结构中的比例则会降低,造成农产品产量相应发生变化。
二是农业经营主体向两极化发展。农业巨头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凭借其资金实力、技术垄断及市场控制能力,在种植、仓储、运输、加工、贸易等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纵向布局不断加强,信息、资源、资本日趋集中到大型农业企业手中;
使它们形成垄断优势,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联盟化、标准化水平越来越高,小型农业企业和个体经营的小农户逐渐出局,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全球很多国家和区域都出现“农业女性化”现象。
三是经济和人口增长推动经济产业结构改变。在全球范围内,农业产出在全行业中的比重和农业人口就业比例均不断缩小。尽管农业投资和农业技术创新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但自然资源退化、生物多样性缺失及病虫害蔓延导致农业产量增长依然过慢,难以满足全球人口需求,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受经济和人口增长双双减速影响,大宗商品需求增长将放缓。谷物、肉类、鱼类和植物油等的需求增长会显著放缓。
其中,植物油产品在生物质燃料开发政策的驱动下,过去增长快,生物质燃料市场受政策和原油价格影响显著,就目前的政策和较平稳的油价预期来看,植物油市场或难维持之前的热度。相较之下,由于人均消费量持续增长,食糖需求增长率只会轻微下跌。
受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消费的推动,新鲜乳制品市场需求增长率将继续提高。其他乳制品,如奶酪、黄油、奶粉等虽然需求增长率基本保持平稳,但仍高于谷物、肉类和鱼类。
6. 国外产品的特点
一、共性特点概览
1标准种类繁多、要求较为具体,涉及到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包装、运输、储存、标签、品质、等级,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最大兽药残留物允许含量和最大杀虫剂残留物允许含量等要求,以及特殊的具体规定,如海洋和淡水鱼及鱼产品的有关标准、新鲜水果和蔬菜及加工水果和蔬菜的有关规定、有机产品和转基因产品的有关标准、可可产品和巧克力产品的有关标准,甚至还包括农产品进出口检验和认证制度,农产品取样和分析方法等方面的标准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
2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大多数农产品质量标准在制定的开始,就注重与国际接轨,注重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的标准,如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准,国际有机运动联盟的有机食品标准等,一开始就融入到国际标准行列和适应国际市场要求。同时又结合本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加以细化,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又具有可操作性。
3标准系统化、法律化。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从生产领域到加工,到贸易(从农场到餐桌)等都具有内在的制约和连带关系,标准较为完善;不同的领域或部门都尽量做到各自所推行的标准不存在明显的冲突。二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尽量赋予法律的内涵和给予法律的保证,技术要求与法律权威结合在一起。
4充分发挥农产品标准权威管理机构的职能,即:一方面积极处理和协调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沟通农产品标准制定、检测等不同的管理机构、监督、检测和监测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与各种政府职能机构的分工合作(或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广泛吸收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经营者参与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同时,对生产者、农产品经营者就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关键技术进行深入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展开。
