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三項隊建活動的兩個堅持是指什麼
6月29日下午,台前縣人民法院組織開展「三項隊建」活動知識測試,檢驗開展「兩個堅持」專題教育、「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警示教育、「三個規定」專項整治等三項隊建活動成效。測試內容包括黨史、黨章黨規黨紀內容和違紀案例,以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和判斷題型進行。縣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仝緒鵬提出要求並監督測試。
自開展「三項隊建」活動以來,台前縣人民法院通過組織「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法規制度學習、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參觀黨建教育基地、各支部集中學習討論等形式扎實開展「三項隊建」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在5月份市紀委監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市法院黨組成員王克臣督促指導「三項隊建」活動開展情況時,對活動開展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台前法院嚴格貫徹落實活動開展要求,站位準、行動快、標准高。
❷ 審判文學稿件出自哪裡
審判文學是法制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側重於通過描寫法庭和法官審案來表達人們一貫渴求的伸張正義、懲處邪惡。就像海岩的公安小說彰顯了人民警察與罪犯的不懈斗爭一樣,法院作家楊宜中的小說,生動形象地闡釋了人民法官面對形形色色的案件,如何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中國作家出版社新近推出的楊宜中的長篇小說 《致命瓜葛》,讀來覺得胸中那一股正義的力量不住地蓬勃壯大、威力無比,跌宕起伏、驚心動魄的故事情節,使人回味無窮。
楊宜中曾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同在總參政治部工作,並深受其影響,後轉業到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從事司法宣傳工作。無疑,透過每天穿梭而過的案件,他既為社會主義法治的日益健全叫好,也為社會轉型期里違法犯罪的多樣化和異常復雜深感憂慮。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職業使命感,促使他努力從工作和生活中擠出時間,勇敢地正視現實生活中的涉法現象。他善於從旁人容易熟視無睹的案例中,嗅出更勝一籌的警醒和警示。因而他能從批判現實主義入手,將素材揉碎,脫胎換骨式地塑造一批鮮活的人物,酣暢淋漓地講述一個宏大的法治故事。這個大故事,自始至終從骨子裡滲出的都是法治的味道,特別是經過作家的「再創造」,擁有了法治無法替代的巨大教育價值。
慘遭黑幫追殺蹂躪的美女金小喜險些亡命鬼村,幸得騎友報警、刑警緊急出動,才保住性命。初小文化、億萬家產的副縣長要寶成費盡周折窮盡手段最終神秘躋身博士班,卻陷入與大二女生歐陽丹丹的危情關系。帥氣陽光的大學同班男生陝六九和武魁首,竟然鬼使神差地愛上了離異多年而美得驚艷的女班主任茶瑩。豈料,要寶成被神秘殺害、碎屍後拋入河中;而武魁首卻被陝六九家人指控刺死了自己的情敵兼同學。這些人在疑竇叢生的相互瓜葛和血案中,究竟扮演了何種角色?一連串慘不忍睹的驚天命案,恰恰演繹了他們的命運軌跡,也令手握生殺予奪大權的刑事法官曹允志,禁不住掩卷深思社會轉型期的法治與教育。最終,曹允志等法官通過審慎斷案,嚴懲了罪犯,依法捍衛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小說不加雕飾地以略顯粗糙的寫實手法,以及精準把握時代的功力,通過極力還原案情、盡情挖掘人性,描摹了當代社會形形色色的人的前程命運以及教育對人性、社會的深刻影響。讓讀者十分感佩的是,作者把故事的落腳點放在了最終審判上——後三章生動鮮活地展示了當前人民法院面臨的案多人少、社會案件激增、矛盾多元化等等現實,以及人民法官如何在堅持法律精神的前提下「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突出表現了他們身上的那股子捍衛法律的執著精神。鮮活的法庭審判鏡頭,出奇不意地把讀者帶入了一個個精彩故事,再現了一串串險象環生的情節,讓我們分享了許多能夠影響人一生的深邃哲理
❸ 法院如何做好宣傳工作
一、把宣傳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來謀劃。
由於法院在審判工作中還不是很善於運用宣傳手段來闡述自己的司法理念,因此,老是有群眾對審結的案件存在質疑、不服,對法院也是抱有不理解的仇視心理,再加之媒體的一些片面報道,就嚴重的損壞了法院的權威和形象,進而使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失去了公信力。而負面輿論堆積的越多,法院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就越低,這也就是我們法院目前得不到群眾支持和信任的主要原因。
長期以來,法院宣傳工作成效與我們的目標要求差距很大。主要是目前大多法院還停留在陳舊、落後的宣傳方式上,宣傳思路狹窄,內容老套,方法死板,形式單一,停留於表層、膚淺的普通信息,沒有特色、深度和專題策劃,精品不多、影響不大;缺乏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面對各種炒作和不實報道的負面影響,缺乏行之有效的對策和進行正面引導輿論的能力。由於輿論導向直接關乎司法的權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認可度,所以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正確引導輿論。因此,我們再不能把司法宣傳工作當做法院發展的一項普通輔助性工作來看待,而是要把審判執行工作與宣傳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使法院工作真正達到減少社會矛盾、服務穩定大局的作用。
