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的我们的服务
特种保卫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特保服务部,拥有一支专业的特种安保服务团队,特保人员多是由军队、中央警卫局、武警部队转业人员以及武术院校毕业的优秀人员组成,专门从事特种保卫、贴身护卫等高端保安业务服务。
特保服务部立足于国内国际高端安保市场,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私人保镖、涉外安保服务等管理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与国际接轨并具有自身特色的高端特保安保解决方案及特保服务。
服务内容:
特保服务部能随时因应客户的要求,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
1)特保方案策划
2)政商要客、社会名流等贴身随行服务
3)高级商务、展览展会等活动安保
4)机密文件、贵重物品看护、运送
5)住宅等指定场所看护
保安服务
一、部门介绍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正式组建了保安服务部,部门由从事过几十年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员和高素质的保安队伍组成,相关专业人员曾长期担任国内各领域保安管理机构的高级领导职务,在保安管理、安保质量控制、常规安全防范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保安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为员工提供优良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机会。 公司保安服务专家团队运用专业风险评估和管理工具,为客户量身定制保安服务解决方案,依托优秀的保安服务人员和专业化的管理,提供出入安全控制、护卫、巡逻、监控、应急响应等一体化的专业服务。 公司保安服务部还为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传媒公司等举办的各类展览展示、会务及演出等大型活动提供安保方案策划及服务工作。 目前公司共有保安服务人员万余名,在各自的服务岗位上展示着中安保人的风采,为“营造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依据客户的需求我们提供下列服务:☆ 常规人力安全防范服务及方案制定☆ 大型活动现场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 贵重物资及目标的守护、押运☆ 安保咨询及业务培训
二、大型的保安培训基地
公司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为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质量,保安服务部组建初期就投资建设了大型的保安培训基地,聘用专业的教官,针对于新入职的保安员和在岗保安员进行长期不间断的基础业务知识、军事体育、安保实操及技能、应急事件处置提升培训,以求不断提升团队整体实力,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保安专业服务。
现金押运
一、部门介绍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现金押运部遵循“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押运护卫服务”的经营宗旨和服务承诺,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分别在“市场调研分析、组建、资金保障、保险措施、管理体系、队伍建设、场地建设、押运设备、技术装备、人防、物防、技防”等各方面形成了坚实的服务保障基础。我们的押运队伍是以押运行业专业管理人才为骨干力量,在保安公司或优秀退伍军人中择优招聘,所有拟聘人员一律经公安主管部门政审、批准,严格培训合格后录用上岗。打造了一支“政治思想合格、专业素质过硬、工作作风严谨”的军事化管理的武装押运守护队伍,确保我们的押运守护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严格落实采用先进而适用的金融安防押运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努力回报客户,回报社会。截止目前,公司共有专业保安押运人员1800余人,押运车辆200余台 ,防爆枪300余支。
二、业务介绍:
现金押运部以降低客户成本、提高客户运营安全为目标,专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邮政储蓄、大型超市、餐饮连锁经营机构、宾馆等提供相关服务。经过多年的运营和积累,我们的服务已覆盖各大银行的1400余个营业网点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各商业网点,押运业务已上线线路达159条,并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服务内容包括: 1、金库搭建、金库守卫、现金押运、现金管理在内的一体化现金安全服务; 2、对运钞护卫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考核和集中统一管理; 3、为相关客户提供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的保管和押运服务。
航空安全
一、部门介绍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航空安全部主要由长期从事航空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国际民航组织航空保安导师以及具备国家审计员/监察员资质、安防工程师资质的人员构成。为确保我司的服务质量,公司专设有航空安保顾问委员会,聘请国际民航组织、境内外知名保安机构的高层管理专家担任顾问。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航空安全部顺应航空安保业务深层次、集成化的发展趋势,形成了为机场优化人、技资源,建立科学安全管理体系,保证持续安全管理的新理念。针对机场特点,在航空安保技术、人力防范、运营管理、应急反应、质量控制等方面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及全方位服务。 在长期的服务过程中,建立了专业的行业资源信息网络,在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技术的同时创建了自身的服务品牌,由于我们的服务提升了机场航空安保防范等级,规范了安保系统管理,满足了不同机场的安保需求,得到了政府航空安保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业务介绍 1、航空安保技术防范,主要是提供机场整体安防系统设计建设、大型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建设、监控报警中心建设、视频监控及门禁系统集成、智能停车场系统设计建设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保服务。并已取得了国内外多家知名安防产品和一系列安检及机场常用安防设备的代理权。 2、航空安保人力防范,引入航空安保外包服务模式,将机场原有的保安业务进行市场化外包,实行专业运作、规范管理,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使机场分离劳务密集型业务,集中力量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3、我们的服务 机场航空保安审计顾问咨询服务 机场航空安保服务外包 机场安防系统集成 机场专业安防设施设备供应及维保
安全防范
一、部门介绍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系统部,最初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诸多专家建立,技术实力雄厚,已取得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安全系统部自成立以来,业务涉及安全防范系统各个领域,从国家的重点安全防范工程到大型商住中心,从安防工程咨询、设计到施工、监理,以精湛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热情的服务,现代化管理体制,拥有了诸多稳定的客户群体。不断更新安防理念,强化自身,服务市场,与国际接轨,以实现一流服务团队为目标。从而确保了安防系统的流畅,给予生命以及财产最优质的保障。
