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迫擊炮彈的其他相關
迫擊炮在戰爭中的實際應用,演繹出一幕幕經典戰例。早在土地革命時期的1928年8月,湘贛兩省的敵軍探知毛澤東、朱德率紅軍主力離開井岡山,湘軍新八軍的一個師便從北面朝井岡山涌來,8月30日敵軍從黃洋界腳下開始進攻。留守紅軍的兩個連憑險據守,英勇抗擊敵人,紅軍戰士們把從南昌起義帶上井岡山的一門迫擊炮扛來,向敵人發射了3發迫擊炮彈,其中一發正好落在敵人的指揮陣地上,敵人聽到了炮聲,以為是主力紅軍重回井岡山,利用傍晚逃之夭夭。毛主席得知這一消息後十分高興,揮筆寫下了《西江月·井岡山》著名詞句:「黃洋界上炮聲隆,報道敵人宵遁。」
抗日戰爭中,我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北嶽區軍民,為了抗擊日軍兩萬人的冬季大「掃盪」,在1939年10月7日的黃土嶺一戰中,用迫擊炮向日軍的指揮所進行炮擊,數發迫擊炮在目標點爆炸,日寇官兵立刻倒下一片,其中被擊斃的有日軍中將指揮官阿部規秀,敵哀嘆他們的「名將之花」凋謝在了太行山上。
在土地革命、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我國先後製造和使用了多種型號的迫擊炮彈。據有關資料記載,當時國內製造的迫擊炮彈有60mm、75mm、82mm、83mm、120mm、150mm 6種口徑,彈種有17種。可歸類為蔣造、晉造和八路軍造3種,其彈種由單一的殺傷、爆破榴彈逐步發展到有發煙彈、燃燒彈、宣傳彈、照明彈等特種彈種。 八路軍造82mm迫擊炮榴彈這種榴彈共有3種型號。第一種型號的彈徑為81.8mm,彈體灰色,彈帶3條,內裝200g炸葯。後有尾翼8片,翼片上有圓孔,基本葯管內裝有小方片葯5g及少許黑火葯,翼片間裝有8個葯包,每個葯包質量56g。瞬發引信由擊針、彈簧、火帽組成,有外插運輸保險銷。銅底火由擊砧、火帽組成。全彈長320mm,全彈質量3.83kg。該彈適用於國產各式82mm迫擊炮。
第二種型號的彈徑為81.1mm,彈體深灰色,彈帶5條,尾翼6片,翼片上有圓孔。引信為瞬發式,設有外插保險銷。底火由擊砧、火帽組成,底面標有「☆」標記。全彈長345mm。該彈適用於各式81mm、82mm迫擊炮。
第三種型號的彈徑為81.5mm,彈體黑色,彈帶5條,尾翼6片,翼片上有長方形孔,配瞬發引信。底火由擊砧、火帽等組成,基本葯管旋入尾管內。全彈長324mm。該彈適用於各式81mm、82mm迫擊炮。
由於我八路軍當時沒有後方供應保障,只能靠繳獲敵方的彈葯來補充自己,遠遠達不到我軍的需要,為此必須自力更生生產82mm迫擊炮榴彈來補充。因此我八路軍早期生產的82mm迫擊炮彈,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適用性好,既適用於國內各種型號的82mm迫擊炮,又適用於美國造、法國造81mm迫擊炮;二是彈體無識別標志。
B. 「迫擊炮」在作戰中有什麼作用
迫擊炮是一種用座鈑金屬承受後坐力、發射尾翼炮彈的曲射火炮。特點是射角大,彈道彎曲,最小射程近,適於對近距離遮蔽物後的目標射擊,殺傷效果好,操作方便,可以伴隨步兵迅速隱蔽地行動。主要配備殺傷爆破榴彈,還配有煙幕彈、照明彈和宣傳彈等,可完成多種戰斗任務。
