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子為何聚眾圍堵警車
11月25日,遼寧男子史某以30萬元購買了一輛價值上百萬的抵押車輛,開了3年就被法院扣押。瀋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前往彰武,對涉案車輛依法進行扣押時,這名男子一度不理解,並叫來十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圍堵法官和警車,但仍無法改變抵押車輛被依法扣押的命運。
在反復勸說無效的情況下,穆宇向法院執行局領導請求增援,執行局副局長呂文輝緊急調集了近20名法警、兩輛警車前往增援,並詳細布置了解救方案。這時,史某等人才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經勸說最終同意配合法官工作,給抵押車輛放行。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抵押車輛等動產時,千萬不能因為貪圖便宜而購買,這是存在極大風險的。因為這些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車始終登記在原車主名下。誰也無法控制原車主,如果原車主涉及經濟糾紛被人起訴,法院會查封、扣押抵押財產。如果原車主仍不還錢,不僅會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而且名下的車輛等財產將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購買抵押車輛者,將面臨著財物損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