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徵兵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徵集新兵,是加強部隊建設、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
軍事機關應當認真做好。
第三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
在二十二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滿十八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
應征公民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不徵集。
第四條 全國每年的徵兵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規定。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部署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分配徵兵任務時,應根據各地應征公民的數量,體質和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
統籌兼顧,合理分配;也可實行按地區或縣輪流徵集;對災情比較嚴重的地區或縣,可酌情減少或免
除徵兵任務。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所在軍區提出的要求,有計劃地劃分技術兵徵集區。
第七條 全國的徵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組織實施。
各軍區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省軍區(衛戍區、警區)、軍分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以下簡稱縣、市)的人民武裝部,
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徵兵期間,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兵役機關和公安、衛生
及其他有關部門成立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機關、 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和鄉、
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縣、市的安排和要求,辦理本單位和本地區的徵兵工作。
第八條 徵兵期間,各單位應向廣大青年深入地進行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認真做好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報名應征。
第二章 兵役登記
第九條 縣、市兵役機關,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應組織基層單位對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
第十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
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地區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填寫《兵役登記表》,依法確定應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員,並報縣、市兵役機關批准。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
民。
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
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已登記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
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為當年徵集的對象。
第三章 體格檢查
第十二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
作。
第十三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衛生部門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若干體檢組,設立
若干體檢站,採取定點或巡迴的辦法進行;有條件的縣、市,也可指定若干醫院負責。
第十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體檢
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人數,由縣、市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條件》和有
關規定,正確掌握標准,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十六條 對准備批准入伍的應征公民,應進行肝功能化驗(含表面抗原檢查)和體格復查。潛
艇人員的體格復查,由地區統一組織進行。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和空降兵的體格復查,由縣、市
組織進行。普通兵由縣、市進行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經過抽查,發現不
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全部進行復查。
第四章 政治審查
第十七條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組織公安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
第十八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應根據縣、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徵集兵員政治條件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
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要弄清他們的表現並填寫《應
征公民入伍登記表》。
第十九條 縣、市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逐個進行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第五章 審定新兵
第二十條 縣、市在審定新兵時,應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優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第二十一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兵役機關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
通知書》。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第二十二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
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條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採取由縣、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或部隊派人接兵
的辦法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由縣、市派人送兵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師或獨立團(武警部隊以總隊或獨立支隊,下同)為單位派出聯絡
組,負責與有關縣、市徵兵辦公室聯系,商定送兵到達地點、途中轉運和交接等有關事宜。
(二)新兵分撥應相對集中,一個縣、市徵集的新兵補充到部隊的單位,一般不超過三個師或
獨立團。
(三)縣、市應先派得力幹部,負責將新兵送到部隊的師或獨立團。送兵幹部與新兵的比例為
一比三十左右。
(四)縣、市在新兵集中後,應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數進行編組和必要的軍事常識教育。
(五)新兵送到部隊後, 送兵幹部應向部隊介紹新兵的政治、身體、文化、特長等情況,辦
妥交接手續後及時返回。
(六)部隊 在新兵到達時,要熱情歡迎, 並妥善安排好新兵和送兵幹部的食宿。
第二十五條 由縣、市組織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師或獨立團為單位派出聯絡組,負責與有關縣、市聯系,商定新兵
報到地點、聯系辦法和接收等有關事宜。