5从世界范围来看,农业标准化工作有的是以政府为主,有的是以行业或企业为主体。在我国,农业标准化的主体还是以政府或准政府组织为多数。因为像农业部门生产者非常分散,如果依靠农户自身解决产品的标准化,根本不可能。特别是对标难化工作的启动来说,政府主导有着独特的优势,政府权力的强制性可以化解许多围绕标准化工作产生的成本,这也是政府推动模式在许多地区取得成功的原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标准化都依靠政府来做,根据农产品的质量可控制的强弱,政府作用也可增强或减弱。
二、美国与欧盟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比较
1欧盟及欧盟各国由于普遍经济、技术实力强,因而其农产品技术标准水平高,法规较严,尤其对产品的环境标准要求,更是让一般国家望尘莫及,当然也包括美国在内。如对肉食品,不但要求检查农药残留量,还要检查出口国生产厂家的卫生条件,另外欧盟还有指令对工作间温度,肉制品配方,以及容器和包装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此外,各成员国还有自己的严格的技术标准,可随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执行。
2美国和欧盟等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等标准时,都将其与食品安全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如美国特别强调,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必须达到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以及环保的目的。美国的食品安全已成体系,它以强有力的、灵活和科学的联邦和州的法律为基础,同时也赋予食品行业必要的食品质量控制权利。政府各有关机构和食品生产等部门基本上能做到有效的配合与协作。同时,美国食品安全体系重视预防和以科学为基础的风险分析和预防,即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都考虑了风险,并有相应的预防措施。欧盟委员会也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在已有的食品、农产品以及工业产品的安全标准基础上,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在2001年底通过立法,建立独立的食品管理机构,并希望使其在2002年开始行使职能。可以说,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新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则更注重对农畜产品和新型食品质量的要求。
不管美国还是欧盟,都力求通过专门机构,通过收集和分析信息以及风险交流,提供科学指导和法规制定,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及时而有效的监控和预防。比较起来,美国在这方面似乎更成熟、更有基础。
3从检测体系看,美国做了更多的工作。单联邦谷物检测系统,就包含样本检测和监督系统,主观检测和评价系统,市场监控和早期预警计划等,可谓机构组织严密,手段先进。农业部负责的畜禽产品检测体系也在1996年对检测程序进行了更新,从注霓危害后的跟踪检测转为对肉类和禽类产品受污染的预防,实现食品安全预防现代化。欧盟也非常重视对农产品尤其是畜产品的分析与检测,同美国一样,强调生产企业利用HACCP来监督和控制生产操作过程。然而,2000年以来出现的疯牛病和二恶英等事件,说明欧盟现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对采自众多信息渠道的信息缺乏统一协调和有效分析。
4美国与欧盟都十分关注有机食品的发展。1991年欧盟有关有机农业的规则正式颁布,即欧盟有机农业条例2092/9l。之后,该标准不断得到修改、补充和完善。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有机产品的标识。美国在1990年就通过了有机食品生产法案,1992年成立国家有机食品标准委员会31997年美农业部制定了有机规章提案。1999年有机贸易协会发表美国民间有机标准。2000年底,美国农业部确定了美国的有机农业标准。不同之处是欧盟有机农业标准更多隐含着对农村环境的关注,其发展和管理显得更成熟,对全球的影响也更明显。
7. 农产品特点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对农产品营销有何指导意义
农产品行业有一来定的风险性源,虽然有一定的收益,但是这都和风险成正比的.比如08年的大蒜,品种多,数量大,而且销售渠道庞大而且麻烦.带有一定的隐蔽性,08年2毛几甚至不值钱的大蒜,有人炒作,有大蒜协会炒作.有房地产,煤矿老板炒作.价钱一月之间涨到4元多,后者更到5元多.垄断销售.一般和产地老板不熟悉是拿不到货的,这也使销售渠道复杂.这个周期性比较短.每年基本都有大蒜出来.但是供求性和需求性决定涨跌,再者就是出口量大了.
第二个比如辣椒.2010年的辣椒北方农民产量好,价钱估计不到,无辣椒商下手收购,但是南方辣椒干旱减产80%.导致南方辣椒商疯狂抢购北方辣椒,顿时辣椒供不应求,价格一路上升,从6.78元升到9.12元,南方需求量也大.供不应求.
不知满意否?
