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口普查學習內容
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大致可分為普查准備、登記和復查、數據處理和公布三個階段。
1.人口普查的准備階段
在人口普查的全過程中,准備階段的工作最多,時間也最長。世界上許多國家的人口普查工作都用4-6年來完成,我國人口普查的准備工作主要有人口普查的立法,建立普查機構,制定《人口普查方案》、普查表和工作細則,制定工作計劃,試點,普查區域的劃分,戶口整頓,普查員的選調和培訓,宣傳工作,物資准備等。
2.人口普查的登記和復查階段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按照普查方案的規定,在一定日期內對每一戶、每一人進行登記,然後對登記的資料進行全面復查。與其他兩個階段相比,這個階段工作時間最短,一般不超過15天,參加人員最多,是人口普查最關鍵最重要的階段,是取得准確資料的基礎。這個階段的任何失誤在以後各工作環節中都無法補救。
3.人口普查數據處理和公布階段
資料整理和分析研究階段是人口普查的收獲階段。通過登記復查,廣大普查員已經把每家每戶每個人的各種狀況登記到了普查表上,或者說我們已經獲得了全國人口的微觀資料。對這些資料進行進一步的整理,加工成能夠反映全國乃至各地區人口各種狀況的宏觀資料為政府和社會各界使用。這一階段的工作不需要每一名普查員參加,主要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承擔。這一階段的工作主要有編碼,匯總,資料評價,資料發表和印刷,分析研究,總結等。
5.什麼是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間?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間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
所謂人口普查的標准時間,就是規定一個時間點,無論普查員入戶登記在哪一天進行,登記的人口及其各種特徵都是反映那個時間點上的情況。根據上述規定,不管普查員在哪天進行入戶登記,普查對象所申報的都應該是2010年11月1日零時的情況。通過這個標准時間,所有普查員普查登記完成後,經過匯總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國人口的總數和各種人口狀況的數據。
6.普查對象應當在什麼地方進行人口普查登記?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人口普查採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
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普查標准時點居住在中國境內的普查對象。
(1)現住地和戶口登記地相同的人員,只在現住地進行登記。
(2)現住地和戶口登記地不同的人員,除在現住地登記外,還需在戶口登記地登記相應信息。
(3)戶口待定的人員在現住地進行登記。
(4)居無定所的人員在普查標准時點的居住地進行登記。
(5)境外人員在現住地進行登記。
2.普查標准時點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普查對象,由其出國前居住的家庭戶和集體戶申報登記。
7.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採用什麼方法?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採用普查員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
8.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表有幾種表式?
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戶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餘的戶填報。港澳台和外籍人員在其居住地進行登記時,要填報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員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另外,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要填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
9.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人口普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登記狀況、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不同的普查表式填報的內容有所不同,其中普查表短表共有18個項目,按戶填報的有6項,按人填報的有12項。項目內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狀況、受教育程度和戶的基本情況等。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員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共有11個項目,包括人口基本情況、來大陸或來華目的、居住時間、受教育程度和行職業等。
普查表長表共有45個項目,按戶填報的有17項,按人填報的有28項。除了短表的項目內容外,還反映了人口的遷移流動、身體健康狀況、就業狀況、婦女生育狀況和住房情況等。
死亡人口調查表共有8個項目,反映了普查標准時間前一年內死亡人口的基本情況、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狀況等。
② 派出所戶口整頓總結
XX派出所戶口整治工作總結
XX派出所自9月1日開展戶口整治工作以來,按照「全所統一領導、各片分工協作、鄉村共同參與」的思路,周密部署,認真制定方案,迅速全面深入開展工作,至12月21日止,圓滿完成戶口整治工作任務,共完成入戶走訪5912戶,核查19340人,發現差錯516項,核實人戶分離1230人,核實多重戶口37人,核實落戶後1個月內即遷出或注銷戶口人員3人;核實戶口遷出前後1個月內辦理變更更正人員5人, 2006年以來收養落戶人員無,核實2006年以來補錄戶口人員264人,核實2006年以來市縣外遷入人員36人,以及其他各種戶口存在疑問的人員55人。通知群眾變更戶口項目差錯412人次,解決戶口差錯316項,核對人員資料1020份,核實電腦資料1820人次。主要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加強組織