二、业务介绍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系统部不但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等工作,而且在产品销售方面也拿到了国内外许多知名的安防及安检设备厂家产品金牌及行业的代理权。 在新的业务开展方面我们不断探索,开发出了技防和人防相结和的监控中心的服务。具体业务介绍如下: 1、 工程类业务介绍 入侵报警系统 CCTV监控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GPS车辆调度管理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智能化防盗报警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机房及防雷电系统 专业防窃听/防窥视系统 2、 产品类介绍 自主生产监控设备 嵌入式DVR、红外一体摄像机、一体摄像机、彩色半球、云台、枪击、高速球、中速球等监控系列产品 代理HONEYWELL防盗报警全系列设备 双鉴红外探测器、报警主机系列、报警中心软件、控制键盘、警号等防盗报警系列产品 代理国内外知名厂家监控设备 MOBOTIXAG(德国)的数字摄像机、IOI高清摄像机及视频分析仪、AB系列摄像机、VERINT机场视频分析系统等设备 机场安检设备,GEctx900、爆炸物检测机(L3)、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器、便携式(毒品、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罐、鞋内安全检测仪等民用及机场常用安防设备。
3、 监控中心服务 对范围区域内的用户提供监视、传输、管理,全天候、多角度、 全方位实时监视所设置的监视地点,以达到无间断的管理;能接收各类报警,相关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传到授权用户,并实时自动开启录像。并可根据需要改变监控的角度和距离,及时发现问题。 监控中心根据需要可随时录像,可实现实时查看及本地、远程录像,并同时具备双向语音通讯功能,通过语言实现与现场监控点的远程通讯。 监控中心拥有专业远程值守报警系统,开展临时监控防盗服务及长期防盗系统融资租赁服务。
安全培训
中安保采用国际化的服务标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为客户提供安全咨询以及商业机构背景调查、第三方调查等专业服务,为大型活动提供安全策划和管理。 公司还为专业保安公司提供高级保安资质认定和保安员岗前、在职以及晋级等专门培训。 公司注重与相关国际组织及协会、跨国安全公司、专业咨询和调查机构的合作,在欧洲、南北美洲、中东、中亚、东南亚及香港等地区均有长期的合作伙伴。
商务调查
一、部门介绍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是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并经批准在国内外从事商务调查的专业公司,同时也是世界侦探协会(WAD)的会员,长期为世界8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230多家国际金融机构、政府公共部门、跨国银行、商业公司以及全球顶尖的60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在国际商务调查行业中享有极高的声誉. 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商务调查部由长期从事过刑侦、反贪、经济犯罪侦查的专业法律人士组成,在调查方案制订、调查行动实施、调查结果报告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专业能力受到了中外客户的一致好评。二、主要业务☆ 商业背景核实及资产调查☆ 商业信用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企业资产调查及财务分析☆ 保险理赔调查☆ 商品、服务和价格的监控☆ 品牌维护打假☆ 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 商业投资风险分析调查☆ 雇用前人员背景调查☆ 雇用前人员资质审核☆ 在职人员危机事务处理☆ 离职人员风险控制及调查☆ 诉讼证据收集及公证服务☆ 市场重点打击服务☆ 定期市场监控服务等。
版权所有: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
B. 帮学校搬书后的简报
【学校要闻】
●我校党员义务上街打扫卫生,助力卫生城市复审
●我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再调度
●市教育局副局长刘福兴来我校督导“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准备工作
●国际青少年航空教育代表团来我校开展交流活动
●我校新生报名工作拉开序幕
●我校积极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我校胜利召开二届三次教代会
●我校2015级新生开学啦
●我校隆重举行开学典礼
●我校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传达学期工作计划
●我校“悦动足球俱乐部”成立,为校园足球发展注入新活力
●市足协向中小学捐赠足球仪式暨“校园足球看滨州”国内媒体采访团走近滨州采访报道校园足球活动在我校举行
●我校举行大众网滨州小记者培训基地授牌暨小记者班开班仪式
●我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校园足球工作,校园足球工作进入新阶段
●滨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在我校举行
【处室工作】
●关于作业教学与学业评价的学习与思考——全市小学作业教学与学业质量检测专题研讨会
●初中德育处9月份工作小结
●安保科9月份总结
【年级动态】
●一年级9月份工作总结
●一年级部语文组开展同课异构活动
●二年级9月份工作总结
●三年级9月份工作总结
●从磨合到提升,一个团队的成熟与成长——四年级9份月工作总结
●在读书中成长——五年级读书交流会
●五年级“学做卓越父母,成就孩子幸福人生”家长会
●七年级阳光团队9月份工作总结
●规划先行 紧抓常规 多措并举 硕果累累——八年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暨9月份工作总结
●九年级9月工作总结
学校要闻
我校党员义务上街打扫卫生,助力卫生城市复审
7月7日上午,我校党员在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郭晓军带领下冒着酷暑走上街头,对黄河七路及学校周边道路、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草等进行清扫清除活动。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当中,倡导广大市民强化“城区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观念。
每到一处,大家舞动扫帚、挥动铁锹,认真清扫街面垃圾,清理卫生死角,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发挥自己的作用。
通过党员义务劳动的开展,浓厚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氛围,为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加油助力,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着自己应有的贡献。(张玉华)
我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再调度
7月10日下午,我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再调度。首先,对前段迎审工作进行了总结,结合迎审工作方案,查找迎审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随后,结合上级新的部署,安排部署下段工作。
学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张玉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刘福兴来我校督导“国家卫生城市”
复审迎查准备工作
C.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院系设置
社科系成立于88年,现下设有5个教研室,分别为人力资源教研室、法学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心理学教研室、行管教研室;并依托教研室建立了航空法研究中心、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所、心理研究所、规范化管理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社科系现共有教师26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0名、讲师12名。
社科系一直致力于党的方针政策、人力资源、心理学、机场与航空公司管理、法学、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
成立23年来,共培养学历大专生5000名,短期培训16000多人,其中,机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经济学等专业(班)已经成为民航品牌培训,在民航业界有较大影响。
