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有效預防農村家庭暴力
具體預防農村家庭暴力的方式:
1、國家應當開展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識,增強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識等教育活動;
2、居民委員會、村委會等機構應當對發現的家庭暴力情況及時制止;
3、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受害者提出請求,有關機構應當給予相應的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六條
國家開展家庭美德宣傳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識,增強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識。
第十條
人民調解組織應當依法調解家庭糾紛,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發現本單位人員有家庭暴力情況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做好家庭矛盾的調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以文明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Ⅱ 社工宣傳反家暴法有哪些游戲活動
本次活抄動白玉襲蘭中心以宣傳「反家暴法」為主題,通過宣傳展板展示、派發宣傳單張、反家暴知識問答、愛心義賣和互動小游戲等環節來開展服務,讓活動參加者能夠多種形式地了解更多的反家暴知識。活動現場人頭攢動,前來參與活動的群眾絡繹不絕,婦聯社工為每一位咨詢居民詳細地介紹反家暴法、如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構建平安家庭等知識。其中有居民告訴社工:「今天參與這種大型的宣傳活動收獲很大,認識了許多社會工作的服務,對於家庭暴力的了解更加透徹」。
這次「反家暴法」宣傳活動,吸引了200多人參與其中,切切實實地提升了婦女自我維護的能力,引導和幫助群眾認識家庭暴力的危害性,關心愛護自己的家庭,維護好社區的大家庭。
Ⅲ 社區如何有效的干預制止家庭暴力
目前,全國許多城市都在開展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村)的活動,以期在全社會形成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圍。在這個過程中,社區社會工作的良好開展無疑會成為零家庭暴力社區(村)創建的最佳助力。社區社會工作旨在完善社會救助體系,以形成社區多機構的合作,來干預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及其所引發的傷害。 以下措施可以有效的干預制止家庭暴力:
一、設立家庭暴力防治機構,由專業社會工作者負責
從全國范圍看,除廣州省外,所屬社區的專門的家庭暴力干預機構還沒有建立。在家庭暴力發生後,有條件的社區可以派出專門的協調人員(專業性不高)進行干預。在反家庭暴力體系中,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應掛靠在相應的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或者街道(社區)購買由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在家庭暴力發生之後社區能夠採取相應的介入措施,與社區支持系統相輔相成,快速有效地解決有關問題。
自從我國政府認識到社會工作在社會建設中的作用後,我國社會工作尤其是社區社會工作的發展尤為迅速,社區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場所,人們的日常問題也可以在社區內解決,因而在社區中由專業社會工作者提供專業服務有其現實的迫切性。另一方面,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發展社會工作以社區為突破口可以為社會所接受。現實情況是當前我國社區中社會工作者是由社區工作人員轉變而成的,雖不具備專業社工的教育背景,但卻有大量的實踐經驗,加強對其專業技能的培訓,培養認同社會工作價值理念,保證這部分人員能夠成為合格的具備專業資質的社會工作者。同時聘請高校社會工作教師作為專業督導為社區社會服務機構提供指導,並評估其工作成效,使其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發揮最大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社區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機制
1、心理支持
國內外的研究結果顯示家庭暴力行為會使受虐婦女產生不同程度的焦慮、恐懼、抑鬱、自責、自我價值感低等心理病症[7]。從國內外的經驗看, 專業的社會工作者是作為家庭暴力輔導主要的力量, 首先表現在對受虐者的身心輔導上,因為服務對象在遭受其他家庭成員的暴力後,身心承受重大壓力和創傷, 若不及時疏導和處理, 常常會形成嚴重的心理疾病,因此服務對象需要專業性的心理輔導,社區社會工作者幫助她們疏導情緒,恢復自我,增強權能,從家庭暴力的陰影中走出來,重新面對生活。其次實施對施暴者的心理輔導和幫助。施暴者往往存在著生活壓力大、人格缺陷等社會或自身問題,必須對他們進行心理輔導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家庭暴力發生的根源。對施暴者進行輔導時,倡導其學習正確的家庭溝通技巧,從而與服務對象更好的溝通,同時提供心理疏導,減緩其在生活中面臨的壓力,從而更好地面對生活,建設和諧家庭。社區的心理支持可以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如熱線電話、個案輔導、家庭訪問、互助小組等等。
2、法律援助