C. 戰防炮、榴彈炮、山炮、步兵炮分別適用什麼環境
1.戰防炮
戰防炮也稱反坦克炮,是一種直接瞄準對坦克和裝甲目標進行攻擊的火炮,主要用於對付2000米以內的裝甲目標。出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期,廣泛用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被坦克火炮、反坦克導彈等所取代。
戰防炮是直瞄火炮,應該歸為加農炮,使用穿甲彈、破甲彈攻擊坦克。
2.榴彈炮
榴彈炮是個大炮種,是一種身管較短,射角較高,彈道比較彎曲,適合於打擊隱蔽目標和地面目標的野戰炮,射程比加農炮更遠,可以作為遠程支援火力。榴彈炮按機動方式可分為牽引式和自行式兩種。
榴彈炮彈道較彎曲,彈丸的落角很大,接近沿垂直方向下落,因而彈片可均勻地射向四面八方。榴彈炮可以配用燃燒彈、榴彈、特種彈、殺傷子母彈、碎甲彈、制導彈、增程彈、照明彈、發煙彈、宣傳彈等多種彈葯,採用改變裝葯、改變射角可在較大縱深內實施火力機動和多發炮彈同時著地。
3.山炮
山炮是輕型榴彈炮的一種,口徑一般不超過105mm,發射彈種以榴彈為主,彈道彎曲,射程較近,重量輕,機動能力強,適合在山地等復雜地形使用,能做大部件的分解結合,可用騾馬拖曳、馱載或用人力搬運。(該武器現已淘汰)
山炮就是為步兵在山區等不良地形作戰時提供輕便易於機動的支援火力。
4.步兵炮
步兵炮是伴隨步兵行動的一種後裝管退平射炮,一般配屬步兵連、營、團級單位,它重量輕、靈活、不受地形限制,主要裝備於步兵用來打敵坦克,摧毀敵碉堡和火力點。
通常會以直接射擊方式來支援步兵作戰,廣義上可包含迫擊炮、兼具發射高爆榴彈能力的反戰車炮(火箭炮、無後座力炮或小口徑加農炮)以及專為步兵而發展的輕量化榴彈炮,在狹義的定義上則是專指後者。
5.迫擊炮
迫擊炮是一種炮身短、射角大、彈道弧線高、以座鈑承受後座力、採用炮口裝填、發射帶尾翼彈的曲射滑膛火炮。
迫擊炮是對遮蔽目標實施曲射的一種火炮,多作為步兵營以下分隊的壓制武器。其最大本領是殺傷近距離或在山丘等障礙物後面的敵人,用來摧毀輕型工事或橋梁等,也可用於施放煙幕彈和照明彈。
迫擊炮按裝填方式可分為前裝迫擊炮和後裝迫擊炮;按炮身結構可分為滑膛迫擊炮和線膛迫擊炮;按運動方式可分為攜帶型、駝載式、車載式、牽引式和自行式。
迫擊炮問世以來,被廣泛運用於戰爭,尤其是山地戰和塹壕戰,配合步兵小單位(連、排、班)作戰,為步兵之制式火力支援武器。特別適合於用來對付遮蔽物後方的目標。
D. 67式82毫米迫擊炮可以使用哪些彈種
67式82毫米迫擊炮托架上方左右各裝有滾輪和偏心軸6並以螺釘固定,滾輪作為炮身運動的輔助支點,其高低位置可由偏心軸調整;方向機裝在托架下方,瞄準鏡座裝在托架左上方;高低機由大小錐齒輪、螺筒及外筒組成,轉動手柄可使大小錐齒輪及螺筒轉動,進而使高低螺桿上下移動,賦予炮身高低射角;該炮配用62式光學瞄準鏡,鏡頭放大率2.55,視場9度。該炮配用榴彈、照明彈、發煙彈、燃燒彈,還可發射宣傳彈、長彈和炮榴彈。
E. 各個國家研製的迫擊炮用的新型彈葯有哪些