(二)縣、 市應根據新兵去向、 人數進行編組,並指定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新兵擔任班、排、
連長,負責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隊應在新兵報到地點的車站、碼頭設立接待組,負責新兵接收工作。
第二十六條 由部隊派人接兵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隊應派思想好、政策觀念強並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幹部和醫務人員,組成精乾的臨時接
兵機構,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幹部到達接兵地區後,應在當地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徵兵辦公
室做好徵兵工作。
(三)各級兵役機關應主動安排好接兵人員的食宿,並向他們介紹徵兵工作情況,聽取他們的
意見,商定交接新兵等有關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與交接,可在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交通方便的地點進行。交接手續
,應在新兵起運前一天辦理完畢。
第二十七條 辦理新兵交接手續時,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縣、市統一編造《新兵花名冊》,一式兩份,一份交給部隊,一份由縣、市兵役機關
保存。
(二)縣、市派人送兵或部隊派人接兵的,交接雙方應按照《新兵花花名冊》當面點交清楚,
並在《新兵花名冊》上簽名蓋章。新兵的檔案材料和組織介紹信一並交給部隊。
(三)組織新兵自行前往部隊報到的,《新兵名冊》、新兵的檔案材料和組織介紹信應密封好,
由指定的連、排長攜帶,到達報到地點後,交給部隊。部隊應按照《新兵花名冊》清點人數,並將新
兵到達時間、人數及時函告徵集地的縣、市兵役機關。
第二十八條 縣、市對集中的新兵,在起運前應進行全面觀察,發現因政治、身體情況變化不符
合新兵條件的,應及時調換,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隊。
第二十九條 新兵的被服,由軍區、省軍區(衛戊區、警備區)、軍分區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
調撥到縣、市。武警部隊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調撥到
縣、市。縣、市負責在新兵起運前將被服發給新兵。
第七章 運輸新兵
第三十條 在徵兵開始前十五天,部隊應以軍或獨立師(武警部隊以總隊或獨立支隊)為單位,
派出聯絡組到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定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一條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應根據新兵的人數和乘車、船起止地點,按照運輸的
有關規定,向軍區運輸部門提出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二條 鐵道、交通部門應根據新兵運輸計劃,及時調配車輛,保證新兵安全到達部隊。
第三十三條 縣、 市徵兵辦公室和接兵部隊, 應按照運輸計劃按時組織起運。在起運前,應對
新兵進行乘車(船)教育,防止途中發生事故。
第三十四條 駐車站、碼頭的軍事代表辦事處應主動解決新兵運輸中的問題。送兵、接兵幹部和
新兵應接受軍代表的指導。
第八章 檢疫和退兵
第三十五條 新兵到達部隊後,應進行檢疫。發現傳染病患者,應及時隔離治療,並採取必要的
防疫措施。
第三十六條 新兵在檢疫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可作
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部隊批准之日止,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
九十天;屬於身體條件不合作的,不超過四十五天。其中患傳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隊應及時給予
治療,同時通知原徵集的縣、市兵役機關,待病情穩定後作退兵處理,退回時間不受限制。退兵後不
再補換。
第三十七條 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退兵的,須經駐軍醫院(武警部隊經總隊醫院或地、市人民醫
院)檢查證明,由師(武警總隊)以上機關批准;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需作退兵處理的,部隊應事先
與原徵集的縣、市公安局和兵役機關聯系查實,由師(武警總隊)以上政治機關批准。
第三十八條 部隊對退回的新兵,應做好思想工作,辦妥退兵手續,派幹部送回原徵集的縣、市。
第三十九條 縣、市兵役機關對部隊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應予接收,公安機關應予落戶,原
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准予復工、復職。
第九章 經費開支
第四十條 徵兵和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開支,列入地方預算「兵
役徵集費」科目。
第四十一條 兵役徵集費開支范圍和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兵役機關和財政部門,
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四十二條 為武警部隊徵集的新兵所需經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按照本地區規定
的徵兵經費標准統一撥給。
第四十三條 新兵被服調撥到縣、市所需的運輸費用,由軍區後勤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
總隊後勤部分別負責報銷。 縣、 市下發新兵被服所需的運輸費由兵役徵集費開支。
第四十四條 徵集的新兵,實行地方送兵或自行報到的,從縣、市新兵集中點前往部隊途中所需
的車船費、伙食費、住宿費,由部隊按規定報銷;部隊派人接兵的,自部隊接收之日起,所需費用由
部隊負責。
第四十五條 送兵幹部同新兵一起中所需的旅差費和到部隊後在辦理新兵交接期間所需的住宿費,
由部隊按規定的標准報銷;送兵幹部在部隊辦理新兵交接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和返回的差旅費,由縣、
市兵役徵集費開支。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 逃避兵役登記的, 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經教
育不改,基層人民政府應依法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
第四十七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辦理徵兵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徵兵命令,確保新兵質量。對在徵兵
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予以表揚和獎勵;對收受賄賂、營私舞弊或玩忽職守使徵兵工作受到嚴重
損失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予以懲處。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由國防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在部隊打兵罵兵是過去的現象了,現在部隊講的是尊干愛兵,構建和諧軍營,如果老兵有打兵罵兵的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
1、徵兵的主要政策規定是:
徵集農業戶口的青年為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徵集非農業戶口的青年為高中(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企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職工(含工人、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企事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學歷教育民辦大學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無學籍學生及在各類高考補習班學習的青年也應當徵集。對女青年的徵集只限當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徵集的年齡,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業單位職工,21歲的也可徵集,根據本人自願,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寬到22歲;女青年為年滿18至19歲。
體檢、政審合格就可以入伍了!因為你是城市戶口,所以你們家得有關系,沒關系當不上兵!
