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男子高鐵霸座還惡語辱罵乘警,居然只行拘5日,是不是懲罰太輕了
男子的行為屬於尋釁滋事,根據這個來判定的話,這個懲罰還是適當的。
在我們社會中,不止高鐵霸座這一個行為,還有很多行為是不被公眾所允許的,比如說插隊或者在比較安靜的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這些都是讓人生厭的,雖然也不至於上升到法律層面,但是在道德上,我們依然譴責他們,因為他們給周圍的人帶來了很不好的體驗。
公共場所是大家共享的場所,每個人都要有所讓步,才會在公共場所內享受到愉悅,出門在外,一定要學會為他人著想,這也是為自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