8. 中国农产品销售和日本农产品销售区别
日本耕地少,一般不种植占地多的蔓生蔬果,中国地域大,各地口味不同,农产品的销售主要受地域限制。
9. 当前农产品物流营销有哪些特点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研究
摘要:相对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瓶颈。与国外农产品流通渠道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还存在诸多的弊端。在目前条件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从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手段)、政府政策支撑体系等层面进行创新,这是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154(2009)02—0016—07
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的建设无疑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之一。长久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着在“大工业、小农业”二元经济结构内如何激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的难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农民、农村对市场的不适应和制度、政策建设的落后(夏春玉,2005)。在目前条件下,要提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而创新从哪些层面展开,这是发展我国农产品流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内外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现状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是指农产品从生产者向最终消费者转移过程中所采取的流通方式或组织方式,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渠道结构、参与主体、成员关系、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支撑体系等。迄今为止,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变:农产品运销阶段一分销商销售为主阶段一垂直一体化渠道阶段一以顾客为中心的渠道阶段一渠道整合阶段(孙剑、李崇光,2003)。从世界和我国范围来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呈现出如下的类型和特点。
(一)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类型与特点
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形成,受各国社会体制、农业生产、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影响。迄今为止。世界农产品流通渠道主要有三种模式:东亚模式、西欧模式与北美模式(见表1)。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类型与特点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借鉴和吸纳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我国目前现存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主要有“农户+批发商”模式;“农户+龙头企业”模式;“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农户+供应商+超市”模式(赵一夫、任爱荣,2007)。各模式表现出不同的流通效率、渠道结构、稳定性等特点。
但总的来看,我国农产品渠道模式呈现出“权力不平衡性”和“结构不对称性”,渠道权力严重向龙头企业倾斜,农户谈判能力弱,利益受不到保障;渠道结构呈现出“两端小中间大”的不对称性,农户和零售终端规模小,中间流通环节纷杂,造成流通不畅,效率低下。由于“权力不平衡性”和“结构不对称性”,又导致“关系不稳定”,表现为违约率高。对比我国与世界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发现,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还相当不完善,存在诸多的弊端,主要表现为流通成本高、渠道关系不稳定、上游参与主体力量薄弱、流通业态单一、流通技术不发达、政府政策支撑体系欠缺、流通效率低下等(表2),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亟待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进行变革和创新。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
近年来,在借鉴国外农产品流通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学术界和实践界在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方面作了大量的有意义的探讨。
袁华(2005)提出了构建以合作组织为纽带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张闯,夏春玉(2005)认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稳定性及效率有赖于农产品流通合作社规模与实力的壮大、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的互补性制度安排。熊湘辉,白彦平(2006)认为,创新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应该从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易条件;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革新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交易方式;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入手。周发明(2007)认为,构建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提高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产品品牌经营战略,完善批发市场、构建农产品新型营销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零售业态和交易方式的变革。张希颖,杩海霞(2007)提出了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连锁经营模式。王新利,李世武(2008)提出了渠道结构信息化、主体组织化及联盟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思路。
以上这些探讨为我们进行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创新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和深厚基础,但是学者们对这些探索大都是基于某一视角而论,没有形成一套较为系统的体系。笔者认为,模式创新应该站在现有模式基础上,发现优点和不足进而进行创新。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应该针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诸多的弊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进行:渠道关系层面、参与主体层面、流通业态层面、流通技术/手段层面、政府政策支撑体系层面(图1)。
