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校園安全宣傳畫
人生路 長漫漫 五千年 火陪伴 恰用火 送溫暖 如大意
受災難 火著起 條件三 可燃物 氧助燃 點火源 緊相連
三去一 火自完 滅火法 有四點 一冷卻 二隔離 三窒息
四抑制 多學習 常操演 遵法規 不蠻干 誰主管 誰負責
防火制 落實堅 本崗位 懂火險 報火警 會圓滿 懂預防
措施善 滅火器 會熟練 懂滅火 法全面 初期火 會全殲
打電話 1 1 9 須講清 何地點 何物燃 何部位 火勢懸
迎警車 路口邊 消防隊 不收錢 火場上 情萬變 知情人
及時言 保現場 協作戰 先控制 救人員 急重點 再一般
平日里 想安全 教育孩 火不玩 扔煙頭 不隨便 引火種
不亂散 裝飾房 材料選 不易燃 不可燃 新改建 審批辦
防火距 合規范 不損壞 不圈佔 不埋壓 消火栓 危險品
嚴管限 公場所 禁靠邊 出門外 留心看 消防標 怎避患
遇情況 不慌亂 消防道 要通坦 消防事 關民安 見危害
人人管 生活中 火看嚴 危險物 不近前 燃氣漏 閥門關
開門窗 禁火電 電線老 快修換 保險絲 用專件 銅鐵代
不保險 不超荷 使用電 火災來 迅疏散 錢物財 別貪戀
披濕物 穿濃煙 捂口鼻 貼地面 身著火 把滾翻 厚衣物
悶火焰 火封門 逃生難 濕被褥 門縫掩 潑冷水 呼救援
Ⅱ 危險品申報和報關具體流程是什麼
危險品海運出口的一般流程:
一、訂艙
危險品海運出口一般需要貨主提前10工作日將以下文件傳真給負責幫助出運的貨代公司。
1、海運托書;
2、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3、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4、MaterialSafetyDataSheet(MSDS)
需要注意的是:
1、海運托書上應註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險品級別(CLASSNO.)、聯合國危險品編碼(UNNO.)、貨物包裝、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請艙位和危險品申報;
2、如果涉及到轉運,需要向船公司確認中轉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報資料
提前7個工作日(非進口桶提前4個工作日)提供貨物的申報相關資料正本:
1、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註:不同品名應一一對應;)
2、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
需要注意的是:
1、根據以上單據,並按照正確的數據、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進行貨申報,然後再根據貨申報單和裝箱證明書等送船公司進行船申報。
2、對於循環使用的裝運桶,需在貨申報前辦理暫時進出口申請,需提供用途說明(例如:為什麼要用進口桶),提供貨物的CLASS類別和UN編號,數量、毛重都要正確,要出貨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請。
三、報關
必須提前3天提供出口報關相關資料正本:
1、核銷單;
2、發票;
3、裝箱單;
4、報關委託單;
5、出口報關單;
6、貨物的情況說明書(出貨人需書面介紹此貨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需要注意的是:
1、根據以上單據,並根據貨申報單、箱封號等進行報關。
2、暫時進出口的辦理,除以上單據外還需提供針對暫時進出口貨物的情況說明,如有保證金收據也需提供。
四、裝箱進港:
由於危險品是船邊直裝,所以一般是在船開前3天裝箱。
裝箱分兩種方式:
1、貨主自行送貨至危險品倉庫內裝,貨主需在船開前3天內把貨物送到貨代公司指定的危險品倉庫;
2、到工廠裝箱,貨主需提前准備好貨物,貨物裝箱後一定要在集裝箱的四周貼上大危標,如果所裝的貨物一旦瀉漏會對海洋造成污染的話,還需要貼上海洋污染標記,同時拍照取證;
需要注意的是:
1、危險品的拖車或者內裝都必須使用具有危險品運輸資格的車隊,費用按照等級來計算。
2、貨申報截止時間為開船前48小時,所以必須在此時間前提出箱子。
3、截止貨申報同時要提供箱封號的,所以必須在此時間前提出箱子。
五、提單確認件將在船開前二天提供給出貨人確認。
(2)危險品宣傳報擴展閱讀:
危險進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1、危險品出口之前,向貨代提供危險品說明書(危險品說明書中必須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險品級別、危規頁碼、聯合國編號),由貨代向海關詢問港口是否接受此種危險品。
2、如果港口接收此種危險品,可著手安排訂艙事宜。
3、訂艙之前,我司須填寫一份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登記申請表及包裝鑒定申請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注冊就不必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登記申請表,
但需在包裝鑒定申請表上蓋我司公章,將兩份文件交給工廠,由工廠向當地商檢局提出申請,辦理海運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鑒定。
4、訂艙時,除了正常的單據外,還須提供以下單據:危險品貨物中英文說明書(副本)、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單、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果單(紙箱包裝)註:有時需提供裝箱證明。
5、訂艙時如果危險品不同類,則危險貨物的訂艙必須按各類不同危險特性分別辦理訂艙配船,以便船方按各種不同特性的危險貨物按照《國際海運危規》的隔離要求分別堆裝隕運輸,以利安全。
Ⅲ 危險品語音播報
現在一般的司機都是從業資格證和押運證兩證的,當然也有單證,但是不利於開長途或長時間工作,不好換人駕駛。
Ⅳ 危險品申報
