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識別保健品虛假宣傳
近日以來,記者經常接到不少老年人投訴保健品違規宣傳自己被騙,甚至購買名為「神葯」實際上是非法葯物(即沒有正規生產批號)的經歷。以下一一給出保健品虛假宣傳的套路。
主騙中老年人
《大河健康報》讀者張大爺曾經拿著一盒「降壓葯」來到報社,講述了自己的受騙經歷。「宣傳頁上寫著可以免費領取降血壓葯。我和老伴都是高血壓,所以就按照上面的地址去了。現場是一家賓館會議室,到場後,工作人員十分熱情,一口一個『叔叔阿姨』地叫著。」
療效明顯定有非法添加
一般來說,違法保健品分兩種,第一種是沒有任何治療效果,產品多由蔗糖、澱粉組成,既治不了病也害不了人。第二種是吃了以後效果非常明顯,尤其是一些標榜降血壓、降血糖、治療冠心病的葯品。
那麼,為什麼這些保健品的「療效」這么明顯呢?「肯定是非法添加,例如,很多違法保健品中都添加有胰島素增敏劑羅格列酮,這種葯降血糖效果不錯,但副作用較大,會增加患者心肌梗死、充血性心衰的風險,已經被衛生部門嚴格管控(只能在其他降糖葯無效或無法使用的情況下才考慮使用),目前有更安全的吡格列酮替代其使用。但是,很多違法保健品中仍然添加大量羅格列酮。」鄭州人民醫院內分泌科主任於江紅告訴大河健康報記者。
也有患者指出,既然服用這些保健品能控制血壓血糖,那繼續用不就行了?「雖然能控制,但這些保健品中到底非法添加了哪些葯品,劑量是多少都不知道,對身體的損害也是未知數。」於江紅說。
廣東健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呂宏友表示,所有正規的保健品都只能起輔助營養的作用,或者是配合葯物進行一些保養,保健品不可以替代葯物進行治療。保健品更適合一些有經濟實力、對自身生活質量有更高要求的人服用。
保健品沒「藍帽」就是假貨
那麼,如何知道一個保健品是否合法呢?首先,正規保健品必須有「藍帽」標識,包含該產品的批准文號,例如國產保健品,批號是國食健字+G+批准日期,進口保健品則是國食健字+J+批准日期,並附有「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字樣。
消費者可以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sfda.gov.cn)進行查詢。輸入產品的名稱或者批號進行查詢,只要查不到,就可斷定這是假冒產品。如果能查到,則能在查詢處看到該產品的功能范圍,只要國家批準的范圍和商家宣傳的不一致,即可斷定產品存在虛假宣傳。
『貳』 制葯商在宣傳自己的產品時,經常用「葯效神奇」等字眼吸引患者,葯物能改變人體的功能嗎
病情分析:
葯品,保健品推銷人員在宣傳自己的產品時,經常用「葯效神奇」等字眼吸引人們。是誇大其實。
指導意見:
要以葯品說明書為准。任何一種葯品說明書都不會這樣的字眼。只相信葯品說明書,是識別虛假宣傳的標准。
『叄』 葯品廣告的危害
違法葯品廣告是如何騙人的?
目前,不少葯品廣告違犯《廣告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隨意編造產品療效,甚至做「根治」承諾,誘使不明真相的患者上當受騙。近一個時期,全國各級消費者組織收到大量投訴,反映在違法葯品廣告虛假內容的誤導下服葯,致使延誤治療、病情加重。
違法葯品廣告是如何誘人上當的呢?記者為此專門采訪了國家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了解到違法葯品廣告的主要騙人招術:
——對療效有十分把握。國家規定,葯品廣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學地表述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即不能宣傳產品療效,如「療效最佳」、「葯到病除」、「根治」、「安全無副作用」等。因為每個患者的病情不一樣,身體狀況不同,服葯後的反應和治療效果也不同。但絕大部分違法葯品廣告千方百計渲染、誇大產品療效,如根治頑症、一瓶(盒)見效、填補治療某種病特效葯的空白、葯效特強等。
——謊稱攻克醫學難題。目前,人類有一些病症尚無特效治療葯物,有待醫葯科學界的進一步研究探索,如癌症、類風濕關節炎、紅斑狼瘡、肝硬化、腎炎等。有些違法葯品廣告針對患者求醫心切的心理,打出疑難雜症特效葯的「幌子」,誘人高價購買其產品。也正是因為上述原因,治療頑疾的葯品廣告違法的較多。
——看似新聞,實則是沒有廣告標記的葯品廣告。違法廣告的發布者將廣告做成新聞的樣子,故意讓患者誤解成為新聞,增加產品的可信度。這類廣告大多以葯品發明人為主角,玄虛地表述發明人的經歷和葯品發明過程;同時大篇幅地介紹葯品成份、療效和治癒病例。新聞式廣告一個最明顯的特點是,在文後附有聯系電話或地址。
——像推銷一般商品一樣做葯品推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有規定,禁止審批和發布任何有獎銷售、讓利銷售及饋贈、降價等形式的葯品廣告。因為葯品是特殊商品,如果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獲饋贈誤服,後果不堪設想。但目前有些廣告主無視國家有關規定,仍在搞「愛心大贈送」、「買一送一」、「千萬元送葯大行動」等。
『肆』 請問<葯品廣告法>的具體內容
新修訂的《葯品管理法》規定,「發布葯品廣告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廣告批准文號;未取得葯品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發布。處方葯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葯品是一種不同於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每一種葯品都有自己特定的主治功能和特定的使用對象,葯品廣告的內容對指導合理用葯、安全用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對其廣告內容的審核發布和監督管理較之其他產品更為嚴格。這表現在《廣告法》中對葯品廣告的監督管理作了比較具體、明確的規定,即葯品廣告必須經過葯品主管部門的審核批准後才能發布。較之《廣告法》的規定,《葯品管理法》作為專門的法律,對葯品的廣告規定得更加明確、具體。