因「xx行動」中暴露出戶政工作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公安工作,根據戶口整治的有關精神,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與xx鄉黨委政府溝通,取得鄉黨委政府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成立了xx派出所戶口整治領導辦公室,由xx派出所所長xx任組長,xx鄉紀檢書記xx、xx鄉副書記xx,xx派出所教導員xx為副組長,所內各片警、各村委會書記為成員。在領導辦公室的統一部署下,xx所各職能部位分片包干,協作配合。戶口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各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充分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與能動性,解決在戶口整治工作中出現的人財物等問題。工作中,從未發現脫崗、違紀、工作不落實等情況。 二、廣泛宣傳,全面發動
為切實完成戶口整治工作,xx所於2011年9月2日召開戶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後,xx派出所所長xx即要求xx派出所社區民警聯合各村居委戶口工作負責人廣泛開展動員工作,利用小喇叭、宣傳單、手機簡訊等多種手段進行宣傳,發動廣大群眾積極配合戶口登記等工作。使戶口整治工作家喻戶曉,廣大群眾對戶口整治的重要意義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增強了協助做好入戶調查的自覺性,積極、主動地配合搞好入戶訪查工作。 三、強化培訓,落實責任
為了順利完成這次戶口整治工作,xx所鄉組織各村委會、村組幹部24人,連同各職能部門人員,共有近40人參與了此次戶口整治工作。9月3日,由xx派出所牽頭組織全鄉工作人員開展了業務指導。
xx派出所、xx鄉人普辦、各村居委均有專人負責跟蹤核查整治人員的情況,建立「誰登記核對誰負責、誰採集錄入誰負責」的責任體系,實行每日數據報送制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了工作效率和質量。
四、因地制宜,確定方案
戶口整治工作開展初期,xx派出所戶籍民警召集各村居委戶口工作負責人,對轄區人員情況及治安情況進行分析討論,在聽取各村居委關於對此次戶口整治工作意見以及吸取各村居委各次人口普查的經驗後,xx派出所根據不同村居委情況以及人財物現狀,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符合各村居委實際的戶口整治工作方案。對於農業戶口以及村管非農業戶口的村居委,施行「駐點核查」;對於大型小區以及人員居住地分布較散的居委,施行「上門核查」; 由於在初期對戶口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到位,在11月10日前,完成了12個村委會的常住人員戶口整治工作,在11月20日前,基本完成了xx所此次戶口整治以及人口信息登記工作。 五、抓住重點,解決問題
在這次戶口整治工作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困難,遇到不少的阻力。為了及時掌握進展情況和解決遇到的問題,xx派出所不斷完善工作方案、改進工作方法,抓住重點逐步開展,以保證戶口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一)加大宣傳,提高「駐點登記率」。
對各村主要採取「駐點」登記的形式開展戶口整治及人口登記。為了切實提高駐點的登記率,戶口整治工作小組想了很多辦法加大宣傳,一是核查人員、村居委工作人員逐戶發放戶口整治工作宣傳單張;二是利用各村小組長對村情況熟悉,不間斷上門走訪,廣泛動員村民自覺到駐點登記;三是在各村出入口擺攤設點,對出入村委的群眾進行登記和宣傳,通過群眾對鄰居和親朋口口相傳的形式擴大宣傳力度。這種既有橫向覆蓋又有縱深延伸的宣傳手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村駐點登記率均達98%以下,11月10日之前,各村的核查登記已基本完成。
(二)劃分區域,嚴防出現走訪死角。
xx所12個村委會,外出打工人員多,有很多人家全家外出打工,為了按要求核查清楚該村的人口戶籍情況,戶口整治工作小組認真研究方案,對照鄉政府分工,全鄉分為五個區域,按區域落實人員落實責任開展走訪核查,嚴防死角,盡最大可能堵塞漏查的漏洞。在核查過程中,派出所社區民警與村委保持及時溝通,得到村委的最大支持,村委派出熟悉本村情況的人員積極配合核查人員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漏查的機率。
(三)聯合村小組長,加大「入戶核查率」。
由於村小組長,情況熟悉,在村小組長的配合下,克服了老鄉不認識門不讓進,話不多說,話不全說,話不真說等等情況。對於村小組長也不熟悉的外出人員情況,找其親戚朋友核實。
通過這些細致的工作xx所的戶口整治工作贏得了廣大群眾的支持和配合,順利完成了核查登記工作任務。 (四)戶籍設點,擴大普查范圍。
戶口整治工作開始時,派出所戶籍民警即在派出所戶籍室設立戶口整治工作工作登記點,一方面對每天前來辦理戶口等業務的群眾進行戶口信息核實及人員信息登記,一方面對前來派出所的群眾進行戶口整治工作宣傳動員。每天戶籍民警將在派出所進行人員信息登記的資料反饋給各村居委,減少重復工作。這種做法,既提高了登記率,又以最直接的方式進行了宣傳及動員,並且進一步擴大了人員信息核查登記范圍。
(五)發現的問題
1、變更更正材料不齊全,仍辦理變更更正手續; 2、補錄人員材料審核不清,造成一定數量重復人員; 3、存在極少數六周歲以上人員出生上戶情況。
xx派出所
2011年12月21日
③ 第七次人口普查說到戶口整頓是怎麼回事
為確保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質量,解決戶口管理中存在的「錯、重、假」問題,實現戶籍信息和公民身份號碼的准確性、唯一性、權威性,公安機關正在開展重慶市范圍內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核對戶籍人口信息。公安民警通過入戶核對、數據比對等方式,對全市常住人口戶籍信息進行核實,廣大群眾也可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地派出所核對信息。
2