這個問題很嚴重,一旦MPA和EMS填錯了,在沒有發生事故的情況下,你可能躲過這個風險,但是萬一發生事故你將遭遇巨額的賠償和風險。還有在港口遇到PSC檢查的時候發現這個紕漏也將是滯留的項目。
船公司在危險品運輸的環節上歷來是很嚴格的,但是由於貨主的失誤導致的後果都需要貨主來承擔所有的風險。
韓進公司最近幾年在危險品運輸上發生的事故是舉世震驚,韓進財富號的沉沒想必你們也聽說過,所以以後要小心處理這方面的事情。
Ⅳ 危險品申報問題
報危 去海事局申報
當然可以找報關行去辦理了 只要報關行有報危證就可以,當然有好多資料需要工廠去當地辦的
Ⅵ 危險品申報必須用什麼字填寫
危險品申報應該沒有必須用什麼字填寫。
Ⅶ `危險品標志Xi是幾級危險品
危險品沒有XI這個等級,危險品等級都是用阿拉伯數字來表示的,具體如下:
危險品等級名稱:
0.0:非危險品
1.1:具有同時爆炸危險物質和物品
1.2:具有噴射危險但無重大爆炸危險的
1.3:具有燃燒危險或者較小爆炸或者噴
1.4:無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1.5:具有同時爆炸危險但很不敏感貨物
1.6:沒有整體爆炸危險的極不敏感物品
2.1:易燃氣體
2.2:非易燃氣體
2.3:有毒氣體
3:易燃液體
4.1:易燃固體
4.2:易自燃物質
4.3: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5.1:氧化物質
5.2:有機過氧化物
6.1:有毒物質
6.2:感染性物質
7:放射性物質
8:腐蝕品
9:雜類、海洋污染物
(7)危險品宣傳報擴展閱讀
操作規程
1、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
2、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3、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
4、在運輸、停靠危險區域時,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5、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採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
6、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後運輸。
7、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後,方能進入。
8、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單位車間、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9、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需過渡口時,應自覺報告渡口管理部門,遵守渡口管理規定,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11、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葯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等。
12、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品
Ⅷ 危險品申請書怎麼寫
關於擴大經營范圍從事危險品運輸的申請報告
鎮江市運輸管理處:
為適應公司危險品運輸需求,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決定擴大經營范圍,從事危險品運輸。
首批投入運力: 車 輛, 噸位,以後再增 輛,合計 輛。 主要承運事項: 注冊地點: 停車場地: 辦公場所:
機構設置和人員聘用:設經理室、財務科、業務科、安全科,配備專職安全員,擬定聘用從業人員人,並組織崗前培訓。
經營管理模式:公司實行公司化經營,車輛為公司所有,業務管理統一調度,財務由公司統一結算。
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我公司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按時完成運證管理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和任務,公司內部嚴格管理,按章辦事,我公司現有專業的駕駛人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特此申請! 鎮江某某運輸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Ⅸ 出口貨物時,危險品申報找什麼人做,做申報是為了什麼
危險品申報當然是找具有危險品申報員證書的人員做啦,如果不知道誰有這種證書,可以找危險品倉庫要,他們會經常跟危險品申報員打交道的;做申報當然是為了給出運的危險品備案,是海事局和海關為了運輸的安全而定的必要的手續,危險品申報人員做好申報後會提供給你申報後的文件,這些文件你要再交給船東和海關。
Ⅹ 怎麼申報危險品
為了嚴格規范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國務院於2004年1月13日公布實施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第397號令),規定對礦山(含煤礦和石油天然氣開采等非煤礦山企業)、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這五類企業均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條例》第22條規定,在該《條例》施行前已經進行生產的企業,應當自該《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即2005年1月13日前),依照《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生產的,依照該《條例》第19條規定進行處罰: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