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商监管执法应突出哪些工作
这是外地的工商部门的工作经验,你可以参考一下:
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石,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保障。在加快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大环境下,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对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确保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工商部门在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有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研究并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仍是当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课题。基于此,笔者将在分析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后,提出若干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策思考。
一、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提出及漳州做的主要工作
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的活动。其主要任务在于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防止滥用权力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工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台了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一系列执法监督制度,并在工作中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力度,基本上实现了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任务和目的。笔者所在的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也从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制度设计、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约束机制等方面入手,在加强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加强机构建设
为适应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先后成立了法制科、法制股作为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建立了以法制机构为平台,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为支点的市县所三级法制工作网络,确定了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领导分离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执法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将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所需费用列入经费支出预算,每年从办公、办案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普法宣传、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的费用,为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完善制度设计
针对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漳州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某些不相适应的状况,制定、实施《查处行政违法违章行为操作规范》、《规范基层行政处罚行为若干规定》等执法规范,明确执法办案的权限、程序和基本要求,规范、指导基层执法办案行为。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委员会,进行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此外,在总结执法经验和广泛听取一线办案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执法办案规范文书,有效解决以往执法文书不统一、格式混乱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保证人员配备,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来抓。现全市工商系统共有法制机构人员33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63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近95%,法律专业达35%,专业素质普遍较高。同时,通过创设《法制天地》,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案卷评析、跟班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展开范围广阔、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培训教育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工作人员成为全体执法人员学法、懂法标兵,为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人员素质保证。
(四)强化约束机制
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建立了市县所三级案件核审工作网络,从主体、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及程序等方面,对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实现“案案有核审”,努力做到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质量评议办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议细则》,成立了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质量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半年、全年集中互评互查为主,专项检查、现场抽查并进的行政执法检查评议制度,力求通过广泛、深入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研究执法薄弱环节,解决执法实际困难,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把握能力,提高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虽经多年的努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获得不小的成效,但若以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审视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就不难发现,当前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着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引起大家的关注。
(一)现行体制弊端导致执法与监督矛盾十分突出
在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下,虽然强调依法行政,也更加注重执法的规范性,但在实际工作中,追求“执法成果”和罚没收入,仍是行政执法工作最重要的评判指标。因此,完成案件类型,提高案件数量,增加罚没款收入,仍是目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动力所在。当执法监督工作与追求“执法成果”的目标相抵触时,往往被迫让路,甚至个别执法监督人员也参与到提高“执法成果”的研究中去,致使执法监督职责虚置的现象日益严重。。
同时,以罚没收入定办案经费的执法激励机制,客观上也造成执法中不应有的利益驱动,促使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目标愈发偏离监管的轨道。在一些执法违法的事例中,执法者吹毛求疵、越权管辖、重罚轻管、一事多罚等无不与罚没款相联系。在这样的体制下,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事关经济利益的冲突,正确的行政执法理念则无法得以灌输和确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等依法行政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的落实必然受到影响。
(二)执法监督正确理念薄弱造成的形式监督不断增多