目前,比利時、西班牙、希臘和法國等在研製迫擊炮用的新型彈葯,如子母彈,以擴大迫擊炮在未來作戰中的使用范圍。德國、英國、美國和瑞典等國在研製反裝甲制導迫擊炮彈,所採用的制導方式有激光、毫米波、紅外和光纖制導等。美國還准備與以色列合作,為炮塔式結構的120毫米自行迫擊炮研製能用來攻擊坦克頂裝甲和反直升機的靈巧炮彈。
此外,美國陸軍還計劃為迫擊炮研製能使敵方武器裝備中的激光感測器失效的迷盲彈葯和反裝甲彈葯等。
F. 求二戰 迫擊炮 大全
德語里迫擊炮一詞寫作Moerser,也作Granatwerfer(彈丸投射器),給這種武器的定義是:作為步兵近距離支援的高彈道火炮,往往在可目視目標的距離內使用。其主要結構是架在座鈑和兩腳支架上的鋼制滑膛身管,配有簡單的觀瞄設備。彈丸從膛口裝入,靠自重沿身管內壁滑落到身管底部,通過身管底部的撞針擊發彈丸。迫擊炮不是一種有效的反坦克武器,但它仍能對輕裝甲目標以及敞篷車輛構成威脅。迫擊炮為德軍所接受應該歸功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一個匈牙利神父,但在一戰,這種小火炮並沒有發揮決定性的作用。
1932年,萊茵金屬公司開始研製Gr.W.34型80mm迫擊炮。該型炮身管長1143mm,重57kg,其中身管重19kg。發射3.5kg34型迫擊炮彈時。炮口初速172m/s,最大射程2400m,最大散布直徑為65m。到戰爭爆發時共生產了該型火炮4624門,每門造價810帝國馬克,到戰爭結束,Gr.W.34共生產了71,630門。當裝載在車輛底盤上時(如 Sd.Kfz. 250/2),該炮則改稱Gr.W.67。
戰斗狀態的80mm Gr.W.34
80mm迫擊炮彈的工作模式:
不含發射葯的炮彈存於彈筒內;發射葯包為模塊式,形狀為扁平有一開口的環形。使用時安裝在炮彈尾部彈翼前端。
裝葯量以數字編號,如1-7號,數字表示使用的葯包數量。葯包燃燒產生的火葯燃氣推動彈丸飛離炮口,同時根據裝葯量和身管仰角決定彈丸射程。裝葯量與身管仰角所決定的彈丸射程通過火炮射表裝定。國防軍的80mm迫擊炮組有4名炮手,120mm迫擊炮有6名炮手,而戰後德國聯邦國防軍的120mm迫擊炮則有8名炮手。
在快速射擊/防禦性射擊時,彈丸的射程一般通過裝葯量的增減來決定。
Gr.W.34的主要配用彈種主要是Wurfgranate 34,該彈的生產一直持續到戰爭結束,共生產了73,972,000發。該彈長329mm,重3.5kg,彈徑81.4mm,內裝炸葯0.55kg。另外,Gr.W.34也可發射Wurfgranate 38和W.Gr.39彈,這兩種彈都裝有長桿引信,使用這種引信,彈體可在距離地面一定高度的地方爆炸,造成空炸效果。另外還有一種Wurfgranate 40彈,被稱作lange Wurfgranate(長彈),全長564mm,全重7.5kg,裝葯量則高達5kg。但由於彈丸自重大,該彈的最大射程僅為950m。更為特殊的是專用反坦克彈Wurfgranate 4462,其設計主要用於攻擊坦克較薄的頂甲。但該彈最後被放棄了,因為用迫擊炮打坦克實在不是什麼好主意。
Gr.W.34型後繼型號Gr.W.73型80mm迫擊炮身管長1195mm,重21.5kg,最大射程增加到4500m。該炮直到1944年10月仍處於測試狀態,其使用的炮彈為WGr.42型。