2、因為你是城市戶口,所以當義務兵的前途就是退伍回來後,國家給安排工作!所以城市戶口當兵,沒關系不行!
3、如果你想留在部隊的話,那可以轉士官!或者考軍校!
義務兵轉士官的基本條件:
(一)志願獻身於國防事業;
(二)能勝任本職工作;
(三)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體健康。
一般情況下,轉士官(初級士官)還是比較容易的,只要你自己是個優秀的士兵,家裡有關系有錢,都能轉上士官!
士官分為:
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
中級士官:三級士官、四級士官
高級士官:五級士官、六級士官
一、二級士官士三年;三、四級士官士四年;五級士官是五年,享受正營職待遇;六級士官是九年,享受正團職待遇。
士官分兩種,一種是專業士官、另外一種是非專業士官。初級士官大都是非專業士官,比如說帶兵。還包括一些專業士官,還有像開車等等,還有司務長都由士官擔任。但是在部隊士官能過升職到六級士官的,都是專業士官,他們相當於正團職待遇。技術性非常強。四級以上士官一般是一些技術性比較強的專業和單位才有。大部分都是從事維修,專業兵種武器維護工作的。比如說導彈維修、高炮維修、雷達維護等等.一般來說能感到高級士官的已經很不容易了,一個大軍區的高級士官更是太少了,而六級士官一個大軍區也沒有幾個。
當兵後報考軍校的條件:
1、目前軍校從部隊戰士中招生的數量逐年減少,錄取的可能性相對較低。
2、義務兵服役滿1年以上方可報考軍校,士官服現役則須在3年以下。對士兵的年齡要求是:報考機要、護理專業的士兵,年齡應當在二十周歲以下,報考其他專業的士兵年齡應當在二十二周歲以下(截止到當年1月1日)。對於少數民族的士兵,年齡可以放寬一歲。
3、士兵考生應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學歷。但培養運動員或者少數民族幹部的個別專業還可以招收初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士兵。
4、考試科目有文化:數學、物理、政治、語文和外語;體能:單雙杠、手榴彈、中短跑、5公里武裝越野;專業:本人在部隊從事專業的基本內容。
考軍事科目合格了才能考文化課!
當兵後考軍校還是比較容易的,但是名額有限,是選拔優秀的士兵報考軍校,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的!不但你自己要努力成為優秀的士兵,而且你們家也得有關系!
至於你說當兵有沒有前途?