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在其葯品法律中都有葯品廣告必須經過主管當局批準的要求或者類似的規定。比如新加坡葯品法規定葯品廣告必須先由葯品當局批准後方可刊登。台灣地區的葯事法規定傳播業者不得刊播未經省(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葯物廣告,並規定凡刊登錯誤廣告的,廣告主須在原廣告刊播的位置、篇幅、時段予以更正,並在一年內不再受理其廣告申請。
處方葯是必須憑醫生的處方才能購買,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葯品,患者不能自由選擇;非處方葯是患者可以在葯店自行購買、自己進行自我葯療並能保證安全的葯品。
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的主要依據是經過長期臨床使用考察,按照其安全性進行分類,所以在這次葯品管理法的修改中,對處方葯和非處方葯的廣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非處方葯經過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葯品廣告批准文號後,可以在大眾媒介進行廣告宣傳;而對處方葯,則禁止在大眾媒體進行廣告宣傳,也不能以任何形式進行以大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葯品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
新修訂的《葯品管理法》規定,「葯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以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為准,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葯品廣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者專家、學者、醫師、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非葯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葯品的宣傳。」
葯品廣告的內容是否真實,對正確指導患者合理用葯、安全用葯十分重要,與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關系極大,因此,葯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准確、對公眾負責,不允許有欺騙、誇大情況。不切實際的廣告宣傳不但會誤導患者,而且延誤治療。所以,葯品廣告必須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葯品說明書為准。
葯品的說明書包含有關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基本科學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葯品名稱、性狀、葯理毒理、葯代動力學、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症、注意事項、有效期限、批准文號、生產企業等方面的內容。
葯品說明書中哪些內容必須在葯品廣告中體現和反映,哪些內容可以不體現,目前的規定還不是十分明確,造成了審查與監督的漏洞。另外,一些生產企業擅自增加或者篡改說明書的內容,違法進行虛假宣傳;也有一些葯品的說明書本身就有不規范的地方,這都是造成目前葯品廣告內容不規范的原因。因此,規范葯品廣告的管理,必須按照規范的葯品說明書,即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葯品說明書的內容進行審核。
任何葯品都有特定的適應病症,有特定的主治功能,世上沒有包治百病的葯品,由於影響治療疾病的因素很多,如診斷、病程、體質等差異,同一種葯治療同一種病可能得到不同的結果,所以,沒有一種葯品可以保證對某種病有100%的療效。因此,法律不允許有違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這方面的要求在廣告法中已經作出了規定,葯品管理法有關內容進一步進行強調。並增加了:「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者專家、學者、醫師、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規定。
國家機關是國家的行政部門,具有非常高的公眾信譽度,對公眾有較大的影響力,有些葯品非常希望利用國家機關的影響力對公眾進行廣告宣傳,想以此提高自己產品信譽和擴大銷量。所以,葯品管理法對此採取禁止的規定。
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是醫葯領域中的專業機構和人員,其名義和形象對患者或者消費者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葯品企業利用專業機構和人員的名義和形象進行葯品的廣告宣傳,更容易引起患者信任。所以,法律禁止利用其名義和形象作廣告。
