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国外在电子商务立法尤其是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优秀立法经验:
1、欧盟
欧盟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主要法律文件有:《电子商务指令》、《电子签名指令》、《远程销售令示》和《数据保护指令》等法律。其中涉及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的内容包括:消费者在自己家中购买商品服务会获得许多益处:较多的选择,购买之前容易得到详尽信息,购买价格可能较低。 要增强信任,也可以通过增加交易透明度(如明确供应商的身份、来历和债务等),最低限度要求消费者个人数据,明确所提供的信息的合法状态来达到。
《远程销售指令》试图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来促进电子商务,保障消费者在远程销售合同中得到本国消费者保护制度的保护。远程销售合同是指供需双方通过远距离通信技术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所缔结的合同。在远程销售合同中,消费者需要得到特别的保护,因为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会受到带进攻性的市场技术的侵犯,也会受到供方给消费者的不足和不适当的信息的侵犯,以及要面对用信用卡支付时可能带来的欺诈和错误风险。
2、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活动在充分的法律保护规范下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从1996年以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了互联网经营者自我管理的思路,以保护从互联网业务中收集的个人信息的隐私权。200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将在本国制定全面保护数据的法律。
3、德国
德国于97年6月13日通过了《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案》。在电信服务资料保护方面,虽然该法同意服务提供人可以提供电信服务目的而收集、处理或使用个人资料,但要求应先将其收集、处理或使用的方式范围、地点与目的告之服务使用人。若要作其他使用,则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或经服务使用人的同意。同时,该法也赋予服务使用人撤销其同意的权利。在达成必要的目的后,所收集的资料即应删除,若传输与服务使用人有关资料与其他服务提供人时,也应告知服务使用人。
纵观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但大多内容散乱,可操作性不强,远不能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这一切都需要加快立法速度,在参考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于时机成熟时制定一部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法典。当然 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前提是必须对我国现有立法进行完善,同时针对现在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做出反应,在相关制度、政策方面可以做一些有益的探索,为此,我们可以做一下准备工作:
1、为解决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应当在网上建立详尽的资格认证制度。在这方面北京市工商局做了勇敢的尝试性工作,它于2000年颁发的《关于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中规定试行“网站备案制度”。 备案制度要求网站的所有者提供包括法人和网站基本情况的备案登记资料,领取并安装电子备案登记标识,备案网站的合法经营受到保护,同时长期保有电子标识也是一种信用优势;网站名称管理主要包括申请人查询重名、提交资料、初审、公告,经过这四项流程,网站名称即受保护。
2、为确保消费者知情权最大限度的实现,除现有法律中的规定外,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具体形式,比如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 应该放在介绍该商品或服务的主页上,对于其他一般信息则可以放在经链接才能显示的页面上。对于商品的正常使用方法如果在网上不能明确表达的,应当在货物实际交付给消费者时明确告知。同时,对于网页上显示的有关产品的图片信息必须真实,必要时应当包括多角度多方位拍摄的图片。此外,颜色也是很重要的信息,因此图片中所反映的色彩应当尽量真实,如不能完全做到一致的应有明确说明。这一点上“51BUY”网站做得就比较好,在其网站中向消费者明确指出:“由于照片显示原因,我们无法保证页面所显示商品的颜色与商品实际颜色完全一致,我们将尽力在网页上就此说明。”
3、对于格式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作必要的限制与说明。日前颁布的《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达成合意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格式条款故意逃避其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其格式条款无效。”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的主要突破口应该是《合同法》。
4、关于交货迟延的问题。送货上门是经营者的义务之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明确规定是由经营者专门派送还是选择第三人派送。无论是经营者自己送还是第三人送,如果货物不能按期送达,都应由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第三人有过错的,经营者可以事后追偿。
5、在退货的问题上,我认为除了食品、卫生品等消耗性商品和录音录像制品 外,其余的商品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但是,消耗品超出安全保质期的除外,录音录像制品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正版规定的情形下除外。因此,在这一问题上传统退货的规定 有必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保护商家利益二者之间找到适度的平衡。