清理應銷未銷戶口。公民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死亡的,應當按規定注銷戶口,沒有及時注銷的,戶主或其他親屬可持相關證明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公安機關通過大數據比對發現應銷未銷的戶口,也將及時予以核實注銷。
3
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各類無戶口人員(具有中國國籍)可持相關證明到當地派出所咨詢、申報,依法依規登記戶口。
4
為未辦理身份證的人員辦證。公民年滿16歲尚未辦理居民身份證,或未到派出所採集照片的人員,請及時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或採集錄入照片。
5
清理重復虛假戶口。凡有重復戶口(一人多戶)、虛假戶口的居民,請立即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重復戶口、虛假戶口注銷手續。公安機關發現公民有重復、虛假戶口的,將按規定調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主動到公安機關申報重復、虛假戶口,積極配合糾正,且依法可以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6
登記人戶分離、空掛戶信息。人戶分離、空掛戶(即實際居住地與戶口登記住址不一致的居民),請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到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戶口信息核實及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僅限城鎮居民)。
7
更正戶口項目差錯。公民的戶口登記項目,如職業、文化程度、婚姻狀況等發生變化,或登記項目錯誤需要變更、更正的,請持相關證件或證明前往戶籍地派出所變更、更正,確保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
8
登記流動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縣(市、區)居住3日以上的,應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符合條件的可以申領居住證。公民出租、承租房屋的,應進行出租房屋登記。
9
清理規范門樓牌。若有門樓牌缺失損毀、編制錯誤等情況,相關單位、個人可以到派出所進行登記,公安機關將按照門樓牌管理辦法和實際情況予以編制安裝。
10
徵集戶口問題線索。廣大群眾發現持有、使用虛假戶口或虛假身份證,以及其他違反戶口管理規定的問題線索,可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④ 急求關於人口普查戶口整頓的工作總結或調研報告、、
公治[2010]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09]23號)精神,為切實做好人口普查前的戶口整頓工作,公安部決定,於2010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戶口整頓工作。現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工作中有關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報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
人口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組織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將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科學准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在人口普查前全面開展戶口整頓,是確保人口普查數據信息質量的基礎工作,意義十分重大。為確保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順利進行,公安部決定於2010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戶口整頓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戶口整頓工作,全面調查掌握本轄區內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情況和數據資料,清理解決戶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戶口登記項目更加齊全、准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確保人口資料准確翔實,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方法步驟
戶口整頓工作自2010年5月15日開始至9月30日結束,分為前期准備、入戶核對、問題整改和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前期准備階段(201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根據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區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逐級動員部署。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落實專項經費,配備必要的裝備。以居(村)委為基本單位,做好戶口整頓區域的劃分,核對清理門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況,繪制轄區平面圖。做好戶籍資料的清理核對,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公安派出所綜合信息系統等應用系統列印轄區全部實有人口基本資料供上門核對。印製有關表格和宣傳資料,做好宣傳發動。
(二)入戶核對階段(2010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員攜帶實有人口資料和相關登記表格逐戶、逐人、逐項核對,重點查清登記常住人口中重戶重口、人戶分離和戶口待定人員,因參軍、死亡等原因應銷未銷戶口人員以及未登記的暫住人口和境外人員,注意發現和登記項目差錯。通過入戶核對,全面掌握轄區常住人口、戶口待定人員、暫住人口、境外人員的底數和基本情況。
