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聞風險的定義
「新聞報道的風險性」之我見
■胡華濤
2006年01月05日16:13 【字型大小 大 中 小】【留言】【論壇】【列印】【關閉】
拜讀貴刊2005年第9期夏雨禾先生的《透過「疫苗事件」看新聞報道的風險性》一文後,筆者覺得該文有誇大「疫苗事件」報道風險性之嫌。所謂「報道的風險性」,屬於報道真實性的范疇。就「疫苗」報道個案而言,報道的風險性就是整個事件報道過程中,把疫苗作為「假疫苗」、「問題疫苗」、「奪命疫苗」報道而可能產生的不良傳播效果。考察整個「疫苗事件」的報道過程,把新聞報道的風險性歸結為新聞時效性俘虜客觀性;媒介公正立場的缺失;(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急功近利、妄加猜測、不負責任報道行為;解決問題缺乏科學,對新聞事實過早的「蓋棺定論」而使新聞報道缺乏深度等原因,都有失公允和簡單,值得深入探討。從新聞采訪寫作規律和認知規律看,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不僅涉及新聞事實與新聞真實的關系,還關繫到如何把握新聞報道的過程和新聞的社會傳播效果等相關問題。
●新聞事實的「初級本質」不等於新聞真實
從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規律來說,新聞報道是一個過程、一個系列、一個流程。這個流程中既有傳遞信息的要求,又有說明、解釋、分析事實的意義和內涵的要求。然而由於客觀事物暴露的程度和報道主體(新聞記者或通訊員)的實踐水平和認識能力的制約,對事物本質的認識有快慢和深淺的不同。列寧曾經指出:「人們的思想由現象到本質,由所謂初級本質到二級本質,這樣不斷地加深下去,以至無窮……」(列寧:《哲學筆記》第256頁)。這里的意思是認識由「初級本質」到「二級本質」,再不斷地加深。因為事物本身往往是個復雜的系統,事物的特性有表層的,也有深層的:如時間、地點、人物、情節、過程、規模等,這些特性是顯性的、直觀的、具體的,容易認識的;而深度信息是事實的內在聯系,如原因、意義、背景、趨向等,是隱性的、非直觀的、抽象的、不容易認識的。
縱觀整個疫苗事件的報道過程,它對事件的認識是一個漸漸的、逐步深入的過程。6月17日、18日兩天,安徽省泗縣大庄鎮的防保所對該鎮19所中小學的2500多名學生接種甲肝疫苗,部分學生接種疫苗後出現異常反應,這是新聞的基本事實信息。
6月21日,安徽《新安晚報》刊發了《安徽泗縣數十小學生疑被注射假疫苗住院治療》的報道。這是對新聞基本事實的最初報道說明和解釋,假疫苗前用了「疑」字,說明問題比較復雜,不明原由。
6月25日,新華網合肥《安徽泗縣百餘學生接種甲肝疫苗出現異常1人死亡》電文報道:6月23日,4歲半女童李威的死亡。
這是事件發生重大變化,亟待找到事情背後的原因和可能的發展趨向。短短數日之內,央視、《青年時報》、《新聞晨報》分別以不同標題報道了「疫苗事件」中疫苗販子曾有過販賣假疫苗的前科,疫苗的運輸和管理環節漏洞頻出,當事人拿了回扣等深層情況也得到曝光。這是事件的初級本質浮出。
還是新華網合肥6月25日的報道:泗縣衛生局將李威死因確定為「感染重症菌痢致呼吸衰竭」;又據6月29日《揚子晚報》發了《安徽疫苗事件嬰兒死亡原因初步認定》的報道說:28日安徽省衛生廳對事件原因做出了初步認定:可能是接種甲肝疫苗後引發的部分患兒過敏反應和群體性心因反應,死亡患兒的死因可能和重症感染合並接種疫苗後的免疫反應有關。
6月30日,人民網《安徽疫苗事件:衛生部初定為群體性心因反應》報道:29日衛生部初步判定為群體性心因反應,並且部長高強稱該事件是否與疫苗質量問題有關還不能最終確定,要等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的結果。這是事件的初級本質向二級、三級、四級……逐步深化。