在一些地方和工作人员中,执法监督的正确理念尚未被完全接受,存在不少错误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倾向。一是执法者把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重权力,轻监督,甚至采取各种方法规避监督、对抗监督。有的认为监督是故意挑刺、找茬,影响工作效率,增加执法成本;有的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硬任务是查案,特别是在在目前人员、经费不足情况下,强调执法监督,并不能解决队伍建设和执法中的现实问题,执法监督应当为执法办案让路。二是监督者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怕得罪人的畏难情绪,在履行监督职责中顾虑重重。有的怕得罪领导和同事,怕影响上下左右的关系,怕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对发现的错误执法行为不敢纠正和追究过错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执法监督流于形式;有的认为监督工作难有作为,不如在其他业务线上工作更易出成绩,因而不安心监督工作。所有这些都使得执法监督经常成为一种形式或摆设。
(三)执法监督机制缺陷产生的职能缺位日趋严重
从实践看,目前执法监督主体在实际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法律授权上赋予的权威性与实际执行中产生的权威性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监督工作难于有效开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难于到位。这主要与执法监督机制设置中的一些缺陷有关。
一是在执法监督主体的地位上,虽然作为执法监督重要主体的法制机构是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其与被监督的相关部门,特别是一些要害部门的规格和级别却一样。这种行政位阶上的平行性,使得其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对相关部门,特别是那些要害部门行使权力时,难于发挥法律赋予的权威性,从而造成监督职能的缺位。这种情况在监督工作得不到上级领导有力支持时尤为明显。
二是在执法监督职责的划分上,作为执法监督主体的法制机构本身,除了要负责执法监督和应对诉讼、复议等本职工作外,目前还要承担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如干部培训、法制宣传、行政指导、平安创建等,使法制机构成了什么工作都参与的“万金油”。这种工作职责划分上的错乱,使得法制机构人员无法集中有限的精力开展本属于它的执法监督工作,这样也就使得执法监督的职能缺位更加成为可能。
三是在执法监督内部的业务分工上,也存在不科学的地方,影响着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如法制机构同时承担案件核审、听证、执法检查等职能,对于一个具体的行政案件,经过法制机构核审通过后,如果当事人提出听证,依然由同一法制机构,甚至是同一个人开展听证组织工作并出具听证报告提出听证意见。此时,如果法制机构经过听证否认处罚意见,就等于否认原有核审结果。因此法制机构往往宁可一错再错,也不会“自打嘴巴”。同样的道理,在开展同级执法检查时,法制机构也多不愿意对本机构核审的案件提出异议,这也是上级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往往能发现同级检查中未被发现问题的原因所在。
四是在执法监督合力的形成上,工商机关的内部执法监督主要由纪检、监察、人教、法制等多个部门负责。法制机构虽然是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但是由于没有与其他部门形成统一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执法监督中形成法制部门管事不管人的现状,对于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违规问题,往往点到为止,无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由于无法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从而也使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四)执法监督内容失衡带来的总体监督效果不佳
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否全面平衡、恰当合理,直接关系到执法监督的成效。目前,在执法监督重心的确立上存在一些误区:一是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大多数法制机构往往习惯于把监督重心放在执法的实体问题上,而对办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般不会做过多的探究。二是重合法性监督,轻合理性监督。法制机构首要关注的往往是执法权的行使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对该行为是否合理、公正,则认为这是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而不必过多监督,或感到不便监督。三是重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监督不够。目前的执法监督主要是事后的审核把关和执法检查考评,而事前的执法决策监督和事中的执法过程监督被忽略,缺乏对执法整体过程的动态监督制度。四是重对事的监督而忽略对人的监督。有的地方每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大量执法问题,但被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却寥寥无几。这种重视执法行为的监督而忽视对行为人责任追究的监督方式,不但不能有效地纠正已发生的执法过错行为,反而使有些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产生“监督无效论”的错误认识,助长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执法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备,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相对滞后等因素也是影响执法监督效果的重要原因,是今后在完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同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解决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问题的若干对策思考
针对现阶段工商行政执法监督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任务、特点,笔者认为,现阶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必须按照“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确立科学的工商行政执法监督评价标准
要把依法行政,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作为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轴,把依法执法作为执法工作最基本的评判指标,在评优评先、奖励晋级中实施违法否决制,一旦任期出现自己或者下属执法违法,取消一切评优评先、奖励晋级资格。要完善执法激励机制,在保留执法的利益驱动,克服执法惰性的基础上,将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激励机制中。如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通过率、听证支持率、复议诉讼维持率作为决定激励机制中的一个制约因素,发现执法违法、违规、不当的,依情节扣除或者加倍扣除相应奖励,抑制执法人员为了追求罚没款而违法执法、不合理执法的原始动机。
(二)强化正确执法监督理念的培育和养成工作
没有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观念是执法监督效果不佳的最主要因素,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首先应从观念层面人手,不断加强执法监督教育工作,强化执法监督重要性认识,提高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采用各种方式,有计划的、经常性的对包括本机关领导在内的全体干部进行执法监督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具体包括专门的执法监督教育培训和考核,及执法业务培训中有监督内容的培训考核。通过培训考核,使各级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全体工商干部崇尚法律、忠于法律,坚持执法为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从制度改革入手赋予法制机构应有的权威性
法制机构是执法监督的职能部门,应确立其中枢地位,从监督工作部署到内部日常监督考评,都应该将法制机构作为中枢环节,同时明确纪检、监察、人教等多个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形成以法制部门业务监督为核心,纪检、监察、人教等各监督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统一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要改变以事为主的监督方法,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对经监督查实确实存在执法过错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可以断言,追究一个“责任人”要比监督多起案件的实际成效明显。对有违法失职行为的监督人员也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使监督者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四)从改变监督方式入手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效率