(三)問題整改階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對入戶核對階段發現的問題,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及時解決、糾正。對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等未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戶口登記。對工作中發現公民有兩個以上常住戶口的,應當在認真調查核實後,依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保留其中一個常住戶口,注銷其他重復戶口;對採取非法手段辦理虛假戶口的,要依法注銷其戶口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戶口待定人員,要依據相關規定經調查核實後給予落戶或恢復戶口,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登記落戶;對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與居民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變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身份證、計算機存儲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爭全面完成問題的整改,確需進一步調查的,也應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做好集中整頓後的數據整理、匯總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改進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公安派出所綜合信息系統的功能??頓工作總結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情況統計表》(公一122表見附件1)報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9月30日前將戶口整頓相關數據及人口資料清單(見附件2)抄報同級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戶口整頓是保證人口普查登記質量的重要環節,是我國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對加強和促進戶籍登記和
⑤ 公安部第六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給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四日
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的意見
自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戶籍登記管理工作不斷改進和規范。但是,在戶籍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在一些農村地區,出生人口未登記戶口、死亡人員未注銷戶口以及戶口登記項目不齊全、不準確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城鎮地區,居民居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地址不一致、暫住人口不按規定申報登記的情況比較普遍。為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基礎性工作,確保人口普查質量,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09]23號)精神,現就戶口整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內容和要求
戶口整頓工作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著力查清當前戶口登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人口普查提供翔實的戶籍資料。 戶口整頓工作的重點是清理和掌握各地以居(村)民委員會為單位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人戶分離人員、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境外人員、無戶口人員的情況和數據資料。對出生、死亡、遷出、遷入等未及時辦理手續的,要依照規定辦理。對無戶口人員,要經調查甄別後依照規定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或恢復戶口登記;對其中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對暫住人口和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境外人員,要掌握其居住地點和基本情況,配合人口普查辦公室進行普查登記。對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與居民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更正,力爭做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計算機存儲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 各地要盡快落實新開發居民小區和新建房屋居住人員戶口管理的歸屬。對居民居住地與常住戶口登記地址不一致的,要區別不同情況及時妥善處理;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必須掌握情況,採集、錄入有關信息。監獄服刑人員的戶口整頓工作,由省級公安機關協調省級監獄管理機關組織實施。戶口整頓工作涉及的街巷房屋樓牌、門牌的編制、清理和裝釘工作,由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協同配合組織實施。
