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教關於銷售贈品的會計處理
一、對同種商品買一贈一。此類銷售行為目前通常使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將其中一件商品按售價作正常商品銷售處理,而另一件則以成本借記「營業外支出」或「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為按稅法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徵收增值稅。在此種銷售方式中,應當將作為贈品處理的商品與普通銷售的商品區分開來,並予以披露。利用這種方法促銷商品,本來就是企業的一種讓利行為,但用此會計處理方法雖符合稅法的規定,企業卻要對贈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銷售價格繳納稅金,這無疑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二、確定贈品全部贈出。此類贈品多屬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隨商品的售出而贈送,其贈品數量確定,送完即止。這種銷售方式應將贈品的贈出現為一種「營業費用」,在銷售商品時借記「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此種銷售方式是一種普通的營銷手段,它通過贈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費群體,對於所有的企業普遍適用。而且它的贈品不會導致企業多交增值稅。在購進該贈品時,借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在贈品送出時同樣是以成本價結賬,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相抵,不存在多交稅金問題,所以它是最常見實用的促銷方式。
三、不確定贈品是否贈出。在這種銷售方式中,贈品的取得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集齊瓶蓋或數字等,它的發出屬於不確定狀態,應在銷售商品的同時對預計將贈出的贈品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具體處理是:將贈品的成本借記「營業費用」;貸記「預計負債」。當贈品發出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在此種賬務處理中,「預計負債」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可能大於貨方發生額,具體情況應視贈出贈品的情況而定,其賬戶余額應在核查時予以調整。當贈品沒有發出時,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此種贈品方式真正實現的贈品數量並不大,因此應即時核對贈品贈出量與預計負債的比例,調整預計負債的余額,使其與實際的贈品贈出情況相符。
㈡ 關於贈品的賬務處理問題
帳務處理方式:按銷售價格確認主產品的收入,以主產品的成本確認主營成本,以隨贈商品成本確認銷售費用。按售價格確認所有產品收入,以所有商品的曾本確認主營成本。
㈢ 我想問關於贈品的會計處理。
一、對同種商品買一贈一。此類銷售行為目前通常使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將其中一件商品按售價作正常商品銷售處理,而另一件則以成本借記「營業外支出」或「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因為按稅法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徵收增值稅。在此種銷售方式中,應當將作為贈品處理的商品與普通銷售的商品區分開來,並予以披露。
利用這種方法促銷商品,本來就是企業的一種讓利行為,但用此會計處理方法雖符合稅法的規定,企業卻要對贈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銷售價格繳納稅金,這無疑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二、確定贈品全部贈出。此類贈品多屬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隨商品的售出而贈送,其贈品數量確定,送完即止。
這種銷售方式應將贈品的贈出現為一種「營業費用」,在銷售商品時借記「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此種銷售方式是一種普通的營銷手段,它通過贈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費群體,對於所有的企業普遍適用。而且它的贈品不會導致企業多交增值稅。
在購進該贈品時,借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在贈品送出時同樣是以成本價結賬,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相抵,不存在多交稅金問題,所以它是最常見實用的促銷方式。
三、不確定贈品是否贈出。在這種銷售方式中,贈品的取得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集齊瓶蓋或數字等,它的發出屬於不確定狀態,應在銷售商品的同時對預計將贈出的贈品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具體處理是將贈品的成本借記「營業費用」;貸記「預計負債」。當贈品發出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在此種賬務處理中,「預計負債」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可能大於貨方發生額,具體情況應視贈出贈品的情況而定,其賬戶余額應在核查時予以調整。當贈品沒有發出時,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
此種贈品方式真正實現的贈品數量並不大,因此應即時核對贈品贈出量與預計負債的比例,調整預計負債的余額,使其與實際的贈品贈出情況相符。
四、贈送購物券。此類促銷方式應在銷貨的同時作一項或有負債處理。具體處理是:將銷貨時發出的購物券確認為「營業費用」,同時,貸記「預計負債」。當購物券使用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結轉商品成本。
若未發生,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此銷售方式的「預計負債」的發生與沖銷都較為頻繁,應定期核查該科目。