(一)渠道关系创新
迄今为止,渠道理论研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以效率和效益为重心一以权力和冲突为重心一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的演变。而以关系和联盟为重心正是渠道关系学派研究的重点,渠道关系是指一条渠道中共同做生意的各成员之间的交往状态和合作深度,根据业务关系合作的深度,可将渠道关系分为交易型关系,合作关系,伙伴关系和联盟关系(卜妙金,2001)。而“联盟关系”正成为渠道模式创新的新着力点。因此,笔者认为,从关系层面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主要是建立农产品渠道联盟。从构建渠道联盟视角来看,除了发展渠道纵向联盟,还应该注重发展渠道横向联盟。根据我国农业现实,笔者认为,可考虑从资源优势的角度发挥三个联盟主体(农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核心作用。农产品渠道联盟模式主要应涵盖生产、加工、流通三方面的内容。
1 合作社(协会)指导下的农户生产联盟。这种联盟模式主要是以农户间共通性和互补性资源,建构产业群聚体系,整合农户间专业化技能、信息和生产设施等关键性资源,以一致性的定位,推动农产品生产技术化和规模化,实质上属于横向渠道联盟(图2)。比如,蔬菜联盟、水果联盟、谷物联盟、西瓜联盟等。他们采取共同采购种苗、共同育苗、共同租地、共同采购农药、肥料、饲料、共同采购耕耘机与车辆进行农产品生产。因为农户的分散性和弱组织性,这种联盟应在合作社或者其他农业协会的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操作透明,农户自愿的原则进行。
2 加工企业主导下的企业加工联盟。基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现状,可考虑利用“龙头”加工企业农业生产技术和食品加工优势,通过建立“企业加工联盟体”,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等战略目标。这种联盟纵横模式都存在(图3),但主要应该发展横向联盟(图3的虚线矩形部分)。横向模式的内容通常包括:共同采购包装设备、共同采购纸箱、共同采购冷藏设备、包装设备交换使用、冷藏设备交换使用、产品销售搭配、共同分级包装、共同冷 藏或使用仓库等(陈贻设,2003)。
可以采取的具体策略有:(1)企业间加强合作,发展具市场导向、市场差异化及具外销潜力、新鲜优势、特殊效益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通过同业与异业联盟,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2)扶植小型农村加工企业,推动产地品牌、通路的共同营销和建设,可采取以大区域(如县级以上)来建立共同品牌,组建农产品加工中心,建立网络化、立体化的农产品加工联盟体系。(3)共同建立本身不具生产优势的境外原料供应联盟体系,降低成本,维持加工原料的稳定供应。
3 营销企业主导下的流通联盟。流通联盟是通过广泛建立农产品的各种国内外营销通路,与同业或异业营销企业进行联盟,主要目的是整合农产品之间(纵向)以及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横向)的流通渠道,建立快速、高效、稳定的农产品配销体系(图4虚线矩形部分)。
可以采取的具体策略有:(1)整合营销企业的物流设施及通路资源,通过同业联盟建立专业、高效及具规模效应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联合组建或借用第三方物流)。(2)与其他非农企业异业联盟,建立农产品运销公司或区域物流中心,进行农产品共同配送,盘活流通。(3)通过打造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和规范的连锁经营体系,建立与实施具有“扁平化、集中化、强控制、高效率”特点的“生产者一加工配送中心一农产品销售集团连锁店一消费者”新型渠道模式(陈晓群、冉春娥,2007)。(4)建构农业产销信息网,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化,建立具JIT模式的农产品产销联盟,实现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网络化、高效化(何廷玲、夏文汇,2005)。
4 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构建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可使农产品从分散的农户通过超市(卖场)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控制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但由于超市(卖场)在我国农产品物流中占的比例还比较低,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缺乏,因此,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重点应集中在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上(图5)。
可采取的策略有:(1)在超市、量贩店设立品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专柜。(2)扶植农业大户和大型超市(卖场)直接建立渠道战略合作关系,强化对超市(卖场)的新鲜农产品供应。(3)尝试在较小型超市间建立联合物流配送中心(联合组建或借用第三方物流),进行统一采购,同时让联合物流配送中心牵头与农户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渠道参与主体创新
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这种低组织化程度尤其以农户组织化程度低最为明显。这种低组织化程度造成市场信息搜寻成本高,交易费用高,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低。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营销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周发明(2007)曾指出“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成为中国农产品营销的最重要的主体”。但低组织化程度不仅仅在农户端,在龙头企业和经销商身上也有体现。“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弱以及人才缺乏等原因,也不能很好地加工农产品,导致农产品增值有限且不能使顾客满意”(王新利、李世武,2008)。因此,渠道参与主体创新应该从农户、龙头企业和经销商三方面进行。
1 农户组织化。主要手段一是可通过共同购买、共同销售、技术与服务共享等实现联合;二是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努力增强其规模与实力,发挥流通主体作用。比如,可以组建上文所说的“农户生产联盟”,还可以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服务职能,利用龙头企业的牵动作用发挥专业学会、协会、村级基层组织和乡土能人的作用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张红宇(2007)提出了六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模式,分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现代公司制企业模式,传统农村合作组织的改造转型模式,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生产服务的组织化提供模式。郭红(2007)提出了两种适用于不同的产业水平的农村科技专业合作组织模式——“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和“研究机构+支部+专合组织”模式——来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