二、方法和步驟
戶口整頓工作採取依託人口信息系統和現有資料,入戶清理核對的方法進行。對轄區內的各類人員,要按照戶口登記項目,逐戶逐人逐項核對。對核對出的戶口問題和戶口登記項目差錯,要組織人員深入核實、查證;對查實後的一人多戶口、空掛集體戶口、無戶口、應銷未銷戶口以及登記項目差錯、遺漏現象,要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予以更正、補錄;對暫住人口和在中國內地居留的境外人員,要核對本人身份證件(證明)和住宿登記等情況,及時進行變更更正、補錄(注銷)。對轄區的各類房屋,包括違章建築,均應全面登記核對,有條件的地區可繪制居民小區實有房屋示意圖,方便入戶核對和普查登記。
戶口整頓工作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0年5月。動員部署,建立工作機制並制定工作方案,選調和培訓戶口整頓工作人員,印製相關表格,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第二階段,2010年6月至8月中旬。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
第三階段,2010年8月中旬至8月底。各地區在全面檢查驗收後,將居(村)民委員會的現有人口資料報送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完成戶口整頓工作。
三、組織實施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將戶口整頓工作納入當地人口普查辦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地方各級人口普查辦公室和公安機關要抽調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按照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做好動員工作。要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發揮居(村)民委員會、治安保衛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和機構的作用,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級人口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教育、財政、司法、工商等部門要積極參與,密切協作,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戶口整頓工作所需經費納入人口普查經費預算,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相關部門經費納入各部門預算。 國務院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公安部將加強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戶口整頓工作的督促、檢查、指導,推動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注意掌握戶口整頓工作進展情況,並及時報告國務院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公安部。
⑥ 2010年11月1日全國人口普查,戶口整頓
全市戶口整頓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戶口登記和居民身份證辦理工作,更好地發揮戶籍管理在促進經濟發展、保護公民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廳於2008年12月3日至2009年2月上旬,在全省部署開展戶口整頓工作。為切實貫徹落實省廳工作部署,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特製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戶口整頓工作,戶口登記和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戶口登記項目更加齊全准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戶籍管理工作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為准確翔實的戶籍數據,為保障公民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支撐作用。二、方法步驟 戶口整頓工作自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2月10日,分為動員組織、集中宣傳、集中整頓和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組織階段(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逐級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做好戶口整頓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明確責任,確保戶口整頓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二)集中宣傳階段(2008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通過媒體報道、街面設攤咨詢、在社區設立戶口政策宣傳窗、印發宣傳資料、入戶講解、答疑解惑等措施,全面宣傳戶口法律政策規定,加深群眾對戶口政策的理解,增進公眾與公安機關的交流,爭取群眾對戶口整頓工作的支持,全力營造群眾廣泛參與的輿論氛圍和工作格局。 (三)集中整頓階段(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31日)。各派出所結合本地實際和年終人口統計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通過組織專門人員走訪小區、單位和入戶調查、利用現有戶籍數據自查、人口信息數據分析、受理群眾舉報、開展交叉檢查等方法,最大程度地摸排潛在戶口問題和戶口登記項目差錯。對摸排出的戶口問題和戶口登記項目差錯,逐戶逐人逐項進行核實、查證。