此種促銷方式一般用於商場消費,容易刺激消費者的大額購買,並且這種方法也不會使商家負擔多餘的稅金,是一種常見的商場促銷手段。
對於不同的贈品促銷方式應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進行處理,要做到既能夠真實地反映贈品的行為,又要避免漏稅和給企業造成額外的負擔。另外對於贈品較多的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
(3)營銷活動贈品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處理的不同,商業返利可具體描述為:
1、達到規定數量贈實物的形式。例如:在一個月內,銷售電磁爐30台,贈配套櫥具10套;
2、直接返還貨款的形式。例如:讀者來信中,讓利2.1萬元若直接以現金或銀行存款返還百貨公司,即為直接返還貨款;
3、沖抵貨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購買2萬件,返利為進貨金額的1%,購買至5萬件返利為進貨金額的1.5%,以此類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貨款中扣減。
銷售返利處理
據稅法規定,銷售貨物並給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對於購貨方已付款或貨款未付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貨方必須取得當地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貨方,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並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㈣ 商品促銷贈品如何做賬務處理
送贈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之一。贈品的形式較為多樣,其會計處理不同於商業折扣。
1、對同種商品買一贈一。此類銷售行為目前通常使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將其中一件商品按售價作正常商品銷售處理,而另一件則以成本借記「營業外支出」或「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稅法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徵收增值稅。
2、確定贈品全部贈出。此類贈品多屬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隨商品的售出而贈送,其贈品數量確定,送完即止。這種銷售方式應將贈品的贈出視為一種「營業費用」,在銷售商品時借記「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此種銷售方式是一種普通的營銷手段,它通過贈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費群體,對於所有的企業普遍適用。而且它的贈品不會導致企業多交增值稅。在購進該贈品時,借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在贈品送出時同樣是以成本價結賬,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相抵,不存在多交稅金問題,所以它是最常見實用的促銷方式。
(4)營銷活動贈品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贈品視同銷售
稅法沒有規定銷售贈品占銷售額的多少,因為贈品視同銷售,仍然要繳納增值稅。在確定增值稅時:
1、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2、沒有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註明折扣額,而且只在發票的「備注」欄註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㈤ 關於贈品的賬務處理
假如單價是5,成本是2,不考慮稅費,那麼在銷售4送1時就做:
借:銀行存款 2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
貸:庫存商品 10
注意:按實際收款的金額確認收入,按實際交付的貨物結轉成本即可。
㈥ 贈品怎麼做帳務處理
銷售贈品的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1、在購進贈品時,
借:庫存商品--XX商品
借:庫存商品--贈品(成本價)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實際付款)
2、銷售商品時,確認銷售收入:
借:現金等貸:主營業務收入--XX商品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XX商品
3、如果銷售贈品時,
借:現金等貸:主營業務收入--贈品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贈品
4、如果送出贈品
借:營業費用
拓展資料:
銷售贈品的會計處理
送贈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之一。贈品的形式較為多樣,其會計處理不同於商業折扣,而目前在會計准則和制度中又沒有明確規定,筆者試對此略作探討。
一、對同種商品買一贈一。此類銷售行為目前通常使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將其中一件商品按售價作正常商品銷售處理,而另一件則以成本借記「營業外支出」或「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為按稅法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徵收增值稅。在此種銷售方式中,應當將作為贈品處理的商品與普通銷售的商品區分開來,並予以披露。利用這種方法促銷商品,本來就是企業的一種讓利行為,但用此會計處理方法雖符合稅法的規定,企業卻要對贈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銷售價格繳納稅金,這無疑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二、確定贈品全部贈出。此類贈品多屬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隨商品的售出而贈送,其贈品數量確定,送完即止。這種銷售方式應將贈品的贈出現為一種「營業費用」,在銷售商品時借記「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此種銷售方式是一種普通的營銷手段,它通過贈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費群體,對於所有的企業普遍適用。而且它的贈品不會導致企業多交增值稅。在購進該贈品時,借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在贈品送出時同樣是以成本價結賬,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相抵,不存在多交稅金問題,所以它是最常見實用的促銷方式。