在科研咨询方面,社科系为民航总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大量有关民航行业发展、企事业单位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设计、定岗定编、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人力资源、心理咨询、机场空港产业规划、机场管理模式设计、机场业务特许经营、机场容量评估、航空噪音管理、航班延误、“三标一体”、企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的课题研究和方案设计,并获得了领导和客户的好评。
本系有30余人次教师被评为民航总局、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优秀教师。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社科系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外语系成立于建院的1987年,现设有乘务英语专业、飞行英语专业、民航运输英语专业、公共英语专业,分为3个教研室,有专职教师15 名,兼职教师23名,全部为研究生毕业。
外语系一直致力于民航专业英语领域的教育培训,教学成果显著,自成立以来,共培养学历大专生逾万名,短期培训6000多人次,其中,乘务英语水平测试和培训、飞行英语培训已经成为我系的品牌培训,在民航业界有较大影响。有8教师被评为民航总局、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优秀教师。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外语系将以服务民航企业为指导,在专业英语培训方面开拓创新,做出贡献。 经济管理系成立于1984年,现设有民航运输(含地面服务)专业,分为航空运输、航空货运与现代物流、管理与市场及财务管理教研室,现有教师24名,其中副教授11名、讲师12名。
经济管理系一直致力于民航运输业务、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与市场研究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取得了丰硕的教学、研究成果。成立24年来,共培养学历大专生八千多名,短期培训近5万人,已经成为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品牌专业。1997年我系民航运输专业被北京市教委评定为特色专业,在民航业界享有盛名。经济管理系拥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授予的国际旅游销售代理(UFTAA)证书、国际货运代理(FIATA)证书和BSP银行开账与结算计划证书等培训资格,取得了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安检人员危险品业务证书培训资格,是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首批授权民航运输销售代理培训机构。
经济管理系是一个团结、务实、开拓、充满活力的团队,多次获得民航总局、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先进集体、民航系统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先进党支部和建功立业示范岗等荣誉称号,有5名教师被评为民航总局优秀教师、3名 教师被评为民航系统先进女职工,10名教师获得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优秀教师称号。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经济管理系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运输业务、市场研究、航空公司商务决策等领域勤奋耕耘,开拓创新,为民航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航空安全管理系成立于2006年,是民航局指定培训单位和重点科研机构,现有安全监督与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管理技术、安全信息管理、人为因素与安全管理等多个专业研究领域。航空安全管理系有教师9名,其中副教授2名、讲师6名。全系教师100%有研究生以上学历,75%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系统工程、管理工程、信息系统、材料科学等广阔专业背景。
航空安全管理系一直致力于安全管理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取得丰硕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成立年来,共举办短期培训班近40期,培养航空安全领域人才2000多人次,其中,民航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民航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已经成为业内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的上岗资历证明,在民航业界有较大影响。
航空安全管理对国内外航空安全管理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安全管理培训咨询的实践中开发出一套适合中国民航实际的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和项目运作方案,并成功实践于多家国内航空企事业单位。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航空安全管理系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拓创新,为建设民航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系成立于2006年,是民航局和空管局指定培训单位和重点科研机构,培训和科研咨询涵盖空管运行管理、气象保障、通信导航监视等主要空管业务领域。安全管理系现有教师8名,全系教师由50%以上的博士和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专业方向涵盖空管安全技术、安全技术及工程、系统工程、管理工程、信息系统等。
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系一直致力于安全管理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成立以来,每年举办短期培训数十期,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内容不断丰富,培训效果和质量得到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空中交通安全管理系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拓创新,为建设民航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机场管理系(含机场管理研究所)前身为工程一系机场教研室,自建院以来历经变迁,2000年以后,随着民航机场业务增加,专业化需求加大,机场系于2006年正式成立,现设有机场专业教研室,有教师6人,其中副教授3名、讲师3名。
机场系一直致力于机场专业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成立以来,共培养学历大专生3000余名,短期培训四十余次,其中,飞行区管理培训、机场安全管理培训、机场应急救援培训已经成为机场领域的品牌培训,在民航业界有较大影响。机场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保持与总局、地方机场的密切联系,做好培训平台和沟通桥梁的工作。自2004年以来,机场系承担总局机场司监察员培训工作,获得总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机场系有2名教师被评为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优秀教师。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机场系将以“发展中国民航强国“为指导,不断开拓创新,为民航事业蓬勃发展做出贡献。 飞行标准系,原称为工程管理一系,成立于2004年,现设有适航与维修、运行、信息管理专业,分为适航管理教研室和信息管理教研室,有教师20名,其中副教授6名、讲师13名,博士5名。