Gr.W.34的短管型被稱作Gr.W.42,外號「Stummel-Werfer」(樹樁投射器),身管長僅為747mm,炮重也減輕到26kg,炮口初速110m/s,最大射程1100m。由於射程太短,該炮僅在1943年生產了1591門,並且主要供空降兵使用。
空降兵使用80mm Gr.W.42
德國在繳獲的法國制81mm 27/31迫擊炮(Gr.W.278(f) 漢譯者註:此處疑為Gr.W.270(f)之誤)的基礎上開發了一種齊射迫擊炮。其16門為一組,分兩列安裝在繳獲的法國索瑪半履帶裝甲車的尾部。這種車輛的德國編號為S307(f)。另一種同類方案是在繳獲的法國拖車的底盤上裝兩列共20門迫擊炮,編號為S303(f)。 該炮的最大射程為3200m,發射3.3kg炮彈。到1945年3月,共有150輛該型車輛在德軍中服役,其官方名稱為Reihenwerfer-Schiessgeraet R.G. 16。
50mm Gr.W.36迫擊炮也是萊茵金屬公司設計的,該炮全重14kg,身管長465mm,彈丸炮口初速75m/s,最大射程520m。相對來說,該炮的設計比較復雜,配有光學瞄準鏡,但在發射220mm長,0.9kg重的彈丸(內裝炸葯0.12kg)時,最大射程上的散布直徑高達35m。Gr.W.36造價400帝國馬克,1939-1943年間共生產了25,842門,配用的50mm彈葯共生產了22,112,000發。 Gr.W.36的改良型——Granatwerfer 40由萊茵技術公司、毛瑟公司和斯柯達公司共同設計,但由於未能達到800m的最大射程指標,該炮直到戰爭結束也未能投產。
50mm Granatwerfer 36
120mm Granatwerfer 40
Maschinengranatwerfer M 19(自動迫擊炮M19型)型迫擊炮僅供要塞使用,這種迫擊炮由三人操作,配有一個6發彈夾。該炮最大戰斗射速為6發/分,其射速為12發/分的遙控型直到戰爭結束也未能投入使用。Maschinengranatwerfer M 19的身管長為745mm,彈丸炮口初速為83m/s,最大射程620m。戰爭爆發前,該炮共生產了37門,到1939年11月產量增加到98門,但僅為這98門炮,德國軍工部門在整個戰爭期間卻生產了105萬發炮彈。這種要塞迫擊炮配有多種裝甲炮塔,最初型重59.5噸,最重的型號重達166噸。這98門要塞迫擊炮被分散配置在10個要塞加強點。
105mm Nebelwerfer 35(煙幕彈投射器35型)是一種發射105mm煙幕彈的迫擊炮,發射7.35kg 37型炮彈。彈丸炮口初速193m/s,最大射程3025m,最大射程上散布直徑為65m。全炮重103kg,身管長1344mm。至1941年5月該炮停產,共向國防軍提供了155門該型炮。作為該炮的後繼型號,萊茵金屬公司又推出了Nb.W.51和Nb.W.52兩種迫擊炮,但在測試中,這兩種炮的最大射程都只僅僅達到6000m,因此被軍方否決。而作為替代的100mm Nb.W.40型由於790kg的高自重和超長的1858mm身管而在使用上相當不便,該炮為後裝式,發射8.65kg重的WGr.40型炮彈,彈丸炮口初速310m/s,最大射程6300m,最大射程上散布直徑138m。該炮於1943年9月投入量產。
100mm Nebelwerfer 35
戰斗狀態的100mm Nebelwerfer 35
戰斗狀態的100mm Nebelwerfer 40