為了杜絕某些其他產品的企業投機取巧、混淆是非、張冠李戴的行為,葯品管理法還規定:「非葯品的廣告不得涉及葯品的宣傳。」非葯品的審批與葯品的審批,從形式到內容都不相同,葯品的功能與適應症是經過審評論證後又經過國家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認可的,葯品管理法規定,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是以假葯論處的情形。
葯監、工商聯手監管葯品廣告
新修訂的《葯品管理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葯品廣告進行檢查,對於違反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廣告,應當向廣告監督管理機關通報並提出處理建議,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長期以來,葯品廣告監管分離、葯品廣告監督秩序不清晰。根據有關規定,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為葯品廣告審查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包括葯品廣告在內的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在葯品廣告審查與監督兩權分離體制下,加強審查部門與監督部門的協調、合作,對加大對違法葯品廣告的查處力度具有現實意義。因此,省級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除了負責葯品廣告審查工作之外,葯品管理法有關內容規定還要對其批准後已經發布的葯品廣告進行檢查,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違反葯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葯品廣告,應當向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即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並提出處理建議。檢查的重點是實際發布的葯品廣告在葯品功能、主治或作用、適應症及葯理、葯效等方面的宣傳是否超出批準的范圍,是否會給消費者用葯造成嚴重的誤導並導致嚴重的不合理用葯和危及用葯的安全和有效。通報內容應該包括違法葯品廣告名稱、企業名稱、廣告批准文號、批準的內容、違法宣傳的內容、宣傳的時間及不良影響程度、依法處罰的具體意見等。
『伍』 就目前來講,葯物可以被保健食品代替嗎
3.相信保健食品能替代葯物會導致悲劇
健康無價,當今大眾對健康的要求越來越高,但經營保健品的不良商家瘋狂進行誇大虛假宣傳,美化保健品的預防甚至治癒疾病的功效,通過製造健康焦慮感,讓民眾購買其產品,放棄正規的葯物治療,這實在是違背道德甚至是謀財害命之舉,對此類行為應當人人喊打!
事實上這些保健品並不便宜,民眾花了高價錢服用了這些保健品,不但疾病不能治癒,嚴重的反而丟了性命,如開始我提到的那位大爺,放棄了糖尿病的降糖葯物,吃保健食品,結果血糖控制不好,產生嚴重並發症,後悔莫及。因此,呼籲大家都要告訴身邊的朋友,特別是老人家,千萬不要相信保健食品能替代葯物,遠離虛假的保健品廣告促銷!
『陸』 各大電視台為何如此囂張 播放虛假葯品廣告
原因多:1.你也提了,利潤比罰款大,那麼就有人做,販毒更害人,抓到了還要槍斃,但是有利潤就還是有人做,一定角度來說是人的本性。2.廣告審核的人做不到專業,一個葯物有沒有效果,其實並不是很多人能弄懂,不然不會大家有什麼病都要去看醫生了,醫生光是讀書的時間就10年以上,後面又要在臨床上摸爬滾打很多年才能知道哪些葯物有效哪些沒效果,而電視台審核的人都不是專業的,無法評斷,所以就放任了。3.老年人知識水平較低或者容易挺信他人宣傳,這個也是難以控制的,作為兒女常常知道父母做了錯誤的事情,但是還是不忍心讓他難過就順從了他們。
總的來說,期待別人來解決辦法還不如多跟你父親溝通一下,查一些資料讓他知道糖尿病到底是什麼,目前普遍的治療手段是什麼。
『柒』 固體飲料在朋友圈被大肆宣傳,賣家稱勝過任何葯品,是否有虛假宣傳的嫌疑
我國實施的廣告法對於虛假廣告的宣傳有嚴格的控制力度,這就使一些微商虛假宣傳無所遁形。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監督機構就查獲了這么一起舉報事件:一名女士舉報微商在朋友圈宣傳的固體飲料抵得上任何葯物,導致消費者買了之後無任何效果。實際上,針對這件事來說,微商他們已經構成了虛假宣傳的犯罪,所以將面臨行政處罰。接下來盤點一下這個事情:
一、虛假宣傳是犯罪,誇大事實是不可取的。虛假宣傳就是對於誇大事實的真相,在廣告里就是對於產品的效果和作用加以虛構、捏造。這樣會對消費者的知情權產生侵犯,促使消費者做出不理智的購物沖動。嚴重不僅僅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消費權益,對於葯品等產物有可能危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所以是違法犯罪的。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一起微商宣傳固體飲料事件的看法,我覺得葯品就是葯品,保健品就是保健品,如果宣傳的時候把兩者混為一談,就是欺騙了普通消費者民眾,使人民群眾遭受了財產損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大家對於虛假宣傳有沒有自己的看法呢?可以一起在評論區留言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