在法律層面上援助和保護受害者是反對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目前中國的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已經初步形成。但是,由於我國還未出台專門的反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損失沒有明確地規定,使得一部分家庭暴力行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而在社區中建立法律援助機構是十分必要的。而在社區內建立法律援助機構的優勢十分明顯,社區中只需要少量的配備一定專業法律知識的社會工作者就可以很好的完成法律援助的任務。加強法制意識,使受害者樹立婦女權利不容侵犯的觀念,依法處理家庭暴力問題,從而在法律上為受害者提供支持。
三、建立社區庇護所,組建社區支持網路
建立社區庇護所,可以使受害者在第一時間獲得保護,並為後續的治療和康復或家庭的重新融合提供便利的場所。在社區內,由政府出資並建立反家庭暴力的臨時避難所,以向受虐婦女提供食宿、法律及心理咨詢等一系列的服務,由此促使受虐婦女脫離暴力環境,獲得了生活和心理上的支持。如遼寧撫順成立了婦女救助站,給因受家庭暴力傷害及在家生活可能發生意外的婦女一個安全的空間。庇護所也向有暴力傾向的男士提供相應的服務,如對施暴者進行勸告、心理疏導、調解,必要時還可以幫助受虐婦女提起訴訟,以尋求法律的支持等。
社會支持網路是指一組個人之間的接觸,通過這些接觸,個人得以維持社會身份並獲得情緒支持、物質援助和服務、信息和新的社會接觸[8]。一個人擁有的社會支持網路越強大,就能夠越好地應對各種來自環境的挑戰。就我國當前暴力防治的特點而言, 正式網路的介入有限,主要是指司法、警察和醫療系統的介入。婦聯的維權工作和一些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因為缺乏相關法律制度及其他機構的支持, 開展工作舉步維艱, 如廣州的受虐婦女庇護所曾經遭到受庇護婦女的丈夫攻擊[9]。家庭暴力的發生一般是出現在家庭中,家庭又是處於社區內,對於家庭暴力的發生, 社區可以充分藉助社區內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社區社會工作者應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社區介入模式,整合社區資源,加強社區凝聚力,培養社區居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和能力,促進家庭暴力問題在社區內得以解決。社區必須加大對家庭暴力危害的宣傳力度、教育力度和打擊力度,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關注每一個可能發生暴力的家庭,組建一個以社區為主,由家庭、社區、單位、群體組織、司法部門等組成的嚴密的支持網路。
四、開展宣傳活動,加強社區文化建設
在社區中,我們可以運用以下方式開展反家庭暴力的宣傳:在黑板報、公示欄登載有關反家庭暴力的常識;印發反對家庭暴力的宣傳小冊子;定期召開家庭座談會、講座,以了解社區內的家庭暴力情況及開展宣傳教育;聘請一些有閑暇時間並願意發揮余熱的社區積極分子,加入到家庭暴力防範的宣傳活動中,引導廣大社區居民尊重女性權利,遠離家庭暴力,由此形成了一個防治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圍,進而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在此需要強調的是,反對家庭暴力的宣傳應該以社區的全體居民為對象,結合我國社區的特色宣傳,注重宣傳效果,讓反對家庭暴力的思想深入人心。
通過對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家庭美德等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得社區居民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家庭觀、和世界觀,建立和諧、友愛、美滿的婚姻家庭關系,從而促進社區文化建設,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Ⅳ 如何反對家暴
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國家通過立法反對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權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六條
國家開展家庭美德宣傳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識,增強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識。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應當在各自工作范圍內,組織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傳教育。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應當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傳。
學校、幼兒園應當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Ⅳ 家庭暴力立法的重難點是什麼