飞行标准系一直致力于飞行标准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取得丰硕的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成立4年来,共举办短期培训200期以上,其中,飞行标准类监察员培训、维修管理资格证书培训、飞行检查委任代表培训等已经成为我院品牌培训,在民航业界有较大影响。全系有3位教师被评为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品牌教师,7位教师可以用英文授课。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飞行标准系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民航飞行标准领域开拓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航空器适航审定系成立于2008年7月,现有教研室一个,教师4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2名。
航空器适航审定系致力于适航审定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在学院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正积极筹办以适航法规基础班为代表的短期培训班,并争取在不远的将来,开拓更多的学历教育和科研市场。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航空器适航审定系将以民航航空器适航业务的发展和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发展方向为指导,在教育和科研领域不断开拓创新,为中国民航的腾飞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保安系,是我国著名的航空保安教学、科研、培训机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航空保安政策与法律、航空犯罪及其防控、航空保安的政府与企业管理、航空保安专项技能、航空保安技术装备等方面。
航空保安系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9名。教师队伍不仅具有高级职称、博士、硕士学历,还具备多年的政府管理、民航公安、公安教育、航空企业运行等经历。同时,聘请了包括国际民航组织、中国民航局、公安大学、香港机场航空保安学院在内的多名国内外知名航空保安专家为客座教授。
航空保安系具有先进的教学、培训条件,并在昆明海埂设有培训基地,具有“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航空保安培训基地”资质。
航空保安系正在开展并不断开发全方位、多品种、分层次的培训体系,如国际民航组织(ICAO)航空保安课程系列、公务员培训系列、中港培训班系列、航空保安管理系列、专项业务技能系列等,为我国航空保安事业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
航空保安系通过各种科研项目为政府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如政策法规、劫机事件处置、航空执法、奥运安保、航空保安管理系统(SEMS)、风险管理、安保技术标准等。并在此基础上,为民航企业提供专业化和高质量的咨询服务,目前已经与多家航空企业合作开展了航空保安审计咨询、SEMS在企业的实施、企业航空保安方案设计等项目。
目前,我系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航空犯罪及防控体系理论研究”。该课题研究范围涵盖了民用航空安全保卫领域的各个方面,其研究成果将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我们会通过不懈的努力,使航空保安系成为民航政府主管部门的得力助手、航空安保管理人员的培养基地、民航企业的永不枯竭的智囊,为我国航空保安事业的发展贡献最大的力量! 为了促进中国民航航空医学的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民用航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航空医学和卫生管理,提升国内航空医学研究水平和管理能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符合民航又快又好发展和飞行安全保障需要的先进的航空医学基础研究和航空卫生管理体制,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建立航空医学系。
航空医学系成立于2008年4月,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和中国民航总局航空医学中心共同建立,其中系主任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医学中心委派,系副主任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委派。办公和教学地点设在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根据中国民航航空医学系统的设定,航空医学系现设有航空卫生保障专业、航空体检鉴定专业、临床航空医学专业、机场应急救护专业、航空卫生防疫专业共5个专业。
航空医学系一直致力于航空医学领域的教育培训与科研咨询。成立半年来,共举办短期培训4期,来自各地区管理局、各机场、各航空公司的学员240余人。
航空医学系是中国民航航空医学培训的基地,该系将在民航局航空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教学和培训工作,承担以下教学和培训项目:
1. 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卫生标准和建议措施;
2. 国家医药卫生法律法规;
3. 民用航空卫生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4. 航空医学基础和专业知识;
5. 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标准和技术;
6. 机场应急救护知识;
7. 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8. 航空港、航空器生物媒介防制专业知识;
9. 航空人员健康教育;
10. 民航局航空卫生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专业技术培训。
随着中国民航的发展,航空医学系将以提高全行业航空卫生保障、航空人员体检鉴定和机场应急救护工作水平,发展我国民用航空卫生事业为指导,在航空医学领域不断开拓创新,为中国实现“民航强国”的目标做出贡献!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通用航空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目前依托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飞行标准系(飞行标准培训中心)开展通用航空的经营管理和法规政策方面的研究和培训工作。本所主要研究和培训领域包括:行业发展战略、经济管理政策、安全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年来,通航研究所的发展得到了中国民航局运输司、飞行标准司、政策法规司、适航审定司、规划发展司等司局在政策、法规方面的有力指导,同时得到地方政府机构和广大通航企业的广泛支持。
本所自成立以来,针对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特点、规律以及规划进行政策研究,并与国际通航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对比分析,在国内外的行业会议和培训中积极宣传通用航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承担“中国通用航空发展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国通用航空和支线航空发展政策研究”、“江苏省通用航空发展战略研究”(该项目成果已由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促进我国通用航空又好又快发展的管理体制、政策及监管研究”等多项课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2008年汶川地震后,研究所在《中国民用航空》杂志上发表了“通用航空救灾启示录”(一)、(二)、(三),在业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本所主要成员由学院教师构成。我们还聘请了多位国内外的通用航空专家、学者以及各领域的专家参与到本所的研究和培训工作中,例如,长期担任飞行标准、适航审定培训工作的资深教员、长期从事政府政策制定的资深专家以及通用航空企业从业人员。这些人员组成了强大的人才研究梯队,为科研和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用航空事业是一项充满挑战、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我们愿意与所有关心通用航空、热爱通用航空、支持通用航空的朋友一道推动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实现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比翼齐飞、造福大众的梦想!