二、從關注群眾、關注社會大局的角度立足,積極開展司法宣傳工作,以確保審判執行工作實現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通過把法制宣傳貫穿於維護司法公正的全過程,擴大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作為審判機關,在日常庭審工作中,以案析法開展法制教育,邀請群眾、機關幹部旁聽,讓其從自身、從身邊實實在在的案件中吸取教訓,在給群眾普法的同時,也提高機關幹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廉潔奉公的意識。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很多地方的群眾在遇到糾紛問題時不便到法院咨詢。人民法院應將巡迴法庭開進鄉鎮街道,農忙時期開進田間地頭,節假日期間開進村居社區,發揮其流動性強、輻射面廣的特點。在巡迴辦案中,開展法制宣傳、咨詢活動,發放普法宣傳資料,讓群眾在「家門口」旁聽庭審,為群眾答疑解惑,幫助化解矛盾糾紛,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提高群眾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增強群眾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二)拓寬宣傳渠道。加強與媒體報刊的溝通交流,充分尊重媒體,努力為其采訪報道提供必要條件。與媒體報刊攜手,開辦專題欄目,有針對性的將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疑難復雜的案件進行全程跟蹤報道,做到將審判、執行工作公開化、透明化,以增進社會各界對法院工作和審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既要重視報紙、電視、電台等傳統媒介,也要重視網站、論壇、微博(博客)等新媒介,要建立並充分運用法院網,發揮法院網的窗口作用,逐步使法院網成為法院宣傳工作的主渠道之一。
(三)不斷完善反饋渠道、注重反饋信息質量。具體為:一方面我們應該注重收集群眾意見,完善對於重大敏感事件的後續報道。在報道案件的同時,可以附留工作信箱和工作電話,向媒體預留反饋版面,滿足群眾需求,使群眾能夠主動了解法院工作。另一方面在選取新聞內容時,采寫角度立足於群眾眼光,增加對於案件釋法性的報道。
三、從完善工作機制入手,使司法宣傳工作規范化、常態化。
(一)完善信息宣傳工作考核獎勵機制。要制定信息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法院內部對各部門的信息報送、採用情況,均應季通報或月通報,定期公布信息報送和採用情況及條目,對考核不合格的部門和個人進行點名通報。信息宣傳任務分配到個人,並實行稿酬獎勵。
(二)建立信息員的培訓學習機制。要在法院內部建立良好的信息員學習、培訓機制。上級法院可以分期分批地抽調下級法院的信息員上來培訓學習,基層法院可以請有關專家、領導來授課,組織專職信息員參加有關的專項學習班,或外出考察學習借鑒經驗。
(三)建立專兼職信息宣傳隊伍協同作戰工作機制。每個法院必須配備1-3名專職信息宣傳工作人員,負責全院的日常信息宣傳采編和報送工作;而「兼職」信息宣傳隊伍,則是在法院內部的其他庭、科、室內,分別配備1人擔任兼職信息宣傳員,負責本部門的信息宣傳報送工作。
(四)完善信息采編和報送機制。信息宣傳的報送要堅持及時、准確、全面的原則,規定一般信息應在3天內上報;重要信息應在2天內上報;重大、緊急信息,必須在事情發生後的3∼5小時內上報。對漏報、遲報的應給予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失職之責。
四、經驗交流
2009年以來,榆林中院在新一屆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唱響司法主旋律,全面開展宣傳工作。隨著「深入基層辦案、創新一線審判模式」、「榆林中院:溫馨調解譜寫和諧新篇章」、「榆林中院向審判管理要效益」等先進經驗在各級媒體上頻頻亮相,榆林中院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得到了進一步提升,引起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在院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下,按照上級法院對司法宣傳工作的要求,結合本院工作實際,該院緊扣司法實踐,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准確及時的對法院在審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隊伍建設中取得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經驗進行宣傳,力求使司法宣傳更加符合群眾意願,更加貼近群眾情感,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能夠在群眾心目中牢固樹立。
榆林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雷建新率先垂範,他百忙之中親自撰寫的題為:「彰顯審判工作的人民性」、「 貫徹兩會精神、建設法院文化」、「 以黨建工作為統領、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發揮法院職能作用、服務社會主義文化」、「 轉變工作作風、提升隊伍素質」等文章均被人民法院報、陝西日報、榆林日報等黨政主流媒體刊發,在全院幹警中樹立了很好的排頭兵榜樣。雷院長還多次在黨組中心組會議和全院幹警大會上要求職能部門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提高宣傳工作質量;要求廣大幹警增強宣傳意識,積極撰寫宣傳調研文章,加強學習,提高宣傳調研稿件質量,多出精品,以展示該院法官幹警的文化素質和職業風采。