执法监督是否有成效,如何把握好监督的方式至关重要。对此,根据执法和监督的现状,应适当调整监督的方式。一是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事实证明层级监督的作用远远大于同级监督,要提高层级监督力度,把层级监督作为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环节;二是强调监督工作常态化,改变以年终执法检查考评为主的做法,把监督的工作重心放在平时,并强化日常的监督效果;三是有针对性的定时开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执行等行政执法主要环节的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执法薄弱环节的重点监督;四是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在注重权力运行后果监督(即事后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执法决策环节和执法制度等执法规范建设的事先监督和执法主要环节的过程监督,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
(五)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监督效能的提高
工商执法外部监督形式较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接受、参与外部监督,促进内部执法监督提高监督效能。一是确立定期向人大代表征询意见制度,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分析、落实和反馈;二是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充分听取和接受司法机关对执法工作提出的司法建议和监督意见;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信访等基本救济途径,探索、拓展案件回访、民意调查等新的诉求渠道;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执法活动的信息,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为外部监督主体的监督提供监督标准和条件。
执法监督是件苦差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执法监督的重要性,通过强化执法监督独立程度、树立执法监督权威、落实执法监督机构保障、提高执法监督人员地位等一系列措施,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立一支素质高、技能强、有经验的专职执法监督的工作队伍,保证监督主体发挥应有效能,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保驾护航。
② 谁知道如何提高工商所法制员业务素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基层工商所设立法制员对于深化基层工商所法制改革,促进监督职能到位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新形势下,工商所法制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因此,只有在基层配备高素质的法制员才能强化工商所办案职能、提高办案效率,从而保证工商所法制工作的顺利运行。但从现有状况来看,工商所干部文
化程度偏低,专业人员比例偏低,虽然从中选拔优秀人才及骨干担任法制员,但精通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才甚少,这严重地制约了执法力度的提高和职能的到位,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提升工商所法制员的业务素质成为当前的紧要课题。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建立“四个一”学习制度法制员如欲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就应分阶段、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从而有计划地制定学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1、一周组织一次学习。规定每周一个下午为法制员集中学习时间,以案例研讨、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高法制员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形成在学习中发现问题、集体讨论解决问题的氛围,以达到共同提高。2、一月进行一次学法。将每月的某一天定为集中“学法日”,组织法制员学法。目前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较多,并且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正不断出台,设立“学法日”的目的即在于帮助法制员尽快了解掌握这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从而学以致用,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3、一季组织一次案件质量检查。先由各工商所对本所该季主办案件的案卷和台帐进行自查、自纠,然后各工商所之间进行互查,找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由法制科对所有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复核、确认,提出整改意见。4、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打分。由法制科牵头,对各所所办案件的案卷、台帐、简易处罚等进行检查、打分,将考核结果纳入法制员的考核档案之中,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一,并将发现的问题在《鼓楼工商》中公布,从而对存在问题的工商所和法制员进行鞭策,对其他工商所和法制员予以警示。二、开展培训、拓宽能力,做到“实、新、活、宽”目前,许多教育、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没有对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因此,我们的法制员培训应从实际出发,适应需求,并使其成为一种常规化、制度化的机制,纳入日常工作,达到“实、新、活、宽”的目标。所谓“实”即在理论学习上求实,坚持用党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制员,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坚定性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夯实政治素质基础。“新”即在培训内容上求新,组织WTO基本知识、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外语会话等知识更新培训,并根据工商监管职能转变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夯实业务素质基础。“活”就是在培训形式上求活。可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考察交流等方法,既开展综合法规的周期性培训、又进行专业技能的短期培训,满足法制员多元化的知识需求。“宽”就是在培训渠道上求宽。通过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等来夯实理论功底。并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形式,带领法制员到各兄弟分局学习巡查办案经验,还可邀请法制处领导、高校法学专家教授来我局授课。必要时,法制科也可进行现场办案,从而帮助法制员提升业务素质。此外,在培训中要注意提高法制员培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可由局领导组成培训小组,具体负责工商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部署和统一协调工作。决定培训的考核、奖励机制与方案,推选培训标兵,以提高法制员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坚持以考试竞赛上档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通过各种比赛巩固、强化培训成果。三、整章建制、进行制度化建设,形成比、学、赶、超的好局面提高法制员的业务素质,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只有用严格、完善的制度才能使法制员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实绩才可及时得到评定。1、建立案件质量考核制度。由各基层工商所案件领导小组自行拟定案件质量考核标准,随时对案件质量进行考核,并由法制员就典型、疑难案件进行讲评,这既有利于促使法制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也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2、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法制员可对本所查结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程序、实体有无异议、对处罚决定有无不满,从而确保本所办案人员执法准确,起到事后教育的作用。3、建立台帐、统计报表制度。法制员要及时将本所办案情况登录台帐和反馈给分局法制科,贯彻落实法制科及分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切实强化基层法制工作的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分局法制工作协调运转,力争上台阶、上水平、出成绩。4、建立法制员责任制。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法制员个人考核档案。坚持将对法制员的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同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个人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与评优评先、增资晋级挂钩,调