對查實後的戶口問題和戶口登記項目差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及時予以解決、糾正,最大限度地減少戶口未銷、未落和重復、遺漏等問題,力爭做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計算機存儲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 (四)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2月1日至2月10日)。做好資料整理、匯總工作,填寫戶口整頓工作統計表,做好情況總結上報。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採取自查自糾、交叉檢查、上級抽查等方法,開展考核評估,逐級總結驗收。三、工作內容重點解決清理以下七個方面所存在的問題: (一)一人多個戶口,包括非法辦理虛假戶口、一人多個戶口信息。對於發現公民有兩個以上常住戶口的,要在認真調查核實後,依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保留其中一個常住戶口,注銷其他重復戶口。其中,對屬於當事人弄虛作假非法落戶的,按照誰登記、誰撤銷,誰審批、誰撤銷的原則,由有關派出所或市局戶政科撤銷相應的戶口登記;對屬於當事人未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而予落戶的,戶口遷入地派出所應書面通知其戶口遷出地派出所注銷其原常住戶口;對已辦理戶口遷出手續並已落戶,但未注銷原常住戶口信息的,由遷出地派出所注銷其原常住戶口信息。 (二)應銷未銷常住戶口,包括死亡、服現役、出國定居等未注銷戶口。依法注銷死亡、法院宣告失蹤和在國(境)外定居公民的常住戶口。對於公民死亡、其戶口未被及時注銷的,派出所要在調查核實、履行書面告知和親屬簽字的手續後,憑相關證明材料注銷死亡公民的戶口並收繳其居民身份證;對於其中查找不到死亡公民親屬的,經當地村(居)委會核實並蓋章後,派出所憑相關證明材料注銷死亡公民的戶口。具體程序按照省廳《關於規范注銷死亡公民戶口和更正出生日期工作的意見》(蘇公廳〔2008〕474號)規定辦理。對於公民被法院宣告失蹤且已過公告期的,派出所應當依法注銷其戶口。對於公民在國(境)外定居或者已經取得外國國籍但尚未被注銷戶口的,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注銷其戶口。
(三)應落未落常住戶口,包括出生、退出現役、刑滿釋放、回國定居等未落戶口。 認真解決無戶口人員的落戶問題。對於因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等原因未落戶的小孩,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父母或者監護人的申請,按照省廳《關於常住戶口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蘇公廳〔2006〕363號)等有關規定辦理其常住戶口,並及時通報人口計生部門。 對於持有過期戶口遷移證件的公民,其中符合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在其換領新的戶口遷移證件或經內部網上查詢、電話核實等方式查證屬實後,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應准予其申報常住戶口;不符合現行遷移政策的,原遷出地(學生入學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應准予其恢復常住戶口。對於遺失戶口遷移證件的公民,證件簽發地戶口登記機關應根據本人申請,按原證件內容予以補發,並註明補發情況。對於公民因長期外出(非出國、出境定居)被注銷戶口、現回到原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的,原戶口登記機關應根據本人申請、在認真調查核實後恢復其常住戶口。
(五)違規辦理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包括變更姓名、性別和更正出生日期、民族等。 (六)妥善處理部分人員的人戶分離問題。對於由於市政建設原因導致居民原戶口登記地址已經消失,或者因集體戶口所在單位破產等原因導致該集體戶口不具實際意義,涉及的居民或者職工在同一城市的其他住所居住,但尚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原戶口登記地和現住地派出所要加強情況溝通,做好宣傳動員,督促有關人員盡快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確因特殊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應當登記造冊、在人口信息系統中註明,由現住地公安派出所加強管理。對於職工屬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單位已經搬遷或者本人和隨遷家屬工作已經調動,但尚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原單位所在地派出所應通知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動員、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對於轄區內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將戶口滯留在原就讀院校已超過兩年的,派出所應當及時通知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動員其盡快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七)各地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需要整頓清理的其他項目。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開展戶口整頓工作,是當前公安機關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舉措。各派出所要迅速把思想統一到上級公安機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市局成立全市戶口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局長王樹秋任組長、局長助理徐曉忠任副組長,在市局戶政科設立辦公室,全面負責全市戶口整頓工作。各派出所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2.加強調查摸底,切實掌握現狀。各派出所要把調查摸底作為戶口整頓工作的重要環節,客觀評估分析本地戶口管理工作現狀,通過在外部發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在內部組織集中梳理現有信息資料,切實摸清應落未落、應銷未銷、信息不準等戶口登記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有重點、有目標、有針對性地推進整頓工作。