一、當兵首先要你自己感覺行才可以,要不你今後如果感覺不行,豈不要後悔,選擇首先要靠自己。
二、軍隊里的機遇遠遠是地方沒有的,你只要學歷高,發揮自己的特長,通常都能轉上士官,軍隊需要有學歷的,頭腦好的地方學子,這個很重要,現在軍隊提倡科技練兵,第一條如果沒有學歷,講科技也難。
三、當兵的待遇越來越好,這是實例,你也可以看到,
四、軍隊里的保障遠遠大於地方,有好多機遇和發展的機會,也可能你在《解放軍報》上發表一篇文,或者是在軍區發表一篇文章,就可以改變你的命運,這是地方沒有的。
五、軍隊里需要的是有才華的,有頭腦的,有技術的,有學歷的,這是軍隊發展的需要。在軍隊里,轉士官的情況下,待遇非常不錯,這是實話,工資也較樂觀,因為,軍隊里完全是包吃住,對吧,還有工資,住房補貼,還有衣服發,問一下,那裡還有這么好的地方,還可以打槍,這也是地方沒有的,反正好的地方多,但是軍隊是講紀律的地方,也是吃苦的,受約束的,所以,你也要有這個心理准備。
㈡ 徵兵志願書
我志願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獻身國防事業,服從中國上級領導的安排,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服從命令,嚴守紀律,英勇戰斗,不怕犧牲,忠於職守,努力工作,堅決完成任務,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祖國,絕不叛離軍隊。參軍是我從小的志向,並且一直持續到今天,熱情有增無減。我向武裝部政府請求參軍入伍,我的入伍得到了父母的贊許和大力支持,他們都鼓勵我義無返顧地去實現我的報國之志。在個人事情上,我深知道一 名軍人應該安心服役,獻身國防,時刻准備戰斗。我早已經做好了為軍隊、國家和人命奉獻一切的准備。首先,當兵是一種義務,也是每一個合法公民應盡的職責,更是一種義不容辭的責任。其次我們偉大的祖國在世界上還被許多的敵對份子所仇視,祖國的統一大業尚未完成,還需要我們英勇頑強的子弟兵去捍衛祖國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天空,每一片海洋,不讓它遭到敵人的侵害,維護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康。對於個人來講,來到綠色軍營,是對自己的意志的磨練,能培養出自己堅韌不拔,刻苦耐勞,遵紀有素的優良品質,是人生一次不可多的的經歷,是人生一筆寶貴的財富,在那裡能學到在學校學不到的東西,是一個免費的大學學堂,因此,我要參軍。
到軍營後,我會嚴守紀律,聽從上級的安排,堅決完成所布置的任務。學會吃苦。艱苦奮斗,在家哭的環境中接受磨練,求真務實,腳踏實地的努力工作,這是我的人生發展志向。我志願到軍營基層艱苦環境工作,利用自己的文化和一顆全新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赤誠之心,我將用所學的知識及在軍營里所學知識和自己的特長,與其他戰友通力協作,堅定不移的實現自己確立報國之志,全身心投入到現代化軍隊建設中去,為國防事業奉獻努力。一定不會辜負領導的期望,絕不背叛祖國,絕不叛離軍隊。
假如,假如這次因為特殊原因沒能如願以償的參軍,那我不會氣餒,我會找好自己的原因,不會自暴自棄,繼續到校上課,學好文化知識,爭取下次徵兵之際努力實現自己報國之志。 此致敬禮!姓名:*** 2***年**月**日
㈢ 徵兵的具體事宜
徵兵工作的組織領導
全國的徵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承辦。
各軍區負責本區域的徵兵工作,具體工作由軍區徵兵辦公室承辦。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以下簡稱縣、市)的人民武裝部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縣以上地方各級人
民政府應當組織兵役機關和公安、衛生及其他有關部門組成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縣、市的安排和要求,辦理本單位和本地區的徵兵工作。
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志願兵的工作,由各級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
兵役登記工作
兵役登記是兵役機關依法對符合服兵役年齡的男性公民進行的注冊管理,以掌握適齡公民的數量、質量和分狀況,為組織公民服兵役作準備。適齡公民應積極參加兵役登記,自覺履行兵役義務。
省軍區、軍分區(警備區)、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兼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主管本行政區的兵役登記工作。
鄉鎮、街道人民武裝或經縣(市、區)和市地兵役機關確定的機構,承辦本地區、本單位的兵役登記工作。
凡常戶口在本省、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記機構進行兵役登記。當年年滿17周歲的應屆高(含相當於高中學歷)畢業生,本人自願或者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兵役登記。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為集中兵役登記時間。
達到服役年齡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通知進行兵役登記。接到通知後,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前往登記的,可以書面委託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代為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地區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填寫《兵役登記表》,依法確定應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員,並報縣、市兵役機關批准。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當年預定徵集的對象,並通知本人。