6、关于网络广告与宣传。广告发布者应承诺自己在网上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明确、具体。我们注意到,和传统媒体上的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呈现出状态的流动性、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影响范围的扩大性等特征,而我国现行《广告法》主要规范的对象是网络以外的广告,对于互联网上出现的这类广告并没有进行特别规制,这就使得现在的网络广告游离于《广告法》之外而处于真空地带。同时如果中国兑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那么到2005年底将全部放开广告市场,因此,我们必须有完备的法律来面对即将“入侵”的大量国外广告,以更好的应对将来产生的各种问题,同时在广告横飞的世界里更好的保护我国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我们或者对现行《广告法》进行必要修改或者尽早制定出一部《网络广告法》。
7、关于消费者隐私权问题。对此问题,经营者必须做到:a.制定详尽、到位的消费者隐私保护政策;b.于网站上明确向消费者提示关于消费者个人资料的收集方式以及使用目的,并且承诺只在所申明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及消费者本人同意的情形下使用消费者个人资料;未经消费者授权,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人;c.不得为营利目的随意向消费者寄送电子邮件,但消费者同意者除外。从法律层面看,《民法通则》中并没有将隐私权作为公民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对隐私权的保护以及侵害隐私权的诉讼也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制度。虽然一些单行法律法规里涉及到网络隐私权,比如《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从总体来看,有关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并没有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有关网络隐私权的立法速度。
㈡ 电子商务交易中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看是在哪方面的了?支付还是交易?
㈢ 消费者如何在中电子商务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作为消费者,来必须要有自我保护源的意识和维权的意识。
在履行监督义务的同时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或损害时,要勇于拿起强有力的法律武器,通过消费者协会以及各种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消费场境中都要保护好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严厉抵制和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和乱象。这是我们作为单个的消费者或是消费群体都必须要做的。
㈣ 电子商务消费者拥有那些权利如何保障这些权利
《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制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9现基本权利。
1、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7、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9、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㈤ 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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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电商平台如何承担保护消费者信息的责任
记者在天猫商城查询发现,欧莱雅官方旗舰店有409.8万粉丝,蜜丝佛陀官方旗舰店有180.3万粉丝,美宝莲官方旗舰店有419.7万粉丝,相宜本草官方旗舰店有338.5万粉丝,梦妆官方旗舰店有179.7万粉丝。这些粉丝大都是年轻的消费者。
在樊国民看来,“内鬼”使得信息泄露进而导致消费者被骗,电商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电商平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能尽到基本的信息安全保
障义务,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另外,电商平台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
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樊国民说,对于拟上市的电商平台,证监会可以对其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年限、诚信记录作出要求,对于最近3年因个人信息泄露受到重大民事诉讼、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还需对其网站接入地、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要求。
信息不是自己想保护就能保护的,只能在事后防范。
㈦ 电商消费,如何维消费者权益
所谓的电商消费抄,你是指网上袭购物吗?如果是网上购物出现了纠纷,要维护我们消费者自身的权利,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去进行:
第一,直接找商家协商,一般只要有理有据,商家应该都会认真解决我们的诉求,如果解决不了,可以要求退货。
第二,可以找平台投诉。我们进行网上购物的时候,要选择大的平台去网购,大的平台一般都会非常重视买家的投诉,会协助我们解决问题。
第三,也可以投诉到相关管理部门。比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
一般来说,如果网上购物产生了纠纷,通过以上三个途径基本上能够得到解决。
㈧ 电子商务有哪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
去看侵权责任法
㈨ 电子商务法将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据报道来,近日参与了电子商务源法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纷纷表示,电子商务法将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规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的重心所在。
此外针对任何事后的救济都不如事前的预防更有效率,即使我买了一个价值不大的东西,可能为此我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同售后进行沟通,有时候还要诉讼,这个成本是很高的。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上,要尽量构建有效率的事前预防机制。
网友纷纷表示,希望电子商务法可以早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