為了疏通信息渠道,擴大信息來源,榆林中院各部門都明確1人為兼職信息員,及時與辦公室、政治部宣教處等職能部門聯絡,及時反饋報送審判動態與信息,便於職能部門捕捉挖掘新聞素材,更好的開展宣傳工作;目前,全院的專兼職信息員達到20餘人,為進一步抓好宣傳工作奠定了基礎。為了提高信息宣傳工作人員的素質和水平,提高發稿量,該院政治部宣教處法官培訓中心每年都有計劃地舉辦信息員培訓班,邀請中省市相關媒體的資深記者授課,通過培訓,不斷提高信息員的整體能力,推動宣傳工作的良性發展。
通過定期召開新聞媒體座談會、走上街頭進行法制宣傳、在榆林法院網開設「信訪答復」民意溝通渠道、制定考核辦法、獎勵措施等一些行之有效的辦法,榆林中院的宣傳工作已逐漸滲透到法院工作的各個方面。規范合理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受到了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和本院幹警的支持和擁護,為審判執行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五、結 語
做好法院宣傳工作就是要用時代的要求來審視,用發展的眼光來謀劃,以創新的精神來推動,進而使司法宣傳能夠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具有開拓性。基於我國的國情和國民的法治意識,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可以正確的引導社會輿論,使群眾擁護和支持法院審判工作,使正義在陽光下得到伸張。所以,為了推動法院審判工作不斷有新突破、新跨越,我們更應該把宣傳工作搞好、搞實,使其更好的為審判執行工作鼓舞歡呼、搖旗吶喊。
❹ 什麼叫以案釋法
「以案釋法」是指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和其他行政事業涉法業務部門(鎮機關相關辦公室、鎮雙管單位)(以下簡稱各普法責任主體)等結合辦理的案件,工作中涉法案例,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活動。
各普法責任主體部門要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以案釋法」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責任主體意識,把「以案釋法」拓展到執法、司法、守法全過程,堅持以我為主、協調配合。
積極主動地開展「以案釋法」工作,努力把司法、執法、糾紛調解、法律服務和涉法工作過程變成普及法治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過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要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
這一重要論斷不僅闡明「以案釋法」是深化法治宣傳教育的有效途徑,更是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的有力舉措,對於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推動法治建設具有重要實踐意義。
(4)法院以案三釋宣傳稿擴展閱讀:
目標任務
(一)立足工作職能。要充分利用法院和行政執法的裁判文書公開、典型案例發布、庭審公開、巡迴審判方式,向當事人或社會公眾宣傳各種法律法規;邀請檢察院結合預防職務犯罪開展「以案釋法」教育。
將刑事訴訟審查、逮捕、起訴過程進行法治宣傳教育;行政執法機關要健全和完善執法過程「法律告之」機制,全面准確宣傳部門法律法規;司法部門要指導聯系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其他普法責任主體要將各自業務涉法的「以案釋法」教育貫穿於工作始終。
(二)精選釋法案例。重點選擇易發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廣泛關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義以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顯著的案例,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案釋法」工作。
所選案例必須從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出發,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特點、社會公眾不同需求和運用案例開展法治宣傳的實際需要,做到既有利於回應社會關切、促進化解社會矛盾,又有利於提高群眾法治觀念、促進法治社會建設。
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侵犯個人隱私,不得違背法律規定、損害司法執法公信力或造成負面社會影響。
(三)增強釋法針對性。「以案釋法」包括向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釋法和向社會公眾釋法。向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以案釋法」,應當重點針對案件的法律文書、有關處理決定等進行分析論證,根據需要,採取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解釋說明。
向社會公眾「以案釋法」,應當准確說明與案件有關的主要事實,闡明辦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據。開展「以案釋法」工作既可以與國家憲法日、法律頒布紀念日、重大傳統節日等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合並進行,也可以配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或者根據案件情況、社會關切等擇機開展。
(四)創新釋法形式。充分利用「法律六進」、法治文化建設陣地、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和法治創建活動等載體,有計劃、有目的地推進「以案釋法」工作。