預定徵集的應征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1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報告去向和聯系辦法,並按照兵役機關的通知及時返回應征。
預定徵集的應征公民所在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督促其按時應征,並提供方便。
體格檢查工作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從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指定醫院或者體檢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為數,由縣、市徵兵辦公室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經抽查,發現不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當全部進行復查。潛艇人員、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空降兵以及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對全部人員進行體格復查。
政治審查工作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審定新兵工作
縣、市徵兵辦公室在審定新兵時,應當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批准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革命烈士和革命傷殘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准服現役。
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徵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並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檢役、復查和退兵
新兵到達部隊後,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疫和復查。經檢疫發現患傳染病的,應當及時隔離治療,並採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經復查發現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應當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新兵在檢疫、復查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作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不超過90天;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45天。其中患有傳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隊應當及時給予治療,同時通知原徵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待病情穩定後作退兵處理,退回時間不受限制。退兵後不再補換。
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退兵的,須經駐軍醫院(武警部隊須經總隊醫院或者地、市人民醫院)檢查證明,經師(旅、武警總隊)以准;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需作退兵處理的,部隊應當事先與原徵集的總隊)以上單位的保衛部門審查,報師(旅、武警總隊)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准。
部隊對退回的新兵,應當做好思想工作,辦妥退兵手續,送回原徵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
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對部隊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應當予以接收,並通知原徵集的縣、市徵兵辦公室領回,注銷其入伍手續,當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落戶;原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當准予復工、復職,原是高等學校學生的,原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準予復學。
㈣ 徵兵申請書咋寫
入伍申請書格式
一般來說,符合應征入伍的適齡青年是不用寫入伍申請的。但有時在特定的條件下是有必要向組織表示決心與態度的。下面是一篇寫得比較好的入伍申請書範文。
入伍申請書
××縣徵兵辦公室:
××鄉政府:
××鄉武裝部:
本人×××,系本縣××鄉××村××隊人,現年××歲,畢業於×××。
現在我志願要求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獻身國防事業,服從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服從命令,嚴守紀律,英勇戰斗,不怕犧牲,忠於職守,努力工作,苦練殺敵本領,堅決完成任務,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祖國,絕不叛離軍隊。
我接受過多年的文化教育,有較好的文化素質,同時又擁有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赤誠之心,相信在綠色軍營里一定會有我的一片天地。如果我被錄用參軍,我將嚴守軍紀,將自己的知識運用到部隊中去,並在部隊這個大家庭中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和文化知識,為共和國國防事業貢獻自己的微薄力量!
人民軍隊是庄嚴的,神聖的!請組織考驗我,接收我,我一定不會讓組織失望,會成為一名合格的士兵!