1.宣傳力度不大,群眾知曉率還不夠高。《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實施時間還不長,宣傳工作還不夠廣泛深入,宣傳形式較為單一,群眾對其中的實質性內容不夠了解和掌握,關注度和知曉率還不夠高。 2.取證難,導致受害人舉證不充分。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之中,一般只有雙方當事人在場,多為夫妻,因家庭糾紛而起,現場無其他人證明,使受害人難以提供充分證據,導致司法力量對家庭暴力行為的干預不盡如人意。 3.口頭告誡多,告誡書發放少。許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時,因礙於情面不及時報警,有的即使報了警,其真實目的不是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予以處罰,而是希望盡快擺脫傷害、解決矛盾,加上施暴者往往否認自己的施暴行為及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公安民警在處理時尺度難以把握,故口頭批評、訓誡為多,告誡書發放較少。 4.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者寥寥無幾。從婦聯接待的家庭暴力投訴案件和法院受理的家庭暴力離婚案件來看,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寥寥可數,可能與很多人不了解這一內容、受害人擔心「家醜外揚」和缺乏取證保護意識等有很大關系。 5.告誡書的後續管理和跟蹤還不到位。根據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相關部門目前尚未形成合力完成後續工作以體現告誡書效用,使得告誡書的發放可能流於形式。 6.受害人損傷程度鑒定時機相對滯後。在家庭暴力鑒定實踐中,傷情鑒定機構發現多數受害人傷後未及時做鑒定,受理的大部分案例損傷程度均較輕,多數為軟組織傷,不久即可自愈,鑒定結果與家庭暴力實際傷害事實有很大出入,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受害人證據的收集和固定。 三、下一步貫徹實施的建議和對策 1.深化宣傳教育。要將《反家庭暴力法》作為普法宣傳的重點,充分運用現代新興媒體,以通俗易懂和深入淺出的方式,大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確保廣大群眾易看、易聽、易懂,真正掌握其基本內容,增強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要注重對反家暴工作人員的宣傳,進一步提升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確保《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
.宣傳力度不大,群眾知曉率還不夠高。
《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實施時間還
不長,
宣傳工作還不夠廣泛深入,
宣傳形式較為單一,
群眾對其中的實質性內容
不夠了解和掌握,關注度和知曉率還不夠高。
2
.取證難,導致受害人舉證不充分。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之中,一般只有
雙方當事人在場,多為夫妻,因家庭糾紛而起,現場無其他人證明,使受害人難
以提供充分證據,導致司法力量對家庭暴力行為的干預不盡如人意。
3
.口頭告誡多,告誡書發放少。許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時,因礙於
情面不及時報警,
有的即使報了警,
其真實目的不是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責任予以
處罰,
而是希望盡快擺脫傷害、
解決矛盾,
加上施暴者往往否認自己的施暴行為
及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
公安民警在處理時尺度難以把握,
故口頭批評、
訓誡為
多,告誡書發放較少。
4
.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者寥寥無幾。從婦聯接待的家庭暴力投訴案件和法
院受理的家庭暴力離婚案件來看,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寥寥可數,
可能與很多
人不了解這一內容、
受害人擔心「家醜外揚」和缺乏取證保護意識等有很大關系。
5
.告誡書的後續管理和跟蹤還不到位。根據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
會、
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
受害人進行查訪,
監督加害人不再
實施家庭暴力。
相關部門目前尚未形成合力完成後續工作以體現告誡書效用,
使
得告誡書的發放可能流於形式。
6
.受害人損傷程度鑒定時機相對滯後。在家庭暴力鑒定實踐中,傷情鑒定
機構發現多數受害人傷後未及時做鑒定,
受理的大部分案例損傷程度均較輕,
多
數為軟組織傷,不久即可自愈,鑒定結果與家庭暴力實際傷害事實有很大出入,
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受害人證據的收集和固定。
三、下一步貫徹實施的建議和對策
1
.深化宣傳教育。要將《反家庭暴力法》作為普法宣傳的重點,充分運用
現代新興媒體,
以通俗易懂和深入淺出的方式,
大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
活動,確保廣大群眾易看、易聽、易懂,真正掌握其基本內容,增強維權和自我
保護意識。
要注重對反家暴工作人員的宣傳,
進一步提升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責
任感和使命感,確保《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Ⅵ 對女性朋友們宣傳反家庭暴力及婦女權益政策法規的好處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進一步增強社區婦女的反家庭暴力意識,提高婦女的自我保護意識。
11月25日,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稱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
婦聯開展「反家暴」宣傳活動,通過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展架和宣傳彩頁,向市民解讀反家庭暴力法規,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反家庭暴力以及自我維權能力。