2 龙头企业规模化。当前,我国现有的龙头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可通过对龙头企业内部相关业务重组,抓精放弱,使企业经营自己的强项;对弱小的企业应予以合并,扩大企业的覆盖面和业务范围;对正在发展且企业规模和实力一般的企业要积极促其联合,不仅增大规模更重要的是提升竞争力(王新利、李世武,2008)。张希颖、杩海霞(2007)也指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加快国有农业流通企业改组改制。鼓励优质企业,以优质资产为纽带,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鼓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以及外资等国内外各种资本参与流通企业改组改造。
3 经销商品牌化。由于流通发展的滞后,我国现有的关于农产品的经销商数量多、规模小并且竞争力低,因此,可通过支持大型农产品经销商采用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帮助这些企业实现规模扩张,使之尽快成为拥有自主品牌、竞争能力强、带动作用强的大型农产品分销集团。
(三)流通业态创新
商务部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努力提高连锁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中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因此,流通业态的创新成为建设农村市场体系的关键。笔者认为,流通业态创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经营“连锁化”。农产品连锁经营是目前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开展连锁经营,首先要积极培育农产品连锁经营主体,可结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情况,培育连锁经营主体。其次要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生产基地和农户,有品牌、有市场的良好条件,引导它们通过开设直销店、连锁店等形式,不断壮大连锁网络,将更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向市场,打响企业品牌。再次要积极推进工商企业投资农产品连锁经营,引导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等方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业务,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一些企业已经在此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苏果”超市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涌现出三种比较成功的连锁经营模式:一是无锡的“天惠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基地+保险承诺”;二是镇江的“万方连锁超市+基地”;三是盐城的“放心粮油专卖连锁店+加工企业+基地”(张希颖、祃海霞,2007)。
2 销售“超市化”。农产品销售“超市化”是农产品进人品牌竞争阶段的标志。农产品销售超市化的实质,就是商业企业从流通领越向农产品生产领域渗透和扩张,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以现代流通业作为引导,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超市化不仅能提升市场品位,吸引更多消 费者,而且有利于引导农业生产按照消费需求组织生产,调整结构,提高品质,克服农副产品生产的盲目性,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3 配送“集中化”。配送“集中化”就是要求农产品流通施行以“物流中心”为连接纽带的一体化渠道模式。“由于物流中心一般具有较大的规模与物流能力,一般可以同时为多个上游环节及下游环节提供物流服务,所以通过物流中心联结供应链上下游环节,能够大大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汪旭晖,2008),形成一定的综合效应和规模效应,进而促进农产品物流向一体化、集约化的发展,最后形成一个社会化的高效农产品物流体系(张文松、王树祥,2006)。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有实力的零售连锁企业已经拥有或正在组建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如上海联华、江苏苏果。
(四)流通技术/手段创新
业态的创新必须以流通技术/手段创新作为支撑,它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技术保证。笔者认为,流通技术/手段创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物流体系创新。营销渠道的高效率需要物流系统的高效率作支撑,“实现物流系统高效率必须把传统的物流途径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周发明,2007)。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大幅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减少流通损耗,提高流通绩效。而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相对农业发达国家还偏高。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达25%-3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蔬果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蔬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方昕,2002)。
因此,物流体系的创新应该围绕着建立能够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的现代物流体系来进行。具体策略有:
(1)树立和加强现代物流意识,现代物流不仅仅是运输,更是信息化,标准化,全程化,一体化的服务。
(2)积极实施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可以减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能够提高物流速度,降低物流成本,节约交易费用。而农产品生产经营通过实施第三方物流能够给其带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其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利润(张希颖、杩海霞,2007)。
(3)抓好农产品物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物流用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等方面,不仅要结合WTO规则,制订能够与国际同行业接轨的标准,而且要强化应用。