充分發揮傳播媒體的作用,在電子屏幕、宣傳欄、機關工作人員和村幹部微信圈開辟「以案釋法」宣傳,不斷打造特色品牌。注重新媒體新技術的開發運用,藉助微博、微信等傳播速度快、受眾面廣的優勢,廣泛開展「以案釋法」工作。
注重「以案釋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融結合,採取網上播放案件審理、吸納群眾參與矛盾化解、優秀法治文藝節目展播等形式,把每一件案件審理、每一個執法行為、每一次法律服務都變成一次普法教育的過程,使廣大群眾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義,領悟法治精神,增強法治意識。
❺ 模擬法庭的宣傳稿怎麼寫急!!!
首先要明白宣傳稿的主要目的是宣傳活動,精要簡短但卻能夠吸引人。範例高考宣傳稿:高考決戰演講:用汗水詮釋輝煌09.03.14 知不足
高考決戰演講:用汗水詮釋輝煌。大學夢,是人生夢的起點,沒有經歷過大學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大學是真正塑造我們思維的一個非常重要時期。我們要搶占人生的制高點,創造無悔無怨的人生!我們只有秉著堅定不移的人生信念,牢牢把握住自己人生的主動權,積極地迎戰高考,未來才會屬於我們,2009年的輝煌才會屬於我們。歷經一次高考磨練的我們將用心把握僅剩下的八萬六千四百分鍾,用青春書寫燦爛,用汗水詮釋輝煌!
如果你要寫的是模擬法庭的宣傳稿的話,你要找找與模擬法庭相關的資料,然後就是抓住最吸引人的地方作為宣傳亮點咯。加油!
❻ 大力宣傳法院判決書算違法嗎
民間借貸的判決書公開宣傳不違法。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審理時涉及國家機密或者隱私的等不公開審理,但要公開宣判。其他的民事案件公開審理公開判決。
❼ 對一審正在進行審理的刑事案件新聞媒體能不能予以報道
第二審刑事判決書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二審程序,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進行審查,對案件審理終結後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裁定提出上訴的和人民檢察院認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裁定確有錯誤提出抗訴的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製作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結構、內容和寫作方法 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結構、內容等於第一審刑事判決書相同,也分為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和尾部五個部分。但第二審刑事判決書也有自己的特點。 (一)首部1、標題、文書編號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文書編號中的案件性質和審判程序代字為「刑終」字。2、抗訴機關和訴訟參與人的情況應當寫明抗訴機關的名稱,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情況,內容和寫法語第一審判決書相同。3、案由案由部分應當寫明案件由來、原判決的情況、上訴或抗訴的原因,以及審判組織、審判方式和審理經過等。常見的寫法大致有以下幾種:(1)檢察院抗訴的,可以表述為:「×××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寫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於××××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人民檢察院認為……(寫明檢察院認為原判的不當之處)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改為:「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2)被告人上訴的,可以表述為:「×××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寫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於××××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改為:「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3)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可以表述為:「×××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寫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於××××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被告人×××的辯護人(或其近親屬)×××經徵得原審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改為:「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此外,還有多種情況,在文書製作過程中,應當針對具體案情。(二)事實1、應當概括寫明原判決的情況,即寫明原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理由和判決結果。2、寫明抗訴、上訴、辯護的主要理由和意見。3、概括寫明人民檢察院在二審中提出的新意見。4、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和證據。通常以「經審理查明:」開頭。這部分內容必須詳細。