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衛計委官網地址
現在已經沒有國家衛計委了,官網已經無法打開。
國家衛計委,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已經被取消。
而是從新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新的官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1)國家衛生健康宣傳司擴展閱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第一點第五條規定:
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為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預防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方案提出,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
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B. 國家衛計委的電話是多少
國家衛計委的電話根據不同的用處共分為4個的,分別為:
總機:010-68792114
媒體熱線:010-68792084
咨詢健康知識和衛生政策請撥:12320
咨詢計劃生育知識政策、進行投訴舉報請撥:12356
12320屬於衛生行業政府公益熱線,是衛生系統與社會和公眾溝通的一條通道,是社會公眾舉報投訴公共衛生相關問題的一個平台,是向公眾傳播衛生政策信息和健康防病知識的一個窗口。
它是衛生部門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實行政務信息公開,進一步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系,改進工作作風的一項重要舉措,最終是為了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更好地為人民的健康服務。
(2)國家衛生健康宣傳司擴展閱讀
12320的主要職責:
受理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違反衛生法律法規案件的舉報;
受理公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投訴;
受理公眾對公共衛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提供中國有關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咨詢服務;
開通的城市都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聯動機制,公眾的舉報、投訴和建議均能迅速地轉辦給相應的處理部門,並及時獲得處理進展或結果的反饋,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給公眾。
C. 國家衛健委老齡健康司通信地址及電話
摘要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老齡健康司
D. 國家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2、人事司。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3、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4、財務司。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5、法規司。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和標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6、體制改革司。承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7、疾病預防控制局。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8、醫政醫管局。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9、基層衛生健康司。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10、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11、科技教育司。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12、綜合監督局。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13、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完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擬訂國家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目錄。開展葯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葯品預警。提出葯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14、食品安全標准與監測評估司。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15、老齡健康司。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准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6、婦幼健康司。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17、職業健康司。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18、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19、宣傳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20、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21、保健局。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E. 國家衛計委投訴電話號碼多少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方式如下:
總機:010-68792114
媒體熱線:010-68792084
咨詢健康知識和衛生政策請撥:12320
咨詢計劃生育知識政策、進行投訴舉報請撥:12356
(5)國家衛生健康宣傳司擴展閱讀:
國家衛計委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由原衛生部和原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合二為一的部門。
2013年3月17日,國家衛生部摘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正式掛牌。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主要職責是:
1、統籌規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2、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3、擬訂計劃生育政策。
4、監督管理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
5、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等。
F. 國家衛生部官方網站
國家衛生部官方網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是原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主管衛生工作。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編制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設立機構的通知》((1998年國務院令第5號)、設立的機構。
2013年,國務院將衛生部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相結合,成立了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6)國家衛生健康宣傳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衛生部的主要職責是:
1.研究擬定衛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提出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定技術規范和衛生標准,並監督實施。
2.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規劃協調國家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准,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3.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和婦幼衛生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實施基層衛生保健規劃和婦幼衛生專業技術。
4.貫徹預防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重大疾病綜合防治,公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名錄。
5.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制定醫療人員職業標准、醫療質量標准和服務標准,並監督實施。
6.依法對血站、單血漿採集站的血液採集、供應和臨床血液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7.研究制定國家重點醫學科學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國家重點醫學衛生研究攻關,指導醫學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管理直屬事業單位。
G. 國家衛生健康部是什麼性質的國家機關
國家衛生健康部,它屬於國家的行政機關,他應該是隸屬於我們的國務院。
H. 國家衛生計生委與疾控中心屬於什麼關系
國家衛生計生委與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上下級關系。疾控中心是國家衛計委的直屬下級機構。
國家衛生計生委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包含有以下機構:
(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人事司。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四)財務司。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法規司。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和標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體制改革司。承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局。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八)醫政醫管局。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九)基層衛生健康司。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司。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十二)綜合監督局。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十三)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完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擬訂國家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目錄。開展葯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葯品預警。提出葯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十四)食品安全標准與監測評估司。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十五)老齡健康司。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准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婦幼健康司。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七)職業健康司。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傳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8)國家衛生健康宣傳司擴展閱讀: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職責:
(一)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環境與職業健康、營養健康、老齡健康、婦幼健康、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等工作,為國家制定公共衛生法律法規、政策、規劃、項目等提供技術支撐和咨詢建議。
(二)組織制定國家公共衛生技術方案和指南,承擔公共衛生相關衛生標准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導和愛國衛生運動技術支撐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技術支撐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和健康促進工作。
(三)開展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及國民健康狀況監測與評價,開展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的調查與危害風險評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和國家免疫規劃並組織實施。
承擔疾控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及大數據應用服務技術支持。
(四)參與國家公共衛生應急准備和應對,組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相關技術規范。指導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置和應急能力建設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承擔新涉水產品、新消毒產品的技術評審工作。
(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公眾健康關鍵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疾病預防控制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推進公共衛生科技創新發展。
(六)開展公共衛生專業領域的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專業技術培訓。
(七)指導地方實施國家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和項目,開展對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參與專業技術考核和評價相關工作。
(八)開展全球公共衛生活動和公共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執行有關國際援助任務。
(九)承辦國家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I.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衛生部的區別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保留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主要職責
擬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