76mm Sprengminen-Werfer(地雷拋射器)是一種用於佈雷的迫擊炮,發射Springmine 44型彈葯。
73mm Propaganda-Werfer 41(41型宣傳彈投射器)在嚴格意義上並不是一種武器,其發射的彈丸是長408mm,重11kg的空心容器或2.8kg重的火箭,彈丸內部可裝200250張宣傳單。發射固體火箭彈時,最大射程可達3200m。
德軍裝備的繳獲的迫擊炮種類繁多,基本上有如下一些型號:
80mm Granatwerfer 33 (oe),奧地利制,全重62kg,身管長1130mm,彈丸炮口初速152m/s,最大射程1900m,共繳獲了230門。
Granatwerfer 36(t),捷克制,62kg重,1940年共繳獲了563門。
81mm Werfer 31(p),波蘭制,全重60kg,身管長1260mm,發射3.3kg炮彈時彈丸炮口初速208m/s,最大射程3030m。德軍自己裝備了201門這種迫擊炮,主要用於訓練,同時向仆從國提供了855門該型炮。同期繳獲的波蘭制46mm Werfer 36(p)型迫擊炮也用於訓練,該炮重12.6kg,身管長396mm,發射0.7kg炮彈時彈丸炮口初速95m/s,最大射程800m。
蘇聯制50mm Granatwerfer 205/3(r)重11.8kg,身管長630mm,發射0.9kg炮彈時彈丸炮口初速80m/s,最大射程630m。82mm Granatwerfer 274(r)重57kg,發射3.4kg炮彈時彈丸炮口初速202m/s,最大射程3200m。
法國制80mm Granatwerfer 278/1(f)重58.8kg,身管長1114mm,發射3.25kg炮彈時彈丸炮口初速157m/s,最大射程2050m。60mm Granatwerfer 225(f)重19.6kg,身管長724mm,主要用於訓練,發射1.3kg炮彈時彈丸炮口初速198m/s,最大射程1700m。
比利時制50mm Granatwerfer 201(b)身管長 188mm,全重7.8kg,其炮彈僅重0.6kg,彈丸炮口初速75m/s,最大射程585m。
蘇聯制120mm Granatwerfer 378(r)也就是蘇聯裝備的PM38型迫擊炮,重256kg,該炮性能相當出色,1941年蘇德戰爭爆發後,德國繳獲了大量該型火炮並立刻將其利用起來,同時在國內進行仿製。PM38的德國版被稱作Gr.W.42,全重285kg,身管長1865mm,發射15.8kg重的WGr. 42型炮彈,彈丸炮口初速283m/s,最大射程6050m。WGr. 42型炮彈裝有3.1kg炸葯,通常配用Abstandszünder 41(41型延時引信)引信。120mm Gr.W.42迫擊炮是一個相當成功的仿製品,極受德軍前線官兵的歡迎,1943-1945年,德國一共生產了8461門該型炮,並且造價相當便宜,每門僅1200帝國馬克,而同期的75mm KWK 42型坦克炮造價卻為12000帝國馬克,整整是Gr.W.42的10倍。同期,德國為該炮生產了5,373,000發炮彈。
這個級別的迫擊炮後續型號為斯可達公司設計的150mm Gr.W. 43,但僅造了3門樣炮。德軍沒有接受這個設計的理由很簡單,一門只能打5000m的迫擊炮卻重達635kg!