據新浪網7月16日報道: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聲明,安徽省泗縣疫苗事件中所用甲肝疫苗為合格品,衛生部將此事件確定為「違規集體接種甲肝疫苗引起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至此,事件的反映到達了本質階段。
從6月21日到7月16日,是一個完整的報道認識過程。其中媒體稱「問題疫苗」、「奪命疫苗事件」是符合新聞事實的「初級本質」要求的。因為非合法監管的疫苗,可以說是有「問題」的(並非專指質量方面);因為事件中有人死亡,可以說是「奪命」的(暫且不論何原因)。這些都符合特定的時空下(指患兒死因、疫苗質量不確定期間)的事實的「暫時真相」。由此可見,由新聞事實構成的新聞報道,由於世界事物的復雜多變,加之人們對事實的觀察和判斷不一定準確,所以有時並不能一下子達到事物的本質真實。新聞事實和新聞真實,兩者雖是統一的、一致的,但不能劃等號。
記者在重大新聞報道過程中,不斷反映出與前面報道不同的新聞事實,是符合人們的認知規律的。只要不是故意製造錯誤,只要不是觸犯了法律,造成嚴重的、不可挽回的損失,只要能在後續報道中糾正了起初的一些偏差,就是新聞報道規律所認可的。和醫學等其他科學工作一樣,我們記者也常常會面對一些不確定性和知識的盲區,因此新聞報道偶爾出現「偏差」是難免的。
●喧嘩效應:不等於公正立場缺失
夏先生認為:「奪命疫苗」的匆忙定性與渲染,成了整個事件的「風暴眼」,也促成了新聞報道的社會風險。又說,「『喧嘩效應』縱然是市場邏輯支配傳媒的重要生存法門」,但「媒體已忘記了自身所應有的第三方立場,加入到激憤的公眾隊伍之中,率先對疫苗展開了評判」。
事實上,從懷疑為「假疫苗」到「問題疫苗」,再到「奪命疫苗」,都是疫苗事件自身發展的邏輯結果,誠然報道中有些非理性的話語和情緒見諸報端,也不過是不確定時期的疑慮心態使然。就此認為是「匆忙定性與渲染,促成了新聞報道的社會風險」,難免有些武斷。「喧嘩效應」如果是新聞事件自身驚異程度的結果,實在是無可非議的。「疫苗事件」的發生是在《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實施不到20天,是繼「非典」後一次重大公共衛生安全問題。其新聞價值和意義無疑是重大的,「喧嘩效應」未必意味公正立場的缺失。所謂新聞報道的「公正立場」,它至少有四個方面的含義:第一,要求記者在事實的選擇中不帶偏見;第二,記者應超然於所報道的事實之外;第三,記者不應對事實發表評論;第四,力求做到公平和平衡,以一種可以對受眾提供充分信息的方式,給雙方一個答辯的機會。從整個疫苗事件的報道來看,媒體的基本立場還是客觀平衡的。這於新浪新聞中心6月29日的相關報道可見一斑:
□高強:安徽泗縣疫苗質量問題還不能最終判定(2005062920:01)
□安徽泗縣疫苗事件:十一人有醫學上的偶合性病症(2005062919:56)
□浙江普康公司部分甲肝疫苗被暫停銷售使用(2005062919:16)
□安徽疫苗事件嬰兒死亡原因初步認定(2005062918:26)
□這次疫苗接種事故使深層次問題得以暴露(2005062915:25)
□浙江葯監部門出台安徽泗縣疫苗初步調查報告(2005062913:20)
□奪命疫苗三嫌犯透露采購內幕疫苗發明者質疑病因(2005062908:29)
□疫苗生產公司董事長稱女孩死亡原因由痢疾引起(2005062902:37)
□專家稱孩子症狀與疫苗產生問題後病理特徵不合(2005062900:53)