D. 空乘专业里的飞机上的保安是什么工作啊
飞机上的保安叫空警。空警,即为空中警察
维护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内的秩序,制止扰乱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航空法》、《蒙特利尔公约》、《海牙公约》、《东京公约》等防范和制止劫机、炸机以及其他对民用航空器的非法干扰行为,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安全。
空警支队和空警大队实行民航总局公安局管理。总局公安局侧重制度标准、队伍建设、业务培训、上岗与执法证和经费等方面的管理,空警人员定位为国家公务员,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部分由国家财政列支,由民航总局公安局掌握;补贴部分将由所在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4)航空安保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民用航空安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声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是民航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组建空中警察队伍的重要意义在于:
第一,是国际空防形势的需要。空防安全作为民用航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矛盾、地区冲突和民族、宗教敌对状况的加剧,国际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和蔓延。
第二,是国内空防形势的需要。从中国情况来看,受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刑事犯罪分子和对社会不满的分子针对航空设施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也在增多。
第三,是民航改革发展的需要。目前中国的安全员队伍从性质上说仍属企业内设的安全保卫力量。随着民航体制改革的深化,航空运输企业与总局脱钩,机场隶属关系改变,机场公安随机场下放,原有的空防安全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E. 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的规划内容
中国和欧盟1975年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双方关系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2003年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后,双方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相互依存显著提升。
当今世界正经历深刻复杂变化。中欧作为多极世界的重要力量,都肩负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繁荣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双方一致同意,将本着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的原则,继续巩固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欧盟重申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重申支持欧盟一体化。
当前,中国正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落实“十二五”规划。欧盟正加紧推进“欧洲2020”战略。中欧各自战略发展规划为双方形成合力、深化互利合作提供机遇。双方一致同意,在未来十年,致力于进一步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为此,双方共同制定并将全面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双方将以年度领导人会晤为战略引领,以高级别战略对话、经贸高层对话、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等中欧合作三大支柱为依托,通过定期会晤和各领域广泛对话,全面落实这一规划。
双方将做好年度评估,向领导人会晤汇报,并视情考虑进一步提出补充倡议。 当今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各国相互依存增加,利益交融前所未有。然而,世界仍然很不安宁。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国际和地区冲突频繁发生。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成为时代主流。促进多极化仍然是切实有效、协调一致应对全球性紧迫挑战的关键。中欧作为多极世界的重要力量,致力于加强在双边、地区和全球层面的对话与协调,携手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推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主要倡议:
1. 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重大双边、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加强在战略、政治和安全问题上的协调。利用这一平台增进了解,加强互信,凝聚共识,为促进双边关系、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共同发展提供战略支持。
2. 就具有全球重大影响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加强中欧在非洲、中亚、拉美及双方各自周边地区事务的磋商。
3. 加强在所有相关跨地区和地区论坛中的合作,特别是亚欧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为亚洲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平等、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做出贡献。双方一致认为,欧盟在基于共识的基础上参与东亚峰会是有益的。
4. 加强多边场合合作,包括在重大会议前进行协调。中欧将致力于建立基于规则的、更加有效、透明、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强调多边主义和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重视二十国集团等多边组织和平台的作用。欧盟期望中国主办随后的二十国集团峰会。
5. 加强协调与合作,致力于在国际贸易与投资、金融、环境、气候变化、互联网以及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等重点领域制订公正、合理、有效的规则。
6. 在推动核安全、加强国际防扩散体系及相关出口控制安排、打击核材料走私方面加强合作。
7. 支持并推动构建和平、安全、有弹性和开放的网络空间。通过中欧网络工作小组等平台,推动双方在网络领域的互信与合作。
8. 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深化双边和国际人权事务交流。在协商一致的关键和重点领域通过建设性的讨论加强人权对话。
9. 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在打击跨国犯罪、非法移民、网络犯罪等方面开展具体项目合作,适时就反恐问题举行专门磋商。中欧应相互通报刑事犯罪、有组织犯罪、小武器非法贸易、绑架、偷渡、非法移民、贩卖人口、洗钱、造假、毒品、经济金融案件等犯罪活动,并开展联合行动。加强警务培训合作。
10. 定期就防务与安全政策举行对话,加强人员培训交流,逐步提升中欧防务安全对话级别与合作水平,推进务实合作。
11. 继续开展海上安全和反海盗合作,开展反海盗联合演练。
12. 开展联合行动,提升海事安全,加强相关国际法专业知识共享,加强包括联合研究项目在内的北极事务交流。
13. 本着人道主义原则,根据受灾害或危机影响的民众的要求,加强有关合作,以促进和便利人道主义救援的送达。 中欧经贸关系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经贸关系之一。双向贸易和投资成为促进中欧各自经济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动力。中欧都肩负着继续拉动世界经济增长,实现共同繁荣的重要责任。双方致力于塑造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的世界经济,坚定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为此,中欧决心本着互利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面向2020年的贸易与投资关系,促进开放、透明的市场和公平的竞争环境。特别重视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机会。
主要倡议:
(一)贸易与投资
1. 重申年度经贸高层对话作为规划和指引中欧经贸关系发展和对重要的贸易、投资和经济问题进行战略决策的主要平台的作用。
2. 商谈并达成一份全面的中欧投资协定,涵盖双方各自关心的问题,包括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中欧投资协定有助于逐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并为双方投资者进入各自市场消除投资限制,通过确保双方长期可预见性的市场准入,为双方投资者提供更为简单、安全的法律环境,并为投资者及其投资提供有力保护。这一涵盖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全面投资协定将取代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现有的双边投资协定。
3. 商谈并完成这一全面的中欧投资协定将传递双方致力于加强合作并实现更远大雄心的愿景,包括从长远看,在条件成熟时签订全面深入的自贸协定。
4. 努力为中欧贸易持续高速健康增长创造条件。
5. 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交流,促进中国加快完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程。
6. 加强在多边层面,特别是二十国集团和世界贸易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问题上的协调。推动多哈回合谈判。中欧将努力推动世贸组织成员在世贸组织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上就贸易便利化、部分农业议题和发展议题达成一致,并在此基础上,为未来谈判制定路线图。为此,双方将努力就《信息技术协定》扩围谈判达成一致。双方致力于全面完成多哈回合谈判。
7. 充分利用现有双边机制加强沟通,优先采取对话和磋商,必要时通过谈判,处理重大双边贸易摩擦,以找到互利的解决办法。
8. 双方认识到,应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开展贸易救济调查和采取贸易救济措施,防止滥用。双方致力于以公正、客观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9. 推动中国和欧洲投资银行的互利务实合作。
10. 欧盟注意到中方有意探讨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加强合作的方式,以支持对欧洲国家的投资。
11. 确认中欧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在加强双方海关合作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签署新的《中欧海关2014-2017年合作战略框架》,重点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边境执法、供应链安全、打击商业瞒骗、贸易便利化和外贸统计等方面的合作。
12. 深化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充分利用新的技术合作项目,加强在打击造假和盗版方面的合作。
13. 双方致力于推动国际标准化发展,将相互通报涉及市场准入的限制标准。同时致力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中欧标准化信息平台的作用,相互通报标准对各自市场准入的影响,鼓励产业参与标准化进程。双方将在中欧世贸项目框架下,探讨如何继续开展中欧标准化专家培训项目。
14. 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同时发挥近期达成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作为流动性支持工具的作用,保障欧元区银行人民币的持续供应,促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促进中欧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稳定。
15. 探索金融合作创新模式,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服务优势。
16. 开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在多角度监管方面的最佳实践交流。
17. 力争缔结一项全面的地理标志协议,在地理标志保护与监管、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经贸协调发展促进行动。
18. 继续加强在非食品类消费品安全领域的合作,包括发挥中欧非食品类消费品预警通报系统的作用。加强在产品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市场监测方面的合作,为简化合格评定程序提供支持。