③ 工商如何严格执法办案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领导市、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业务、行政、人事、财物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④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应注意的事项
1,程序符合规定
2,适用法律法律准确,案件定性无误。
3,证据搜集全面
4,合法的前提下考虑合理性
5,该移送的案件应当移送
⑤ 如何提高工商部门执法办案技巧
要想提高没有什么捷径可取,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个人认为,在执法办案中必须认真处理并掌握好:管辖权的确定;违法时效的把握;违法主体的判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法规的适用这五个方面,同时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把握好办案的艺术性、严肃性和公正性,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⑥ 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如何开展网格化监督管理
一、科学划分“网格化”监管区域
该分局按照辖区内市场主体分布情况和地域特点,将辖区划分为八个“网格化”监管组,在划分过程中着力做到每个监管组的辖区范围、市场主体数量及监管任务大体均衡,各监管组都处于同一“起跑线”,这样的划分便于各监管组开展工作,也便于分局对各监管组的监管实效进行统计考核,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二、合理配置“网格化”监管人员
该分局配置“网格化”监管人员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新老搭配,以老带新原则。老同志对工商业务工作相对熟悉,实践经验丰富;年轻同志文化基础好,动手能力强,通过新老搭配,发挥优势互补作用。二是坚持强弱搭配,以强扶弱的原则。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迅速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工作能力。三是坚持刚柔搭配,刚柔相济的原则。根据干部个性的差异注重人员搭配,发挥每个干部的优势开展各项工作,使监管工作既积极有效,又平稳有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大力提升“网格化”监管人员素质
经济户口“网格化”监管取得成效关键在于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该分局结合“能力建设年”主题,对各类监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各业务条线由分管干部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对涉及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技能、要求、要领进行集体学习,通过结对教学、岗位轮训、现场练兵等形式,对干部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培训提高。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使每位干部在较短时间内熟悉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顺利推行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有效整合“网格化”监管资源
针对分局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增多,监管任务不断加重,而一线担任监管任务的工商管理干部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借助于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机制,采取三项措施,对分局监管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一是条线干部兼带监管组开展工作。如针对巡查监管一组辖区内外资企业相对较多,巡查监管二组辖区个体工商户较多的现状,分局将分管外资条线的某某同志和分管监管条线的某某同志任命为监管一组、二组组长,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力度。二是经检干部参加监管组一线巡查。平时将分局经检中队干部分别配置到各监管组,遇到案件再集中办案,这样既有效解决了一线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又有利于排找案源线索,使巡查监管和执法办案得到了有机统一。三是开展监管组相互督查。定期分局统一组织对八个“网格化”监管组的相互督查,根据“经济户口”软件系统各随机抽查20户市场主体,抽查结束后各监管组向分局领导反馈检查结果,并在OA系统中予以公示,使各监管组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五、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
根据上级局《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试行办法》和《“网格化”管理考核工作意见》,该分局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某某工商分局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制订了五项工作制度,对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进行细化补充,从而形成了具有基层特色的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系列制度。一是明确监管责任。明确网格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解决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实现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的目标。二是划定监管权限。梳理和细化网格的权责,严格界定各网格的监管职能,明确事权划分,划清案件管辖权,解决相邻网格间衔接流转问题。三是建立监管台账。监查人员每天下班前十分钟要记录监查日记账,将监查情况详细记载下来,并将日常监管情况列入分局对监管组的考评内容。
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把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责任制落到了实处,把工商行政管理的触角深入到了流通领域的每一空间,有利于促进工商干部工作责任到位、素质提高到位、服务职能
⑦ 工商所如何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管执法效能
基层工商是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前沿阵地。钱晓钟局长讲:基层工商是工商部门这棵大树的根,根牢了,工商部门的形象就上去了。所以,基层工商能否履职尽责、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事关全局,将直接关系到工商机关的整体形象和工商事业的发展。
目前,虽然基层工商在维护市场主体准入秩序,规范交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基层工商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等问题仍显突出,基层工商人员的素质和履职现状与当今经济迅猛发展以及严峻的监管形势相比,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笔者认为,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念束缚了基层工商履职和监管效能。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表明了工商部门以监管为轴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履职机制初步形成。这就要求基层工商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监管为导向,正确处理监管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但事实上,多年来由于诸多原因,基层许多工作人员思想陈旧,进取心不强,监管理念不能与新时期、新职责的要求相适应,为监管而监管,不能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之间的关系。
二、素质制约了基层工商履职和监管效能。受队伍结构、干部体制和传统业务的影响,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一定程度上存在知识层面偏低、业务简单肤浅、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偏重于维持简单的传统业务,执法技能和技巧单一,缺乏创新能力。二是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只局限于按部就班地按俗套操作,对一些突发性工作和新的执法领域显得束手无策。三是缺少复合型人才,精通法律、会计知识、商品知识、计算机等现代办案知识和技巧的高、精、尖人才缺乏,致使许多监管领域不能涉足,与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体制影响了基层工商履职和监管效能。目前,县局以上工商机关内设机构是按职能以“条”设置,而基层分局则是按监管区域以“块”设置,基层分局接受“条”、“块”双重领导和多项业务指导,承担来自辖区“块”的工商管理职责和监管风险。而上级机关内设机构囿于职责区隔和任务的驱动, 许多监管执法工作缺乏统筹和协调,造成对下监督指导过于分散和缺失,导致基层工商难以与之形成有效的互动,造成有些管理工作无所适从或疲于应付,工作效能不高。