這些報道反映了事件中期的各方對事件的認識。特別是衛生部介入後,多次新聞發布會上的情況匯報和專家意見引導了輿論的主流,社會反應也是平靜的。雖然在事件報道的初期,有些媒體的報道或有一面之詞,如夏先生所據新華網合肥6月25日電:泗縣人民醫院兒科主治醫生潘龍根說,「這些小孩心臟、肝臟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傷,有的症狀較重,心肌酶譜高達2000多,超標10倍,甚至高於喝農葯對肝臟的損傷」。但這也是記者引用了醫務人員的意見,它們只是前期的報道,何況中後期的報道也有不同程度的「糾偏」。因此,新聞媒體的公正立場還要考察分析它們的最終報道,正是多種不同的聲音才構成了媒體態度的基本公正。
●所謂「負面作用」實是臆測
報道的風險性的另一個重要構件是社會傳播效果。在談這個問題前,應該說幾點:第一,報道並沒有如夏先生所說「眾所周知,輿論監督的出發點在於用事實說話,然而當疫苗運輸與管理的漏洞以及『吃學生』等腐敗現象一一被揭露出來之時,媒體便將所有的一切事實串接起來,並下了結論:與疫苗有關的人與事都有問題,疫苗自然也有問題」。請注意事實:媒體只是報道了相關部門的一些初步結論。第二,在整個「疫苗事件」中,也並不如夏先生所說「每個人、每件事及疫苗,彼此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關聯。運輸與管理有漏洞、『吃學生』腐敗之因並不能推導出『奪命疫苗』之果。」疫苗事件雖說最終確定與疫苗本身質量無關,但卻是由非法注射疫苗行為引發的,這是不可忽視的事實。媒體的有些報道,不過更多是針對相關腐敗和漏洞罷了。除此之外,媒體更多是等待這一事件的科學結論。
我們再來看在輿論導向上,是否有如夏先生所雲的負面作用(其一,擴大整個社會的不滿情緒,從而給社會穩定與和諧帶來不利影響;其二,構成不應有的輿論壓力,影響了司法公正和專業機構的正常運轉;其三,給疫苗生產廠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請看7月4日《東方早報》的報道,記者當日分別采訪泗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王甄,以及「國家專家組」成員之一、上海精神衛生研究中心醫學心理學家杜亞松,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博導、教授潘知常,他們從當地黨政、醫學、新聞傳播學等三方面談了看法:
早報記者:有人認為,在這起「群體性心因反應事件」中,媒體介入強化了「集體心理暗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也加重了相關部門的執政成本。因此,對類似群體性事件,媒體今後不應介入。您怎麼看?
王甄:這么多媒體集中到這里,我們的接待、服務、管理的任務量是加大了;但媒體是群眾了解真相的渠道,在出發點和立足點上和我們是一致的。至於「集體心理暗示」,其實即使沒有媒體來強化,也會有別的形式,如口頭傳播啦、電話等來強化。從實際情況看,我認為,媒體介入對事件的妥善處理起到的正面、積極作用是主流。
杜亞松:任何事情都要一分為二。會說話、敢於說話的媒體介入,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這是好事。當然,從醫學角度講,媒體報道客觀上也有強化「集體心理暗示」的作用,但從大方向看,這不能完全怪罪媒體———我們的專業人員在初期鑒定中也有失誤(指最初省級會診得出「過敏性反應」的初步結論),絕大多數媒體都只是依據這一初步結論作的報道。
潘知常:我們不能簡單地根據在局部范圍內報道對某一事件是有利還是不利,就作出「媒體該不該介入」的判斷。泗縣自始至終透明作為,只要不影響醫療工作、不影響辦案進程、不影響事態發展,我們所有的行為都不避諱鏡頭。
早報記者:堅持「透明」,你們不覺得增加了負擔、更可能暴露一些問題嗎?