19. 致力于与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就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税务领域《自动情报交换统一标准》达成一致。
(二)工业和信息化
1. 加强中欧工业对话磋商机制,加强政策交流,便利工业产品贸易,特别是汽车、工业能效、原材料、造船、中小企业等领域。
2. 加强中欧信息技术、电信和信息化对话机制,开展相关战略、政策、法规的交流与对话。
(三)农业
1. 依托年度中欧农业对话机制,充分发挥《中欧农业与农村发展合作规划纲要》的作用,在农业可持续生产、有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研等领域加强合作。
2. 在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城乡统筹发展、建立环境友好型农业模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设计具体合作项目。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认识到食品安全对消费者健康、健全的食品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起着关键作用,突出中欧在食品安全方面持续且富有成果的合作,强调风险分析应是建立任何形式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及规定的基础。
3. 为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深化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领域的科研创新合作,中欧将密切合作,依托各自现有的科研创新项目,制定符合双方利益的联合行动倡议,如联合提出建议,开展对口交流,设立联合实验室,开展研究人员交流和学术研讨会等。
4. 加强渔业管理合作,打击非法捕捞。
(四)交通和基础设施
1. 尽早执行中国民用航空局与欧盟委员会交通运输总司于2013年8月23日共同签署的民航合作意向书。
2. 加强在智能、高端和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方面的合作。扩大在亚欧供应链物流网络兼容、海上运输市场和航线、铁路服务、物流、交通安全、能源效率方面的合作。
3. 积极探讨中欧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方式,如项目债券、项目持股、联合承包和联合融资等,进一步统筹中国与欧盟及其成员国在上述领域的合作。 实现创新、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是中欧共同面临的任务。国际社会应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提高国际能源市场透明度,推动制订资源高效利用、着眼长远、社会包容和低碳发展的政策。新兴绿色产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为中欧企业创造新的商机。绿色增长应成为中欧主要的战略和务实合作领域。中欧致力于继续促进各自环境旗舰项目的合作,最大程度发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欧盟资源效能战略的对接效益。中欧一致认为,创新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支持创新解决方案和新兴产业的有效发展和应用至关重要。此外,为保证社会可持续发展,应解决社会和医疗保障、确保充分有效就业、老龄化等一系列重要的社会挑战。中欧还肩负促进全球发展的共同责任。
主要倡议:
(一)科技创新
1. 在《中欧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加强在科技和创新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应对共同挑战;发挥中欧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的框架作用,用好创新合作对话,在人力资源、技术技能、研究设施、创新融资、科研成果转化、创业精神和创新框架条件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2. 建立中欧产业集群合作倡议,加强在可持续增长和城镇化等战略领域的协作。
3. 进一步探索在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航空、水资源、医疗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联合科研创新合作倡议,制订联合资助计划。鼓励各自研发人员参与彼此的科研项目。
4. 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继续执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效技术合作联合声明》,重视中小企业的适当参与。
5. 加强在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反应堆项目框架内的合作并建立聚变能源研究战略伙伴关系。加强中欧在核安保、核燃料循环、核事故应急、核废物管理和核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空间与航天
1. 在中欧空间科技合作对话和地球观测组织框架下,加强在地球观测、地球科学、空间科学与探测等方面的合作,明确合作项目,促进绿色发展。
2. 加强在空间科学、空间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建立磋商机制,探讨制定长期计划,明确双方共同感兴趣的合作项目和举措。
3. 推动哥白尼遥感数据以及伽利略和北斗导航卫星系统的信息交流。探讨卫星数据交换和应用方面的合作。加强双方各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间的民用合作。不断深化中欧载人航天领域交流与合作。支持双方开展航天产业和商业领域的合作。
(三)能源
1. 在中欧能源对话框架内加强能源领域合作,重点加强全球能源安全合作。
2. 实施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推动双方在能源立法、政策和标准制定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
3. 进一步探索在低碳能源技术上的合作,以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4. 切实发挥中欧清洁能源中心等现有合作平台的作用,鼓励企业参加中欧清洁能源中心企业联盟,并开展试点项目合作。
5. 通过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商签总体协议,加强科研合作等方式,解决安全高效发展核能的相关问题。
6. 加强能源监管合作,共享区域间以及国际间的经验和推广范例,从而促进各国内部能源政策制定的一致性,以及能源市场的效率。中国作为《能源宪章》大会受邀观察员,将进一步发展与《能源宪章》的关系。
(四)城镇化
1. 就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城乡一体化开展合作,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包括涉及公共和企业利益攸关方的透明和平等的协商程序。
2. 办好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中欧城市博览会和中欧市长论坛。完善中欧伙伴关系组织框架,支持相关城市结对,依靠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联合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发展。支持“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平台,提高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的影响力。
3. 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的社会经济事务、城市科学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灾害防控和城市交通建设、生态建筑、建筑标准等领域开展对话,交流经验。
4. 积极推进示范城市建设,支持中欧城市合作项目,推进城市间、城市与园区间、城市与企业间务实合作,为参与的所有利益攸关方创建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大双方在金融、创新等领域合作力度,提升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五)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
1. 基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最新报告,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有关有效国际气候变化措施的实施,为德班平台强化行动进程和执行多哈会议成果服务。
2. 合作支持补充倡议,旨在把全球平均温升较工业化前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共同努力并与其他国家一道,通过多边渠道包括利用《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专长和机制,在审查经济适用型和技术可行性替代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氢氟碳化物的生产和消费,同时继续把氢氟碳化物置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排放计量和报告范围内。
3. 对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计划于2014年9月举行世界领导人气候峰会表示欢迎,帮助全球转向低碳经济。
4. 合作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政策框架,以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绿色产业合作。
5. 通过开展中欧碳排放交易能力建设合作项目,推动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加强中欧在低碳城镇、低碳社区、低碳产业园区等领域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务实合作,开发低碳技术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广泛利用,从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和相关排放。
6. 加强在航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探讨如何处理航空对环境的影响,具体包括:探索建立中欧民航业节能减排领域长期合作机制;促进环境友好航空减排技术的研发;增进对航空排放影响的科学认识,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致力于控制和减少航空排放的空管创新;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油的研发与推广;绿色机场的设计、建设与高效运营;各种减排措施影响的定量分析方法学和技术。
7. 在环境监管事务以及环境标准与研究方面继续开展对话,交流经验。
8. 有意在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及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寻求双方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合作。
9. 在解决空气、水、土壤、化学品污染、可持续废物管理、消费和生产的资源有效性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行动方面进行合作。
10. 推动林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尤其是生态体系服务评估、自然资源资本核算以及创新性金融机制;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2011-2020战略计划》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11. 加强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合作,推动水政策对话、联合科研和商业合作,共同应对与水有关的各类挑战,例如水的总量(水资源紧缺、干旱、地下水、城市水系统、水与安全的关系),水的使用效率(水循环、工业用水、水与食物的关系、水与能源的关系),水的质量(减少污染、河床管理)以及水灾害。
(六)海洋
加强在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空间规划、海洋知识、海洋观测与监测、海洋科技研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能源利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区域政策
促进区域政策领域的相互理解和合作。继续办好中欧区域政策高层对话会和研讨会,围绕增长、竞争力、创新、区域合作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区域政策问题开展交流。就区域发展的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开展联合研究,继续实施相关人员能力培训项目,鼓励各自区域和地方机构直接接触与合作,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八)社会进步
