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盜版書籍要怎麼處罰
賣盜版書籍處罰如下:
1、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尚不夠刑事處罰,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
3、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
因為侵犯著作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營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出於過失,如誤認為他人作品已過保護期而復制發行,或雖系故意,但由於追求名譽等非營利目的的,則不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其罪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文化市場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權,還包括著作鄰接權人對其傳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銷售侵權復製品罪】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一十七條 【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2. 售賣盜版書籍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銷售盜版書籍,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一般會構成刑事犯罪,要對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 賣盜版書籍違法嗎會受到怎麼處罰
賣盜版書籍屬於違法,情節嚴重的屬於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按「非法經營罪」處理,只要個人銷售盜版光碟的金額達5萬元,或查獲盜版光碟500張以上,就能定罪量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按照「銷售侵權復製品罪」處理,只有非法所得達10萬元以上,才能構成犯罪,最高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兩相比較,按「非法經營罪」處理更有利於打擊盜版,也只有加大對盜版光碟銷售的刑事打擊力度,才能從根本上更有效地規范音像銷售市場。
根據《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賣盜版書」違法所得巨大的,按「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定罪處罰,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其中第四項就是「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盜版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
4. 盜版書的對策措施
首先,提高社會各界對盜版書危害性的認識,增強人民群眾抵制盜版書的自覺性,培養廣大讀者對盜版書的鑒別力。新聞媒介和書刊應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引導,從輿論上使盜版書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無藏身之地。
其次,要堵源截流。對於那些能量,膽子大,有「前科」的書商要嚴加監督;要從印刷廠入手,將盜版書堵絕於印廠之外;要對集、個體書店、書攤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經常性的檢查,一旦發現苗頭,即消滅於萌芽狀態;對於上市的盜版書,要迅速收繳查封,嚴加懲辦,並順藤摸瓜,直搗老窩,一網打盡。
第三,管理部門要制定切實有效的法規,加強管理力量,提高管理人員紊質。必要時:臨時抽調力量或與有關部門攜手共管,一抓到底。
第四,出版社除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外,還應及時滿足書刊市場需要,使盜版書無機可乘。要和作者及各地發行部門、市場管理部門和版權代理部門聯合起來,協同作戰。對於盜版書僅查封或罰款了事,而出版社和作者的損失卻未妥善處理。
第五,作者要勇於維護自己的權利。建議我們的作家聯合起來,成立作家權益保護協會之類的組織,發表宣言,撰寫文章,發揮自身的優勢,並和新聞出版、版權、法律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討伐盜版書的製作經營者,使盜版書難以生存,直至滅絕,從而促進和保障文化出版事業的發展。
正規渠道買書(這是大陸拒絕盜版圖書的唯一主力)
在書城或者品牌民營書店,和知名在網圖書網站買書,你就大可放心了。
有些出版社也有採用了一些防盜版的措施,如激光防偽標志,書名凸印,扉頁水印,間插彩頁等。
5. 賣盜版書籍怎麼處罰
賣盜版書籍,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於情節減輕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罰金或者單處處罰金,對於情節嚴重的,不僅可以處罰,公安部門有權繳收剩餘盜版書。賣盜版書是違反我國刑法的,一經發現,應予追究相應刑事責任。賣盜版書也是不符道義的行為,盜版書內容如果不合格對購買者來說,會傳遞錯誤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其中第四項就是「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也就是通常說的盜版書。
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尚不夠刑事處罰,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
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6. 盜版書籍犯法嗎販賣盜版書籍怎麼處理
販賣盜版書籍犯法,涉嫌犯侵犯著作權罪。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一項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7. 盜版書籍處罰
法律分析:銷售盜版書籍,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8. 銷售盜版書籍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售盜版書籍的,由著作權行政機關給予相應的處罰,如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並且要向著作權人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9. 賣盜版書籍犯法嗎
法律分析:賣盜版書屬於違法,情節嚴重的屬於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侵權復製品,其中第四項就是「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盜版書。
第二百一十八條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