四、机制限制了基层人员履职能力的提升。在人才任用机制上,受体制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年轻、专业性人才缺乏,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内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够规范。
基于以上分析,基层工商提升基层工商监管效能,达到固本强基、履职尽责目标,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认清形势,提高履职尽责重要性的认识。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大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工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商部门履职风险更加突出。一方面,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的监管责任明显加重,监管对象日益多元化,监管内容更加多样化,监管形式走向现代化,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压力不断加大,履职风险更加突出。而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还相对较弱,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让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倍感压力。因此,我们要清醒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与时俱进履职尽责、适应形势狠抓监管”的思维,找准定位,科学探寻,加强监管,全面履行管理职能。
二、提高素质,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基层工商处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第一线,许多具体工作要由基层去开展和落实,可以说,基层工商干部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职尽责到位,事关工商事业的发展和工商的整体形象。所以,基层工商要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强素质、练内功上下功夫,加强学习和岗位练兵,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和修养,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增强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法律学习,执法的必要前提是知法、懂法、会用法,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对工商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学习,谙熟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应用,使每个人都成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行家里手。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对商品知识、会计知识、电脑知识、写作知识等知识技能要认真学习和钻研,做到常学习、勤操作,学会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操作技能,提高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三、固本强基,加强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工商履职效能。首先,优化配置抓机制建设。一是完善用人机制,科学用人、用人唯贤,重视干部交流、聘用和选拔,使一批顾全大局、业务过硬、善于学习、扎实敬业的干部进入执法重要岗位,成为我们基层工商执法的中坚力量。二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培训、学习、研讨、技能演练等活动,使整个执法队伍素质得到锻炼和提高。三是完善执法办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人员、机构、职能配置,强化基层分局在辖区内执法监管权威,大力提升一线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以鼓励学习和工作业绩、增强责任意识、激励斗志为主旨,进行督办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相结合,不断完善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永葆基层工商队伍的活力和执法战斗力。其次,完善制度抓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是工商部门保持旺盛生命力、战斗力的根本。当前,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监管形势日趋严峻,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我们基层执法监管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清醒地认识到加强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研究、探寻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要通过加强各种制度建设,使基层工商各项工作和行为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干部的言行举止;建立廉政制度,廉洁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督办考核制度,定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再次,规范言行抓形象建设。基层工商是执法前沿和展示工商形象的窗口,加强形象建设可以说成在基层、败也在基层。在新形势面前,基层工商队伍应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既要树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又要树立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也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高效的办事形象;还要注意风纪严谨、举止端庄、体态适度的仪表形象,充分展示现代基层工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突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以监管为重心,努力实现“四个统一”。在服务、发展、执法、维权等方面全面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服务。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时刻想着服务,自觉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质服务。二是完善服务手段,健全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创新服务方法,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健全服务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大力开展服务工作,将服务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在登记、监管、执法、维权等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
力促发展。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有利于发展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把优化经济发展作为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履行工作职能中谋划发展,在办理执照时想到发展,在执法检查时维护发展。围绕招商引资、企业改组改制、项目建设等,立足工商职能,主动提前介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手续,做到繁事简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同时,大力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尽心维权。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热情接待和受理消费投诉和群众举报,无论是一双鞋、一件衣服、一个电筒,只要接到投诉,就及时受理、妥善解决。同时,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网络“天眼”作用,实现维权投诉的方便、快速、省事,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最强有力的手段是监管执法。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职责履行的“重头戏”,所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强化责任意识,要以监管为重心,提高监管水平,拓宽监管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在开展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强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同时,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对危害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勇于负责、执法如山,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安全稳定尽职尽责。