三、不確定贈品是否贈出。在這種銷售方式中,贈品的取得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集齊瓶蓋或數字等,它的發出屬於不確定狀態,應在銷售商品的同時對預計將贈出的贈品作出相應的賬務處理。具體處理是:將贈品的成本借記「營業費用」;貸記「預計負債」。當贈品發出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在此種賬務處理中,「預計負債」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可能大於貨方發生額,具體情況應視贈出贈品的情況而定,其賬戶余額應在核查時予以調整。當贈品沒有發出時,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此種贈品方式真正實現的贈品數量並不大,因此應即時核對贈品贈出量與預計負債的比例,調整預計負債的余額,使其與實際的贈品贈出情況相符。
四、贈送購物券。此類促銷方式應在銷貨的同時作一項或有負債處理。具體處理是:將銷貨時發出的購物券確認為「營業費用」,同時,貸記「預計負債」。當購物券使用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結轉商品成本。若未發生,就將「營業費用」、「預計負債」沖銷。此銷售方式的「預計負債」的發生與沖銷都較為頻繁,應定期核查該科目。此種促銷方式一般用於商場消費,容易刺激消費者的大額購買,並且這種方法也不會使商家負擔多餘的稅金,是一種常見的商場促銷手段。
對於不同的贈品促銷方式應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進行處理,要做到既能夠真實地反映贈品的行為,又要避免漏稅和給企業造成額外的負擔。另外對於贈品較多的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
㈦ 隨銷售贈品如何做會計處理
隨銷售贈品,你這購太陽能送的米、油屬視同銷售處理。作為購進,但是不以資金形式反映出來,無銷售額,。
購進贈品時:
借:庫存商品--贈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
貸:銀行存款等
贈出商品時:
借:營業費用
貸:庫存商品--贈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
購進與同贈出時均以成本價。
太陽能需要安裝 的話,我認為如果單獨收取按裝費,應單獨列示,如果不收取不用列明。
那配件,我認為與贈品的處理方式一樣,你如果一次性銷售給安裝人員,那還要向銷售人員收款嗎? 如果不額外收取費用,應作為贈送處理。買一套太陽能贈一套配件。
你問題中未交代清楚,我個人認為。
㈧ 贈品的賬務處理
贈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之一。贈品的形式較為多樣,其會計處理不同於商業折扣。
1、對同種商品買一贈一。此類銷售行為目前通常使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將其中一件商品按售價作正常商品銷售處理,而另一件則以成本借記「營業外支出」或「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稅法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徵收增值稅。該方式雖符合稅法的規定,企業卻要對贈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銷售價格繳納稅金,這無疑加重了企業的負擔。
2、確定贈品全部贈出。此類贈品多屬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隨商品的售出而贈送,其贈品數量確定,送完即止。這種銷售方式應將贈品的贈出視為一種「營業費用」,在銷售商品時借記「營業費用」;貸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此種銷售方式是一種普通的營銷手段,它通過贈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費群體,對於所有的企業普遍適用。而且它的贈品不會導致企業多交增值稅。在購進該贈品時,借記「庫存商品——贈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銀行存款」。在贈品送出時同樣是以成本價結賬,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相抵,不存在多交稅金問題,所以它是最常見實用的促銷方式。
㈨ 公司購買贈品的會計分錄
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就是分別做銷售處理。
㈩ 活動贈送商品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視同銷售,相當於銷售,只是沒有收費而已。贈送給客戶應視同銷售的會計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結轉贈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增值稅規定了八種視同銷售行為: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內部處置)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內部處置)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外部無償贈送)
雖然這八種行為都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由於在銷售收入確認上的差異,導致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可以將其分為應稅銷售類和會計銷售類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