(4)开展物流共同化业务。物流共同化是企业之间通过由物流联盟(Logistics allianoe)等方式来处理营运中有关物品流通(Physical distribution)的业务。共同化能够达到降低经营成本、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经营能力和内容的作用。共同化可通过企业间共组物流体系,或共享物流专长(如专业人力、知识及技术,及其广布的据点和设施)等方式来实现,具体形式诸如策略联盟、伙伴关系、中心卫星工厂制度、物流外包等。
2 交易方式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创新要求在农产品领域逐渐采用拍卖、仓单、远程合约、期货等交易方式(周发明,2007),积极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具体策略有:
(1)扩大农产品拍卖制度的试验试点。在条件基本具备的地方尤其是销地批发市场逐步尝试采用拍卖、合约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对于拍卖设施不完备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暂时采取传统的叫价方式;而对于档次高、标准化和规格化程度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开展电脑拍卖的试点(汪旭辉,2005)。在这方面深圳“布吉模式”的做法值得借鉴。
(2)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利于农产品的价格发现,有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价格预期。但期货交易对农产品本身、制度、设施等要求较高,大力推广仍有局限。谢勇模(2006)根据我国目前的农户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市场能力不足、并不具备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能力和条件,提出了通过合作社把农户和期货结合的“期货合作社”构想。他认为可以考虑两种主要的期货合作社模式。一是“企农联合型期货合作社”。农户组建或参加合作社,合作组织代表农户与订单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由于可以利用期货市场来归避风险,合作社的建立既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又降低了企业与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稳定了流通渠道关系,实现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三方共赢。二是“信农互动型期货合作社”。信贷机构根据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期货销售协议向合作社提供一定比例贷款,合作社以这笔贷款开展资金互助,放大资金需求,联结更多农户进入合作社,同时解决信贷机构面对分散的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运行成本高的问题。
(3)积极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从而形成信息商务化、数字化,可以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到一起,解决了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帮助农产品经营者科学决策,合理的安排生产,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传统经济下的流通过程,形成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组成的并以信息流为核心全新的流通流程,可有效避免农业生产的盲目性,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比如有些涉农企业已经实施了诸如综合性第三方电子市场、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市场、B2B电子市场、(B+C)2B电子市场模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需通过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加快信息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安全可靠的支付体制等措施来保证。
(五)政府政策支撑体系创新
我国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中,政府主要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政府非市场化手段盛行。因此,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变“管理者”为“服务者”,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平台和政策保障。
1 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政府要建立快速、准确、有效的农产品信息传播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并建立信息中介组织;加强农村信息市场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控问题探索机制,识别真假信息;大力培训农村信息化管理人才。
2 转变对农产品流通主体支持方式。对农产品龙头企业而言,要将支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出口创汇、产业升级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转到发挥其对农户、特别是中小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上。财政支持要取消无偿支持的方式,改为全部通过贴息,或建立担保基金的方式进行。对农合组织,要加大对其在财税、信贷方面的支持力度。比如税收减免、政策优惠、专项资金支持、信贷支持等。
3 完善农产品流通立法。国家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农产品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使农产品流通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中央和地方应制订和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公开发布制和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制度,保证农产品“依法”流通和“安全”流通。
三、结语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流通渠道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与效率,进而影响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进行流通渠道的变革和创新将会为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注入新的动力。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手段和政府政策支撑体系的创新也许能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变革提供新的视角。
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