总之,基层工商是工商事业的基础和根本,只有我们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在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前提下,履职尽责,务实工作,基层工商的监管执法效能才能提升,工商的神圣职责才能得以实现。
⑧ 工商部门如何适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执法办案
有管辖权,《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工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⑨ 如何做好工商执法办案工作
一是实行办案考核评价机制。 二是加大培训和指导的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配齐必备的办案器材。 四是想方设法扩大案源。 五是做好案件回访工作。
⑩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政府,必须要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新形势与新任务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求愈来愈高,基层工商所肩负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任务也愈加繁重。各地在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上虽作了不少有益的实践与探索,但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力量薄弱、人民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如何加强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乃是摆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一、“四个入手”树形象,着力提高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一)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养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成员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下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二)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 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 (三)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广安市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四)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队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二、狠抓“四化”,整体提升干部职工自身素质(一)教育学习经常化。 要将教育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鼓励支持基层工商干部职工在学中练、干中学;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与争创岗位能手、办案能手、服务明星紧密联系;要积极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考、函授、中短期培训等方式,广泛参加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改善基层工商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应对市场监管执法中的复杂矛盾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业务培训季训化。 机关科室应紧紧围绕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抓住市场监管与执法重点,由相关科室承办,组织基层工商干部职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结合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颁布,聘请法理学专家按季对基层商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培训,加强对工商执法办案技巧的学习。(三)工作情况月评整改化。 对基层工商所及其干部职工的市场监管与执法情况,实行月评通报、限期整改制度。基层工商所(队)要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工商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专项整治、经济违法案件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按月向局机关作出书面汇报,并由局机关组织相关科室组成综合评审小组,通过汇总梳理分析、征求社会意见、到基层所(队)和被监管对象及消费者申(投)诉对象中抽查核实的办法,从中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做到及时查纠、及时弥补。(四)廉洁自律情况公示化。 监察部门对基层工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对工商所(队)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实行通报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的执法执纪、廉洁自律的情况,客观公正地按季(或按月)在工商所所在地予以通报和公示。三、创新监管,努力提高基层工商监管执法的水平(一)创新监管理念,改革监管模式。 基层工商所要正确处理好行政收费职能与市场监管执法职能间的关系;要把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首位,切实做到履职到位、监管到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市场监管执法经验。(二)监管问责重落实,改革用人制度。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严格落实好科室、工商所、巡查人员间的市场监管层级责任追究。对局机关及各工商所(队)工作人员的配备,可积极推行“双聘双选”与“末位惩处”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以干部职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及社会民主测评意见为参照,大胆改革用人制度,从中发现和选配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纪律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作为中层干部的后备人选,通过竞岗,调整充实到各科股(室)、工商所(队)的领导班子中去。(三)拓宽监管领域,改革监管措施。 广泛吸纳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建议,促使他们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拓宽监管领域,大力改革监管措施,革除陈规陋习,在运用司法、经济、行政手段监管市场上狠下功夫,及时弥补监管中尚存的监管盲区和空白,努力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四)规范执法程序,改革办案模式。 基层工商所(队)在其所(队)人员中挑选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专门的执法办案机构,负责辖区内一般程序案件的查办及辖区内重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恶性案件,工商局应当及时成立专案组负责查办,形成工商所“自办+经济检查大队协办+专案组直接查办”的工商执法办案新模式。 四、建立“四项考评管理机制”,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一)建立标准控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 把执法成效、办案质量、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财务管理、信访工作、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标准,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 (二)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聘请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督办整改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 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