不僅要說明二審法院查明的事實和證據,而且應當確認原判認定的事實、證據,抗訴、上訴的理由等是否正確。沒有爭議的可以略寫,有爭議的事實、證據應當重點寫明。上述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前3個方面的內容,可以作為一個層次,第4點可以作為一個層次。(三)理由理由部分應當根據二審法院確認的事實、情節和有關法律規定,論證原審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責任。並指出原判決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或者全部是錯誤的。對於上訴、辯護等關於適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者予以批駁。然後寫明二審判決的法律依據。依法改判的既要引用程序法,也要引用實體法。順序上是先程序法,後實體法。程序法依據方面,對原判決適用法律不當,予以改判的,應當引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二)項;對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在查清事實後予以改判的,應當引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三)項。(四)判決結果判決結果主要有以下二種情況:1、全部改判的,可以表述為:「一、撤銷××××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二、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寫明改判的內容)。」2、部分改判的,表述為:「一、維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的第×項,即……(寫明維持的具體內容);二、撤銷××××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的第×項,即……(寫明撤銷的具體內容);三、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寫明部分改判的內容)。」(五)、尾部1、寫明判決的法律效力。在判決結果的下一行,另起一段寫明「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高級法院判處死刑的,如果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未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的,應當表述為「本判決依法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是在法定刑期以下判處刑罰的,應當表述為「本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生效。」2、審判人員署名、年月日、書記員署名等。
❽ 曾成傑的法院釋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負責人就曾成傑案答記者問
問:曾成傑是如何拿到「三館項目」開發權的?其「三館公司」是如何運作起來的?
答:2003年6月,湖南湘西自治州政府決定對「三館項目」實行整體開發,明確要求競標的開發商不準掛靠和委託報名,同時要求開發商需要有4000萬元自有資金。
曾成傑參與「三館項目」招標時,其自身沒有公司實體,沒有開發資質,是通過掛靠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又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的名義再掛靠具有開發資質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違規參與競標;其自身沒有資金,沒有抵押物,為了向政府交納「三館項目」的開發投資項目保證金4000萬元,其以掛靠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名義,向吉首市人民路信用社貸款4000萬元,貸款的利息80萬元都是其向他人借款支付的。為了獲取「三館項目」,曾成傑賄賂當時湘西州的州長杜崇煙弟弟杜崇旺(因受賄已被判刑)20萬元,並向杜崇旺許以利益回報,要求杜崇旺找杜崇煙(因受賄已被判刑)幫忙爭取到「三館項目」。
後曾成傑掛靠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和吉首市光彩房地產開發公司、湖南湘西榮昌集團三家公司同時中標,政府要求「三館項目」成立新的房產聯合開發公司共同開發。曾成傑隨後便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的名義與其他兩家公司簽訂三館開發建設項目合作協議書,通過分別向兩家公司支付200萬元和600萬元的方式,讓另兩家公司退出「三館項目」開發,曾成傑從而獲取了「三館項目」的整體開發權。
曾成傑個人在開發「三館項目」前實際上沒有任何資金。1996年前,曾成傑在邵陽市百春信用社貸款152萬元,沒有按期歸還貸款,信用社將其起訴到法院,後雙方雖然分兩次達成和解協議,但是曾成傑始終沒有履行協議。
三館公司是為開發「三館項目」而成立的,其成立也是在取得「三館項目」開發權之後。成立三館公司的注冊資金不是曾成傑個人或家族投入的資金,而是來源於其和相關人員利用關系於2004年向吉首市農村信用社貸款850萬元,之後曾成傑利用集資款來償還該貸款。此外,由於曾成傑當時是假釋人員,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在三館公司中,曾成傑是總裁,其妻鄧友雲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可以說,曾成傑完全是使用一種「空手道」的手段和方法,其沒有投入任何資金,公司的成立、運作和「三館項目」全部利用貸款和非法集資資金來進行。按照規定,開發「三館項目」需要有自有資金4000萬元,企業要投入注冊資本金和具備開發資質,就當時的情況來看,曾成傑這些條件都不具備,其不是一個遵紀守法辦企業的人。
問:曾成傑的非法集資從何時開始的?在非法集資過程中,曾成傑為何能吸引這么多的集資戶參與?