王甄:問題不是因為曝光才存在的,曝光只會使事情向好的方向發展。比如「心因性事件」結論出來後,媒體及時跟進,為向群眾宣傳科學衛生常識、緩解心理壓力,為無症狀和無臨床指標的孩子及時出院以免交叉感染起到了我們起不到的作用。
杜亞松:從心理學上看,事件中的一些「集體心理暗示」、部分「賠償心理」的形成,是在有些信息經媒體傳播後出現的。但無論是媒體參與,還是泗縣發布消息的「透明」原則都無可厚非。關懷本身並沒有錯。
(引文有刪節)
從上可見,談新聞報道的風險性,重要的一點就是看它的社會效果。從這篇報道來看,疫苗事件的報道效果基本是積極的、正面的。這就告訴我們,不能把媒體報道揭露社會問題所產生的輿論效果,簡單地看作是滋生社會不滿情緒的原因和造成社會不和諧的因素。如果媒體對重大社會問題失語和漠視,必將導致流言的到處傳布,從而真的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那時給社會帶來的風險,就不是報道偏差風險可以企及的了。因此,媒體新聞報道的傳播風險並不在於觸動了社會大眾的輿論神經,引發他們的自覺思考,發表不同的意見,而是在於媒體有否及時、積極、如實地報道事件發展的狀況,有否因遲報而給各方面的工作造成被動局面。媒體積極干預生活,監督社會,或許會給某些部門帶來一些輿論壓力,但對於解決公眾關心而又比較復雜的社會問題來說,卻是一種高效的催化劑,它往往會因此促成問題的早日解決。「疫苗事件」很快有結論,並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就是一個實際例子。
(作者系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生、湛江師范學院講師)
B. 如何認真做好新形勢下新聞宣傳工作
對於這個高層次的宏觀問題,簡要的回答就是:
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全面的、有創造性的認真貫徹落實每年一次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精神,把全國宣傳部長會議精神當成是全年新聞宣傳工作的指導方針和工作綱領。
如果能夠從本地的實際出發,把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好了,那麼,本地區、本單位的新聞宣傳工作也就到位了。
C. 如何增強新聞宣傳工作應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溝通能力
一、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向公眾傳遞公路品牌形象。
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是做好公路新聞宣傳工作的第一要務。在輿論引導中,既要講究目標內容,又要講究方式方法,既要抓住重點,又要考慮全面,既要重視大眾傳媒,又要重視定向傳媒,既要做好宣傳策劃,又要保證實際效果,處理好輿論引導中的各種復雜關系。公路新聞宣傳要始終堅持圍繞公路中心工作,服從服務於公路事業的建設、改革與發展的大局,增強公路新聞宣傳工作的計劃性和主動性。要正確把握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努力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始終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堅持唱響主旋律,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力求形成規模、造成聲勢。
二、始終樹立和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公路宣傳工作在保持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中的特殊作用。
新聞宣傳工作要注重提高針對性、貼近性和親和力,樹立典型,弘揚公路服務人民的精神,促使新聞報道及宣傳內容表達的立場觀點在公眾中放大、形成聲勢,有效地轉化為影響社會運行的重要力量,最大限度地引導、激勵、動員、組織廣大市民保護公路,支持公路行業。幹部職工要大力弘揚「團結務實、開拓進取、無私奉獻、一心為民」的公路人精神,進一步增強我們公路人投身公路養護事業發展與改革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過某位公路人或公路養護生產中的某個事件,力爭把新聞宣傳工作做成輿論熱點、社會亮點、群眾關注點,引起社會共鳴,進而更加有效引導社會輿論。
三、突出重點,制定宣傳計劃,抓好公路應急保暢通和季節性養護的宣傳力度。
公路行業作為公共服務行業,做好應急保暢通工作是確保公路正常運行的重要條件。因此,要加強公路突發事件及時開展新聞宣傳報道,特別是要對水毀、滑坡、泥石流、冰雪、地震等自然災害引起的公路、橋梁、涵洞、隧道等嚴重受損、交通阻斷等現象進行報道,重點要突出對公路養護部門在應對和處治上述突發事件中反映速度、保障得力,堅持及時主動的原則,要在第一時間報送好信息的基礎上,以通訊、綜述或特寫等形式宣傳公路行業應急保暢的情況及人們的反應等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宣傳到群眾的視線里。通過某位公路人或某件公路事力爭把公路新聞宣傳工作做成輿論熱點、社會亮點、群眾關注點,引起社會共鳴,進而更加有效引導社會輿論。