Ⅶ 建議加強對男性主體的反家暴宣傳,如何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
家庭暴力在我們生活之中時有發生,不僅會影響夫妻之間的和諧,也會增加很多不確定的安全隱患。所以我們千萬不能小區家庭暴力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的專家向政府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也有很多市民呼籲反對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之後一定不要沉默,要學會通過正確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讓暴力影響我們的生活。
夫妻之間一定要攜手共同應對生活中的困難。兩個人能從千萬人中走在一起,就是一種緣分,生活是兩個人共同的,而不是一個人獨有的,當家庭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之後,我們一定不要選擇逃避和退縮,要夫妻雙方共同來面對和解決,攜手一起來克服這些困難,在逆境中不斷的向前,兩個人也會因為這樣的攜手而變得更加深愛,很多小問題也會迎刃而解。
Ⅷ 反家庭暴力系列活動開展情況怎麼寫
關於家庭暴力的投訴已經超過了離婚咨詢量,成了婦聯日常工作的重點。去年,鹿城區婦聯接待信訪141件,其中關於家庭暴力的投訴有44件,占總數的31%;今年上半年,接受信訪50件,其中家庭暴力17件,占總量的34%。去年,溫州市婦聯接受家庭暴力投訴占總信訪量的34.35%,今年上半年家庭暴力投訴量略有下降,占投訴總量的21.5%。
從案例上看,夫妻間的家庭暴力佔了家庭暴力投訴的90%以上,特別是人到中年以後,因為經濟、感情出現問題,夫妻間發生沖突、暴力的數量開始增加。溫州市婦聯工作人員介紹,外來打工者和文化層次較低的市民家庭中常出現家庭肉體暴力,而知識分子之間較常見的為家庭「冷暴力」。
政府下令
反對暴力
丈夫醉酒後拿妻子出氣,婆媳間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父母「教育」子女,不是拳打腳踢,就是棍棒伺候……這些都是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婦女受家庭暴力侵害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佔了絕大多數。去年,在市婦聯的積極倡導下,溫州市政府出台了《溫州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規定》。
政府令的出台,讓很多本以為「家醜不可外揚」的受害婦女有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律支持。記者在《溫州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規定》中看到,該文件規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工會、共青團、婦聯、當事人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應當及時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訴。其中,公安機關必須將家庭暴力報警納入110受理范圍,社區民警干預家庭暴力工作將成為警務工作考核內容。
幾個案例
自我保護
在家庭生活中,婦女、兒童常常因弱者的身份受到侵害,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很多市民關心的話題。鹿城區婦聯權益部李旭霞說,遭受家庭暴力時,首先要想辦法規避危險,其次可以報警求救。
案例一:市區曾女士和丈夫結婚近20年,自從2003年丈夫生意不順,脾氣就開始變得暴躁,還經常動手毆打她。今年11月,夫妻發生口角,丈夫抓起曾女士的頭發,就把她撞到電視背景牆上。結果曾女士不僅頭發被扯下一大把,額頭還見了血。日前,曾女士找到鹿城區婦聯,尋求幫助。
婦聯調解:因為曾女士離婚態度堅決,鹿城區婦聯的工作人員建議曾女士先做傷勢鑒定,為以後離婚做准備。像曾女士和她丈夫這樣感情確實破裂的夫妻,婦聯的主要工作是盡最大可能,幫助受傷害婦女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案例二:安徽的歐女士日前找到鹿城區婦聯。據她說,丈夫每次醉酒之後,特別愛找茬,話不投機就發酒瘋,不是打她就是罰跪。歐女士說,自己好幾次都忍受不了,想離婚,但是一想到年幼的孩子,就心軟了。再加上丈夫酒醒之後,醉酒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凈,歐女士就又回心轉意了。
婦聯調解:像歐女士這樣的情況是比較多的。婦聯工作人員建議歐女士要學會「自我保護」。丈夫醉酒時,歐女士可以先去鄰居家暫避一下,等丈夫酒氣發完了,再回家。如果雙方為小事頂針起來,最好也先忍一忍,別針尖對麥芒一樣較勁。事後可以找婦聯、街道工作人員調解。
案例三:家住廣場路的小李前不久被親生父親打成重傷。據接待此事的街道工作人員講,當時孩子滿身瘀青,到處是傷,看了讓人心疼。仔細詢問後才知道,原來小李的父母離異後,他就跟著父親。這以後,小李的父親發現兒子考試成績不理想,還有不良嗜好後,就對他採取體罰,堅持棍棒底下出孝子,把孩子打得遍體鱗傷。
婦聯調解:打孩子也是家庭暴力中比較常見的一種。一些父母總以為體罰就是為孩子好,其實這是違法的。在區婦聯和街道辦事處的調解下,現在小李暫時跟著爺爺奶奶過,打人的父親也受到了批評和教育。
鹿城區婦聯李旭霞說,家庭暴力中除了肉體暴力外,冷暴力的案件也有發現。現在社會發展進程加快,生活壓力加重,人們難免出現心理問題,這就需要我們每個人調節好心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利。
Ⅸ 加強男性反家暴宣傳有沒有必要該如何做好此類宣傳工作
加強男性反家暴宣傳有沒有必要?該如何做好此類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