答:實際上,三館公司尚未成立時,曾成傑就已經開始非法集資。2003年11月5日,曾成傑等人就在吉首市武陵東路湘運賓館四樓租了兩間辦公室,掛牌成立了「三館建設工程籌建處」,開始在當地媒體上以大量廣告虛假宣傳「三館項目」已由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和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聯合開發,並私刻了「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的印章,在沒有經過任何批準的情況下,以邵陽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駐吉首開發部為集資主體,依託「三館項目」,面向社會非法集資。
曾成傑主要是靠不計後果的高利率和高獎勵來誘騙社會公眾參與集資,從2003年11月到2008年8月,曾成傑先後使用了參與「三館項目」、三館物業認購、吉首商貿大世界房屋認購等集資形式向社會集資,集資利率從年息20%(月息1.67%)逐步提高到月息10%,即年息120%。同時,從2007年9月開始,曾成傑還按集資款存期不同給予集資戶獎勵,對存半年的獎勵250元/萬元,存一年的獎勵500元/萬元。2008年7月,獎勵又提高至存三個月獎勵300元/萬元,存半年獎勵600-800元/萬元,一年獎勵1200-1600元/萬元。不計後果的高利率和高獎勵直接導致2008年9月資金鏈斷裂後,曾成傑因無法向集資戶兌現承諾而公告停止還本付息,之後引發了群體性事件和自焚惡性事件。
問:群體性事件及自焚事件當時的情況是怎樣的?
答:在案證據表明,群體性事件共有三起:一是「9·5」事件,2008年9月5日,吉首市爆發萬余名集資群眾圍堵鐵路及火車站事件,嚴重擾亂正常鐵路運輸秩序;二是「9·24」事件,2008年9月24日,吉首市集資群眾圍堵湘西自治州政府、圍堵道路、打砸搶了新一佳超市;三是「9·25」事件,2008年9月25日,集資戶數千人圍堵湘西自治州州政府機關,砸傷執勤武警多人,州政府大門接訪室、值班室的門窗、玻璃被打碎,不法人員拆下並砸爛州政府牌子,圍觀群眾萬餘人聚集,交通嚴重堵塞、店鋪全部關閉,秩序混亂,事後有數人因該事件被吉首市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
自焚事件情況是,一名集資被害人叫吳安英,當時處於下崗狀態,三館公司公告停止還本付息後,其他參與集資的公司也都陸續停止還本付息,據其事後自己陳述:「因其集資款無法取回,當時就想自己完了,生活上無來源,自己沒有工作,又要養女兒,剛買的房子還要還貸款,生活壓力太大,於是在州政府旁的人行道潑灑汽油將自己點燃燒傷。」經診斷,吳安英全身燒傷多處,面積達38%的重度燒傷,構成七級傷殘。這是最為悲慘的後果。
問:在曾成傑非法集資過程中,哪些因素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答:除了高利息和高獎勵外,虛假宣傳是他的一個重要集資手段。在曾成傑利用媒體宣傳中,他隱瞞了「三館項目」中的吉首商貿大世界一期房產銷售的真實情況和項目虧損的事實,在媒體上虛假宣傳三館公司開發的房產銷售好、開發項目多,項目區域由湘西吉首市拓展到省會長沙和株洲、邵陽等大中城市,用這種方式對集資戶進行欺騙。另外,他還舉辦了一系列的慶典活動大肆彰顯所謂公司實力,並通過花錢為三館公司和其個人換取榮譽,擴大社會影響,騙取集資戶的信任。上述有關宣傳共計支出982.44萬元。
問:根據以往媒體報道,曾成傑三館公司更多的是家族式操作,是這樣的嗎?