四、深入基層,挖掘亮點,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弘揚公路人精神,宣傳幹部職工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就要深入基層,挖掘亮點,抓住在公路養護生產過程中涌現出的貢獻突出的先進模範人物典型,運用榜樣的力量引導和感化群眾,進一步提高輿論引導能力,取得社會理解和支持。要通過多途徑、多形式宣傳亮點工作,為新時期公路建設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把公路行業的聲音傳遞出去,告訴社會公眾,促使公路新聞報道及宣傳內容表達的立場觀點在公眾中放大、形成聲勢,有效地轉化為影響社會運行的重要力量,最大限度地引導、激勵、動員、組織廣大市民理解交通、支持公路及行業內的幹部職工弘揚「團結務實、開拓進取、無私奉獻、一心為民」的公路人精神,進一步增強全系統幹部職工自覺投身公路事業發展與改革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以公路「人性化」服務的一面,拉近公路行業與讀者、觀眾的距離,增強公路新聞宣傳工作的親和力、感染力。
近年來,隨著交通事業的快速發展,公路是人們日常生產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繫到每一位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公路新聞宣傳工作更應該倡導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一是要把公路新聞宣傳的專業性和社會性的結合點落實到「人」上。公路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每一個人服務,公路新聞工作就要做到讓百姓想看、愛看、耐看,就應當在公路新聞宣傳工作專業性與社會性的結合點上找突破、下功夫,把宣傳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部放在以人為本上。公路新聞宣傳工作不但要站在公路行業看社會、寫社會,而且要跳出行業看行業,站在社會看行業、寫行業,通過換位思考實現雙向溝通。要抓住公路「人性化」服務的一面,拉近公路行業與讀者、觀眾的距離,增強公路新聞宣傳工作的親和力、感染力。
六、說明真相,闡明立場,正確引導,科學有效應對新聞風險。
公路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是為民謀利、為民造福的行業,也是矛盾問題相對集中的領域。黨中央提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構建和諧公路養護事業的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做到對養護工作發展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矛盾可防可控。要求我們在第一時間了解信息、掌握情況,把矛盾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要求我們在第一時間把握和引導好社會輿論,在事態影響擴大、矛盾問題激化之前及時說明事實真相、闡明立場、消除誤解、正確引導。所以說新聞宣傳工作十分重要,而且責任重大。
D. 新聞宣傳的重要性和意義
新聞宣傳包括與媒介所持政治主張和價值標準的一致性、典型性、普遍性、針對性、時宜性這五個因素,合稱宣傳「五性」。
新聞宣傳最重要的環節就是新聞稿發布,新聞宣傳價值是新聞選擇標准之一。新聞宣傳是事實本身所包含的有利於傳播者的,能夠證明或說明傳播者主張的素質。
新聞宣傳
(一)藉助新聞報道的形式進行宣傳活動,達到宣傳目的。
(二)以新聞媒介為手段所發表的重要言論。新聞與宣傳是兩種不同的意識形式,新聞以報道事實、傳播事實為主,宣傳則以擴散觀點、態度、授人以理為主。但嚴格說來,新聞並不排斥觀點,甚至在大多數情況下通過事實表達某種意見。宣傳向受眾傳播觀點往往要藉助事實,有時甚至直接用事實進行暗示。新聞與宣傳在運用事實方面具有共性,又在如何使用事實及運用事實的程度上有差異。
任何階級、政黨都把新聞工具視為宣傳工具。新聞工具和宣傳工具同為一體,是新聞與宣傳充滿辯證關系的基礎。一切新聞媒介的控制者都要力圖運用宣傳工具的影響,行使「宣傳、報導與批判」社會的使命。
報紙是「一種傳播思想、傳播社會價值和交流經驗的運動過程」。這些代表性的論斷,都把新聞工具的宣傳性看作高於一切,反映了新聞報道具有巨大的宣傳作用。事實上,有些事件性新聞確實沒有直接的宣傳性,
新聞報道無一不具有宣傳性,這主要來自於新聞發出者的主觀報道動機。但對於廣大受眾來說,不一定把一切新聞都視為宣傳品。在大多數情況下,廣大讀者、聽眾、觀眾接觸新聞主要是為了了解事實,接受事實,對空洞的議論不感興趣,甚至要排斥明顯不合自己口味的觀點。