1. 加强社会政策对话,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团结,推动充分有效就业,保障职业安全与健康,促进体面劳动,应对包括青年就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老龄化、移民和人口流动等方面的挑战。
2. 共同实施“中欧社会保障改革合作项目”和“中欧高危行业职业安全与健康项目”,进一步发挥现有对话机制的作用。
3. 加强在国际劳工组织合作,进一步推动体面劳动议程。
4. 扩大在卫生领域的对话与交流,包括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尤其增强在耐药性、医疗信息化、防癌领域合作,加强药品监管对话,保障公民健康与安全。
5.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扩大关于残疾人权利的对话与交流,推进融合,反对歧视,消除障碍。
(九)公共政策
1. 本着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原则,继续就司法和行政事务开展对话与合作。
2. 建立“中欧公共政策对话机制”,作为中欧在公共政策领域长期对话、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
3. 注意到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决定建立的中国经社理事会与欧盟经社委员会圆桌会议定期交流机制举办的活动,呼吁双方加强对话与交流,尤其是在可持续发展、贸易和投资等领域。
4. 推动在防灾、自然和技术灾难防灾准备和应急领域的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全球发展合作
加强中欧就重大国际发展问题和各自发展政策的对话与合作,包括推动制定和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双方同意启动高官级别年度发展对话。 人文交流是促进和平的积极要素,也是经济发展的促进因素。中欧人口之和超过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扩大双方人民的交往对增进共同了解、促进双方社会各领域交流至关重要。
主要倡议:
(一)文教和青年
1. 充分发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的统领作用,发挥人文交流作为中欧合作“第三支柱”的作用。努力实现《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联合宣言》的目标,落实《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后续行动文件》,探寻加强合作的新方式。
2. 根据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强化文化领域合作。提升文化政策对话水平,加强在文化产业、遗产保护和当代艺术等方面的合作。继续通过举办“中欧文化高峰论坛”等多种方式推动双方在思想领域的交流。
3. 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鼓励中国和欧盟成员国互设文化中心。推动双方大型文化机构、重要艺术节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
4. 鼓励汉语在欧盟和欧盟国家语言在华教学。
5. 加强中欧学生学者交流,支持青年互访交流。合作举办中欧青年政策对话、中欧青年组织发展论坛。继续实施中国支持的“中欧青年友好伙伴”项目和欧盟支持的“伊拉斯谟+”项目下的青年行动。
6. 在中欧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框架下,继续进行中欧教育政策对话。通过“中欧调优联合研究项目”及其他合作,加强中欧教育体系兼容性。
7. 继续支持中欧高校建立中国研究中心和欧洲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
8. 推动中欧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便利人员往来
1. 对2013年启动中欧人员往来和移民领域对话表示欢迎,将继续探索便利中国和欧盟公民相互往来的方式,包括互免双方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在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方面加强合作等。
2. 落实2013年中欧《关于可持续旅游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特别是建立中欧定期旅游对话和信息交流机制,就发展可持续旅游相关倡议和范例交换经验。加强游客旅游安全信息交流,通过开展共同项目等促进中欧旅游交往。
F.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矿: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健全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狠抓矿井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落实。对资源整合矿区实施水文、工程地质补充勘探。治理煤矿火灾隐患。提高矿用产品、设备安全性能。
将煤矿技术人员配备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严格煤炭建设、生产领域的企业准入标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推广应用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以下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强化安全班组建设等安全基础管理。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小煤矿整顿关闭,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完善煤矿采气权与采矿权协调、小煤矿严格准入与有序退出等机制。小型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加强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审查。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 专栏2 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 瓦斯治理重点地区:山西、河南、贵州、黑龙江、重庆、四川、湖南。
水害治理重点地区: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湖南。
新建技改整合重组监管重点地区:河南、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山西。 道路交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战略规划。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建立完善车辆生产管理信用体系,加强车辆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管理和监督,提高车辆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在公路省际交界处、市际主要交界处建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服务站。 专栏3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地区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点地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西、西藏、新疆。
事故总量控制重点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 非煤矿山:制定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合理布局非煤矿山采矿权,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落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措施,到2015年,非煤矿山数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实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排土场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坍塌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完善石油天然气开采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防爆炸着火及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防台风、防风暴潮等防范措施。推动露天矿山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三高”(高压、高含硫、高危)油气田采用硫化氢气体防护监测技术装备,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部分位于敏感地区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专栏4 防范非煤矿山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与资源整合重点地区:云南、河南、湖南、贵州、广西、辽宁。
重点监管矿种:铁矿、有色金属矿、煤系矿山、“三高”油气田。 危险化学品:推动制定与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化学品输运管线等易燃易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实行化工园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价制度。推动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搬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健全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加快建设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大中型城市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场交易。 专栏5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重点地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天津、上海、辽宁。
事故控制重点领域: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国家重要油、气储运设施。 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2010年减少20%以上。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推进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整治,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施工: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合理控制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到位。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故障的实时监测,推广应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工贸行业:实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工业煤气系统使用、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工贸行业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隐患排查整治。实施自动报警与安全联锁专项改造,提高自动化程度。加强对企业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电力: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电力调度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协调配合。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新能源发电监督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加强核电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设备更新改造。