150mm Granatwerfer 43
200mm leichte Langswerfer (輕型炸葯投射器)是一種93kg重的迫擊炮,不過這種迫擊炮沒有身管,取而代之的是一根1042mm長的發射桿,發射桿的基座凹槽處可裝21.3kg重的WGr 40型彈,彈丸初速88m/s,最大射程710m。該武器設計不成功,僅生產了158門,供西線和北非的部隊使用。380mm Langswerfer是200mm leichte Langswerfer的放大版,重達1658kg。這個可以拆卸成9個部分的武器發射380mm WGr.40彈,彈丸初速102m/s,最大射程1000m。
leichter Langswerfer
220mm Langswerfer 180也是斯可達公司設計的,重1700kg,發射118kg重的炮彈,彈丸初速155m/s,最大射程2000m。與之類似的還有一種240mm口徑,1800kg自重的迫擊炮。這兩種龐然大物都由於超群的體重而被部隊拒絕裝備。不過斯可達公司依然在大噸位迫擊炮上推陳出新,稍候又推出了220mm B14型(彈丸初速155m/s,最大射程2000m)以及210mm Granatwerfer 69(B19)迫擊炮,外號「大象」。這玩意全重2700kg!,身管長3000mm!,發射110kg重的WGr. 5004型彈,彈丸初速239m/s,最大射程5035m。這東西很顯然是一種很不成功的炮兵武器,因為操作它的德軍士兵和敵人一樣,害怕它210mm彈丸的威力。「大象」僅造了129門。
戰爭後期,萊茵金屬公司和克虜伯公司推出了大量210mm、240mm、300mm、420mm和850mm口徑的迫擊炮方案,但這些方案統統被軍方拒絕了。
多管迫擊炮方面,斯可達公司在120mmGranatwerfer 42的基礎上搞了三聯型,布呂那公司在120mm Granatwerfer 42的基礎上搞了五聯型。
140mm Minenwerfer僅用於海岸防禦,這種近400kg重的迫擊炮身管長1260mm,發射16kg炮彈,彈丸初速195m/s,最大射程2700m。
大正十年擲彈筒口徑50毫米,重量很輕只有2.6公斤,射程為175米。它的設計目的主要是日本軍方希望能夠彌補中型迫擊炮和單兵手榴彈之間的火力空檔,同時能夠大大增強步兵班的火力。大正十年式擲彈筒在日軍服役長達25年,直到日軍二戰戰敗為之。
但是大正十年式自身性能不佳,它的射程太短(不到200米),這讓士兵無法在較為安全的距離使用它,另外它的精度也不佳,這使得它很快就被後來八九式擲彈筒所取代。
G. 迫擊炮是什麼
迫擊炮是一種用座鈑金屬承受後坐力、發射尾翼炮彈的曲射火炮。特點是射角大,彈道彎曲,最小射程近,適於對近距離遮蔽物後的目標射擊,殺傷效果好,操作方便,可以伴隨步兵迅速隱蔽地行動。主要配備殺傷爆破榴彈,還配有煙幕彈、照明彈和宣傳彈等,可完成多種戰斗任務。
美國M224式60毫米迫擊炮
M224式迫擊炮是美國研製的60毫米輕型連級迫擊炮,1981年起裝備美軍步兵連、空中機動連和空降步兵連,曾在1983年格瑞那達戰斗中使用。全套裝備由炮身、炮架、座鈑和瞄準具組成,戰斗全重208千克。行軍時可以由2名士兵攜帶。另有一種手提式迫擊炮,採用M8式矩型座板,戰斗全重僅7.8千克,僅用1名士兵即可攜帶和操作使用。兩種型號均配用M720式榴彈和M722式發煙彈,均採用M734式新型多用途引信。這種引信可選擇近炸、近地面炸、著發和延期4種裝定方式,從而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和炮彈的殺傷效果。此外,還配備了AN/GVS-5型手持式激光測距機和M23式迫擊炮彈道計算器,使對遠距離目標射擊的精確度大大提高。火炮口徑60毫米,初速237.7米/秒,最小射程50米,最大射程3500米,最大射速30發/分,持續射速15發/分。M720式榴彈重17千克。