此 致
敬 禮
申請人:××× 2×××年××月××日
㈤ 徵兵的步驟~
女兵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符合當年徵集基本條件的女大學生(含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在8月5日前,可登錄「全國徵兵網」,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截止後,網上報名系統將自動依據報名人員當年高考相對分數進行排序,擇優選擇初選預征對象並張榜公示。
被確定為初選預征對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錄「全國徵兵網」,下載列印《應征女青年網上報名審核表》。符合國家學費資助條件的,同時還應下載列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以下分別簡稱《審核表》、《申請表》)並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核。
2、初審初檢
女青年持《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按兵役機關通知要求參加地市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初審初檢,合格者確定為送檢對象並張榜公示。
3、(女兵)應征報名時間:
上半年應征報名:1月10日至2月15日18時;
下半年應征報名:6月26日至8月15日18時。
4、體檢考評
徵兵開始後,送檢對象根據兵役機關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的體檢站參加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
5、政治審查
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後,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其進行政治聯審和走訪調查。
6、預定新兵
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對學歷、年齡、體檢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應征女青年,按照綜合素質考評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為預定新兵。預定新兵名單(包括姓名、戶籍地、學歷、高考原始總分數、綜合素質考評分數)同時在省、地市、縣三級徵兵辦公室營院外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7、批准入伍
經公示未被舉報和反映有問題的,確定為批准入伍對象,由縣級徵兵辦公室辦理批准入伍手續,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
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男兵報名流程:
1、網上登記
每年8月5日前,有應征意向的男性大學生(含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可登錄「全國徵兵網」,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報名成功後,自行下載列印《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符合國家學費資助條件的,同時還應下載列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分別交所在高校徵兵和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2、(男兵)應征報名時間:
上半年應征報名:1月10日至2月15日;
下半年應征報名:4月1日至8月15日。
3、初審初檢
大學生在畢業離校或放假前,根據學校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初檢,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學生,領取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
4、體檢政審
大學生可在學校所在地或者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選擇一個作為自己參軍入伍的應征地。徵兵開始後,應征地兵役機關會將具體上站體檢時間、地點通知大學生本人。
大學生可根據通知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以及審核蓋章後的《登記表》、《申請表》直接參加應征地縣級徵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格檢查,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展開政治聯審工作。
5、走訪調查
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
6、預定新兵
縣級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7、張榜公示
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8、批准入伍
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徵兵條件:
男性,自願服役入伍,進行服役,時間為兩年。根據兵役法規定,從本次徵兵開始,根據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即老兵退伍時間為8月底9月初。
女性,自願服役,公開徵集,高中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19歲,高校應屆畢業生年滿22歲以內。
每個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滿18周歲那年必須參加體檢,會收到體檢通知單(仍在校讀書的男學生除外,但可自願報名),體檢和政審全部合格後,應征入伍,當年未被徵集的公民,在22歲前仍可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徵集17--22歲的女青年服兵役。
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一般程序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准入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徵兵
㈥ 徵兵流程及時間安排
法律分析: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接受政治審查;批准入伍。男兵應征報名時間:上半年12月份初到2月份中旬。下半年:4月初到8月中旬。女兵應征報名時間:上半年,一月份到二月份。下半年,六月底到八月中旬。批准入伍: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應當適時發布兵役登記公告,組織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其他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對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當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掌握適齡男性公民數質量情況,為徵兵做好准備。公民初次兵役登記由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負責,採取網上登記方式進行,不具備網上登記條件的可以實地登記。本人因身體殘疾、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記的,由戶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協助其完成登記。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對經過初次兵役登記的男性公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應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並在公民兵役信息中予以註明,出具兵役登記憑證。公民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依照法律規定免服兵役的,應當經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核准;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服兵役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根據司法機關提供的人員名單核定。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㈦ 現在去當兵的,都有什麼計劃將來怎麼辦
報效祖國or娶妻生子?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國民素質也得到了不斷的提高。而現如今,很多年輕人在踏入社會前,也面臨了一個非常嚴肅的選擇,那就是當兵!
當兵在我們的印象里是一個非常常見的事情,我們曾經在學生時代的時候,班級里總歸有一些小混混或之列的,在畢了業之後,家長們大多都把這些孩子送進兵營。
現在社會對於退伍軍人也有很多的福利和政策,退伍之後很多的崗位都是優先招聘退伍軍人的。社會給軍人以及退伍軍人的待遇是非常好的。所以只要是三觀爭取的退伍軍人,退伍後找到一份得手的工作並不是一件難事兒。
希望大家做好心理建設,熱血好兒郎。當兵關榮,報效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