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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揭秘天空之鏡宣傳套路

發布時間:2022-03-02 13:53:54

1. 天空之鏡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你被騙過嗎

我這個人沒有錢去旅遊,所以說對於這個湖南的天空之鏡我沒有被騙過。湖南臨武滴水源景區冒天下之大不畏,做了一個虛假宣傳,網路上的宣傳圖片跟現實生活當中的景象差距太大,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8條,第4小項:虛假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想讓這個景區出名得到更多的遊客來遊玩,需要做一定的宣傳,那麼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能夠違背誠信原則發布虛假廣告來吸引遊客。

為了避免上當受騙,為了避免掉入虛假宣傳的陷阱,所以在做相關決定之前,最好在網路上查詢相關資料,看看是否如宣傳所說的那麼真實,以免遭遇經濟損失。

2. 如何看待天空之鏡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這件事

天空之境這四個字,本該象徵著美麗的景色,而不該是人為刻意布置出來的,而且是虛假布置出來的。最近一段時間,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批虛假違法的廣告案件,其中,就有郴州舜溪谷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因發布虛假廣告被罰款了12萬元,就是人們所謂的湖南版天空之境。

一、湖南臨武縣天空之境景區面臨處罰

據悉,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10月9日通報了一批案件。其中,當事人在臨武滴水源景區“天空之鏡”景點宣傳推廣中使用了與實景嚴重不符的他人網路圖片和文字用語,虛構效果,欺騙遊客,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條例。2020年8月7日,郴州市臨武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並處罰款人民幣12萬元。

親愛的讀者們,你們去過我國真正的天空之境嗎?它位於青海,在茶卡鹽湖景區,那裡才是真正有魅力的地方。

3. 廣告天空之鏡被罰12萬,是涉嫌什麼違規行為

2020年10月18日湖南郴州“天空之境”因虛假宣傳被罰12萬登上了微博熱搜,近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其中,郴州舜溪谷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岳陽市網網有魚生態美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岳陽花都店因發布虛假廣告,分別被罰款12萬元、10萬元。那麼這個被罰的“天空之境”到底違反了哪條法規呢?

4. 因虛假廣告天空之鏡被罰12萬,對此你有何觀點

天空之鏡因為虛假廣告的事情被罰款了12萬,我認為就這一點來看的話是非常合理的,因為這個景區涉及虛假宣傳,並且誤導了遊客,從而來實現自己的利益。

三、想要打造網紅景點還是要有實力才行

很多地方都妄想要打造網紅景點,從而就對宣傳圖片進行了過度的誇大化,從而就給遊客帶來不好的體驗。想要打造網紅景點,還是應該要當地投入實際的項目以及努力才行,而不是依靠一句話來騙人。

5. 如何看待天空之境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一事

天空之境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一事,我覺得這樣的處罰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對於很多做廣告的人來說,他們為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吸引消費者去消費,那麼就會做出一些虛假廣告的宣傳,對於這樣的虛假廣告,消費者們信以為真,但是去了之後就不是宣傳的那個樣子了,和我們看到的宣傳廣告截然相反或者是相差很大,這樣的話,我們每一個消費者怎麼能相信以後的廣告呢?對於廣告業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但是如何去讓我們的廣告業擺脫這樣的現狀才是最重要的。

對於消費者而言,他們所想要的是,物有所值的東西,不需要物超所值,但是也別太過分,對於現在天空之鏡虛假廣告被罰120,000,我覺得這樣的事情是很有必要的,也給其他的廣告商帶來一個警醒。對於他們來說廣告並不是隨便打的,也不是這種小宣傳就可以帶來豐厚的盈利的,所以,如果說想要掙錢的話,就一定要腳踏實地一步一步的來,不要做一些虛假廣告的宣傳,讓我們的消費者覺得這樣的事情不合適。

6. 「天空之鏡」虛假宣傳被罰12萬,你認為罰的少嗎

廣告本來就應該要真實客觀的表示露出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性。而天空之鏡的虛假宣傳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8條第4小條的: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行為,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這樣的行為確實是該處罰,對於被罰款12萬,我覺得確實有點少。

真正有“天空之鏡”之稱的,其實我覺得是青海的茶卡鹽湖啊。這里曾經流傳過一個傳說,聽說在這里可以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當然這個傳說是否是真假,那麼我也沒有去驗證過。但是茶卡鹽湖確實是非常的漂亮非常的美,不管你從湖面的哪個角度去拍照,那根本就假不了,湖面上所反映的就是天空的倒影。

7. 關於天空之鏡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一事,你有何看法

真正美麗的天空之境是大自然贈與我們的禮物,並不是需要刻意擺拍就能形成的效果。虛假版的天空之境並沒有什麼本質的意義,而且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面臨行政處罰。

一、虛假版天空之境被處罰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10月9日通報顯示,湖南臨武滴水源景區“天空之鏡”景區因為在網路宣傳推廣的過程中使用了與實景嚴重不符的網路照片,當事人虛構和誇大景區的效果,造成了不良影響,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郴州市臨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對當事人作出了12萬元的行政處罰。

天空之境就是大自然最美好的禮物之一,快趁著年輕,去看一看吧!朋友們,相信我,那裡真的很美好,記得多帶保暖的衣服哦~

8. 那些朋友圈瘋傳的天空之境,現場究竟如何

天空之鏡這處景點在網上火了起來,很多人都開始瘋傳,原因是這處景點非常的唯美漂亮,成為了最新的網紅打卡之地,有不少人都想前去觀看。不過等到了現場之後才發現,宣傳當中花費巨資建造的天空之鏡景點,原來只是一處8平方米左右的鏡子。正所謂期待越大失望越大,所以這座景點也遭到了不少人的吐槽。

很多網紅景點都成為了年輕人追捧的地方,不過到了之後才發現大部分都和實際描述的不符,所以不要再盲目的去相信那些網紅了,以免自己上當受騙。

9. 天空之鏡因虛假廣告被罰12萬,虛假廣告怎麼回事

據消息,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了違反廣告法的典型案例,其中,“天空之鏡”因虛假廣告,被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被罰款12萬。

“天空之鏡”位於湖南省郴州臨武滴水源景區,為該地的網紅景點,“天空之鏡”的開發公司——舜溪谷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在前期的宣傳當中,把“天空之鏡”描繪成一個耗巨資打造的美輪美奐的網紅景點,用虛構的文字描繪了一幅人間仙境,其宣傳圖更是抓住了人們的眼球,令人心生嚮往。然而,當許多人因為看了廣告宣傳慕名而來的時候,見到的卻是跟廣告宣傳中天壤之別的另一番景象,非常扎心的“買家秀”和“賣家秀”了。

類似的網紅景點虛假廣告宣傳層出不窮,景區想要吸引遊客,應該要切合實際去宣傳推廣,而不應急功近利去虛假誇大宣傳,這是對消費者的欺騙,相關部門也要加強對網路虛假廣告的整治和處罰力度,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10. 天空之鏡因為虛假廣告被罰12萬,你覺得這個懲罰合理嗎

合理。因為做廣告虛報時會損害消費者的知權權,而且違背了廣告本意的規定,欺騙了大眾消費者。所以做廣告一定要注意,能突出優點,但是不要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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