蘇聯「瓦西里克」82毫米自動迫擊炮
「瓦西里克」迫擊炮是蘇聯研製的一種新式82毫米自動迫擊炮。該炮結構特殊之處在於沒有座鈑炮身裝在雙輪開腳大架上,裝有反後坐裝置。後膛裝填。配有自動裝彈箱,每次可裝彈4發,射速可達40~60發/分,是人工操作,從炮口裝填的迫擊炮發射速度的2~3倍。
「瓦西里克」迫擊炮也可裝在步兵戰車或汽車上,發射時從車上自動卸下,在地面發射,射擊完畢即用機械裝置裝到車上,迅速轉移至另一發射陣地。炮重約800千克,間接瞄準射程1000~5000,直接瞄準射程1000米,高低射界0°~50°,方向射界左右各10°。配用榴彈和空心裝葯反坦克彈。
該炮於1971年開始裝備蘇軍摩托化步兵營。它既可用作普通迫擊炮、又可完成直接瞄準任務或用作反坦克武器。在阿富汗戰場上使用的是裝在履帶式降戰車上的自行式。
比利時NR475A1式81毫米迫擊炮
NR475A1式迫擊炮是比利時研製的81毫米迫擊炮,為陸軍部隊裝備使用。該炮既可發射美國的炮彈,又可發射PRB工廠生產的炮彈,特別是能發射殺傷效力高的NR436式遠程榴彈。它由炮身、炮架、座鈑和瞄準具等組成。身管為滑膛,炮口裝填。行軍時可分為3件由士兵背負,也可車載或由直升機空投。火炮口徑81毫米,最小射程300米,最大射程5820米,射速15~20發/分,高低射界+39.4°~+85°,方向射左右各7.9°,炮身長1350毫米,戰斗全重43千克,配用NR436式遠程榴彈、榴彈、發煙彈和照明彈。NR436式遠程榴彈裝有塑料闊氣環,以密閉火葯氣體提高射程,彈重4.2千克,最大射程5820米殺傷半徑平均25米,配瞬發引信。
義大利「布雷達」81毫米迫擊炮
「布雷達」迫擊炮是義大利研製的一種新式81毫米迫擊炮,用它來替換舊式迫擊炮。
該炮主要特點是採用加長身管的方法,而不是採用特製炮彈或改進發射葯的辦法來提高射程。它採用從炮尾拔出擊針的辦法取出不發火彈,而不是採用危險的倒彈方法,從而大大提高了使用安全性。該炮由炮身、炮架、座鈑和瞄準具組成。身管為骨膛式,炮口裝填,炮架由鋁合金製成。圓形座鈑。行軍時可分為3件由士兵背負、此外,還為該炮研製了CMBS迫擊炮計算機,它能存儲9~12個迫擊炮炮位,30個目標,30個觀察員和已知點,10個己方部隊陣地,大大提高了射擊的可靠性、准確性和快速性。
火炮口徑81毫米最小射程75米,最大射程5000米、高低射界+35°~+85°,方向射界(移動炮架)360°,最大射速20發/分,炮身長1455毫米,炮全重43千克。
芬蘭M58式160毫米迫擊炮
M58式迫擊炮是芬蘭研製的一種160毫米迫擊炮,由泰普勒公司製造,故又稱M58泰普勒式迫擊炮。它採用傳統的炮口裝填方式,配用了一系列新式榴彈,這些新彈配用近作引信,使其威力可提高2倍,因而它是一種很可取的武器、該炮主要由炮身、炮架、壓鈑和瞄準具組成。身管為滑膛,炮口裝填,拉大發射。炮架不同於一般迫擊炮、由1根支柱、下架和車輪組成。支柱用於升降身管,使身管進行俯仰,以便裝填彈葯、火炮口徑160.4毫米,最大射程10000米、射速4~8發/分,戰斗全重1450千克,配用M58式泰普普榴彈、彈重40千克。
葡萄牙HP式81毫米迫擊炮
HP式迫擊炮是葡萄牙研製的一種81毫米迫擊炮,1979年開始批量生產。火炮口徑81毫米,發射美製M43A1B1式榴彈時,最小射程75米,最大射程4200米。炮身重量有15千克和185千克兩種,炮架重13.5千克,座板重13千克,瞄準具重0.85千克,短身管型戰斗全重4235千克,長身管型戰斗全重4585千克,炮身長分別為1155毫米和1455毫米、榴彈重3.25千克。
H. 一箱82毫米迫擊炮炮彈有多少發
一箱82毫米迫擊炮炮彈一般裝3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