3.加強分類指導,幫助解決問題。市局戶政科要指導各派出所結合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具體要求。對於工作基礎比較薄弱、問題比較突出的派出所,市局戶政科要加強重點指導,幫助分析查找原因,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督促工作質量和進度。對在戶口整頓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派出所要注重調查研究、加強溝通請示、妥善解決問題。 4.加強制度建設,嚴密戶口管理。各派出所要把整改問題與完善制度結合起來,通過解決具體戶口問題,梳理查找本地戶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適應、不符合、不規范方面,並進行歸類整理,堅持以改促建、內涵發展,建立健全戶口管理長效機制,做到嚴密戶口管理與主動規范服務有機統一。
5.加強督導檢查,認真總結評估。市局戶政科要根據戶口整頓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強對基層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單位和民警,市局將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組織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走過場的,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等處罰;對於工作中發現的少數單位和少數民警違法違紀的有關線索和問題,市局戶政科要會同紀檢、督察等部門認真調查、嚴肅依法依紀處理。戶口整頓工作結束後,市局將根據省廳制定的戶口整頓工作考評辦法,對各派出所的情況通過實地抽查、網上核查、個案倒查等措施,進行考核評估。
⑦ 第七次人口普查中如何整頓戶口,如何解決黑戶問題
人口普查解決黑戶問題的方法:
1,省公安廳將全省無戶口人員分為11類,提出不管無戶口問題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要一個不漏,依法分類妥善予以解決,切實保障每個公民依法登記常住戶口。
2,對事實收養、智力缺陷人員等舉證難的情況,各地公安機關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打破政策瓶頸,對不符合收養規定以及智障、生活軌跡不清、來歷不明等人員,可在履行DNA信息比對、向社會發布尋親公告等程序後,將其戶口登記在社會福利機構集體戶或社區公共集體戶,從而掃清了制度性障礙。
3,省公安廳還把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與全省精準扶貧工作緊密結合,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受理、快速核查、特事特辦,依法分類妥善予以解決。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徹底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問題,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順應了群眾的期待。我們將在解決好現有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同時,防止形成新的無戶口問題,建立完善的新型戶籍制度。」
⑧ 人口普查戶口整頓
1、不要誤解人口普查不罰款上戶口
2、落戶是落戶(落戶本身是免費的),違反計劃生育是違反計劃生育
3、違反計劃生育就要徵收社會撫養費
4、落戶帶齊相關落戶材料去派出所登記
5、罰款是按當地年人均收入數倍徵收的
6、人口普查時點是2010年11月1日0時,時段(即工作時間)可以理解是從現在開始到11月前後,上門普查和復查時間是11月1日前後。 人口普查期間超生小孩落戶可能會放鬆一些,就是可能先不要求罰款(之後是之後的事了)
⑨ 人口普查前的戶口整頓都問什麼呢
摸底階段需要問的問題是:
1、近一段時間以來你家裡住了幾個人;
2、在家裡住的這幾個人戶口是否都在這里;
3、戶口不在這里,但是人住在這里的 要問人家戶口是否在本普查區,
如果不在本普查區,那是否離開登記地半年以上,有沒有外籍人口等等;
4、本戶戶口中是否有人不在這里住,如果有再問 是居住在本普查區其他小區嗎?
還是離開本普查區半年以上,或者是在省外。
5、本戶中在2009年11月到2010年10月期間有新生或死亡人數沒有?
近幾年生的孩子有沒有沒落戶的。。。
基本問題就是這些了
農村普查員 都是這樣問
給出的答案就可以填入摸底信息中了。。
之後的長表短表就簡單了,
表上問的就是你要問的
⑩ 戶口整頓需要注意些什麼,有沒有什麼新政策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為全面做好我縣的人口普查工作,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的准確,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莒縣公安局決定自2020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縣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戶口清理整頓工作。
戶籍人口中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等未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公民有2個或以上戶口的,經調查核實後,依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保留其真實合法的戶口,注銷重復(虛假)戶口。無戶口的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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