如果報道主體恰當地選擇事實,使觀點隱蔽得非常巧妙、得體,受眾就很難覺察出新聞的宣傳意味,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接受報道者的某些宣傳意向。正因為如此,新聞報道的最好表達方式是用事實說話,用事實去影響受傳者。這既是一種報道藝術,又是一種宣傳藝術。
E. 新聞工作者如何讓經受四大考驗客服四大風險
摘要 新聞工作者應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努力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實現中國夢,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做好新聞宣傳工作,直面四大考驗和四大風險,緊跟黨的步伐,積極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F. 宣傳與新聞宣傳的區別
摘要 參考答案: 宣傳五要素:主體、內容、媒體、形式、對象。聯系:新聞宣傳包含在廣義宣傳之中,具備廣義宣傳的一部分特質。廣義宣傳中遵循新聞報道規律、體現新聞特質的那一部分,被稱為新聞宣傳。區別:新聞宣傳與宣傳各有特點。新聞宣傳強調恪守真實性原則,必須用具有新聞價值的事實「說話」要求所報道的事實具有很強的時效性。新聞宣傳是形式多樣的宣傳中的一種,力圖以報道新聞而收宣傳之效。
G. 新聞宣傳的重要性和意義
可以藉助新聞報道的形式進行宣傳活動,達到宣傳目的。
還可以以新聞媒介為手段所發專表的重要屬言論。新聞與宣傳是兩種不同的意識形式,新聞以報道事實、傳播事實為主,宣傳則以擴散觀點、態度、授人以理為主。但嚴格說來,新聞並不排斥觀點,甚至在大多數情況下通過事實表達某種意見。宣傳向受眾傳播觀點往往要藉助事實,有時甚至直接用事實進行暗示。新聞與宣傳在運用事實方面具有共性,又在如何使用事實及運用事實的程度上有差異。
H. 社會宣傳和新聞宣傳的區別
朋友好!無論社會宣傳還是新聞宣傳目的是一樣的,都是要告訴他人發生了什麼事情內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容,起到告知,遏制,唾棄,贊揚,推廣,支持的作用。不同的是社會宣傳一般是經過口口相傳或者其他媒介傳播;而新聞宣傳是通過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以及新媒體傳播給自己的受眾,從而達到迅速傳播,廣泛傳播,覆蓋全面的一種宣傳手段。僅供參考。祝你快樂!
I. 新聞媒體在多元化經營的過程中會遇到哪些風險
影響主業發展的風險,內部經營整合的風險,應對市場變化的風險,行業進入的風險,行業退出的風險。
J. 新聞宣傳紀律應注意哪些
新聞部宣傳紀律細則及違紀處理暫行規定
為確保廣播電視宣傳堅持黨性原則,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根據中央、省、市、縣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現將有關宣傳紀律整理綜合後細化如下,以增強操作性。
http://www.jzwcom.com/
一、違反宣傳紀律的行為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四項基本原則等基本原則的;
(二)反對中國共產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以及黨和國家重大政策的;
(三)煽動仇視政府,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違反規定報道群體性事件、案件的;
(四)宣揚邪教和偽科學或鼓吹封建迷信的;
(五)違反民族、宗教政策的;
(六)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
(七)違反新聞真實性原則,製作播出虛假新聞的;
(八)超越司法程序,對案件進行定罪、定性或報道的;
(九)違反規定片面報道會議討論內容,觸及敏感問題,造成不良後果的;
(十)違反規定播出汛情、疫情等重大事故的;
(十一)宣傳中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或其他合法權利的(包括: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播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地址、圖像及其他相關資料;披露未成年人隱私等);
(十二)違反審稿(片)制度及本部新聞把關制度,擅自采編播發新聞的;
(十三)廣告充當新聞播發,違反《關於禁止有償新聞的若干規定》行為的;
(十四)涉及法律、醫葯及科技等專門知識不按有關規定處理,報出錯誤內容,造成不良後果的;
(十五)在外采訪其間,言行舉止損害本台形象與新聞隊伍聲譽的;
(十六)其他違反宣傳工作規定行為或失職行為的。
二、違反宣傳紀律的處理
本部新聞從業人員(含編輯、記者、播音員等)發生上述違法亂紀、反宣傳紀律的行為,酌情給予警告、扣除當月獎金、批評教育、黨紀處分、調離新聞崗位等相應的處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