消防(火灾):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完善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根据国家标准配备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铁路交通:加强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监管和设备质量控制,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和防灾监测系统建设。深入开展高速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对线路、车辆、信号、供电设备以及制度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强化高新技术条件下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危害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到2015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整治铁路行车设备事故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运输船舶和码头、桥梁建设及通航水域采砂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内河主要干线航道、重要航运枢纽、主要港口及地区性重要港口监测系统建设。完善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长江干线水上110指挥联动等系统,加快内河船岸通信、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渡改桥工程。加强内河海事与搜救一体化建设。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民航运输:实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进航空安全绩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系和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航空安保威胁评估机制。研究实行航空货运管制代理人制度。整体规划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方案。建立航空安保岗位资格认证机制与培训体系。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等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建设航空安全实验基地,提高航空运行、适航维修、航空保安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实验验证能力。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理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加快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进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创建500个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探索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加强渔业航标、渔港监控设备等建设。推进渔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加强渔船通信终端设备配备。推进渔船标准化建设,鼓励渔民更新改造老旧渔船,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加强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设备应配尽配。
职业健康: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许可、培训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到2015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同时,全面加强旅游、水利工程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建立与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同步的警力配备增加机制。
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实训体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到2015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东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标准配置,中西部100%达到基本配置,省级和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达标率达到100%。改善一线交通警察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执勤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渔船自动识别与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进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分类分级监管监察机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推进建立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依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舆论反映热点问题跟踪调查。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有效举报奖励制度。
(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兴安、促安、保安工程。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力争在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专栏6 安全科技产学研重点领域 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典型工业事故灾难、交通事故防治基础理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理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技术及装备研发: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防治;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与控制;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与管控一体化;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生产线;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与监测;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安全生产物联网;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个体防护及事故调查与分析;新型交通管理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
安全管理科学研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运行反馈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决策运行系统等。 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管理配套政策。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搭建科技研发、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标志申办与咨询服务等的技术支撑平台。推进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执法检测等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与业务保障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东部省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机构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标准配置,中西部100%达到基本配置;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达标率达到100%;安全生产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准入测试分析能力达到90%以上。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发布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完善安全生产共性、公益性技术转化平台,建立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安全科技基础条件共享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安全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灾害监控及应急救援等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将其纳入国家鼓励发展政策支持范围,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提升,推进同类装备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合理发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安全评估认证等咨询服务业。到2015年,建成若干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
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分类监管与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健全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安全标志管理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安全设施“三同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控、应急管理等方面以及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地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研究制定亟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中长期规划。提高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审定发布相结合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健全标准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鼓励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安全技术标准。鼓励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集成度大的行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企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对境外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与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省、市、重点县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各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矿山、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紧急医学救援、船舶溢油及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国家、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化工企业和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5年,国家、省、市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立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以及中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站。推行安全生产“教考分离”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119”、“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
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渔业示范县”、“文明渔港”、“平安村镇”、“平安校园”等建设,创建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