答:是的。由於曾成傑擔任三館公司法定代表人時,屬於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後的假釋人員,在有人告發曾成傑不具備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資格和條件情況下,其將三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變更為他的妻子即被告人鄧友雲(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其女兒曾正(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任出納員。曾成傑作為三館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集資的形式、范圍、集資利率的高低、集資款的使用、對外投資等均由曾成傑個人決定,曾成傑用這種方式將非法集資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此外,曾成傑利用曾正先後安排公司員工調配公司資金至個人控制的賬戶。2006年5月,曾成傑安排曾正用個人身份證在中國銀行等銀行開設了六個銀行賬戶控制集資資金,曾成傑、曾正可以隨意調取支配。
問:曾成傑的集資總額為34.5億余元,這些錢是否真正用到集資戶所知的「三館項目」中?
答:據案卷材料等反映,曾成傑的集資款投入到「三館項目」的資金僅有5.5億余元,大部分集資款沒有用於「三館項目」開發,而是用來還本付息,支付集資戶獎勵,拆東牆補西牆,其餘被曾成傑非法轉移、隱匿或用他人的名義成立公司,包括以他人名義投資的多個項目和公司。曾用集資款購買的資產轉移至鄧友雲名下達1991萬余元,個人隱匿佔有大額集資款1530萬元。另外,曾成傑的女兒曾正利用辦理集資轉單業務之機,採用虛假開單等方法套取集資款730餘萬元據為己有,用於購買豪車等揮霍消費。
問:因曾成傑停止向集資戶還本付息導致群體性事件後,曾成傑家人有何舉動?
答:2008年9月,三館公司停止向集資戶還本付息,這直接導致了三次群體性事件和一名集資戶自焚事件。2008年10月,曾成傑妻子鄧友雲逃至海南,化名「林奕君」企圖辦理出國境申請,並試圖以「林奕君」辦理私人護照出逃,最後並未成功。警方到海南找到鄧友雲後,她還辯稱自己是林奕君,不是鄧友雲。
問:曾成傑案中,輿論還關注了未歸還的集資本金數額。湖南省司法機關的會計鑒定結果是17.7億,但是曾成傑辯護方認為集資戶實際登記的案發前未歸還的融資本金為12.5億,存在5.2億的巨大誤差。這是為什麼?
答:根據司法機關的權威認定結果,曾成傑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總金額為34.52億余元,其中實際收到現金集資總額28.25億余元,集資轉存總金額6.27億余元。曾成傑公司已退還集資本金總金額16.81億余元,其中現金退本金總金額10.54億余元,轉存退本金總金額6.27億余元,仍有17.71億余元的集資本金未歸還,這是司法機關依據合法有效的鑒定結論做出的認定結果。至於案發前未歸還的融資本金為12.5億元的說法,沒有在案證據佐證。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任何沒有證據支持的說法都是不能採信的。
問:此前,媒體曾將此案與吳英案做過對比,認為同是集資詐騙案,判決結果不同,有失偏頗,你怎麼看?
答:這個問題有媒體已經對這兩個案件做了對比。無論從犯罪數額、涉及人數、社會危害來講,吳英案都無法與曾成傑案相比。在犯罪數額上,吳英案非法集資7.73億余元,而曾成傑案高達34.52億余元。從社會危害上來說,吳英案沒有造成社會群體性事件,並檢舉他人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而曾成傑案造成三次群體性事件,還有一人自焚,社會危害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核準的曾成傑集資詐騙案,嚴格依法進行,態度極其慎重,經合議庭評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原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從曾成傑集資詐騙的犯罪事實來看,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是歷年來判決同類案件之最;受騙人數眾多,也是歷年來判決案件之最;既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又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還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核准死刑。
❾ 以案三促什麼意思
以案三促就是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是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舉措,也是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的明確要求。
通過深刻剖析案發根源,分析違紀違法者心路歷程,總結案例教訓,深化標本兼治,持續推進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扎實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
要嚴明政治紀律,一以貫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持續釋放越往後越嚴的強烈信號。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保持高壓、標本兼治,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
要把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起來,壓實一嚴到底、一貫到底的責任落實閉環鏈條,對小鬼當家、欺上瞞下、故意刁難等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要把選人用人的鮮明導向立起來,進一步落實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創新競進辦法,健全考核問責、容錯糾錯、澄清正名等激勵機制,營造為幹事者撐腰、為擔當者擔當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