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鞍山公安局有专门打击传销的队伍吗打传电话是多少
在鞍山直接打110就可以,啥事都能办。
❷ 目前政府对于打击网络传销有什么举措吗
有的,前不久腾讯与工商总局共同创建了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政企联手协同开展网络传销的打击治理工作。
❸ 公安部工商总局重点打击哪几类网络传销
公安部工商总局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
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
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
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同时,对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分子、“职业化”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3)公安局举行打击网络传销培训扩展阅读: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刑事打击
至2008年以来,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出,为更有利于打击组织传销的犯罪,应当在刑法中对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作出专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❹ 今天到公安局举报网络传销,警察说管不起啊,难道就让传销人员逍遥法外么
警察是混蛋!你直接给当电视台打电话,或者就是打市长热线。其实传销就怕曝光,你闹得越热闹,效果越好啊!祝你好运
❺ 为什么公安不能严厉打击这些传销.诈骗.黑恶毒严重危害社会恶魔
判定是否传销,主复要看是否符制合以下特征:
一是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
二是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三是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这也是维系传销网络的重要基础。
如果符合即为传销,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❻ 公安部打击的传销企业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所有传销都属于违法行为,必须禁止。
传销是从外国引专进来的,是一种古属老的金字塔骗术,传到我国后发生了一些变异,出现了网络传销的概念。传销有两个特征,一个是传销的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自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变相传销活动则是以高利润为诱饵,传销的组织者对参加者承诺的利润回报,远远高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对传销经营活动必须坚决予以禁止。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进行处罚;对利用传销进行诈骗,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品以及进行邪教、帮会、迷信、流氓等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打击非法传销的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坚决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加强对传销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的重要性。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是非法传销组织和个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常采用的一种手段。一般集中在居民住宅或宾馆、礼堂、会场、影院等场所,其形式隐蔽,监管难度大,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迷信、帮会、邪教、煽动性宣传及虚假广告宣传的重要途径。如不及时予以查禁打击,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将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严格规范传销培训活动。凡举办和承办传销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提前15日,将培训申请书(载明培训场地、人数、时间、授课内容、授课人等事项)报培训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传销培训活动,也不得为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秉公执法,从重从严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传销培训活动进行监管和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但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请各地将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
❽ 为何要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行动
1月26日消息,近年来,公安机关加大了对违规金融活动、非法集资等的打击力度。据公安部官网消息,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公安机关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此外,会议还强调称,在打击中把控赃追赃作为重点,规范资金查控,强化追赃挽损,严惩首要犯罪份子,最大限度保护受骗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